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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烟

作者:唐时烟云 | 分类:仙侠 | 字数:56.1万

第四十七章 万年妖姬

书名:唐烟 作者:唐时烟云 字数:10690 更新时间:2024-11-14 15:39:01

秋天的夜晚,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已经日上三竿,林天乐还没起床。

古紫鬼感到有些奇怪,他向来是个习惯早起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昨晚喝多了,到现在还睡得天昏地暗?

酒喝多了,难免会有头痛,口干的副作用,看来昨天晚上我就应该给他送壶茶水,他现在没起,想必还在难受。

想到这里,古紫鬼去客栈前面要了一壶茶水给林天乐送去。

敲了几下门,没人应声。

难道里面没人?那不可能,她推了下门,门应声开了。

果然,林天乐还躺在床上没起,不过……不过床上怎么有三个人?另外两个古紫鬼认识,是花下眠带来的两个花使,伴月和映月姊妹二人。

她们两个好像不知道有人进来,小白兔一样伏在林天乐怀里。

古紫鬼手中的茶壶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发出很大的声响,这声响除了死人,恐怕就连耳背的人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林天乐醒了,不过他是昨夜睡得糊里糊涂,现在醒也醒得不明不白,看到古紫鬼后,他才发现身边躺着的两个少女,正是映月和伴月,而自己身上……他脑子里嗡的一下。

他只记得昨夜做了个旖旎的梦,和古紫鬼与小铃铛一起在花丛中嬉戏,三人玩的很开心,至于别的发生了什么,他真的想不起来,也一概不知。

林天乐刚想跳起来,发现自己不能这样,连忙钻回被子里。

“你们……你们怎么会在我的床上?古姐姐,你听我解释,我们什么也没做……”

一个年轻男人,两个妙龄少女,这样一起躺在床上,床上一片凌乱,就像发生过一场战争,说什么也没做,这话你会信吗?说出去恐怕普天之下也没人会相信。

“既然什么也没做,你又解释什么?”

古紫鬼本来想走,却觉得浑身没有了一点力气。

眼前的一幕不是梦,她不是不想快点离开,只是脚底下像生了根一样,难道自己真的想听他解释什么?可是自己明明什么都不想听,什么都不想看。

人若伤心到极点,最希望的莫过于无知无知觉。

“你们快点告诉她,我们什么也没做。”

林天乐现在才真正懂什么叫百口莫辩,一定是花下眠陷害自己?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想让伴月和映月证实自己的清白,却忘了这样反倒更令人觉得可笑。

“我们……真的没什么……”

“是啊……我们什么也没做……”

伴月和映月倒也听话,真的要为林天乐“作证”。

古紫鬼气急反笑,不过是讥诮的笑,她仿佛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她的心也像地上的茶壶一样碎成一片又一片。

“你是不是想说,你们是在床上谈心?林天乐,我可以容得下你与别的女人交往,可是怎么能容得下你与她们在床上交往?”

这世上有一种苦,叫有苦难言。

林天乐觉得头越来越大,脑子里越来越发懵。

有些时候,有些情况下,无论你说什么别人都会觉得是假话,就算一个曾经很相信你的人,也会变得不再相信你。

林天乐还想再说什么,然后又觉得已没有必要了,因为古紫鬼已出了屋子。

“你们……”

好汉不吃眼前亏,女人又何尝不是,看到林天乐要喷火的眼睛,伴月和映月知道他现在不但有打虎的心,还有打人的心,人发了疯想打人的时候,是不会分男人和女人的。

她们飞快的穿好衣服,两只小白兔一样窜了出去,剩下林天乐一个人对着地上的茶壶碎片发呆。

解释?该怎么解释?

如果解释能解决所有的误会,世间便没有误会了。

看不到伴月和映月的踪影,林天乐才想到自己还没穿衣服,可是,衣服呢?整间屋子里除了床上有条被子,再没有一点多余的布片。

现在是光天化日,客栈又是公共场合,不穿衣服自己是万万没法出去的。

林天乐在屋子里急得不可开交,脑子里转到第十八圈的时候,才想起个好办法,他把被子撕开和床单一起裹在身上,这样虽然不像衣服,至少可以遮丑,可以走出去,只要人能走出去就可以找到衣服。

他向店里伙计借了套衣服穿上,总算是可以见人了,林天乐风一般的到了古紫鬼房间。

她已经走了,而且已离开很长时间,他想去追,可是连古紫鬼走的方向都不知道,而且一个决意要走的人,你就是牵十头牛也没法把她拉回来。

有种离别,连告别都没有。

不光古紫鬼走了,花下眠也走了,难道他们是一起离开的?林天乐无敢多想,因为他到现在还有些头痛欲裂,事情怎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天乐正在发呆,小铃铛走了进来。她现在身子虽然还有些虚弱,显见已无大碍。

“林哥哥,你怎么了?古姐姐去哪里了?”

小铃铛问道。

林天乐这个人像虚脱了一样,说话的声音有些空洞而无力。“

“她走了,一大早就走了。”

小铃铛有些不解地问:“为什么?古姐姐怎么一个人走了?”

林天乐摇了摇头,过了半天才说。

“她或许是一个人,或许是与别人一起走了。”

小铃铛瞪大眼睛道:“真不明白,古姐姐怎么说走就走?她还说过要教我法术的。”

林天乐有气无力的道:“小铃铛,你现在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等你好了咱们也上路吧!”

就在这时,门外有个人探头探脑往里看,是发财客栈的店小二,看到屋里有人他便走了进来。

“林公子,那位花公子临走之前说你们这几日的开销都由你来结账。”

店小二小心翼翼的说道。

提到花下眠,林天乐听也懒得听,哼了一声问道:“多少银子?”

店小二忙道:“各位的住宿加上吃喝一共五十两银子……”

林天乐摸了摸身上,想拿如意袋,因为他的银子都装在如意袋里,可是现在他身上这件衣服还是不久前借店小二的,哪里会有什么如意袋。

他不由心中一凉,自己的衣服被人拿走了,如意袋也被拿走了,没了如意袋,也就等于现在他已经拿不出一两银子,一钱也没有。

他向小铃铛问道:“小铃铛,你还有没有银子?”

小铃铛道:“家里还有很多,只是带出来的没了,和鬼王打架时不知什么时候全弄丢了。”

“一点也没有了?”

“一点也没有了!”

“我就知道你们就是一帮骗吃骗喝的骗子,还在这儿给我演戏。”

店小二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说话的语气里已经有了火药味。

这时候外面又进来一个人,是个满脸精明的中年人,鼻子上还有一块黑斑,他就是发财客栈的老板,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壮汉。

林天乐觉得有苦难言,可是此时此景又不得不说。

“其实……其实我不是没有银子……”

店老板脸色缓和了一些,说道:“有钱就好,也免得彼此间伤了和气,有钱你就拿出来吧?”

林天乐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里,感觉说话很不自在。

“可是……现在我实在拿不出来……”

”店小二在一旁挪喻道:“我看你不止现在拿不出来,以后也一样拿不出来,你这身衣服还是早上借我的,有钱人会连身多余的衣服都买不起?早上你连穿的衣服都没有,连叫花子都不如,叫花子虽然穿的破烂,至少身上还有件衣服。”

小铃铛本来看到林天了换了一身莫名其妙的衣服不知道怎么回事,听了这话依然半是明白,半是糊涂。

林天乐脸上一红,真有些挂不住。

“你不要凭空污人清白……”

不过他觉得自己说的这话很没底气,人在没钱的时候,缺的不只是钱,还有底气。

店老板的脸又扳了起来,一张面皮上好像结了一层霜。

“小伙子,别在我跟前演戏,有钱你是大爷,没钱孙子都不如,开店做生意最怕遇见你们这种人,一年遇上一次就算是倒了八辈子霉,我这还一年不到就遇到三次。”

林天乐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情自己,想了半天问道:“你们镇上有没有妖怪,有没有人家需要降妖除魔?”

“看来你们不光骗吃骗喝,还想装神弄鬼糊弄人,你觉得我还会上你这个当吗?”

店老板撇了撇嘴,大为不屑,向身后喊道。

“大伙还愣着干嘛,快把他给我扔出去。”

小铃铛一听火了,人在发火的时候,不知不觉中说话的声音也会提高。

“我看你们谁敢动?”

后面的几条大汉还真被唬住了,竟然没有一个敢上前。

当老板的当然没有那么容易被吓住,店老板说道:“怎么?没钱还玩横的?光天化日之下,难道没有王法了不成?”

林天乐可不想被人当成泼皮无赖,忙制止住小铃铛,然后向店老板道:“不用你们扔,我们自己出去行了吧?”

世上有很多只认钱不认人的地方,没钱了,当然不能继续留在这里。

小铃铛又向店老板问道:“我的神行小驴呢?给我牵出来。”

店老板咽了口吐沫,以防说话的时候嘴角喷出白沫。

“什么?你还想要你的小驴?欠了五十两银子还想要你的小驴,三天之内拿钱来赎,不还钱我就把驴子给卖了抵账。”

“你……”

小铃铛觉得店老板似乎有些不讲理,又说不出他哪里不讲理。

“放你们人走就不错了,还想要什么小驴,不是有那头小驴押在这里,鬼才放你们走。”

小铃铛还想说什么,林天乐拉住她,带头走出了财神客栈。

跟一个只认钱的人,别说没道理,就是有道理也讲不清楚。

外面还是那么热闹,发财镇上既然人人都想发财,干生意的也就特别多,所以街上卖什么的都有,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叫人看得眼花缭乱。

林天乐并不想看到这些,因为他现在一文钱也没有,由穷到富,又由富到穷,往往就是那么很容易的事,让人一点准备都来不及,人在穷的时候,最熟悉的就是饿肚子的感觉。

现在已经过了中午,酒楼里不时走出一些酒足饭饱的人,有的打着嗝,有的揉着肚子,还有的手里拿着一根牙签在仔细的剔牙,似乎在向路人证明他刚才吃肉了,吃了很多很多的肉,不光肚子填满了,连牙缝里都塞得满满的。

林天乐的肚子不再沉默,提出了有声的抗议,那是饥肠辘辘需要进补的声音。

人在饿肚子的时候看到别人吃的饱饱的,有时心里会莫名其妙的生气,也不知道是生别人的气还是自己的气,不过所生的气并不能填饱肚子。

路边卖包子的又掀开了蒸笼,雪白的肉包子冒着热气,香味直往人的鼻孔里钻,他和小铃铛都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咱们快些离开这里。”

林天乐担心多看一眼会叫人生出抢劫的念头,不是抢钱,是抢肉包子,饥饿难耐的人最想要的当然是吃的东西,雪白的肉包子他看也不敢再多看一眼,拉着小铃铛的手从街头几乎走到了街尾。

“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糖葫芦,小铃铛的最爱,那竹签上穿的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山楂球,让人只是看一眼就会有酸酸甜甜的感觉,她看得眼光几乎舍不得移开,又巴巴的看了林天乐一眼。

林天乐摸了摸衣服,衣服上除了几个破窟窿什么也没有,一文钱也找不出来。

“小铃铛,是不是想吃糖葫芦了?”

他这话有些明知故问,其实这也没什么,人活着大部分时间所说的话都是废话。

小铃铛点点头。

“想吃……想的很……想的不能再想了……”

好像怕被衣服上的窟窿咬到手,林天乐把手缩了回来。

“想吃……就多看几眼吧!咱们现在没银子,反正看看也不要钱,等有钱的时候再给你买。”

望梅可以止渴,望糖葫芦却一点也解不了馋,反而让人更馋。

小铃铛本来以为他还有钱,听到这话馋的想哭了,希望的小火花也随之熄灭。

发财镇上卖吃食的很多,可是没钱不偷不抢转一百圈也吃不到嘴里,所以他们停下脚步,与其这样在镇子里转,不如出去看看,去镇子外面找点可吃的东西。

镇子外面没有山,只有一条小河,不过这已足够,有山有水的地方就饿不死人,既然有水,有水的地方就有鱼,动动手就可以抓上几条鱼来充饥。捉鱼摸虾的事林天乐从小干过不少,重操旧业一点也不费难。

小河虽然不大,里面的鱼却不少,没多会林天乐便抓了十几条,将鱼的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找了些干树枝架起火堆烤了起来。

人在饿肚子的时候,没有佐料的烤鱼吃起来比加了任何佐料的烤鱼都香的多,小铃铛虽然大病大病初愈,胃口反而比以前好了许多,一连吃了七八条才拍了拍肚子,表示已经吃饱。

她不知道为什么林哥哥连一块银子也没了,别说银子,连身上的衣服都是穿别人的,想问似乎不知从何问起。

“古姐姐为什么走了?”

“别提她了。”

林天乐一脸懊丧,他倒不是想怪别人,而是怪自己,怪自己太容易轻信花下眠,不知不觉就上了他的当,而且是一个很恶毒的当,应付这种事,他实在太缺少经验,就连解释都不会。

好在肚子不饿了,填饱了肚子无疑是件令人很愉快的事,可是现在的烦恼没了,原来的烦恼又长了翅膀一样飞了回来。

“我的神行小驴,客栈老板不会真的给卖了吧?”

想到自己的坐骑,小铃铛皱了皱眉头,又开始担忧起来。

林天乐安慰她道:“不会,肯定不会,等我们有了银子就把它赎回来。”

可是这话说的轻松,就算会变戏法,也没法真的变出钱来,而要靠变戏法才能赚钱。

小铃铛怀疑自己这几天发烧,是不是把脑子也烧糊涂了,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有用的办法。

“林哥哥,现在你没有钱,我也没有,又不能去偷去抢,难道咱们要去街头卖艺?可是那样一年也赚不到五十两银子啊!”

林天乐绝对不会干偷抢的事,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你别忘了,我会飞,姓花的偷走我的如意袋回了般若岛,我们可以一起去找他要回来,要回如意袋有了银子,自然可以赎回你的神行小驴。”

小铃铛也仿佛受到启发,眼里灵光一闪连忙问道。

“林哥哥,你去般若岛要多久能到?”

林天乐认真想了一下肯定道:“两三天吧。最多三天。”

小铃铛又问。

“去苍山多久能到?”

林天乐答道:“那里近多了,一天都用不了。”

小铃铛一下开心起来,一张笑脸变得比鲜花还要灿烂。

“林哥哥,难道你忘了,我住的地方还有很多金子,银子,咱们回苍山去取银子不是更快吗?”

的确,两地相较,去般若岛的确有些舍近求远,更加没法确定的是林天乐赶到般若岛,花下眠未必就回到了岛上。

林天乐本来一直愁眉不展,听了这话,看了看小铃铛,又拍拍自己的脑袋,忍不住笑了。

“小铃铛,你说咱们两个是不是太笨,一遇到事情就什么也想不起来,好像只剩下着急了。”

回头想想还真的是这样,小铃铛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天之后,林天乐他们果然从小铃铛居处拿来了银子,银子这东西放在山洞里就像废品,带在身上去花才能展现它的价值,所以这次他们特地多拿了一些带在身上。

发财客栈的老板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先前的不友好一扫而光,一张脸笑得像是盛开的牡丹。

“二位客爷,现在你们有钱了,你们还是大爷,我是孙子。”

商人重利,林天乐也懒得理他,牵出神行小驴和小铃铛一起离开发财镇,临走之前,小铃铛又买了十串冰糖葫芦,手里嘴里都塞得满满的才算罢休。

仙源山,知道的人不少,去过的人不多,后来就没有了后来,因为去过的人都没有回来,一个也没有回来过,人去了一个地方再也无法回来,一定会令人产生很多遐想。

什么人去一个地方没法回来呢?当然是死人,死在那里的或许连收尸的人都没有,无疑是一种叠加的悲剧,这样就给仙源山增加了一层神秘和恐怖色彩。

也有好心人劝林天乐和小铃铛不要去那里,年纪轻轻后面还有大把好时光等着,干嘛拿生命做赌注去冒险。然而无论什么人一旦决定了的事,往往是很难更改,更何况林天乐根本没有半途而废的想法,前面纵然是刀山,那就上,是火海,那就闯,一个鬼域都去过的人,哪里还会在乎这些。

经过一路打听,二人总算到了仙源山,到了地方林天乐呆住了,这里哪有什么山?明明是一个很大的湖泊,秋水共长天,绿草绕堤岸,别说山,连一块石头都很难找到。

难道那个老道玄虚子是骗我?就为了把我骗到这个地方?可是他好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小铃铛也是满腹狐疑。

“林哥哥,你确定这里就是仙源山?可是这里除了水什么也没有啊?就连山的影子都看不到。”

林天乐也觉得有些蒙圈,不过想想,世间万物,一切皆有可能。

“问了那么多人都说这里就是仙源山,想必不会有错,咱们要找的是石头,又不是山,何况七彩补天石不是普通的石头,肯定很难找,咱们四处仔细找找看。”

任何事情说起来总是简单,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二人在湖边转了半天,别说石头,连像石头的的东西都没找到。

“林哥哥……你看……”

“什么……你发现了什么?”

“这花好漂亮……”

“嗨!小铃铛,别这么一惊一乍的,我以为你找到了补天石呢!”

顺着小铃铛手指的方向,林天乐看到一片花丛,虽然已是秋天,花儿却开得正艳,绝对不是菊花,是一种叫不出名的花,紫色的花朵一半像牡丹,一半像月季,不过最奇特的还是这花的香气特浓,让人闻着有一种熏熏欲醉的感觉。

”小铃铛又说道:“林哥哥,你再仔细看看,这一片花儿不像是野生的,一定是人种植的。”

林天乐仔细看了看,不得不佩服还是女孩子心细。

“不错,竟然有人在这种花,这里就一定有人,找到种花的人,或许就能打听到一年有用的东西。”

小铃铛满怀希望道:“林哥哥,天快黑了,咱们还是分开寻找吧,天黑之前一定要找到那个人。”

仿佛久处黑暗终于看到了曙光,林天乐片刻也不想耽搁。

“好,小铃铛,你往东,我往西,沿着湖边寻找,无论找不找得到人,天黑时咱们在这里会合。”

直到太阳消失在地平线,也没找到什么,湖面上升腾起一层薄雾,林天乐正准备回去与小铃铛会合,忽然听到湖面上传来一阵飘渺的歌声,是个女人的歌声。

天色将黑未黑,再加上雾气的笼罩,让草木变得若隐若现,犹如诡异的魑魅魍魉,这景象多少有些吓人。

“这里真的有人。”

林天乐并没有觉得什么害怕,然而心中一喜,顾不上多想什么,他循着歌声寻找,到了岸边,却发现歌声虽然是从湖面上飘出,可是放眼望去,并没有一艘小船,别说小船,湖面上连漂浮的东西都没有。

难道是雾气影响的视线?应该不会,这样的薄雾根本遮挡不了什么,水鬼?是不是真的有水鬼在水中唱歌?他感觉后背一阵发紧,不过为了一探究竟还是走了过去。

眼前的一切,让林天乐直想闭上眼睛,可是另一个自己又想让自己多看两眼。

湛蓝的湖水之中,有一个年轻女子正在洗澡,看年纪最多二十岁上下,身上虽然披着薄纱,和裸体也没什么分别。

此情此景会让人想到直视的美不算美,隐约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水中的女子胖一分嫌多,瘦一分嫌少,四肢五官的比例好的不能再好,她一定是女娲造人的时候用心捏出的精品,凝脂般的肌肤在薄纱和薄雾的遮挡下透着一种诱人的光泽,这样的身材世上最多有两个,一个是你思而不得的梦中情人,一个就是她。

漂亮女人很容易看到,光着身子的漂亮女人就不那么容易看到了。

“非礼勿行,非礼勿视。”

林天乐想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可又实在忍不住还是多看了几眼,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在那里站也不是,走也不是,找地方藏起来那也不行,因为附近只有一片草地,除非是变成一只蚂蚱钻进草丛里。

林天乐正看得眼发胀,心发慌,全身血脉偾张,好不容易勉强收回目光,正想转身远远躲开,水中那个女子嘻嘻笑了一声说话了。

“来呀!小弟弟,下来一起洗澡啊!”

大晚上的,一个漂亮女子在野地里洗澡,而且是在秋天,秋天的湖水很凉,这种时候说是人在洗澡鬼也不会相信,所以,林天乐可以肯定这女子只是有人的外形,绝对不是个人,不过,无论对方是鬼是妖,既然这么漂亮自己总该有些礼数吧。

“姑娘……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那女子仿佛不知道什么叫害羞,从水中站了起来。

“你什么都看到了也无妨啊!女人生的好看不就是给男人看的,只有很丑的女人才怕被男人看。”

她的上身出了水面,好像并不知道自己身上未着寸缕,看的林天乐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是真的。

“姑娘,我真不是有意的……我……我只是偶然经过这里,不小心看了一眼。”

林天乐赶紧闭上眼睛,觉得再多看一眼都是罪过。

那女子仿佛不知世间有男女有别这回事,根本不以为意。“

“嘻嘻,看了就是看了,看一眼和看一百眼有什么分别吗?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林天乐真的想变成一只蚂蚱,不,变成一只蚯蚓也行,赶紧钻到草丛中,钻进泥土里。

他只觉得全身发热,此情此景,只要是个男人难免都会有这种感觉,别说是秋天,就是在结冰的冬天也会叫人热的难受,再多看一眼也会叫人无法控制自己。

正所谓眼不见,心不乱,林天乐觉得还是尽快离开的好,不管有什么话要问,也要等这个女子上岸以后,穿上衣服的时候再问。

“小哥哥,别走啊,下来一起玩呀!”

那女子见林天乐要走,显然有些意外,她对自己的诱惑力充满自信,换做别的男人早就不要命的跳下来,今天这个少年的举动倒真叫她百思不得其解。

林天乐看也不再往他身上看,仿佛多看一眼都会吃了很大的亏,她光洁的躯体有无穷的诱惑力,林天乐也有自己的定力。

“姑娘,本来我有话想要问你,但在这种情况下问你什么很不合适,等你穿好衣服我再回来。”

林天乐说着,转身想离开。

“嘻嘻,你这个小弟弟真有意思,放着便宜不占,不是白痴就是傻蛋。

那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慢慢往岸上走,凹凸有致的躯体让人一览无余。

“你走不走不是你说了算,而是我说了算。”

什么?世上还有这个道理,这真是一个很不好笑的笑话,腿长在我的身上要你来管?林天乐犯起了牛脾气,不管你是鬼是妖,小爷先露一手给你看看,免得让你小瞧了我。

“腿是我的,我说来便来,说走便走。”

林天乐念起驭风咒,谁知道这次却不灵了,不是法术不灵,而是他的身体不灵,因为他的身体刚离开地面,就被一道飞来的白纱缠住了身体,蜘蛛丝一般越缠越多,越缠越紧,他的手脚都被裹得结结实实,像一个特大号的粽子。

青龙宝剑还在身上,他的灵犀剑法连金眼鬼王都杀得了,可惜的是现在连拔剑的机会都没有。

看来这个女人如果是鬼,一定是个比阎王还厉害的鬼;如果是妖,一定是比一般妖怪还要厉害的妖,可以肯定的是她绝对不是个人,因为世间从来没有这么厉害的人。

“你是什么鬼?还是什么妖?”

手脚不能动弹,好歹还有一张嘴,那就只能君子动口不动手,林天乐实在不知道该问她是妖是鬼。

那女子却是又君子又小人,动口又动手,像蜘蛛拉丝一样把林天乐拉到面前。

“我呀,我是你亲亲的妖姬姐姐。别人看到我都巴不得离得越近越好,你怎么反倒要跑?我倒要仔细看看你这个小弟弟哪里与别人不同。”

看到一张美艳绝伦的脸几乎快贴到自己脸上,林天乐大窘,据说很多妖怪都是吃人的,如果她真的是个妖怪,下一刻一定要张嘴吃人。

妖姬果真张口了,不过不是吃人,只是说话,两颗灿若星辰的眸子仿佛要燃起林天乐内心的火焰。

“小弟弟,你放心,我不会吃了你的,就算吃,也会用让你很快活的吃法,绝对不会让你感到有一点痛苦。”

林天乐只想到自己若被妖怪吃了,是无论如何也快活不起来的。

“刚才是我没有防范,有本事你先放开我,咱们公平的比试,凭本事赢我,我才会心服口服。”

妖姬吃吃笑了起来。

“如果不是凭本事,我怎么会抓住你的?我也不要你心服口服,因为无论你服与不服以后都得乖乖听我的话。”

如果她没真本事,还真抓不到自己,身陷囹圄,最重要的是想办法脱困,可是自己手脚都动不了,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又能想出什么办法呢?

“你是卖粽子的吧?用这种方法捉人?”

看来妖姬这个妖怪,也是个爱笑的妖怪,因为她脸上一直满是笑意。“

“我不是卖粽子的,我是吃粽子的,小弟弟,你就省省心吧,别再动小心眼,想我放了你门也没有,我先把你带回去,在我那里住几天,到那时候赶你走你也不想走了。”

林天乐闻到一阵很浓的香气,就是他和小铃铛一起看到的那种花的味道,不过气味要浓郁的多。

没容他多想,他的身体已经被妖姬抓了起来,看来她真的要带自己回去,要命的是她不是往岸边走,而是往水里跳。

看来她不是妖怪,是个水鬼,一个很厉害的水鬼,想要找替身,没想到自己今天成了她的替死鬼。

本来还可以做个动口不动手的君子,现在连口也动不成了,妖姬带他跳进湖水中,在水中张口的话,那就只能是喝水了,人是离不开水的,每天都要喝水,可是绝对没有人愿意在水底喝水。

人在生死关头,最先想到的一定是保住性命,林天乐闭上眼睛,拼命憋住一口气,他知道这样憋不了多久,也只能憋多久是多久。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明明是在水底,却没有被水包围的感觉,林天乐实在憋不住了,才发现在水里也能呼吸,在水里能呼吸的,首先让人想到的一定是鱼,可是他没有变成鱼,睁开眼一看,原来所经之处水都往两边分开,自动让开一条通道,他连衣服也没有湿一点。

现在的水鬼都这么厉害了,找替身不再是直接把人淹死,而是要把人带回去整死,只是……只是这样好像更可怕一些。

妖姬看到林天乐方才闭眼憋气的样子,又吃吃笑了,忍不住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一阵浓郁的香气顺着鼻孔钻进脑子里,这味道太让人受不了,血往上冲,林天乐晕了过去。

林天乐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锦榻之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上次在发财客栈就经历过这样一次,稀里糊涂醒来后发现映月和伴月赤裸裸躺在身边,好在这次身边没有躺着别人。

“我是活着,还是死了?”

以人生在世十几年的经验判断,自己应该还没死,那个水鬼,或者说那个女妖怪把自己放在这里干什么?

丝绸的被面光滑的像少女的肌肤,不光是床上用品,整间屋子都很豪华,白玉铺地,明珠为灯,紫檀木的桌椅,最让林天乐熟悉的是屋子里处处弥漫的一种花香,湖边的花丛是这种味道,妖姬的身上也是这种味道。

初次闻到这种花香觉得很香,很好闻,现在闻到这种味道就让他觉得头昏脑胀,十分厌恶。

四处一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别说人声,就连鸟声,虫子鸣叫的声音都没有,安静是相对的,这种极致的安静是一种令人感到不安的安静。

既然没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不如三十六,走为上策。

他刚下床想出去,没等想法付诸行动,门外传来脚步声,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进来的是一个白发老人,脸皮皱得像老母鸡的鸡皮,奇怪的是他下巴上却一根胡须也没有,像是一片长不出庄稼干土地,也就是说因为没有长过胡子的迹象,看年纪他应该在七十岁以上,这么大岁数不长胡子的男人,恐怕只有太监。

老人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四碟小菜一壶酒,看到他把托盘上的酒菜放在桌子上,恐怕他转身离开,林天乐连忙问。

“老人家,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人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你是问我?”

这里除了你就是我,老人家也只能有你一个,难道我问我自己?算了,有求于人,少点脾气,难道他觉得我不够礼貌?想让我叫他大爷,老爷爷?

“老爷爷……我……”

那人好像真的生气了。

“什么老人家老爷爷,我有那么老吗?”

对了,年纪小的人都想别人说自己成熟,岁数大的人都想别人说自己年轻,林天乐忍不住笑了,赶紧换个称呼。

“大叔……”

这下那人更加来气了。

“什么大叔小叔,叫兄弟,我今年才十七岁,看样子你比我年龄还大。”

什的?这副模样像十七岁,恐怕七十岁还要往上说别人才能相信。这儿的人怎么了?难道都不是人?

林天乐差点被惊掉下巴,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一个也没有少,也就是说他应该没有听错,如果他真的是十七岁,的确比自己年纪小。

“你确定你是十七岁而不是七十岁?”

那个所谓的“老人家”极其肯定的点了点头。

“没错,我不老,所以也不糊涂,可以一百个肯定,一千个确定,我今年就是十七岁。”

别人追求的是返老还童,难道他有着与众不同的追求,追求的是还童返老?

“嘿嘿,小兄弟,不是我眼拙,你这样子,还真叫人一点也看不出十七岁的样子。”

那人满脸不悦的放下杯筷。

“哼!不要笑我,你在这里呆些日子,一定会变得比我还显老。”

没等林天乐再说什么,他已经气呼呼的摔门出去了。

事已至此,与其着急,不如从容面对,先填饱肚子再说,吃饱喝足就算死了也不是个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