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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烟

作者:唐时烟云 | 分类:仙侠 | 字数:56.1万

第三十一章 画神之变

书名:唐烟 作者:唐时烟云 字数:10340 更新时间:2024-11-14 15:39:01

瘦子也有些沉不住气了,在一旁帮腔做势地晃了晃手中钢刀,声音直接提高了八度。

“小子,我说你是不是个瞎子?你看不到我们的人,难道也看不到我们我中的钢刀吗?”

林天乐喝光酒壶里的最后一口酒,仿佛意犹未尽,有些恋恋不舍的把酒壶放到地上,慢吞吞道:“哈哈,你们终究是来晚了一步,酒没了,鸡也只剩下骨头,你们要是不嫌弃,这些鸡骨头都送给你哥俩解馋了。”

瘦子脑子灵光一些,听出林天乐话中有话,差点被气得七窍生烟。

“大哥,这小子不但目中无人,说话还这么气人,拐弯抹角地骂咱哥俩是狗,咱们做了半辈子强盗,形形色色的人见的多了,胆子这么大的人倒是头一遭遇到。”

酒足饭饱心情好,林天乐继续笑着逗他们。

“非也非也,我可没有目中无人,是根本没把你们当做人,大老远就看到二位来了,至于你们手中的钢刀那可是要命的家伙,我就是看不到人,也不能看不到刀,我方才一直在想,都说现在太平盛世,国泰民安,民风淳朴,路不拾遗,怎么能想到这年头还会有强盗呢,想来想去一直找不到答案,也就不小心忽略了二位,恕罪则个,恕罪则个,不过剪径的英雄在下手之前都要自报家门,你们不会连这点道上的规矩也不懂吧?”

“我们哥俩一个叫吴本,一个叫生意,一起占据了这座荒山,专做这无本生意,不过比起那些当官的,当大官的,就没得比了,他们干起无本生意连手指头都不用动弹,就有大把的金银财宝钻进口袋,我们只能挣点辛苦钱,识趣的快把银子拿出来,免得我们动手。”

胖子挺听话,真的自报了家门,他又看到旁边的古紫鬼,眼前一亮。

“咦!想不到这荒山野岭的还能看到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漂亮,真是人间少有,不过我们兄弟二人乃是绿林豪杰,劫财不劫色,乖乖把银子交出来我们绝不为难她。”

画神也喝光了酒壶里的酒,把空酒壶扔在一边,打着酒嗝,把手中啃了一半的鸡腿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好像实在吃不下去了。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真是奇哉奇哉,怎么如今没长眼睛的人也能做强盗,看来这做强盗的门槛真的低了许多。”

他仿佛在喃喃自语。

叫做生意的瘦强盗哪愿嘴上服输。

“呸!你说谁没长眼睛呢?我这双眼睛比牛眼还大,这你都看不见,我看是你没长眼睛才对。”

画神都看了看手中的鸡腿,摇了摇头,好像真的食之无味,实在没心情吃下去了,顺手把鸡腿扔了出去。

“你若是长了眼睛,怎会看不出我们身无分文,身上若有银子,找个酒楼吃人家现成做好的山珍海味不香吗?还用得着自己动手,在这里吃这缺油少盐的东西?若说这山鸡是你们养的,一只就值一百两银子,你们何不都抓了拿去市场售卖,十两银子一只也足以让你们变成大富豪,还用得着费力干这等下贱营生。”

吴本扬了扬手中钢刀,瞪大了怎么看着也不大的眼睛。

“什么?你敢说我们做强盗的下贱,我们绿林好汉可是有尊严的,今天你们若不乖乖把银子交出来,我们哥俩就把这天仙般的小姑娘送到窑子里去,随随便便也值个上千两银子,嘿嘿嘿!你们若不识相,就别怪我们哥俩讲情面了。”

说自己可以,说别人也可以,但他们敢说古紫鬼,这就让林天乐大为不悦了,他刚要发作,画神向他挤了挤眼睛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先别发火。

他向两个强盗陪笑道:“我看二位好汉气宇轩昂,非一般的绿林好汉可比,动手之前,何不留一幅英雄影象留作纪念,老了以后再拿出来看,还能看到自己当年的英姿飒爽,意气风发的模样,就是留在日后也可以供儿孙瞻仰,在下粗通丹青之术,画什么像什么,画人物更是栩栩如生,今天遇到二位,身上没一点资财可以奉献,心下颇感歉疚,愿以此技为二位效劳,不知两位英雄意下如何?”

厉害的盗匪若是狠起来,连自己都敢砍,不厉害的盗贼若是有了好奇心,比一般人的好奇心还要大得多,生意的好奇心就被画神给激起来了,心河荡漾已管不住自己,。

他忍不住向胖强盗说道:“大哥,看他这副穷酸样子,杀了最多落身旧衣服也值不了什么钱,不如就让他画一画咱哥俩,画的像了饶他这条小命,画的不像,到那时再杀他也不迟。”

吴本暗地一合计,既然在他身上榨不出油水,不如就物尽所用,让这中年人画一画自己哥俩,反正也费不了多少功夫,便点了点头。

“我们哥俩就给你这个机会,你可要用心点画,画的不好,我手中的这把钢刀可比你的画笔管用。”

古紫鬼只顾看书,对眼前发生的一切置若罔闻,林天乐则不知道画神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乐得在一旁看戏。

画神研好墨铺开纸,指导他们摆好姿势,选了一个好的角度。

“二位摆个好看的姿势,你把刀往上举一点,你的身子往前倾一点,对,好勒,好了好了,就是这样,二位英雄就这样别动了,片刻就好。”

画神不愧是画神,只见他刷刷点点笔走龙蛇,吴本,生意二人的形象很快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几乎连胡子眉毛都清晰可见,不过他画好二人之后并没停手,又在二人身后画了一座雪山,林天乐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心中不免有些纳闷,明明说画个人物,后面再画这些东西岂不是画蛇添足,有些多此一举。

等画神画完了,把画卷一收,林天乐回过神来才发现两个强盗已经不见了,他们就是走得再快,也不会片刻之间就走的踪迹皆无,比自己的驭风术还快得多,更何况贼不空手,这两个强盗出来打劫,怎么可能什么也没得到就轻易放过遇到的人。

画神看出了林天乐的疑惑,微微一笑道:“我把他们送到了雪山之上,让他们好好吃些苦头,也能从此改过自新。”

想想吧!两个衣着清凉的强盗在雪山之上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样子,不被活活冻死恐怕也得丢掉半条命,把人画到画上,再画上哪里的景物就能把人送到哪里,这世上除了画神也没有别人能做到了。

林天乐也不能不佩服他的本事,思忖就算自己动手,也不如画神收拾两个强盗来的利索。

肚子里有酒,热心肠烧到了一定的温度,画神仿佛意犹未尽,又向林天乐道。

“酒足饭饱,你们要去哪里,不如让我送你们一程吧!就算你们要去天涯海角,在我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既然已亲眼所见,林天乐当然相信画神有这本事,可从始至终他连自己的名字都没问过,真不知道画神哪里来的这份热心,他越热心,反倒令人越不放心。“

林天乐想了想道:“好倒是好,不过我们要去的地方你未必知道,当然也就未必画得出来,你看我身上穿着如此单薄,我可不想被你送到雪山上挨冻。”

画神颇为自信,一副古道热肠帮人帮到底的态度。

“小兄弟说笑了,你倒是说说你们想去的是什么地方?天下之大,我没去过的地方倒还真是不多,你想去的地方我未必就不知道,一个喜欢画画的人,最喜欢好山好水好风光,去过的地方自然比一般人多,这点你毋庸置疑。”

见他这么刨根问底又这么热心,林天乐也不好意思不说:“我们要去仙源山,那里你未必去过吧?”

一听是仙源山,画神露出满脸神往的样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得出他一定去过那里。

“还真是巧了,仙源山三年前我还真的去过,那里山清水秀,景色宜人,至今记忆犹新,看来你们这个忙我还真帮得上,小兄弟,你们就别推辞了,让我一番好意付诸东流。”

”林天乐想征询一下古紫鬼的意见。

“古姐姐,你看如何?要不要画神用丹青之术送我们去仙源山?”

古紫鬼刚刚在洛书中领悟到一种雷系法术,正自高兴,把洛书放到地上,想要演示施法的手势,随口答道:“一切由你定夺好了。”

就像是练剑的舞剑,练刀的耍刀,还没等林天乐再多说什么,画神运笔如飞,已将他和古紫鬼画在了画上,又在人物之后画了一座山势险峻的青山。

好像就是闭了一下眼睛又重新睁开,林天乐眼前的景物瞬间完全换了模样,此时恰逢古紫鬼刚念完一句雷咒,掌心一道电光流矢般飞出,正击在一颗两人合抱也抱不过来的大树上,树身立刻拦腰断了下来,一声巨响过后树叶落了一地。

“你……你们是人是妖?”

不远处一个正在砍柴的樵夫,先是看到不知从哪里冒一男一女出两个人,目瞪口呆之际,接着又看到古紫鬼用***劈了一棵大树,更是吓得魂飞魄散,以为大白天遇到鬼了,手中的斧子差点都扔了出去。

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仙源山了?林天乐心中高兴,赶到樵夫面前施了一礼道:“樵夫大哥不要害怕,我们不是鬼,是实实在在的人,请教一下,不知道这座山叫什么名字?是不是仙源山?”

樵夫看他彬彬有礼的样子,不管是人是鬼,都不像有什么恶意,心中也不再那么畏惧,答道:“我自小生长在山下村中,这里是华山,哪里是什么仙源山!你说的仙源山我听也没听人说过。”

林天乐听了一呆,难道画神把他们送错地方了?

这时他身后的古紫鬼惊叫起来。

“书……我的洛书……奶奶给我的洛书没了……”

林天乐一下明白了,画神哪里是出于什么好心把他们送到仙源山,分明觊觎已久那本洛书,看准了古紫鬼把书放到地上的时机,把他们送到千里之外这个地方,这样一来,书也就到了他的手里。

虽然林明白的有些晚,总比一直的糊涂好,林天乐气恼的拍了拍脑袋。

“不好,古姐姐,我们中计了,都怪我太大意,少了防人之心,我们现在快些赶回去,说不定还能找到画神,找到他一定不能轻饶。”

古紫鬼知道事情已然发生,现在怪谁都没用,心里虽然着急,脸上却没表露太多。

“天乐,也不能全怪你,不知道为什么做人以后,知觉不如以前做鬼时的灵敏,我也好像变得迟钝了许多。况且知人知面不知心,看那人面相也不像个坏人,哪里会想到他会对我们使诈。”

“古姐姐,我教会你驭风术的口诀,我们用驭风术赶回去,比御剑飞行要快得多。”

林天乐心急如焚,把风神传授的口诀和心法告诉了古紫鬼,古紫鬼是何等聪明透顶,一点就通,便也很快学会了驭风之术,二人一起双双向来处飞去。

驭风术虽然很快,比起画神传送的方法终究还是慢了太多,等他们赶回原地日已西斜,残阳浴血,他们原来烤鸡的地方灰烬早已被山风吹净,就连扔在地上的鸡骨头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吃的干干净净渣都没剩,只有三个酒壶不规则的扔在地上,证明他们曾来过这里。

“糟糕,他一定早就走远了,我们驭风术虽快,却不知道他是往哪个方向,如果随便追下去,搞不好会弄个南辕北辙越追越远,唯今之计,看来我们也只有沿路往山下追了。”

林天乐恨恨说道。

说完他捡起地上一个酒壶,也不知道现在他哪来的力气,一下把酒壶捏的扁扁的。

古紫鬼想了想随即点点头,二人沿蜿蜒的山路追了一会,快到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听到树林之中隐约传来一阵厮杀之声。

林天乐侧耳倾听片刻,厮杀之声越来越激烈,有些不明白怎么回事。

“难道这里也有强盗出没?古姐姐,我们一起去那边看看好不好?”

“好。”

古紫鬼当然没有什么意见。

树林之中,几十个黑衣人黑巾蒙面,围住一队官兵正在厮杀,领头的是两个红衣之人,也是黑巾蒙面,二人一个使刀一个使剑,一前一后围住一个年轻将官模样的人刀剑并举,一心要将那年轻人置于死地,年轻将官手持一对车**斧,虽然双斧舞的密不透风,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气力已有一些不济,再打下去估计撑不了多久便会落败。

不远处有两辆囚车,囚车上的人面露喜色,就像飞鸟看到打开的鸟笼门,古紫鬼只看了一眼便认出了他,正是庆州府原来看守府库的两个差役之一的龙三,她和黄英救林生的过程中发现了他们的不法勾当,使得二人因为监守自盗东窗事发一个死于非命,一个 被下了大牢,不知为何现在到了这里。

古紫鬼抽出玄武鞭,动手之前还不忘征询一下林天乐的意见。

“天乐,这帮盗匪是想劫囚车,我们帮一下这些官兵吧?囚车上的人不是好人,劫囚车的肯定也是同党。”

路见不平,岂能不拔刀相助,林天乐点点头,一下来了精神,觉得原来憋的一肚子火现在终于有了发泄的地方。

“好,古姐姐,你对付那帮喽啰,我对付那两个领头的红衣人。”

场中年轻将官本来以一敌二已够吃力,见又多来两个人,以为是对方的帮手,心中正在暗暗叫苦,一分神的功夫肩膀上被使剑的红衣人刺了一剑,顿时鲜血崩溅,一只大斧扔到了地上,使剑的红衣人顺手第二剑又刺向年轻将官的咽喉,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只觉得手臂一麻,斜刺里一柄利剑飞虹般挡住他这致命的一招,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电光火石之间寒光一闪,冰冷的剑锋已袭向他的面门。

林天乐出手了,而且出手的正是时候,那个年轻将官幸运的因此逃过一劫,眼见林天乐的剑锋就要刺到使剑的红衣人,使刀的红衣人放弃进攻挥刀来救。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使剑的红衣人虽然也是剑术高手,对于林天乐使出的剑招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只听耳际一片龙吟之声,青龙剑上下翻飞,寒光烁烁让他看的耳晕目眩。

“别问我是谁,路不平有人踩,事不平当然也有人管,今天小爷要好好教训一下你们这帮胆大包天的恶匪。”

林天乐敌住二人,让那受伤的年轻将官闪到一边稍作休息。

几乎就在同时,古紫鬼也动起了手,她正好想借此机会试一试在离魂谷底学会的伏魔鞭法,一鞭挥出疾风四起,把一个黑衣蒙面人连人带刀卷起扔到十几丈开外,正好撞在一棵大树之上,惨叫一声骨断筋折,软绵绵地落到地上。

“我可没想真的杀你!连力气都没用多少……”

古紫鬼一下捂住自己的眼睛,她也没想到玄武鞭下的情形如此残忍。

那群官兵已经死伤十几个,剩下的人一见来了帮手,也不管他们是什么人,也不问是来自何处,反正只要有人帮就是好事,帮自己的肯定是朋友就不是敌人,当下精神俱都为之一振,不再像先前那样只有挨打的份。

那群黑衣人刀剑齐举向古紫鬼砍了过来,她若想手下留情受伤的只有自己,只好谨慎迎敌,伏魔鞭法用来对付这些黑衣人,简直就像游戏一样,数招过后,黑衣人又死伤了十多个,剩下的见势不妙想要逃跑,可是看到那两个红衣人没有撤的意思谁都不敢跑,片刻之间又被官兵砍死了几个。

两个红衣人合力斗林天乐,也是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武功上赢不了别人,便只有想别的法子,使刀的红衣人暗中念咒施法,霹雳声中,一道电光从他掌心发出,向林天乐激射而去,幸好林天乐闪的快,那道电光将一棵大树穿了个洞,洞口一片焦黑之色。

古紫鬼不想伤太多人,早就停手在一旁袖手旁观,那帮官兵得理不饶人,见占了上风一下全从病猫变成了猛虎,又毫不留情的砍翻了几个黑衣蒙面人。

看到红衣人用法术对付林天乐,古紫鬼有些气恼,心说你会法术别人就不会法术不成,同时更担心林天乐吃亏,也念起咒语祭起一个***向使刀的红衣人劈去。

那红衣人所有注意力全放在林天乐身上,没料到旁边古紫鬼有这一招,眼见一道雷火袭来,忙奋力跳到一边,只是慢了那么一点儿,胡子全被那道雷火烧焦了,一股难闻的焦臭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万幸的是没有被打到身上,性命无碍。

使剑的红衣人没想到来的两个年轻人这么厉害,不但武功好,还会法术,眼见败局已定,向半空挥手打了个手势。

“风紧,大家快撤。”

面子固然重要,可是命更要紧,被烧了胡子的红衣人此刻再也顾不上面子了,跟着打了个手势,率先向小树林外逃去。

囚车上的龙三,本来是满脸喜色,以为今天就是逃脱牢笼之时,没想到眼前的变化这么快,他脸上的颜色越来越灰暗,比死了爹妈还要难看。

“留个活口……”

那个年轻的将官话音未落,剩下的一个伤重没跑掉的黑衣人,也被杀得兴起的官兵砍成了几段,听到这话有人想追上去再抓个活口。

“算了,穷寇莫追,免得前面还有什么埋伏。”

林天乐叫住他们,那些官兵向年轻将官看了一眼,见他也点了点头,便不再去追,有两个军兵围上来,赶紧给他包扎上伤口,其余人照顾其他伤者。

那年轻将官包扎好伤口,上前施礼后先自报家门。

“在下程处嗣,多谢二位少侠救命之恩,不知二位少侠怎么称呼?”

林天乐把宝剑归鞘,打量了程处嗣一眼,看到这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因失血过多,脸色有些发白,不过气宇轩昂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我叫林天乐,她叫古紫鬼。我们凑巧经过这里听到动静赶来的,那帮黑衣人是什么人?真是新鲜,做贼的竟然不怕官兵,连你们都敢打劫?”

“这帮人不是一般的盗匪,他们一定是为了囚车上押送的朝廷钦犯而来,幸亏二位少侠及时相助,使我们化险为夷,没想到他们这么厉害,一下伤了我这么多人。”

程处嗣接过手下捡来的斧子,肩上的伤口一挣,忍不住痛的皱了下眉头。“

林天乐心中有事,也就不想多说,直来直去说道。

“我帮你们也帮过了,现在该你们帮我了,请问你们来时这一路上有没有遇到过一个鼻子和嘴唇之间有颗黑痣,教书先生装扮的中年人?”

“这倒不曾遇见过。”程处嗣仔细回想一下摇摇头,又转向手下官兵问道。“一路上你们有没有看到过这个人?”

“没有。”

“不曾看到。”

那帮官兵异口同声都说没看到过。

这个画神难道上天入地了不成,林天乐有些闷闷不乐,看了看古紫鬼。

“唉!算了算了,知道问你们也是白问,古姐姐,我们走吧,我就不信追不到他?”

古紫鬼也是心乱如麻,只好听林天乐的,二人刚一转身,身后有人叫住了他们。

“二位请留步……”

林天乐回头一看,叫住他们的是程处嗣。

“二位暂且留步,我有话说。”

林天乐有些疑惑地看了看他,那帮黑衣人既然逃走了,一时也不会再回来,看他肩上的伤口也不会要命,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叫住自己。

“不知程将军还有什么事?”

林天乐不解道。

“我奉旨押解这个朝廷钦犯回朝,没想到经此一战手下就伤亡惨重,我自己也受了伤,现在离长安尚远,前路不知还会有多少凶险,万一有个闪失,丢了我这条命不要紧,只怕会有负圣恩。”

程处嗣脸上微微一红,从来都是别人有求于他,他何曾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有求于别人,不过还得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

“不知林少侠可否再帮一个忙,陪我一起将这个朝廷钦犯押回长安。”

“你是想找个保镖啊!不行不行,若在平时帮你也就帮了,现在我们急着找人,那才是十万火急的事,哪里还顾得上帮你。”

林天乐明白了他的意思,虽然自己是个热心肠,可现在身有急事,而且是古姐姐的事,他也就不想再管这个闲事,断然拒绝。

“不知二位要找的那个人和你们什么关系?是不是你们的仇人?”

程处嗣仍不死心,继续追问道。

“差不多啦!比仇人还仇人,他抢了……不对,应该是说偷了我们的东西,很重要的东西,是一件难得的宝物,无论他到了哪里,住在哪里,我都一定要找到他,事情紧急,所以呢,程将军你也应该能理解,你的事和我的事比起来,还是我的事更重要。”

林天乐恨画神太过阴险,看他像个正人君子,做的事却连小人都不如。

林天乐这话让程处嗣眼前一亮,他仿佛又看到了希望,继续说道:“没想到二位这么好的功夫还会被别人算计,不过,这么盲目的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我倒是有一个好法子,只要他还在大唐疆土之上,我不但可以帮你找到他,还能很快找到他,人生在世,无非就是你帮我,我帮你,如果林少侠愿意帮我一起把朝廷钦犯押送到长安,我也可以帮你把要找的那个人的画影图形发到各州府县衙门协助捉拿,保证他就是躲到天边也无处藏身。”

林天乐看了他一眼,有些半信半疑。

“这……不是我不相信你,我看你官职未必能有多高,怎么会有这种能力,不会就是随便吹吹牛,骗我帮你把犯人押回长安吧?”

程处嗣对他的话并不着恼,只是淡淡一笑,说道:“我这名字你可能没听说过,不过我爹的名字你一定听过,他就是当今圣上的开国功臣程咬金,你说的没错,让各地协同缉拿一个要犯我是没这能力,可是你该相信我爹一定能做到。”

“你是程咬金的儿子?”

林天乐又仔细打量他一番,听说程咬金长得很丑,他的儿子怎么长得一点也不难看?程处嗣身材伟岸英俊挺拔,浓眉虎目,鼻梁高挺,除了嘴唇有点大,长得倒还算英俊,怪不得他手使一对斧头,程咬金的三板斧天下闻名,他儿子想必也会那几招。

程处嗣认真的点点头,表示自己并没骗人。

“千真万确,没有人会随便承认自己是别人儿子的,回去我要我爹帮这个忙,也就只是动动嘴的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也省却了林少侠漫无目的东奔西走盲目寻找,那什么时候是个头。”

古紫鬼知道林天乐心里着急,可能也拿不定主意,在一旁道:“天乐,我看这个法子倒是不错。帮人也是帮己,我们不如听程将军的吧,就算他不能帮我们抓找到那个人,能提供个准确的讯息也是好的。”

林天乐想到以后吃饭的问题,而且现在不是一个人的吃饭问题,而是他和古紫鬼两个人的吃饭问题,和古紫鬼在一起可不能穷,那样会很没面子,总不能天天去打山鸡吃吧!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不如趁这个机会赚些银子。

想到这里林天乐说道:“好,我就做一回镖师,和你们一起押这个犯人回长安,不过呢,忙不能白帮,我可是要酬劳的,这样吧!我保证帮你把犯人安全押解至长安,到了地方呢,你给我二百两银子。”

“什么?二百两银子?”

程处嗣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又看了林天乐一眼。

“你别这么盯着人家好不好?看得人心里直发毛。”林天乐以为他嫌贵,反正现在对自己来说一两银子也是好的,改口道。“也别这么大惊小怪的,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要是觉得我要的多,你随便开个价好了。”

程处嗣笑了,笑得眼泪都差点出来了。

“不是不是,林少侠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以林少侠你的身手来说,只给二百两银子太少,那是对你的侮辱,两千两,就两千两吧,希望林少侠不要嫌少。”

林天乐也瞪大了眼睛,自己的耳朵很年轻,当然不会听错,见过还价往低处还的,没想到还有往高处涨的,这年头什么时候变的钱这么好赚。“

“什么?好,你官儿大,你说什么就什么,咱们就这样一言为定。”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程处嗣也高兴万分。

此地不宜久留,见林天乐同意了一路同行,程处嗣忙命手下掩埋了死者的尸体,经过一番收拾之后押解着龙三这个朝廷要犯继续上路。

不知不觉天色越来越暗,这些官兵也走得累了,只盼着前面有个村镇可以落脚,小树林慢慢被甩在身后,渐渐成了一片黑影。

令林天乐没有想到的是,逃跑的黑衣人之中,有一个正是吴有德,因为蒙着面孔,林天乐和古紫鬼没认出他,吴有德却认出了他们,刚开始看到他们来时吴有德就觉得形势不妙。

果然,同行的两个长老在林天乐面前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更为奇怪的是,古紫鬼已不再是鬼,竟然变成了人,就算是重新投胎,也不会这么快就长大吧。

令他更为忌惮的是古紫鬼手里的鞭子,碰到者死,沾到者亡,吓得他拿剑的手都有些发软,是以两位长老发话让逃的时候,他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而且跑的比谁都快。

一帮人一路跑到十几里开外才停了下来,最后赶来的黑衣蒙面人气喘吁吁,有的连手中的兵器都没了,只剩下赤手空拳。

为首的两个红衣人,是太平教的长老,一个叫马千钧,一个叫万锦侯,开始他们一切都很顺利,以碾压的姿态和程处嗣带领的一帮官兵交手,本想将他们斩尽杀绝,不留一个活口,没想到半路杀出一对少男少女坏了他们的好事。

吴有德平复了一下气息,等到喘的没那么厉害了,向两个红衣人说道。

“二位长老,我认识那两个人,以前就和他们交过手,这二人一直与咱们太平教为敌,不是冤家不聚头,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又碰上了。”

两个红衣人摘去蒙面的黑巾,露出了面孔,一个白面黑须年纪在五十上下,眼睛小而有神,一个不但面孔发红,还有酒糟鼻子,比白面黑须者要小上几岁。

白面黑须的长老叫马千钧,听到这话问道:“他们是什么来路?为什么要与我们太平教为敌?”

吴有德现在还是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只能直说:“他们什么来路不太清楚,只是那女的原来是个鬼,奇怪的是现在怎么变成人了,至于那个少年,我师父也曾见过,说他至少有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修行,就连……就连教主他老人家也未必在他之上。”

马千钧和万锦候相互对视了一眼,刚才二人只顾得和林天的交手,还真的没在意这些。

“这里……还不安全吧?”

“我们要不要走远一些?”

“是啊,他们会不会追上来?”

一帮黑衣人惊魂未定,七嘴八舌嘴里说着,眼睛还不忘往远处瞟一眼,恐怕后面有人追上来。

马千钧双眉一拧,斥责道。

“看你们这副没出息的样子!真是一帮酒囊饭袋,胆小如鼠,他们押解着囚犯,怎么可能会把犯人扔下不管追到这里!”

马长老这么一说,这帮黑衣教众立刻住了嘴,嘴上虽然不说了,却只是口服心不服,心里暗暗想着。

“说我们胆小如鼠,你胆子不小,你倒是别跑啊,怎么跑得比我们还快……”

吴有德看了看两位长老,心有不甘。

“可惜教主他老人家闭关这么久还没出关,方护法因为要照顾方师弟这次又没一起来,否则我们也没这么容易落败,二位长老,我们要不要发出求救信号,等附近教里的兄弟赶来时再一起杀个回马枪,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马千钧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的斤两,和林天乐交过手,也深深知道了对手的厉害。

“将在精而不在多,除非教主或者两位护法能赶来,否则就算人来的再多又有什么用!现在只有尽快想办法联系到方护法,然后再一起从长计议。”

万锦侯也在一旁附和道:“看来也只能如此了,以你我二人之力,决计不是那个年轻人的对手。”

商议一番之后,他们决定返回太平教的东北分舵。

太平教的东北分舵离庆州有三十多里地,在一座山庄之中,庄名叫做越秀山庄,越秀山庄的庄主叫李万全,是个富甲一方的土财主,三年前加入太平教,因为能力卓越,表现突出,得到火速提拔,很快成为东北分舵的舵主。

越秀山庄地处两座大山之间,山上苍松翠柏,山下柳绿花红,整座山庄气势恢宏,平素少有人至,仿佛一个处在红尘之外的佛门净地,处处有明媚的阳光,悦耳的鸟叫虫鸣此起彼伏,空气中飘荡着令人陶醉的自然气息,足以陶冶人的性情,山庄的南面有一片湖水,碧波荡漾,绿水环绕,无丝竹之乱,无案牍之劳,山风拂过,似有万千愁绪都赴湖中化作了万千涟漪。

一行人来到越秀山庄,已是第二天上午的事,李万全看到他们狼狈的模样,便已明白了怎么回事,连忙叫人安排带受伤的教众去医治休息,然后备下好酒好好饭,为其余的人压惊。

万锦侯是个爱发牢骚的人,三杯酒下肚,话就自然多了起来。

“这次真是有够窝囊,自从入了太平教,我从没受过这种窝囊气。”

万锦候猛的灌下一口酒,眼中充满了血丝,也不知道是因为酒喝得太多,还是因为昨天一夜没有合眼造成的。

“本来我们已胜券在握,没想到节外生枝,半路冒出一对少年男女,他们两个加起来也没我的年纪大,我竟然不是他们对手,要不是逃得及时,恐怕此刻命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