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4千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卷十五胜者为王 1108章 因爱而狂
卷十五胜者为王1108章因爱而狂
世界有很多陷阱,无论是多么聪明的人,都难免会踩入陷阱之中,防不胜防呀!
这一次,胡忧就中了林马的计。
林马从向候三发起进攻开始,已经在布局这个陷阱,胡忧一脚踩了进来,注定要遇上血光之灾。
胡忧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束手就擒不是他的性格,水上皇宫一战,打得天翻地覆,日月无光。此时,击战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胡忧拼着硬受魔兵的两击,硬是把血斧插到了林马的面门。
血斧无形,割开空气而不代任何的破空之声。
眼看着胡忧就要一举斩杀林马,可惜在最后关头,胡忧又中一击,血斧划过林马的面门,杀在了林马的下身。
可惜了。
胡忧暗道一声,随即又感觉有些好笑。自己居然无意之中,为天风大陆造就了一个太监。没能取林马的命,是大大的遗憾,但是能拿走他下半身的幸福,也算是弥补了。
林马的惨叫,让魔兵不约而同的手一顿。胡忧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错过了这一次,这条小命怕是再也不属于自己了。
猛提一口气,胡忧撞墙而出。
这是唯一的出路,门和窗全都已经布满了魔兵的射手,从那里出去,与找死没什么两样。
以前,由于和曼陀罗皇室的关系不错,胡忧也曾经在天上皇宫住过一段日子。也就是因为在这里住过,胡忧才知道这里的墙板,大多都是合木板。南方的天气与北方不同,空气湿度大,如果是用石块建墙,那春天的时候,墙都可以流出水来。用合木板就不一样了,它非常的抗湿,可以很好的阻隔潮湿的空气。
魔族从来没有想过胡忧居然会撞墙而出,所以在这方面,完全没有一点准备。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胡忧已经冲出了五六米远。
五六米并不是一个很长的距离,但是有没有这段距离,对胡忧来说就是有没有命。对胡忧来说,这是生命的距离。
逃命跟本没有那么多的选择。胡忧都来不急去判断方向,就直窜而出。
黑夜中,胡忧咬牙全力奔跑,身后是大群的魔兵。水上皇宫的平静,早已经被打破,在静寂的天空之下,是一群忙着跑路和忙着砍人的家伙。
四面八方都不时有魔兵窜出来,胡忧就像是一条网中的游鱼,无论是怎么挣扎,那黑黑一大片的鱼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的前后左右。
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的人,绝对不会知道,这其中有多么的危险。那些精铁打造的箭矢,跟不要钱似乎,泼水而出。光听那凄厉的破空之声,就足以让不少人头皮发麻。
胡忧对水上皇宫很熟悉,这是他现在唯一优势。至于劣势,还是不要去想的好,细算起来,就算是胡忧那么坚强的汉子,都有想哭的冲动。
背上的伤很重,每跑一步都扯得胡忧整个人都快要碎掉一样。可是胡忧不敢停下来,哪怕是慢一步都不行。
慢一步,就得死!
东边的路被大批急赶而来的魔兵给堵死了,胡忧唯一的选择就是往南跑。那边以前是皇帝的后宫,魔族进驻之后,变成什么,胡忧就不知道了。
管他那什么,先冲过去再说。
也许是胡忧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时远真的很不好。才转向南刚跑出不过百米,迎面就撞上了另一队魔兵。
这队魔兵似乎还不知道大殿那边出了事,突然看到全是血的胡忧冲出来,也吓了一大跳。
匆忙之中的狭路相逢,双方都一愣,胡忧在这一愣之中,认出了走在队伍之前的正是大魔神的小女儿香香。
她怎么会在这里?
胡忧现在来不急想这些没用的,深深的看了香香一眼,胡一个箭步扑了上去,在香香反正过来之前,把血斧架在了香香粉嫩的脖子上。
“都别动!”胡忧大喝一声,左手顺势的揽住了香香的纤腰。姿势是有一些暖昧,威慑力却十足。
腋下生变,香香身后的魔兵全都乱成了一团。他们只是很普通的魔兵,而被抓的则是大魔神的女儿。没有人敢出来做主呀!
“散开!”胡忧毫不犹豫的大叫一声,逼着香香冲向魔兵。从魔兵之间的空隙冲过去,魔兵都到怕香香受伤,不但是不敢阻拦,还紧张把武器给转到一边去,以免错手伤了香香公主。
撞开了香香的那队魔兵,并不等于胡忧就此可以脱险。因为带着香香跑得不快,不到五分钟,胡忧又再一次被围上,而这一次,是四面同时大批兵马压上,跟本已经跑无可跑。
胡忧冷冷的扫了眼数量至少已经过五千的士兵,最后目光满到了林马的身上。手中的血斧依然架在香香的脖子上,血斧虽然无形,但是谁都知道,只要胡忧的手轻轻一动,香香那颗美丽的脑袋,就会马上搬到别的地方。
林马应该是已经经过了紧急的处理,除了脸色比较苍白之外,看不出他的下身已经受到了重创。
卷十五胜者为王 1108章 因爱而狂
一比殷红从香香粉嫩的脖子滴落,胡忧依然没有说话。只不过是给了林马一些无声的警告。香香到是十分镇定,没有求救,也没有哭叫。谁要是留意她的眼神,甚至可以看到一丝古怪的兴奋。
林马的身前,护着不少的魔兵,这一次他是不容易再被胡忧偷袭到了,只是目前的情况,让他很头疼。
如果给自己两耳光有用的话,林马会毫不犹豫的给自己两巴掌。在此之前,他已经高看了胡忧很多,却没有想到,还是小看了胡忧。
一子落错,全盘被动。之前胡忧这条小命,几乎已经可以说是已经掌握在了林马的手中。只因为一时的大意,想为自己的胜利多拿几分采头,弄得不但是男根让胡忧给切了,还得面对现在的被动。
林马深吸了一口气,喊话道:“胡忧,现在情形你已经看到。跑,你是跑不掉了的。马上放了香公主,我可以保证你一个全尸!”
放胡忧?林马现在恨不得生吃胡忧的血,就算是骗胡忧,他都说不出一个‘放’字。
胡忧哈哈大笑道:“死都死了,我还要全尸干什么?不过临死有个公主陪着,到也是不错的。那话怎么说来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
从胡忧的语气里,你跟本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害怕。
这个时候,还能想到风流事,不得不说胡忧真是一个天生的流氓。
林马在愤怒的同时,心里也不得不佩服胡忧。他这一次针对胡忧的毒计,几乎已经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请是给胡忧来一招请君入瓮,又在假人的身上,洒了魔族特有的毒药。在刚才的打斗中,胡忧更是连中多次重击,现在居然还可以像一个没事人那样,在这里嘻笑。
林马几认胡忧受到了那些伤害,换到他的身上,怕是这会已经死去多时了。按这么个算法,自己只是少了小jj,到也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没有了那玩艺,还有很多玩法嘛,比如说皮鞭……
马拉戈壁的,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想必那些乱七八糟的。
林马猛的回过神来,现在的情况很不乐观。他心里非常的清楚,大魔神看起来似乎挺讲理挺绅士的,但是香香公主今天在这里出了什么意外,那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等待着大魔神的报复吧。
香香绝对不可以出事,但是就这些放了胡忧,林马又不甘心呀。
这会林马不由连香香都恨起来。没事你呆在后宫多好,跑这来凑什么热闹呀!
“胡忧,你先不要冲动,不死也是可以的。人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活着谁也不死想,你说对不对。”林马一时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先拖着时间。
胡忧笑道:“这话到是真正对的,只不过林马将军,你会放我走吗?”
林马忙道:“这个有得商量的,有得商量的。我看不如这样,你先放了香香公主,我们找一个地方……”
胡忧接话道:“我们找一个地方,泡上茶,吃着点心,慢慢的研究这个问题?哈,林马将军,我以为你还算是一个聪明人,没想到这居然拿我当傻子。你的小弟弟都让我给切了,这会正想着怎么生吃我呢,会放我走?怕是香香公主一但离开我五步,我就会万箭穿心了吧。”
在胡忧和林马对话的同时,林马的几个得力手下,都在注意着胡忧的动作。只有胡忧有任何的大意,他们马上就会采取行动,只要把香香公主给救了,那胡忧也就没戏可唱了。
但是他们无论再怎么想占便宜,也无法在胡忧这里拿到任何的机会。胡忧的一双手,几乎整个把香香公主给抱进怀里。
是,他们是可以看到胡忧的背后空门大开,但是他们不敢有任何的异动。那可是香香公主,一但有个什么闪失,别说自己,全家都活不成了啊!
人都是有私心的。这明明是林马弄出来的事。他们干什么要故而林马顶。总而言之一句话,宁愿什么都别做,也绝对不可以做错。什么都没做,林马就算是再不讲理,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一但错了,那就死定了。
有了这个想法,几过受命随时偷袭胡忧的魔族高手,干脆打起了酱油。戏是做足了,真功夫是绝对不会使的。
胡忧的背后没有长眼睛,但是他能感觉到背后的杀气明显弱了下去。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胡忧却知道背后暂时是安全的。
嘴巴猛的一甜,胡忧强忍着吐血的难受,把那口血又咽了回去,推着香香向前走了几步,冷笑道:“我这人一向不喜欢玩虚的,咱们也别浪费那么多时间,你那些茶,还是留着自己喝好了。”
林马此时都快把那些手下给骂死了。现在胡忧明显是想脱身,他却没有任何的办法。胡忧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这样都弄不死他,以前再想要弄他,怕是会更加的难。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今天要是放胡忧走了,那损失都是巨大的呀!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在香香身上。林马是王放最喜欢用脑子的人。他一早就知道,大魔神时刻想着打压王族,只是王族也不是笨蛋,就算是心里有什么不满,都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没有让大魔神抓到任何的机会。可一但香香在这里发生了什么意外,大魔神的怒火,必须会发泄王族身上,而他林马,绝对是被第一个打击的对像。后果严重呀!
卷十五胜者为王 1108章 因爱而狂
林马是想了又想,终于还是把心头的怒火给暂时压下去,小不忍则乱大谋。就算是男人最不能忍的事,也得忍了!
那话是怎么说来着,不忍小事变大事,不忍善事终成恨;
父子不忍失慈孝,兄弟不忍失爱敬;
朋友不忍失义气,夫妇不忍多争竞;
刘伶败了名,只为酒不忍;
陈灵灭了国,只为色不忍;
石崇破了家,只为财不忍;
项羽送了命,只为气不忍;
如今犯罪人,都是不知忍……
林马决定这一次忍了,这一次放走了胡忧,以后还有见面的时候,报仇的机会总是有的,先忍了这一次再说。
林马深吸口气,一咬牙,道:“好,胡忧,我这次就放你走,我给你三个小时,三小时之后,这三小时内,你只管跑,我可以保证,我手下的士兵,绝对不会对你有任何的威胁!不过你要以不死鸟的名义发誓,确保香香公主的安全,三小时之后,放她回来!”
林马这话说得极为正气,事实上他更希望胡忧这三个小时之内,把香香给杀了。那样大魔神就不能把错算在他的头上,而上会找上胡忧。
胡忧对没有想到林马居然有那么大的魄力。
jj都被割了,还可以放仇人走,这要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做到这一点呀。这一刻,胡忧真的很后悔没有能一下干掉林马。让林马这样的人活着,以后一定会给他带很多麻烦。甚至是可以说不知道有多少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会死在林马的手里。
现在这样的结局,已经算是很不错的结局了。三个小时,胡忧不会相信林马会给他三个小时的,最多三十分钟,林马的人就会再杀上来。到时候香香就算是有什么意外,林马也大可以推到他的身上。胡忧从小就在江湖上打滚,怎么会不知道林马心里怎么想的呢。
不过胡忧现在也没有选择,别人不清楚,他自己明白得很。现在表面上是他抓着香香,事实上是香香撑着他的身体。他的伤已经快压不下去了,要不是香香帮他支撑了大部份的体重,他早已经倒下去。
胡忧不知道香香为什么会帮他,但是要杀香香,胡忧是办不到的。
“扑哧……”
刚刚离开林马的视线,胡忧就压不住体内翻腾的血气,一口血喷出来。香香的纱裙,顿时染上了点点腥血。
“胡忧,你怎么样。”香香抢在胡忧倒下之前,把胡忧给架住。
胡忧此时只觉得整个人像是被丢进了火锅里,锅里的水都已经开了,下面却还在不停的加火。
长这么大,胡忧从来没有那么难受过。就算是那一次被黄金凤的老爹差不多打死丢到后山,都没有这么难受。
“没事,一时半会还死不了。到是谢谢你救了我呀。”胡忧用极大的毅力,让自己站稳了。这么压在一个女孩子的身上,可不是大军将的作风呀。
“还有心思开玩笑,看来你一时半会还真是死不了。我救你也就是一时好玩而已,你不用放在心里,多担心一下你自己吧。这里四面都是水,浮桥绝对不会安全,你准备怎么脱身。”
胡忧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能更清醒一些。
“香香,你都帮我一个忙吗?”胡忧问道。
香香撇嘴道:“你可别想着藏到我的房间里去。我可还要嫁人的呢。”
胡忧被香香逗得想不笑都没忍住,抹掉那丝嘴边的血,胡忧说道:“我只是想让你帮我扔一块石头下水而已。”
“扔石头下水?”香香一时不明白胡忧是什么意思,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胡忧这是在放烟雾,让林马以为他已经跳下了水,借水遁离开水上皇宫。
“好吧,我就再帮你一次,要怎么扔?”香香问道。这会她真的很好奇胡忧准备怎么过这一关。香香刚才一直把自己带入胡忧的角色,可是无论她怎么算,都没有把握到安全的过关。
胡忧指了指三四十米外的一个小山坡,道:“你只要到那里扔一块西瓜大小的石头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那我马上去,你在这里等我一下。”香香说着,按着胡忧的吩咐,跑到那个不山坡,把一块西瓜大小的石头丢进水里。
等她再回到刚才的位子,却找不到胡忧了。
香香跺脚骂道:“可误的家伙,居然敢给本公主来一石二鸟,再让我看到你,非让你试试本公主的厉害不可。”
公鸡用叫声,提醒人们新一天的到来。
此时却有人无视大公鸡的威严,继续呼呼大睡。
这个呼呼大睡的人,自然是胡忧了。他睡觉的地方也特别,就在水上皇宫。当然,他这会不是睡在后宫,而是睡在后山冷雨夜那个干爹冷无情以前曾经隐居的地方。
此时,整个帝都已经在魔族的白色恐怖之下,林马发动了手下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全力搜擦胡忧的下落。香香已经平安回去,他再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胡忧之所以睡觉,不是因为他太累,而是他的伤实在压不下去,必须得利用大量的精神力去修复,睡觉可以尽可能的让精神力加速恢复。
卷十五胜者为王 1108章 因爱而狂
胡忧在这个秘洞里,整整睡了三天,才睁开了眼睛。真好,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经历,胡忧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已经很久没有那么接近死亡了,说真的,还真是很不习惯呢。
试着站起来,背上的伤已经完全不痛了,胸腹之间还有一些火辣,已经没有大碍。回想起自己居然被林马给摆了一道,胡忧真是心头火起。
“既然都已经来了,不如做完了事再走!”
胡忧咬了咬牙,林马就算是再怎么会算,敢不会算到自己会又去杀他一次吧。
再一次检查了自己的伤势,胡忧肯定自己还可以再一次刺杀木马。从戒指里拿出食物和水,开始给自己补充能量。
天,渐渐的黑了。月黑风高,正是杀人夜。
胡忧潜出了秘洞,再一次向大殿摸去。
“奇怪,怎么守卫那么少?”
因为有过一次潜入的机会,胡忧很快就发现,今晚的守卫与三天前大大的不一样。防御力至少减了七成。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在他养伤的三天里,帝都的局势又出了新的变化。
这个新的变化来自于秦明。
秦明有不输于胡忧的智慧和功夫,但是运气总是差了一些。他似乎注定了一生悲惨,从一出生开始,好运从来就没有真正降临在他的家上过。
魔族的突然出现,让秦明的损失也非常的大。一手打造出来的部队,损失九成以上。
不过这些都不是秦明最心痛的,瓦罐难免井边破,将军难免战场亡。即然当兵吃皇粮,那就早就应该算到。
可是白雪是无辜的呀。
白雪生性善良,从来没有杀生。可是她却死在了魔族人的刀下。这让秦明真是痛不欲生。
白雪是秦明唯一的红颜,她的惨死,打碎了秦明一颗原本还算是平和的心。在雪山埋了一年得以重生的秦明,本已经看淡了很多东西。人生最大的希望,不过是和白雪一起快快乐乐的过完余生。
难道这样都不行吗?
老天爷的回答是不行,它带走了雪儿的同时,也带走了秦明的心。
秦明恨呀,恨魔族,恨老天,甚至连胡忧和不死鸟军团都恨上了。
要不是胡忧无故失踪,曼陀罗帝国又怎么会这样。
秦明绝对要为雪儿报仇,不过他不想再和不死鸟军团合作。只身一人,秦明去了色百帝国。在那里,秦明找到了王忆忧。
王忆忧是王富贵的儿子,他的色百帝位是胡忧一手扶上去的,可是他并不感谢胡忧。在他的生命里,一直把胡忧视为对手。每天晚上做的梦,都是怎么打败胡忧。
王忆忧和秦明几乎可以说是一拍即和。王忆忧手上有兵,却没有大将。秦明有指挥的才能,却一时半会无法再建立自己的势力。两人正好是互补了。
没有过多的扯皮,王忆忧豪气的封秦明为色百元帅,要求只有一个,让秦明帮他打败一切的敌人。
秦明也没有什么要求,他现在就想杀人。他要让血修罗的名字,再一次重回人间。
秦明接管色百军队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力的训练军队。日操夜操,没日没夜的操。据色百帝方不完全统计,一年之内,因训练而死或伤残的士兵,居然达到九千八百多人。由此可见,秦明训练的可怕。
没有任何一个军官敢对秦明有不满,因为敢说不满的人,全都已经让秦明给砍了。上任一年,死在秦明手里的军官近千,大多都是因为训练士兵不力被砍的。
士兵训练不好,是直属长官的问题,长官有问题,就得死!
这是秦明的原话。
连兵带官,色百军在秦明的手上短短一年,就因训练一事死伤上万,这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事。
自然有不满秦明做法的人,把这事报给了王忆忧。但是王忆忧对此没有任何的不满。他甚至当面告诉所有的人,秦明的话就是他的话,别说是一万,就算是死十万,他都同样支持秦明。
王忆忧之所有这么说,原因有两个。一,他自己知道,自己跟本就不是色百人,色百人再怎么死,与他都没有关系。
第二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王忆忧看到了秦明的成绩。
色百帝国的战力一向是七大帝国之中最弱的,异族入侵的时候,全国都被异族给占了。要不是不死鸟军团千里远征,色百帝国早就完了。
而现在,王忆忧看到了一支强大的部队。他做梦都想要有一支战力强大的,甚至是超过不死鸟军团的部队,这次,他终于是见到了。
只一个命令,就算前面是刀山,士兵也冲上去。随变一个士兵,脱光了不拿任务的武器,可以打过凶狠的狼。这正是王忆忧想要的。
为了证实自己真的有那么强大的部队,王忆忧下的第一个战斗命令,不是打魔族,而是直接向临国池河帝国开战。
在整个天风大陆都把目光放在怎么对抗魔族的大前提之下,色百帝国对池河帝国不宣而战。
色百帝国和池河帝国是老冤家了,从紫荆花王朝破落,两国建国开始,他们就一直在打。双方可以说是熟悉得不行。
一开始,池河帝国跟本没拿这当事,按常例派兵也就是了。可是刚一交战,池河帝国就发现不对了。百色人一个个像吃了伟哥一样猛得不行,被砍死了都要再跳起来咬人一口。
池河人哪见过这个,吓得都慌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让色百军给全国拿下。
这一战,让色百人疯狂了。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色百人也可以这么猛的。战线加上宣传得当,色百人的民族热情点成功引暴,一时之间,无论男女好少,都以当兵为荣。
种什么田,养什么鸡,抢不就行了吗?
在王忆忧和秦明两个怪胎的合作之下,色百帝国也变成了一个全民怪胎。
这几年,不死鸟军团自顾不暇,整个军团最高指挥,都被魔族给困死在浪天,跟本无力去管国际上的事。色百帝国的问题,虽然是隐隐听到一些风,知道得却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不知道,天风大陆除了魔族之外,又有一个可怕的对手。
这一次的帝都之变,正是秦明搞出来的。他秘密出兵五万,利用各种的方式,潜入帝都龙城,同一时间的向魔族林马部队发动了进攻。而他们发动的时候,正是胡忧醒来的当天早上,战斗打到现在,已经整整打了一个白天。
“居然有这样的事。”胡忧听完冷雨夜的讲述,惊讶得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因为林马已经亲自带人与魔族交战,胡忧的刺杀行动自然也就没有办法继续,只能先回到皇陵。
冷雨夜点头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消息。色百帝国现在在天风大陆已经非常的强大,这一次突然打帝都,应该是在试魔族和不死鸟军团的反应。”
胡忧沉思道:“不管怎么样,多了一些强力的部队与魔族为敌,对我们来说,对是好事。”
冷雨夜急道:“少帅,你是不是没有听明白我的话。现在秦明是见谁打谁。他们并不是我们的朋友了。今天他们打的是魔族,明天就可能调转枪头打我们!”
胡忧摆摆手,示意冷雨夜不需要激动。
秦明的问题,是好是坏,现在胡忧还说不清楚。但是他现在正在打魔族,对胡忧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
沉吟了好一会,胡忧说道:“看来我应该找一个时间,和秦明好好坐下来谈谈。白雪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姑娘,就这么死了,还真是可惜呢。”
冷雨夜担心道:“少帅你要去见秦明,就好带上我。根据资料显示,现在的秦明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秦明了!”
“怎么,你还怕秦明会对我不利?”胡忧笑道。
该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