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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4千万

第262章 情窦初开

书名: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字数:5121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6:36

回到小楼,微微已经准备好了晚饭。微微看胡忧一身的水,不由吓了一跳,赶紧又是干衣服,又是干毛巾的,一通乱忙活。

胡忧发现,这个微微真是小姐出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做,但是她伺候人的功夫,真是不怎么样。这身上的衣服趴下来,你总得先擦擦身上的水呀,又马上把干衣服套上来,那能舒服吗?

看来天才少女,也不是方方面面都天才的,有强的一面,就有她弱的一面。大科学家不懂生活常识,把自己弄死的,可是大有人在的。

胡忧苦笑道:“微微,微微,你别忙了。你干脆帮我打点水,我先洗个澡,再吃饭好了。”

胡忧本来不想说,但是不说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微微也觉得自己是越弄越乱,连连点头,去弄水了。

胡忧美美的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重新坐回到桌前。今天累了一天,又外加下水救人,这会还真是饿了。

桌上的菜很丰富,四凉四热,在胡忧洗澡的时候,微微又把几个肉菜拿出热了一下,这会正冒着香气,真是看得人食欲大动。就是那主食胡忧不是很喜欢,这里的主食居然是面条,胡忧虽说在北方住过不少日子,但还是比较喜欢米饭的。

还好菜不少,又有酒,问题就不是很大了。喝酒的人,是可以不吃饭的。胡忧拿起酒,先喝了一杯。还不错,上好的三花酒,入口绵滑,至少沉封了五年。

微微看胡忧的杯子空了,又赶紧拿酒壶给胡忧倒上。这项工作,看来她也很少做。一般有经验的丫鬟,倒酒都是倒八分满,那样酒杯拿在手上,不会洒,又很好看。

这微微倒好,直接给胡忧倒满了,都溢出来了,就算胡忧平衡功夫再好,也不是这么玩的,吃顿饭还得练功,那多累呀。

胡忧看了眼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笑道:“你还没有吃吧,坐下来,陪我一块吃点。”

微微怯怯的看了胡忧一眼,小声的问道:“先生,微微是不是太笨了。”

笨?

胡忧心说你是不知道你的价值在哪里,这端茶倒水,可不是你的活。以后你就知道你的厉害了,一人顶三军呢。

胡忧笑道:“那怎么会呢,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子了。”

微微面色一喜道:“真的吗?”随即那小脸又塌下来道:“可是我连倒酒都做不好。”

胡忧哈哈笑道:“那就我来倒好了。你会喝酒吧,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池河地处大陆的北方,天气非常的寒冷,胡忧知道,这里的男女,几乎都能喝上几口的。烈酒可是抗寒最好的选择。

微微点头道:“会的,不过我只能喝一小杯,爹爹不让我多喝,说女孩子多喝酒不好。”

胡忧已经从吴鑫魁那里知道了,微微的老爹让人给弄死的事。怕勾起她的伤心,也就没有就这点说什么。

随手拿了个酒杯,胡忧给微微倒了一小杯酒道:“来,我们喝一个。”

微微看来酒量确行不太好,只喝了一小口,她的脸就泛起一片小红云,粉嘟嘟的,真想咬上一口。

边吃着菜,胡忧边和微微闲聊。胡忧原来就是靠嘴吃饭的,嘴上功夫相当的了得,要对付微微这种单纯的小丫头,真是太容易了。一顿插科打诨,外加几个小笑话,就让微微忘记了一杯酒的规定,喝得整个小脸都通红了起来,最后还自己抓酒壶倒酒呢。

好酒的人,就是这样。一开始说不喝不喝,一但喝开了,那就什么都记不得了。酒文化能源远流长那么久,与这方面有很大的关系。

七八杯酒下去,微微都已经有些找不着北了。胡忧不断的用话套她,她是连三围尺寸都全说了,还有什么事不知道的。

一顿酒下来,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微微对机关巧器方面的认识,不是凭空来的。她老爹的家族,原来就是干这个的。天风大陆十大巧器大师,她爷爷占了一个。只可惜她老爹不喜欢巧器方面的东西,而热衷于官场,这才使得家学破落。微微在很小的时候,就有跟她爷爷学过这方面的东西,才能有这方面的天才造诣。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相对平静。胡忧每天都去药房给三少配药,吴紫紫也一天三次的来找胡忧给她换药。随着交流的增加,两人也渐渐的能聊上了,有时候她干脆也呆在药房里,跟胡忧一下弄药。

罂粟果对羊角风的镇定效果,比胡忧预料之中的还要好。现在三少的每天发病次数,已经被控制在了两次左右,甚至昨天一整天,只发过一次而已。不过他整个人还是显得呆呆的,不是很灵活。

通过对吴紫紫的旁敲侧击,胡忧也知道了这个三少的身份。说起来,这个三少算是吴紫紫的唐哥,是吴紫紫大伯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患有很严重的羊角风病,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住在这里。

至于吴紫紫的大伯,她也不知道。具说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府中的一些老人,也从来不提这事。如果不是这里有个三少,吴紫紫都不知道还有个大伯呢。

第262章 情窦初开

大家族的事,往往都是这样。这里面的错综复杂,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胡忧对这种家族内部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他要弄的是大环境,这种家族内部小环境,用不上。现在吴立已经完全控制了吴家,就算弄出什么大伯,也没有多少意义。

这会,胡忧正在捣鼓药材。这里的药那么齐,不好好利用,那不是太浪费了。正弄着,几天没有见过面的吴鑫魁,从外面溜达了进来,看他一脸喜色的样子,看来不会是什么坏事。

吴鑫魁进得门来,远远就叫道:“无名老弟,在忙着呢。”

胡忧抬头看是吴鑫魁,也露出笑脸道:“是吴大哥来了,怎么,几天不见,吴大哥是春风得意呀。”

吴鑫魁得意的笑了几声道:“那还不是托无名老弟的福嘛。走走走,别弄这些玩艺了,跟我走一趟。”

胡忧把手里的药材放下,坏笑道:“又去花非花?”

吴鑫魁回道:“别提花非花了。上次那趟事,弄得吴李两家正紧张呢,还去公子非扒了我的皮不可。我们这是要去老剪刀。”

胡忧不明白道:“老剪刀?干什么的?”

吴鑫魁解释道:“老箭刀是金城最大的估衣铺,自然是去做衣服了。”

胡忧越听越糊涂,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道:“做衣服干什么,我有衣服穿呀。”

吴鑫魁哈哈笑道:“不是你穿的这些,是礼服。过几天,王室有个宴会,吴立公子说了,要带你会见见事面。”

胡忧这下才算是明白。看来自己这几天做的事,吴立全都看在了眼里,随着三少的病情明显好转,自己在吴立心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

跟着吴鑫魁一路走出吴府,胡忧发现,越是走到外围,各种侍卫岗哨就越多。胡忧把这些看在眼里,确并没有问出来。随着角色的深入,他得时时记着,自己现在是一个大夫,而不是将军。不能让人看出,他的骨子里有将军的表现。

与吴鑫魁一同上了马车,胡忧往外看了一眼,吴鑫魁居然带了二十几个侍卫出门。连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管事,出门都弄成这样,看来现在金城吴李两家,相互之间,都防着对文搞事。

老剪刀看来名气挺大的,在金城最繁华的三中路上,一溜七家店全都是他的。里面还有细分,男装,女装,孩子穿的,老人穿的,平时穿的,喜庆穿的。也许是因为皇室宴会的关系,今天来做礼服的人不少。礼服部的伙计真是忙得不行。

胡忧看得有些皱眉道:“这么多人,得等到什么时候。”

吴鑫魁得意的拍拍胡忧道:“那是他们,咱们不用等。今个出来,公子特意给了我‘威唉屁’卡,咱们直接进去就得了。

出了老剪刀,胡忧才知道,什么叫做‘做衣服’。他以前的衣服,都是随便买的,之后又都是红叶,旋日她们给弄的,胡忧是从来都不知道,去估衣店做衣服,原来是那么复杂的事。

就拿这量尺寸来说吧,专人量。从头到脚,量得那叫一个仔细,就差小dd没有量,哪都量到了。胡忧不知道,做出来的衣服是什么样,他只知道,弄这些事,真的很累人。还一身衣服就得三百多金币,要不是有人当冤大头,胡忧打死都不做这样的衣服。三百多金币,买普通的衣服,够他穿十辈子的了。

吴鑫魁看来今天就是特意带胡忧来做衣服的,并没有其他的安排。量了尺寸就带胡忧回府了。衣服做好了,也不需要胡忧自己来取,吴鑫魁到时候会送去给胡忧的。

胡忧告辞了吴鑫魁,看时间还早,就打算再去药房弄会药。他这几天,正在配八宝行军散,这可是好东西,长途行军的时候,吃上一点,可以防暑湿,特别是进了山区,还能防瘴气。

胡忧以前在军中的时候,就想弄一些出来。可是其中的几味药不好找,那时候军中又拨不出那么多的金币搞这些。现在有机会,胡忧当然是不会错过的。反正这里那么多的药,不用也浪费了。

往药房走,还没有到侍卫把守的门口,远远的就看到吴紫紫噘着个小嘴,坐在门槛上,怀里抱着条雪白的小狗。

那小狗是胡忧送送她的,叫小白,不是大型的池河狗,而是一只小本狗,两斤多重,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它本来是一个府中侍卫买回来的,胡忧无意中看到,就跟那个侍卫买了,送给吴紫紫,算是对弄死她爱犬的赔偿。吴紫紫似乎挺喜欢这小狗,这几天到哪里都抱着,‘小白’这个名字,也是她起的。

小白别看长得胖,却挺机灵,远远的看到胡忧,就挣开了吴紫紫的怀抱,跑了过来。围着胡忧的脚边打转,看来是想要抱。

胡忧只抱美女,可不爱抱狗。在它的脑袋轻轻打了一下,它又汪汪叫的找吴紫紫去了。

吴紫紫抱起小白,看胡忧走过来,噘着嘴道:“你上哪去了,人家都等你半天了呢。说好了帮人家上药的,都不见人。”

胡忧看见吴紫紫,也想起了中午那次的药还没有换呢。不过吴紫紫的伤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已经淡了很多。相信只要再有一两天,就能完全好了,一点疤都不留。之前胡忧还考虑要怎么给她磨皮呢,这下看来是用不上了。

胡忧赔不是道:“真是不好意思,我的大小姐。之前吴大哥来找我,我跟他出去了一趟。”

吴紫紫不满的说道:“表哥又带你去青楼楚馆了吧。我真搞不懂你们男人,怎么就那么爱去那种地方呢”

胡忧心说男人活在世上,追求的不就是酒色财气吗,要不为这些,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了。

胡忧道:“这你可猜错了,我们没有去青楼楚馆,去的是老剪刀。”

吴紫紫显然知道老剪刀是干什么的,脱口问道:“你要做衣服吗?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要去参加三天后的皇室宴会吧。”

吴紫紫说着,又有些泄气道:“那皇室宴会一年才举办一次,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呢。可惜我现在弄成这样,都不能去。”

吴紫紫说着,把脸贴在怀中的小白身上,说不出的落寞。这次受伤之后,她似乎一下长大了很多。特别是经历过了那场自杀,让她明白了不少东西。

胡忧看吴紫紫那样,不由呵呵笑了起来。

吴紫紫气不过,打了胡忧一下道:“你坏死了,人家那么伤心,你还笑。”

胡忧笑道:“谁叫每次换药的时候,你都不敢看。你的伤已经好了很多了。再有一两天,就完全没有事了,参加宴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吴紫紫惊喜的叫道:“真的,你没有骗我?”

胡忧好笑道:“我骗你干什么,不信我解开纱布的时候,你自己看。”

吴紫紫心动的想了想,嘴着嘴唇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要等全好了再看。不过我相信你,你是不会骗我的。”

胡忧摇摇头,也不再说什么。几天的相处,他也大体的了解了这吴紫紫的脾气,但凡的她认定的东西,那是很难让她改变的。她已经说了不看了,那就肯定不会看。

胡忧调好了药,吴紫紫很自觉的把头袋侧在胡忧的大腿上。其实第一次给她上药的时候,胡忧是没有条件,才让她那样做。现在药房有桌子,她是不需要那样的。可是她说什么也不肯靠到桌子上,说什么桌子冷冰冰的,非要像第一次上药那样做。胡忧反正也不吃亏,也就由着她了。说真的,让一个美人把脸枕在自己的大腿上,那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今天的吴紫紫与往天不太一样,往天上好了药,她都会在这里逗留一会,今天她却一转眼就抱着小白跑了。她走的时候,只是给胡忧远远的打了声招呼,等胡忧洗手出来,她都已经不见了。

胡忧哪里知道,吴紫紫是听说自己能参加宴会,忙着准备礼服去了。之前她已对对这个宴会不抱什么希望了,所以跟本就没有做什么准备。现在胡忧又告诉她可以去,她当然要准备了。

胡忧更加不知道的是,吴紫紫已经对他产生了一种她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素。这种情素,是在胡忧第一次为她治伤的时候,瞬间产生的,一种很微的东西。那是一朵情窦初开的小花朵。

时间不知不觉之中,又过去了三天。

胡忧换上吴鑫魁刚刚带回来的礼服,一脸的不爽。不是这衣服做得不漂亮,这身礼服包括一顶高礼帽,一根文明棍,外黑内白了燕尾形礼衣,红裤子,大马靴,整个一套加起来,非常的漂亮。

可是这玩艺,穿起来太不舒服了。胡忧终于明白那天量尺寸的时候,为什么量得那么仔细。这种礼服从上到下,全服是紧身的设计,微微大点或是小点,都会出问题。胡忧怀疑,他要是多吃一碗饭,这衣服就得爆掉。真是太紧了。

为胡忧把衣服换上的微微,双眼发光的看着胡忧:“无名先生,这衣服你穿着真帅所呢”

胡忧因为长年坚持锻炼,一身的机肉,结实而冲满着力量,虽然他的身材略微有些偏瘦,但是却非常的合适这种紧身衣。人靠衣服马靠鞍。这身衣服,至少提升了胡忧一倍的魅力。

胡忧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真的好看吗?”

如果可以选,胡忧宁愿穿自己之前的衣服,穿现在这种,跟本活动不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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