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4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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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美人与狗
人群散去,胡忧被吴鑫魁拉到了离营地挺远的地方。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胡忧边在心里猜着他要干什么,边跟着他走,反正他总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
吴鑫魁一直走到胡忧之前想到去的那个河边,这才停住脚步,脸色凝重的久久不语。
好一会,吴鑫魁才伸手拍拍胡忧的肩头道:“无名大夫,刚才真是要谢谢你了。没有想到,你居然知道这种病的急救。”
胡忧有些奇怪的看了吴鑫魁一眼,心说这有羊角风的人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少,我能知道,有什么奇怪的。
胡忧不敢乱说话,点点头道:“这没有什么,我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曾经见到一两例这样的病。”
吴鑫魁精神一振道:“那你师父有没有治好过这样的病?”
胡忧一看吴鑫魁那样的反应,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江湖有句老话,行也行,不行也行,总之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都不能说不行。你说不行,不是把生意往外推吗。别管他行不行,总之,先把钱弄到手再说。
胡忧沉吟了一下,说道:“到是有治好过的。不过这种病,非常难治,需要很多名贵的药材,而且不是一两天就能成的。”
吴鑫魁说道:“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能治就行。你能不能简单的对我说说这病的起因?”
胡忧心说这是要考我了。这羊角风我是没有治过,但是这起因我还不知道吗?就怕说了你不能理解。
胡忧想着,捡了些重点,用比较简单能懂的话,给吴鑫魁解释了一遍。主要强调,这种病会遗传。要是治不好,会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只要是血亲,都可能会有。
胡忧不知道这吴鑫魁对医学的东西能听懂多少,但是这一代一代传下去的事,他肯定能听懂。
果然,吴鑫魁的面色,已经告诉了胡忧。他不但听懂了,而且还很明白。
沉吟了一阵,吴鑫魁问道:“无名大夫,不知道令师现在身在何处,能不能找到他老人家?”
胡忧心说知道到是知道,要找他嘛,以你们的科技,也发明不了穿越机。你们要是能发明穿越机,那这小小的羊角风,对你们来说,那也不是个事了。
胡忧眼睛红红的说道:“半年前,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游了。”
师父,我可没有说你死啊。你现在在另一个世界,那不是仙游吗。
吴鑫魁叹息道:“可惜了。哎无名大夫想来已经得到令师的真传了吧。”
真传个屁,他那几下子,也就马马虎虎,没多少好学的。
胡忧仰头,略带自豪的说道:“我七岁跟师父学艺,足足学了十三个年头。师父已经把一身本领,全都教给了我。只不过........”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吴鑫魁急道:“只不过什么?”
胡忧心中暗笑,脸上却一脸严肃的说道:“只不过我才出道三年,火候还不太够,怕丢了他老人家的脸。”
吴鑫魁松了口气道:“无名大夫,你真是太谦虚了。”
吴鑫魁说着,脸色一正,两眼看着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无名大夫,你老实告诉我,对于这个病,你有多少把握?”
胡忧问道:“你指的是羊角风吗?”
吴鑫魁一愣,道:“羊角风?哦,是了,你们还给这病起了名字。是的,就是羊角风,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治好?”
胡忧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犹豫,但是也不能把话给说满了,很技巧的说道:“这羊角风的病情很复杂,因人而异。每个人的生活习惯,环境,家势,财力不同,治起来的难度也是不一样的。
简单来说,发病比较轻的,时间不长的,就比较好治。要是时间太久的,那就比较难。不过怎么样,都有治好的机会。”
吴鑫魁显然对胡忧最后的那句话很满意,重重的拍着胡忧的肩膀道:“有机会就好,有机会就好呀。无名大夫,现在有些事,我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有一点,我可以打保票。只要你能治好这病,我保你一世荣华富贵”
胡忧在心里暗笑,柳氏保我一世荣华富贵,你又保我一世,那不是两世了?你们所谓的荣华富贵,能给我什么?
吴鑫魁沉吟了一会,对胡忧说道:“咱们就先聊到这吧,今天这事,你不能对任何人说,到了池河帝国之后,我会给你安排的。”
与吴鑫魁的一次谈话,胡忧的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首先是吴鑫魁给他换了一辆马车,这马车可不再是人货混装了,就胡忧自己住,要躺要坐,都可以。还有就是吴鑫魁对胡忧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之前吴鑫魁虽然没有明着说过胡忧什么,但是看他的目光,总带着点轻视,现在他的目光,已经换成重视了。
只不过有一点,胡忧有些想不通,这个吴鑫魁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治这羊角风,为什么他不要求自己动手帮他治呢?”
想不明白的事太多,也没有个答案。吴鑫魁既然没有提这个碴,胡忧也就不会自己给提,这玩艺他只是知道,也没有治过,提了治不好,那不是丢脸吗。他现在给吴鑫魁的,不过是水中的月亮画中的饼,能多拖一时,就多拖一时好了。
第255章 美人与狗
车队一路出林桂,过安融,都没有出现什么情况。胡忧之前还一直暗想着,这么招摇的车队,会不会遇上强匪。可是这车队一直到进了池河帝国的境内,都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不过,这车队进入河池帝国之后,胡忧却发现,那些侍卫明显要比之前紧张多了,宿营的时候,往往都要派双岗。
这天,吃过饭之后,胡忧借机问大飞,道:“大飞,我看你这几天好像都很紧张的样子,这都已经进了池河帝国了,你怕什么,这里不是你们的地盘吗?”
大飞今年才十九岁,功夫是不错,但是人直,脑子不太会转弯,是一个打听消息的好人选。
大飞那天看胡忧治好了吴鑫魁,就对胡忧挺佩服的,见胡忧问起,他左右看看,附近没有什么人,于是说道:“无名大夫你不知道,正是因为这里是池河,我才紧张呢。”
胡忧问道:“这话怎么说?”
大飞道:“无名大夫,你不是池河人,不知道也正常。我告诉你吧,咱们池河帝国现在有五大势力,就是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吴,李,何,钱。
吴家就是我们吴氏家族,我们吴家是四大公子世家之首。接下来就是李家,何家和钱家了。
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表面上还不错,但是在下面,相互都有看对方不顺眼的。我们吴家和李家就不太对付,而这里又是李家的地盘,我们自然要小心一点。”
胡忧心说这情报到还挺管用。原来每个帝国的势力都一样,大有大斗,小有小争。就像曼陀罗帝国存在军地两军之争一样,这池河帝国也同样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好事。他暗暗的记在了心里。他这次的最大目的,可是来搅混水的。要是能让这五大势力来个相互火拼,那就是最理想不过的事了。
可惜了,现在自己在吴家还没有地位,不然在这李家的地盘上,搞些事就爽了。不过这也不用着急,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只要留心,以后这样的机会有的是。
也许是因为行事比较低调,也许是因为这二十几个人,引不是李家的兴趣,车队一直走出李家的地盘,都没有发生什么事。
就这么又走了十几天,车队终于进入了池河帝国的首都金城。金城是池河各大势力头头脑脑的聚集地。各大势力,分别控制着池河帝国的各个地方,但是他们的家主,却都在金城住着。这是池河王室定下的规矩。
金城比起曼陀罗的龙城,宁南的绿城要差了不少。虽然同样是八大帝国的都城,金城比起后两个,明显有距离。它没有龙城的森严,也没有绿城的繁华,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城市,除了多一个皇宫之外,与一般的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胡忧现在已经是见过世面的人了,这有些破败的金城,引不起胡忧的兴趣。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这里的城防上。
就这么一看,胡忧的心里就有些冒冷汗。这金城的城墙并不高,也就是十二米左右,比他重建的洞汪城还矮了三米。什么护城河,箭台什么的,也不是很强,但是他们的守备军,却让胡忧看着心里发毛。
也许是因为人种的原因,池河帝国的人,平均要比其他帝国的人高大,加上他们拥有天下最多最好的战马,在别人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采用了全骑兵制。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池河帝国的金城,跟本没有想着跟来敌打攻城战,谁要来打他,他们就直接用骑兵冲击。这么骄横的打法,能让胡忧不心里发毛吗。
想想那些身材高大的士兵,骑着战马,拿着长枪冲锋,哦,我的天,不好弄啊。最让胡忧不喜的是,他们的军队里,配有很多大型的狗。那种取名为池河狗的狗,一只只有半条牛那么大,马拉戈壁的,他们拿战场当成什么,打猎吗?
想想以后很可能要和这样的部队交手,胡忧的脑袋就很疼。看来得准备些打狗棒才行,打了人,还得打狗。
“无名,无名。”
身边的叫声,把胡忧惊醒过来。胡忧转头不解的看向吴鑫魁。
吴鑫魁看胡忧那呆呆的样子,还以为胡忧没有见过世面,被金城的威武给惊着了呢。脸有得色的说道:“很震撼吧,我当年第一次来金城的时候,也和你一样,都惊呆了,心想着天下怎么会有如此雄伟的大城。改天有机会,我再好好带你四处看看,现在我们得进去了,刚才吴立公子已经传话下来,让我们直接进见,这可是荣誉呢。快走吧。”
胡忧心说:我看我不是高丽棒子,你到才真是高丽棒子。就你这破城,也能把我看呆了?少爷是被你那些池河狗给吓着了。说真的,这些狗还真是问题,将来要是开战,得想个办法,先解决他们才行。
听说能得到吴立的直接招见,车队里的人,都很兴奋,一个个乐得像过年一样,连胸膛都挺直了。胡忧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很想告诉那些人,人家吴立想见的是儿子,不是你们,你们高兴个屁呀。
人人都挺起胸膛,胡忧反到缩起了身子。他现在是大夫,是医生,不是武士。装什么就得像什么,不能让人觉得你这大夫比武士看起来还要强悍,那就不好了。得把气势全都收起来才好。
吴氏一族的大宅,坐落于城中心偏左一边,与皇宫隔街而望,这可是非常高的荣誉。一般人想住得离皇宫那么近?死一边去。
大宅的四周围有高墙厚壁,如果再引水成护河,那就和城堡没什么两样了。不过看来要弄护城河,老赵家是不许可的,皇宫弄一条,你也弄一条,你想干什么?皇家老大你老2?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吴府也算是气势磅礴,胜比王侯了。
一路行来,胡忧留意着一切可以留意的东西。这金城相比起胡忧所见过的另外两个都城,要显然粗犷很多,少见玉宇琼楼,却不时能见到帐篷。在城市里,还是在都城里都有人住帐篷,这到是让胡忧开了眼界了。
这里的人,男女都特别的高大,特别是那些女的,现在天气可不算热了,她们却还一个个大胆的穿着短裙,看到胡忧他们的车队过去,也不避让,看到长得好的,她们还大胆的对男人吹口哨。
据吴鑫魁说,这里的女孩子都很开放,只要她们看得上你,你要怎么都可以。甚至生了孩子,都不需要你来养的,奶粉钱都不用给。
这听得胡忧直在心里大叫,我的天,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呀。怪不得这里一路上见不着几家青楼呢,原来她们直接就提供需求了,用不着花那冤枉钱。
吴府内部占地非常大,里面居然还有牧场、农田和仓库,在帝都的中心,有这样的部置,不得不让胡忧感觉到另类,问了吴鑫魁才知道,原来那些东西,都是特供给吴家高层食用的。胡忧很想问一句,池河帝国的食品安全,是不是有问题,连口放心奶都喝不上。
不过几个在路边调笑的女子,很快就打消的胡忧的这个顾虑,放心奶是有的,就看你有没有本事喝上了。
一路往里走,大约走了半个小时,一个广大可容数千人一起操练的庞大练武场,和一座巨宅矗立在胡忧的眼前,此时练武场上,正有数百人围在那里叫嚷着,似乎在看什么。
胡忧一眼看去,不由一呆,在练武场的中间偏向他们的这一边,一个身穿短皮裙的女孩子,正在指挥一群池河狗,做着种种高难度的动作,阵阵的欢呼,正是送给她的。
这个女孩子身材非常的高挑,最多比胡忧矮半寸,怒胸蛇腰,体态妖娆撩人,上身是紫色的短衣,有些像吊带衫,雪白的脖子上吊着一颗血钻,全身散发的无穷的女性魅力。
两眼灵动,两唇轻咬,随着身体的动作,胸前波涛汹涌,那高大得几有小牛那么壮的池河狗,轻柔的像蝴蝶一样,在她和身边跑动,好一副美女野兽图。
胡忧看得是目定口呆,连眼睛都不会转了,世上居然有这么个人。
吴鑫魁在胡忧的耳边说道:“那是吴立公子的亲妹妹吴紫紫小姐,她无师自通一套非常厉害的训狗术,你可千万别惹她,她要是放狗咬你,可没有人敢帮。”
胡忧苦笑道:“你提醒得有些晚了,她已经发现我们了。”
吴鑫魁一愣,脸上顿显出焦急之色,一颗豆大的汗,砸在地上,都能听出响来。
胡忧愕然的看着吴鑫魁,心说没有这么可怕吧。突然感觉大地在震动,胡忧一抬头,别说汗,他连尿都要下来了。一百多条牛犊大的池河狗,正往这边扑呢
胡忧转身就想跑,被吴鑫魁一把拉住,焦急的说道:“别跑,你一跑,那些狗就会死命的追你。你如果不想死下狗嘴下,就好好的站着。”
吴鑫魁都那么说了,胡忧哪还敢跑,瞟了眼身后的那些武士,也一个个腿打筛,看来他们也吓得不轻。
马拉戈壁的,刚一见面,你这个臭丫头就吓少爷,惹毛了少爷,少爷把你那些狗,一个个都给煮了。
片刻的功夫,胡忧一行二十余人,就给百多条狗给包围了。还好柳氏这时候还在车里,不然那小孩子弄不好得吓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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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是强忍着拉出霸王枪冲动,站在那里的。与这些狗相比,之前的那些土狼,算个屁呀。胡忧敢打赌,来一百条土狼,也打不过一条池河狗。
吴鑫魁非常勉强的干笑道:“表妹,几天不见,你更漂亮了呢。”
吴紫紫嫣然一笑,娇声道:“谢谢表哥。”完了,她一瞪胡忧,冷声道:“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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