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4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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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战地之歌
“打”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二百门车弩,吐出一根根海碗粗的巨型弩箭,直奔白云城而去。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这二百门车弩,在这八百里的奔袭路上,大显了神威。几尺厚的城门,被它们一次齐射,马上就毁得连渣都找不到。
这是鲁游刚刚研制成功的武器,一个月前,才从洞汪城秘密送到浪天城,还没有来得急部防,就被回浪天调兵的候三带着去了堡宁。按候三的意思,是要给三国联军一点教训的,哪想到没能在堡宁用上。
白云城的城门,也没有经得起二百辆车弩的一通齐射,应声成了碎片。躲在城门后的白云兵,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已经被去势不减的巨箭给砸成了肉饼子。
“杀”
内卫团的士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一个个飞马垮过护城河,从破掉的城门冲杀进去。这一路上,他们全都是这么干的,已经很轻车熟路了。
白云城的士兵,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自古骑兵在平原,步兵攻城,早已经成了定势,哪有像胡忧这样,用骑兵攻城的。
白云城的士兵是一个个大骂胡忧不讲规矩,太乱来了。可是骂也没有用,胡忧的士兵已经冲进城了,你打还是不打?
因为康拉德想要一举拿下浪天城而建功,所以他调走了二十五万最好的兵,现在白云城虽然还有五人士兵,在人数上要比胡忧还多上两万人,但是这些都是二线部队,在战力上,跟本不能跟不死鸟军团的精锐相比。
这些欺负老百姓很给力的白云城士兵,遇上内卫团算是倒了血霉了。内卫团可不单单有车弩,他们还人手一把弩弓。统一的右手马刀左手弩,一冲进城门,二话不话就是一通射。射完了砍,砍完了射。哪里的白云兵越多,倒下的也就越多。
这还只是单弩的威力,相信等鲁游的连弩装配部队之后,他们的战力,还能有很大的提升。
胡忧并没有在一边看着,他两眼血红的拿着霸王枪,当先弃马冲上城头。士兵们看少帅如此的凶猛,更是玩了命。一个个也跟着翻身下马,争先恐后的追着胡忧而去。内卫团可是相当于胡忧的亲卫,让主帅顶在前面,回去后还不得让其他军团的人给笑死。
淡黄色的霸王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是那样的冷艳。枪尖如仙女的巧手,不停的抖出一个个枪花,伴随着枪花一起舞动的,是一朵朵血花,还有那凄厉的惨叫。
无论是从武器,作战经验,士气,还是能力,白云城一方的部队,都无法跟不死鸟军团相提并论。五万白云军在不死鸟军的强大攻势之下,节节摆退,损失惨重。他们惊慌的跑着跳着,就像是掉进了人间的地狱。
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一面倒的屠杀。这些由吃不饱饭的流民,只会欺负老百姓的土匪,和不知世事被骗而来的农家子弟组成的部队,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军事素质,乃至忠心,都比内卫团这些身经百战之士差得太多,一次次的败退,让他们的信心也一点点的崩塌。惊慌和恐惧越来越多的占据了上风,在不知道是谁忍受不住,叫了一声‘跑’之后,整个白云军终于被不死鸟军团的强大给压垮了。
三四万人,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多白云军甚至都还没有见到不死鸟军团的人,也跟着吓破了胆,落慌而逃。
内卫团的士兵,一直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对战斗的渴望,就像是饿久了的狮子一样,面对这种一面倒的局面,更是得理不饶人。有的杀得兴起,居然一个人就敢追着几百人砍,似乎一点都不怕人家转头来砍他一样。
事实上,这样的事,跟本没有出现过,白云城的士兵,全都已经吓破了胆。他们就像是绵羊一样,只知道成群的往前跑,为自己没有掉队而感到庆兴,跟本没有胆子回头去看一眼,追在自己身后的,到底有多少人。甚至是有没有人。
白云城的留守主帅,康拉德的弟弟康拉杰,是躲在死人堆里,才躲过一难的。你看他那脸,难看的得都快要哭了。他之前知道胡忧带人进攻白云城的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兴奋。他想着胡忧只有三万人,而他有五万士兵,又有白云城做防卫,怎么也能赢了胡忧吧。
一但赢了胡忧,他就能像哥哥康拉德说的那样,扬名于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不,不是像康拉德说的那样,而是真能那样。康拉德只是说,却无法做到。他怕了胡忧,选胡忧不在浪天的时候攻城。而他康拉杰不怕,他将正面与胡忧来一场决战。
梦想是多么美好呀,可是现实确太残酷了。康拉杰是把一切都想到了,可是却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战力。他们居然前后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破城而入。城楼上准备的那些火油,滚石连用都没有来得急用,那些该死的不死鸟军就杀上来了。
康拉杰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拥有五万守军和一座城,怎么能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那么完败了呢。唉,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第221章 战地之歌
哲别站在胡忧的身边,给胡忧汇报着战况:“少帅,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此战共消灭白云军一万二千余人,俘虏二万八千余人,其他的都被打散了,已经不足为惧,此战我们大胜。”
说完之后,看胡忧半天没有反应,哲别心中一惊,轻轻推了胡忧一把道:“少帅,少帅,你有在见吗?”
忧这才回过神来,道:“做得不错,把俘虏先全都压入大牢里,让士兵打扫完战场之后,就地休息。再次强调一遍,不许打扰老百姓。”
别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去传达胡忧的命令。
哲别走后,胡忧又看着那些城防发呆,他真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他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康拉德能把一个白云城,布置成如此规模,这次能以三万奔驰了八百里的士兵,攻下此城,还真是侥幸啊。
你看这康拉德把这白云城建得,光城墙就足足有十五米高,八米厚,城墙的设计,还不是通用的正方平面形,而是多边菱形。多少有些数学知识的胡忧知道,这样的设计,要比普通的城墙结实一倍不止。如果用常规的攻城方法,就算是霹雳车,都很难砸开这样的城墙。如果不是用车弩突如其来的砸开了城门,光是要蹬上城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再有这些城墙之后,每隔半米,就有一个藏兵洞。无论你在城下射上多少箭,他往这洞里一藏,除非你的箭会转弯,否则他是屁事没有。
还有这城墙上的一坛坛火油,我的老天,这些要是全都砸到城下,别说是人,护城河都给点燃了。
还有这些防火的,防攀爬的,防投石机的,防坍塌的设计,越看越让胡忧的头皮发麻。胡忧一直觉得,自己一手设计建造的洞汪城城防,已经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了,看了这白云城的设计,胡忧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那个康拉德了。
胡忧打算,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把留守在宝怀城的陈大力给叫来,让他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白云城的城防部署,以加强不死鸟军团下属城镇防御的建设。
拿下这白云城之后,胡忧没有再继续下令部队奔袭二百里外,在正和浪天守军交战的康拉德部队。
一来部队已经太累了。这沿路奔袭八百里,说起来挺威风,事实上有多累,胡忧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身为主帅,都已经累得两腿如灌铅一般,更不要说下面的士兵了。
二来,看到这白云城的防御,胡忧有些不太想走了。这一次是侥幸的拿下了白云城,如果这么主动放弃,让白云城再次落入敌军之手,那下一次,就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再次攻下来了。
三来,白云城落到自己手上的消息,相信康拉德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的。浪天城拿不下,老家白云城又丢了,到时候康拉德就会如丧家之犬一般,是进退不得。空有几十万大军又怎么样,饿都得饿死他。
胡忧猜得不错,现在康拉德正在吐血呢。
康拉德此次对浪天城发动进攻,本想着一击而中,所以跟本没有带着粮草补给,每个士兵的身上,只有三天的干粮。他想着三天,怎么也能把浪天给控制在手中了。
可是康拉德哪里想到,这区区只有八万守军的浪天城,是那么能以攻破,每次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到头来却又都失败。
还有那个叫哈里森的家伙,真是太可恶了。他居然敢连自己的城民都杀。使得康拉德扰乱浪天城的计划,完全失败。康拉德本想着,用那五万扮成百姓的士兵,把浪天城搅个天翻地覆,从内部攻破浪天。可是现在,非但没有成攻,还白白的损失掉了五万士兵。
战斗打到现在,二十五万部队,已经只剩下十万了,进攻浪天无望,老窝还给人家给掏了。
“难道我真是不如那个胡忧吗?”康拉德茫然的问着自己。为了在这乱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自己可是什么事都干了。
说到狠,我杀了自己的老爹,坐上城主之位。说到忍,我从三年前旱灾刚刚发生之时,就已经看到了帝国要出问题,一直在暗地里准备着。三年呀,我整整忍了三年,才看准了这个机会。怎么就会失败呢?
“康拉德大人,我军的粮草已经用尽”
“大人,用水也没有了。”
“大人,士兵听说不死鸟军团占领了白云城,情绪都很不稳定”
“大人,军中出现了逃兵,我已经下令格杀,可是逃兵越来越多,杀不完啊”
“大人.........”
一个个坏消息在康拉德的耳边响起,康拉德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不知道,怎么应该怎么办才好。
“大人,营外有人求见”一个士兵跑进来报道。
“求见?”康拉德茫然的抬起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人会来见他。难道还闲他不够惨,想要来当面看他的笑话?
“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人。”
康拉德再三犹豫,最后一咬牙道:“请他进来吧。”
康拉德知道,秦明这个时候到来,肯定是有所图的。但是康拉德更知道,现在自己已经快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说不定这个秦明,还能他带来转机呢
“哈里森大人,白云城的人马撤了。”士兵一脸兴奋的向哈里森报告道。
里森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情一放松,顿时觉得有千斤重担压在眼皮上,怎么睁都睁不开。
四天四夜,那些来自堡宁城的混蛋,他们足足对浪天发起了四天四夜的连续进攻。这四天,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平均每人最多也休息了五个小时,哈里森更是一分钟都没有睡过。身上的军服,都已经成了布条,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十几把,这少将当得,真是比做奴兵那时还惨呢
很想睡,但是哈里森知道自己还不能睡,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来处理了,别一个不小心,弄得前功尽弃才好。
“真的撤了吗?”哈里森问道。他得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因为自己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士兵提高了声音,用干得有些发疼的嗓子说道:“是的,少将大人。白云城的人马,已经退出了战斗。现在东门已经回到我们的手中。”
哈里森心中一心,说道:“他们的队形怎么样,有没有出现散乱?”
士兵摇头道:“没有。他们的部队是层层撤出,完全没有任何的混乱。”
哈里森点点头,暗道一声厉害。居然能在如果高强度的作战之后,还能注意保持队形,那个康拉德还真是个人材。
哈里森此时并不知道,康拉德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跟本无力再指挥部队,现在白云城的十万残军,是交由秦明指挥的。
士兵看了沉默不语的哈里森一眼,小心的问道:“大人,我们要不要乘胜追击?”
哈里森摇摇头道:“敌军撤而不乱,说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白云城此城,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他们的人数,依然多过我们,追上去赚不到便宜的。”
叹了口气,哈里森问道:“部队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士兵回道:“还有统计之中,很多部队都打乱了,基层军官战死很多,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够有具体的数字。大体来说,战死应该在三万以上。没有重伤。”
士兵的最后四个字,声音有些颤抖。没有重伤听起来似乎说个好事。但是实事并不是那样。因为以这几天的战况惨烈程度,只有死和不死两重结果,想要以重伤退出战场,是跟本不可能的。很多不死鸟士兵在重伤的情况之下,想的也不是退出战场,给士友带来麻烦,而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看东门的那条长街吧,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不死鸟士兵,和敌人抱得是那么的紧,分都分不开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死鸟军团能以八万人,对战敌军二十五万,并打到他们只剩下十万人的原因。毫不客气的说,这三万战死的不死鸟战士,每一个在临死之面,都拉了一个垫背的。
哈里森挥挥手,让士兵退下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壶,先倒了一些在地上,默默在心里念了几句悼文,然后一气灌掉半壶酒。他要从酒中,提取一些能支撑他站立不倒的力量。
三万士兵阵亡,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单次战役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了。三万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不知道今后,还要有多少士兵离开。
哈里森的耳边,又传来了那首歌——兄弟我即将远去,离开这片我喜爱的土地。请帮我把我的战马,交给我的父亲,顺便给我的母亲带句话,我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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