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妇
作者:闫灵 | 分类:现言 | 字数:1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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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 枪战 (下)
李信毅的枪法很准, 这要感谢他风风火火的少年时代,进入耶鲁之后,身边的朋友不乏富商豪绅的家世, 打猎、玩枪械在所难免, 所以他的枪法一直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
就李信毅个人来说, 能对他用到枪的人实在为数不多, 说起来只有年少轻狂时得罪过库诺家族, 但自从接手李氏之后,他的敌人就成基数倍增加,财富的积累过程中必然要与权势相撞, 尤其在与政治扯上关系后,子弹便再也少不了, 芝加哥那颗子弹就是因此而来, 只是今天不同, 今天妻子在场,万事都得先考虑到她的安全, 所以有必要先把这些人引出去。
“我的Glock18,知道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把枪,你竟然扔进了啤酒桶!”菲尔被人用枪抵在脑后,但仍不忘跟李信毅计较一下。
此刻他们两人被这几个黑衣人带进了后巷,双手举高, 面墙而立。
李信毅勾唇笑笑, 表情显得很轻松, 这个时候让他想起了好莱坞那些俗套的剧情, 温香软玉的刺激过后接着便是一场激烈的打斗, 直到今晚他才发现,这种剧情确实很刺激, 以致他现在还有些亢奋,至少精神还没有太过集中,还有一些保留在刚刚那间储藏室里,她至少没有做过多的反抗,这就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水到渠成,不枉他这么久来做空中飞人,把飞机当成汽车使用。
“李先生。”那个长头发的黑衣人说的是中文,但很蹩脚。
李信毅被要求转过身,与那长头发的黑衣人面对面,借着拐弯处的路灯,隐约可以看清对方的长相,白人,年纪大概四十岁上下,面生,左手拿枪,枪型不错,似乎是带指纹识别的最新式,但看上去这人用的不是太顺,刚才在酒吧里不经意换弹夹的时候,让李信毅看出了点特别之处——这人之前应该是惯用M9的,也就是说他可能曾经在军中效力过,因为美军还在沿用M9式。
“看看这个。”黑衣人递给李信毅几张纸,确切点说应该是一份契约。
李信毅挑眉,“恐怕我的身份还不足以担当这种重任,如果只是单纯的资助,我到是乐意效劳,但这个恐怕不行。”他只是资助政治“选秀”,但从来不插手,这是李家人的原则,这份契约的主人多半是上次让他吃子弹的那位,他就更不打算过问了,即使是枪指着头。
“李先生最好想清楚了再回答。”那黑衣人笑意阴险。
“不必,我想得很清楚了。”
黑衣人看了他半秒,随即用下巴示意身后人动手。
菲尔此时大喊冤枉,并骂李信毅不是东西,把他也牵连了进来,事实上这只是个障眼法,因为在咒骂的同时,菲尔一个回旋踢,踢掉了指着他的枪,打架对他来说并不陌生,这么多年,无论在街区还是牢狱,都是家常便饭,起初他还有点担心李信毅,大少爷做久了,受不了这种打斗,但不,他大少爷的身手可是不减当年,够狠喔。
但拳脚毕竟抵不上子弹快,而且这些人也不是吃素的,三十秒过后,情势再次僵持不下——一粒子弹打进了菲尔的左腿。
“砰——”酒吧后门处响了一声,一名黑衣人应声倒地,被子弹打中了手臂。
李信毅咬牙,他当然知道这是谁开得枪,因为他发现藏在后腰的枪不见了,一定是走出储藏室时被她“顺”走了,这女人真是非常的不听话。
借着她开枪的当口,李信毅捡了地上的枪,并一把将受伤的菲尔拉到垃圾桶后。
因为不知道酒吧后门开枪人的身份,这些黑衣人有那么一瞬很迟疑,这给了李信毅很大的发挥空间。
在确定开枪的只有一人后,章雅瑞便成了众矢之的,要知道她只是会开枪,仅此而已,一粒子弹击中她的防弹背心,她被子弹的冲击力直接击倒。
还好这些人并没有打算把战况扩大的意思,否则章雅瑞的小命就要丢在这肮脏的后巷里。
“李先生,你知道这不会是第一次。”黑衣人向暗处的李信毅警告,这时警车也到了巷口。
黑衣人没有躲避警车的意思,径直出了巷子,李信毅则扶起垃圾桶后的菲尔。
“那群混蛋是什么人?”白白挨了一枪,菲尔自然不甘心。
“相信我,你不会愿意知道的,不知道比知道的好。”政治这东西,没有善恶之分,也没有正义可言,他暗暗决定了一件事,这次暗中资助两位老友参与选举的事他一定会做到底,否则以后将不得安宁。
来到门口时,章雅瑞正坐在台阶上,刚刚那粒子弹的冲量太大,胸口疼得要命。
李信毅弯腰将她拉起来,并帮忙脱了她身上的防弹衣,连枪一起,递给菲尔,“警察不会过来,一切照常,至于里面的人,你找个借口说过去,有伤者的话,医药方面的费用直接从账上出钱。”
菲尔舔一下嘴角的血渍,然后啐一口,“最好别让我闻到那人该死的狐臭,否则我绝对让他在垃圾桶里待到老死。”还从来没吃过这种闷亏。
李信毅拍拍他的肩膀,“赶快去医院看一下伤口。”
警察确实没有过问这嘈杂的枪声,甚至连进佛儿盘查都没有……
章雅瑞的防弹衣下只简单穿了件薄薄的单衣,因为当时的情况确实很特殊,如今防弹衣还给了菲尔,身上只剩下贴身的薄衣,十月的午夜,虽没有天寒地冻,但也受不住这么冻法。
“为什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伸手揽过她,两人都只穿着薄衣,拥在一起暖和的多。
“你好像还从没跟我讲过公事。”她还没能从今晚的惊险刺激中清醒,脑子里乱哄哄的。
路灯下,素衣白衫的两人看上去像是中世纪的骑士与牧羊女,章雅瑞并不很矮,一百六十五公分,说起来算是东方女子中比较中立的身高,恰到好处,但自从嫁入李家,身边到处充斥着巨人,让她显得特别矮小,就是若玫、若秋,也都是一百七十二以上,更别说男丁了,与差一公分一百九的李信毅站在一起,除非她穿着十公分的高跟鞋,否则就是哈比族,真不知道这家人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现下她正赤着双脚,因为储藏室太黑,摸不到鞋子,所以站在他面前很费劲,仰头看他总是嫌脖子太酸。
“回去吧,不知道锦鹏有没有闹得太厉害。”做了妈妈的女人,第一件事想得总会是孩子。
“你得让他学会独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门之间,起码可以挡掉一些冷风。
“他才一岁半,你不会让他现在就独立吧!”
“雅瑞,你……不觉得对儿子太溺爱了吗?”
看着他,“没觉得。”
“男孩子应该多摔打一下,长大后才不至于太脆弱。”
“也许你说得对,不过现在我们还是要去若秋那儿把他接回来,要不然若秋跟婶婶今晚有得累了。”那小子在飞机上睡了那么久,再加上时差的关系,晚上肯定不会太清净。
“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也许他们都休息了,还是明天再去吧。”
OK,她明白了,这男人今晚就没打算带儿子回家。
“那好啊,也许你晚上有时间告诉我那些黑衣人是怎么回事。”既然他不去接儿子,那就只能向她坦白今晚枪战的缘由。
清清嗓子,“如果你想听,我都可以讲给你听。”前提是今天晚上他们必须是二人世界。
恋爱是什么感觉?这恐怕是李信毅第一次感受到,那是一种类似粘腻的情感,当然,其中不乏有□□夹杂的愉悦,但那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最重要是她的乖顺与温柔,尽管这两点一直是她的优点,但直到今天他才感受到。
裹在茸茸的毛毯里,他半裸着上身,而她则穿着他宽大的白衬衫,裸露着一双修长的美腿,正跨坐在他的腿上,期间有啪啪的声响——她在给他修剪手指甲,这是章雅瑞一个小小的爱好,自小便是,她喜欢给人修指甲。
从皱折的床单不难看出刚刚发生了什么,他大少爷把刚刚在“佛儿”没有发挥完的精力彻底释放了出来,此刻像只餍足的雄狮一般,用几近慈祥眼神地观赏着他的领地。
这感觉真不错,为什么他到今天才发现呢?
“别乱动,会剪破的。”他单手搂过她的腰肢,让她产生异议,因为她正在帮他剪指甲。
“老婆,这个冬天我们去滑雪吧。”手不自觉得溜进她的衬衫底下。
“这个冬天?我要回老家,很久没回去了。”
“那我陪你一起回去。”
“不要了吧,我们现在又不是夫妻,你跟我回去算怎么回事?”
清清嗓子——最近他一直喜欢这个动作,因为无话可对的时候总是很多,他们说好的,在她还不想提的时候,不会谈复婚的事,“那等你从老家回来,我们再去,是采儿马特,信武去年就在那边定了酒店,滑完雪还可以搭冰川快车看阿尔卑斯山的风光,你不是喜欢雪吗?那里到处都是。”
“你不是很忙吗?”怎么会有空去滑雪!
“过了十一月我可以休半个月的假,我打算选在圣诞节前后,如果你急着回老家,我可以把假期调整一下。”
章雅瑞抬头细细看着他,“你觉不觉得我们俩的关系发展的太快了?”至少不应该猛进到一晚亲密这么多次,她今晚一直在想,到底是她太想要他,还是他们之间真得进步的这么快!
这也叫太快了?李信毅是想说她是不是还活在19世纪那个保守的世界,但目前一切可能引起她生气的话都是禁止的,因为她就像个□□,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爆炸,在感情还没有稳固到一定程度时,最好一切都按照她的话来,否则努力了这么久的成果可能又要从头开始,他绝对不希望那样,“依照常理来说,应该不算快,我们不是连儿子都有了吗?”
也是,说到儿子,她突然记起要给若秋去个电话,“啊,我要跟若秋去个电话,不知道锦鹏在她那里闹得凶不凶。”想起身,却被他搂了个死紧。
“现在已经凌晨三点了,你打过去不是扰人清梦吗?”滚一下身,将她翻进被褥里,“好好睡一觉,明天我们再去接他。”
被褥里,他的手很不规矩,章雅瑞不禁咬牙,“你打算今晚累死吗?”就算很久没有释放□□,也用不着一下子撑死吧。
李信毅不禁勾唇而笑,“我还没打算这么死。”
枕在他的臂肘间,看着他裸露的胸膛,不禁想到了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这真是个非常为难人的问题,如果不答,她就会继续问,如果答了,那你这辈子就完了。
章雅瑞也只是纯粹顺口一说,他曾跟她很明白的说过,与孟夜卉之间没有任何男女感情,而且这件事他不希望再提起,他也不会再做出任何让她误会的事,已经被这件事折腾了好几年,实在无心无力,更讨厌听到这事。
但其他女人似乎不在不能提的行列之中。
李信毅不禁暗自□□,看来还是选择“累死”好了,翻身过去,彻底让她没话可说。
“我不问了……”她先投降,因为她也没有那个体力再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