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作者:女王不在家 | 分类:现言 | 字数:10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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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第 131 章
第131章遇亲妈
这个时候, 沈烈也注意到了,两个人确实长得很像,而那个中年女人也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冬麦看。
他下意识握住了冬麦的手, 安慰她。
苏闻州这个时候却笑了笑:“我还没介绍, 这是我姑姑。姑姑, 这是沈烈, 沈烈是做羊绒生意的, 非常能干,之前还被评为致富先进模范,这是冬麦, 之前我捎过去的月饼,就是她做的。”
苏闻州的姑姑叫苏彦均。
苏彦均其实早就听自己侄子提起了, 说有个姑娘长得和自己多像, 年纪也多相仿, 不过她并不当回事,她当然知道, 只是一个巧合。
她的女儿,二十年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是她的父亲亲手埋葬的,她曾经去看过。
所以哪怕侄子劝说,她也并不在意, 见了有什么意思, 不可能是自己女儿。
这个世上, 恰巧长得像的人, 也不是没有。
但是苏彦均看到冬麦的第一眼, 便愣在那里了。
这并不单单是像的问题,而是, 看一眼,就看到了心里去,会觉得眼前这个姑娘那么熟悉亲切,就跟认识了很多年一样。
之后,仔细一想,那就是自己啊,二十年前的自己,那个还不知道世事足够天真的自己!
白驹过隙,恍惚已是二十年,她早不是青葱少女,可是蓦然回首,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竟如午夜梦回,仿佛自己回到了过去。
“姑姑,姑姑?”苏闻州低声提醒了句,苏彦均才如梦初醒。
恢复过来后,看着眼前的沈烈和冬麦,不觉有些尴尬,她忙道:“是我失态了,我今天有些累了,实在是对不住。你们,你们——”
她如今在首都工作,事业有成,便是接待外宾,也从来都是仪态大方,谁能想到,现在竟然有些语无伦次了。
苏闻州明白自己姑姑的震惊,笑着道:“姑姑,我看沈烈和冬麦正好开着车,我们就麻烦他们两个把我们送过去吧。”
苏彦均怔了下,看向自己侄子,意识到了,没说话。
沈烈:“苏同志,你和苏阿姨这是要去?”
苏闻州:“我打算带姑姑去一趟供销社,她才回来,有些日用品用不惯。”
沈烈便道:“我正好开着彭厂长的车,我送你们过去吧。”
苏闻州笑:“那就麻烦了。”
上车的时候,沈烈想请苏彦均坐前面副驾驶座的位置,毕竟她是长辈,不过苏闻州却坐前面了,沈烈也就没说什么。
苏彦均这个时候已经平静下来了。
她坐在冬麦旁边,看着她的肚子,试探着道:“你这月份已经很大了吧?”
冬麦其实心里也震惊,她曾经误以为自己和苏家有什么关系,下意识排斥过,后来问过自己娘,知道自己的亲娘情况,知道和苏家并没瓜葛,之后也就没想过这事。
谁知道今天突然见到了苏闻州的姑姑。
她听苏闻州提起过和他的姑姑和自己像,只以为大概相似,哪知道这么像呢!
不过现在,她也让自己平静下来了,客气地笑了声:“也还好,现在是五个多月了,估计离生还有四个月,我这是双胎,所以肚子显得大一些。”
苏彦均一听,忙道:“竟然是双胎?”
冬麦抿唇:“是,龙凤胎。”
苏彦均听得惊喜,便笑了:“那真不错,现在计划生育,生一个到底是少,一下子得龙凤胎,倒是圆满了。”
冬麦微微侧首,她看到苏彦均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便透出温柔来,这种温柔像春天里的溪水,看得人心里温暖。
她收回目光,心里却明白,她很喜欢这个姑姑。
甚至隐隐感觉,也许真有什么关系,或许她应该回去再问问自己娘。
说起生孩子的事,这话题算是稍微打开了,苏彦均又叮嘱了冬麦几句,问起来生了孩子谁照顾等等。
等车子开到了供销社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更添了几分亲切,苏彦均显然不舍得下车,不过还是下去了,和冬麦说再见:“回头你有时间,过去家里做客吧,我最近住在陵城的家里,估计得住一个多月才回去首都。”
冬麦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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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开着车回去彭天铭工厂,他握着方向盘,笑着说:“是不是觉得确实很像?”
冬麦:“你觉得……觉得我和她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沈烈:“这件事太巧了,她去隔壁公社里工作,生下一个女儿,距离你们东郭村并不太远,那个女儿又和你差不多年纪,你和她长得太像。”
冬麦:“可是我娘说了,生我的那个知青,和这位苏阿姨完全不搭界啊!”
沈烈挑眉:“你想没想过一个可能?”
冬麦:“什么?”
沈烈:“会不会存在一种可能,当时这位苏阿姨和那位宁知青在前后相近的时间生下来女儿,相距也只有十几里地,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们被互换了,当年苏阿姨父亲埋了的是宁知青的女儿,而你其实是苏阿姨的女儿?”
冬麦摇头:“不至于吧,这都能弄错吗,听苏同志的意思,苏阿姨应该是在医院生的,那位李知青是在村里生的,这两个碰都碰不到一起去啊!”
沈烈:“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和苏闻州谈谈,他人脉广,让他查一查当初跟着他家老爷子去处理这件事的人,回头我们再去问问你娘,看看能有什么线索。”
冬麦略犹豫了下,还是点头:“好。”
其实一直以来,她对于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并没有什么兴趣,她觉得自己就是江家的女儿,就是胡金凤江树理的女儿,但是现在,看到苏彦均,她确实有些心动了。
这个世上,竟有那么一个人,让自己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后的自己,如果这一切都是因为血缘,那至少是一个理由。
当下两个人过去工厂,先还了桑塔纳,之后便开着货车回去,回去后,也没过去松山村,而是直接去东郭村了。
到了东郭村,胡金凤自然是挺高兴的,又有些担心,她没想到女儿大着肚子过来了。
冬麦便把事情原委说了,胡金凤也有些惊诧,仔细想了想道:“听你这一说,更不像了,见都没见过这么一个人物。要不回头再问问他们那边吧,看看他们那边的孩子到底怎么没的,反正我这里是没听说过苏家的人!”
说话间,江春耕过来了,江春耕抱着满满,过来的时候兴头挺高的,一看是沈烈,便笑着说:“我已经打算好了,明天就坐车过去新疆,去找人家,这是一条路子!”
他把人家给的地址拿出来,那是一张纸,纸边已经毛躁了,不过可以看出来上面的字头是红色的印刷体,写的是“新疆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他笑着说:“就是这个了,他竟然就是这个公司的,他是这个公司的驻京办事处代表。”
沈烈忙拿过来看,仔细看了一番后,也笑了:“行,这位的来头还不小,虽然未必是管这个的,但是可以让人家帮忙引荐引荐!这样吧,你明天拿上咱们的长毛绒,多拿几样,到时候给他们看看。”
江春耕连连点头:“我已经想好了,这次的目标,主要是和人家靠上边,哪怕再让让步也没事,关键是人家搭上关系,搭上关系后,咱明白这里面的道道了,以后都好说!”
沈烈:“是,如果我们能和他们建立合作关系,打开了国际市场,后面的生意会源源不断。”
到时候,绒毯厂的那些单子,孟家林家非要争,他们直接去做就是了。
两个人越说越带劲,胡金凤从旁看着,都不知道说啥好了:“行了,行了,一个两个,都是买卖迷了,你们还是赶紧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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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耕这个人,性子比以前稳当了,但是骨子里还是那个劲儿,他想干,沈烈也觉得行,他就不想耽误了,收拾收拾东西,又来沈烈这里多拿了几种羊绒的样品,带着本地的几样土特产,大年初六,他直接跑过去陵城坐火车去赶往新疆。
冬麦想想这事,觉得哥哥太急,不过又觉得,这样也挺好,成不成的,总得拼一拼,这样日子过起来也有滋有味,比之前半死不活强多了。
不过这天中午,外面放炮送穷时,在那鞭炮的噼里啪啦声中,冬麦觉得自己肚子有点发紧,她就和沈烈说了。
沈烈想了想,放下筷子,谨慎起来:“那你好好歇着,可别劳累了,这几天也别出门了,如果明天还是这样,我们就去一趟医院。”
冬麦点头,当下躺在炕上歇着,她摸摸肚子。
对孩子自然是期待的,她看过别人的孩子,好看的不好看的,反正小孩子嘛都挺可爱的,但是自己会凭空多出来两个孩子,她有些不敢想象,会觉得这事很玄妙。
因为过于期待,所以一旦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就开始紧张了,担心了。
沈烈看出来了,干脆坐她旁边,半揽着她,安抚地摸摸肚子:“别担心,最近我也不忙,每天陪着你,万一有个什么,咱就马上赶往陵城医院。”
冬麦点头:“嗯。”
吃过饭后,天有点阴,下起来小雪,朦朦胧胧地往下飘洒,很快地上就是半黑不白的薄薄一层了。
沈烈吃过饭后,便过去老宅,喂喂狗,检查检查机器。
初八的时候,沈烈冬麦带着梳绒女工,按照农村的惯例,包了饺子,供奉了梳绒机,又烧了纸放了鞭炮,这样才是开张了。
沈烈亲自合上了闸门,机器开动,几个梳绒女工开始忙起来,一年的劳作算是开始了。
梳绒机开工没几天便是元宵节了,沈烈早早地在村里十几处埋了自制的烟花,用料足,制得好,到了那一天,烟花点起来,五颜六色的,蹿得比屋子还要高一截子,就连外村都看到了,羡慕得不行,纷纷跑来松山村看烟花。
松山村的人一个个自豪得很:“这是我们村烈哥让人做的烟花。”
元宵节一过,可就要真正忙起来了,江春耕过去新疆找关系门路去了,江秋收忙着饺子馆的买卖,胡金凤得帮衬着冯金月看孩子,江家也只有江树理是个完整干活的,冯金月奶着孩子,时不时过去梳绒机跟前看,沈烈少不得多跑几次江家,盯着梳绒女工,又开始教冯金月,等她们上道了,这才算稍微放心。
忙完了梳绒机的事,沈烈便过去一趟陵城,和苏闻州提起了冬麦的怀疑,苏闻州又和他爸提了,苏爸也是皱眉,当年一手料理这事的是苏闻州的爷爷,可老爷子在那之后没几个月就脑中风,没了。
苏闻州听了后,便想着去找找自己爷爷身边的警卫员,看看能不能有个蛛丝马迹,而另一方面,则是去找那位据说是冬麦亲娘的宁知青,问问那边的情况。
苏彦均其实自从见了冬麦后,便有些食不能寐,直觉让她感觉,这就是自己的女儿,但明明当年女儿没了,这是自己父亲告诉自己的,甚至还是自己哥哥亲眼看着埋葬的。
苏彦均煎熬不已,但也没有法子,这个时候她也得开始上班了,元宵节没过,便先赶回去了。
沈烈把这事说给冬麦,冬麦多少有些遗憾,心里其实是盼着,或许自己和苏彦均真是母女,但是又觉得渺茫。
不过如今又能怎么着,少不得等着消息,看看苏闻州能查出什么蛛丝马迹。
出正月的时候,江春耕终于从新疆回来了,相比于之前去新疆的意气风发,回来的他明显有些沮丧,原来他找到了人家,人家热情招待了他,人家也确实是新疆畜土产进出口公司的驻首都办事处代表,但是新疆畜土产进出口公司是那么大一个公司,想找到主要负责这块的销售经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人家也说不上话。
不过对方是个实诚人,还是帮着引荐了一个销售科的科长,那些科长谈了他们公司目前的进出口业务,确实没有无毛绒这一块的业务。
但是增加这一块的业务,以及选择和谁合作这一块的业务,这都是大问题,都得上面来订,不是说一句话两句话能谈妥的。
相比于江春耕的沮丧,沈烈却笑了:“进出口公司的指标,不是那么容易搞的,你要知道,现在全国羊绒出口也就那么三家有牌照,想要搞这一块,盯着人家的,全国多得是,我们生意做得也不大,现在能和人家接触上,摸着门路,你就算不白跑这一趟。我们现在先做做手头的羊绒,搞两批运到上海,挣一些钱,等有了足够的底气,我再和你一起跑一趟新疆,见见人家,争取争取。”
江春耕叹了口气:“我听说广交会是每年春天,如果我们能尽快谈妥,赶上这一次的广交会该多好,我本来是指望这个!”
沈烈:“大哥,这个估计难了,就算人家答应和我们合作,里面也有不少细节要谈,比如到底怎么合作,原料和销售谁来负责,资金方面怎么解决,还有其它一些细节,都需要详细地谈,像他们这种进出口贸易公司,本来就是香饽饽部门,人家业务量大,合同审批也复杂,不是像咱们一样,三句话谈好了就直接开干。”
江春耕想想也是,他开始觉得,也许自己之前想得太简单了。
沈烈:“这事慢慢来,我们可以和他们接触着,我估摸着,如果能在一年之内和人家接上头,谈了合作,能参加明年的广交会,那我们就算是很大的胜利了。”
江春耕:“你说得是,我们现在还是踏实搞我们的羊绒吧。”
沈烈:“先干,等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再谈,我们也能争取更好的条件。”
江春耕点头:“那等我们这一锅绒出来,冬麦这里孩子生了,我再走一趟新疆。”
沈烈想了想:“行,她出了月子,我和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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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正月,冬麦的肚子越发大了。
沈烈听大夫的意思,她这是双胎,便是再不方便,每天也得走动走动,说孕妇不能吃太多太好,还说不能总懒着,必须多动,动得多了,生起来才顺利。
沈烈便每天都会牵着冬麦的手,领着冬麦在外头走走。
最近饺子馆的生意顺利,没什么要操心的,两边家里的三台梳绒机运转着,两台分梳收来的下脚料,另外一台分梳从内蒙牧区收来的好羊毛,江春耕知道自己妹妹肚子大了,沈烈要陪着,便每每两边跑,虽然辛苦一些,不过倒是挺有干劲的。
上海纺织厂的需求量大,反正分梳完了,运过去人家就要,有什么事人家会发电报,偶尔沈烈也会过去陵城彭天铭那里和上海挂个电话沟通下,一切都很顺利。
最近沈烈唯一操心的,也就是冬麦的肚子了。
肚子里是双胎,生起来自然比单胎的要艰难,之前的时候他曾经庆幸一下子得两个,省得和计划生育政策较劲了,但是现在却担心起来,他发现这并不是好事。
头产的孕妇,就这么怀双胎,比一般人的辛苦何止两倍。
沈烈扶着冬麦从胡同里走过,路上遇到村里人,都笑着打招呼,有的眼看着他们过去,还要感慨一句:“烈哥对他媳妇可真好!满村的男人我就没见一个这样的!”
于是便有人说:“所以那才是烈哥,一般人哪能跟烈哥比!”
走出去胡同的沈烈和冬麦听到这话,冬麦便抿着唇忍不住笑:“瞧,人家夸你呢。”
沈烈:“这也是夸你。”
冬麦:“怎么夸我了?”
沈烈:“夸你眼光好,那么多男人你不要,非挑了我。”
冬麦轻轻“呸”了他一声:“是你非赖着行不行,谁稀罕呢!”
她当然只是嘴硬,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笑。
这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街后头,街后头多是老房子,有些已经坍塌了没人管,也有些早拆了,只留下一片瓦砾,旁边还有一滩下雨残留下的池塘。
刚抽条的柳枝垂下来,轻风拂面时,地上的芦草随风摇曳,绿意轻荡,空气中都是春日里冰雪初融的冷冽和清新。
沈烈弯腰,却是摘了一朵二月兰,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握在手里,笑着说:“以前没结婚时,你还给我采二月兰,现在呢,什么都没有!”
沈烈笑看着她:“行,明天给你采。”
冬麦轻哼:“算了吧,你够忙的了。”
沈烈望着远处,冬意消散,地里的麦田已经笼上一层苍色的绿,被风一吹,就那么轻轻地动。
他笑着说:“之前的时候说等有钱了就带你出去旅游,去庐山,去浪漫的地儿,哪里好玩去哪里,现在咱不缺钱了,不过倒是太忙了。现在也是多亏了你哥,不然我哪有时间这么陪你。”
冬麦想起之前,抿唇笑了:“做生意,哪有不忙的,等忙过这一阵就好了。”
沈烈:“一日复一日,什么时候是个头,干脆等孩子三四个月时候,我们就带着孩子出去旅游得了。”
冬麦想了想满满小时候:“这样不会很累吗?”
沈烈;“孩子不让你抱,我一个人抱俩。”
冬麦还是有些怀疑,毕竟养孩子可不是扛着一袋麦子有力气就行,那得哄着,抱着,还得照顾吃喝拉撒,不过她还是点头:“那到时候再说吧。”
正说话间,冬麦突然一个皱眉,低声叫了出来。
沈烈一看,吓到了,忙扶住她胳膊:“怎么了?哪里疼?”
当初见过江春耕的前妻出事,他其实挺担心的,要不然也不至于现在什么都不干就这么陪着她。
冬麦皱着眉,难受地捂着肚子,过了一会才缓过来。
之后咬唇,有些委屈地看着他:“你孩子踢了我一脚!”
也不知道是儿子还是闺女,估计是儿子,一般闺女哪有这么皮的!
沈烈愣了一会,才明白过来,明白过来,有些想笑,不过努力忍住了:“就是踢一脚,没事就行。”
冬麦低哼:“敢情不是踢你,挺疼的!”
沈烈赶紧收住笑,小心哄着说:“等他们生出来,我先一个人屁股给一巴掌,替你报仇雪恨,行不行?”
冬麦一听:“不许你打我儿子闺女”
沈烈憋笑,一本正经地看着她:“那你说该怎么办?”
冬麦想了想,道:“孩子踢我,我疼,我应该打他们的爹,前几天看电视,电视上不是说吗,子不教父之过!”
沈烈:“……”
他半响说不出话,最后终于道:“行,让你打。”
冬麦:“逗你的,好了,你扶着我,我看那边有鱼,我们看看去。”
沈烈小心地扶着她:“这边靠着水边,可能滑,小心脚底下。”
冬麦:“嗯。”
沈烈:“我如果不在家,你自己别来这边转悠,出门也得让二婶陪着你。”
冬麦:“知道。”
其实最近,因为她肚子越发大起来,再有两三个月就生了,他几乎不怎么出门地陪着她,所以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沈烈扶着她,看了看,并没有鱼的样子,冬麦显然有些失望,沈烈便道:“等回头去河里给你捞几条炖汤喝。”
冬麦:“也不是特别想要。”
这个时候天有点凉了,沈烈也就扶着冬麦往回走,回去的时候,恰好碰到林荣棠从老宅过来。
林荣棠看到他们,脚步便慢了下来。
年前那一批羊绒,林荣棠辛苦地分梳,最后却是送给了沈烈,让沈烈赚到了这一笔,他自然懊恼不已,不过奇怪的是,事后他竟然没声了。
这让沈烈更加提防了,毕竟不会叫的狗咬人更狠,谁知道他在盘算什么。
不过最近他观察着,林荣棠好像学聪明了,林荣棠开始用信用社的贷款了,听说从公社里贷款了三万元,还从别的基金会贷款了一万,这意味着他在试着脱离孟雷东,想自己独立干。
这次他进了一批羊毛,还是从孟雷东那里进的,不过已经不再用孟雷东的本钱,只有梳绒机是孟雷东的,这么一来,利润还可以稍微高一些。
根据沈烈的观察,他这次进的量应该比较大,估计把贷款的那些钱加上手头现金全都投进去了,按照四万多的原毛算,分梳出来,如果行情好,卖首都绒毯厂,按照去年他们的价格,估计能卖十几万。
只是终究瞎折腾罢了,他如果有经验,沉得住气,去年至于那么急忙忙地把手里的羊绒倒卖掉吗?囤过农历年,其实照样卖。
想到这里,沈烈眼神轻淡地扫过林荣棠。
林荣棠自然感觉到了。
他本来正望着冬麦的肚子,现在感觉到沈烈的目光,眼神顿了顿,便看向沈烈。
含笑的眸光对上黑沉沉的眼睛,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昔日的至交,多年的邻居,如今却是成为了化不开的仇敌。
林荣棠的眸光黑如浓墨,里面没有愤怒,也没有怨恨,只有死一样的寂静,以及怎么都化不开的固执。
那是他的妻子,他的女人,现在陪在沈烈身边,怀着沈烈的孩子。
他付出多少心血,在梳绒机前熬了多少眼,才辛苦梳出来的羊绒,那就是软黄金,结果就这么被沈烈给骗走了。
怪自己沉不住气,也恨此人太阴险了。
多沉的心思,多坏的手段啊,就连孟雷东都因为他栽了一把。
林荣棠扯唇,嘲讽地笑了声,之后再次扫过冬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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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看到了冬麦眼中含笑的依赖,缱绻如水,每一个眼波都是温柔。
他收回了目光,转身,离开。
冬麦随着沈烈继续往家走,不过走着的时候,却是莫名:“你不觉得他越来越奇怪吗?”
沈烈想了想:“其实我觉得孙红霞更奇怪。”
冬麦:“嗯?”
沈烈:“她现在应该知道林荣棠的情况,但是她竟然没什么反应,也没后续了,你说她在想什么?”
冬麦回忆了下:“前几天听翠儿说起,她跑去陵城买了好几身衣服,还把头发给烫了。”
沈烈:“那就更奇怪了,你说她这打扮的兴头哪来的?”
冬麦想了想,突然惊了下。
一个女人,如果是还没结婚或者正处于谈恋爱时候,她努力打扮,这是天性,结婚后,还是努力打扮,可以说是心情好爱美也不缺钱,这都没啥,但是现在孙红霞按理说应该是知道了林荣棠的真相,饱受打击,这个时候她不闹腾着赶紧离婚,或者揭穿林荣棠,反而还有心情整天打扮,那就奇怪了。
她看着沈烈:“你说她会不会——”
接下来的话,她却是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当时林荣棠也想把她和沈烈凑成堆,很难说林荣棠不会再来一次,不过孙红霞那里竟然愿意,也是想不到。
沈烈笑了,明白她没说出的意思:“我也这么猜的。”
*************
或许是冬麦提过的缘故,沈烈真跑去捞鱼了,不是去买鱼,而是冰上捞鱼,并不多,但是也捞过来三四条肥的,自己稍微处理了下后,就要做鱼汤给冬麦喝,让冬麦指点他。
除了小时候,从来都是冬麦给别人做鱼汤,她还没喝过别人给她做的鱼汤,倒是有些稀罕,当下自然是倾囊传授,教了一番。
沈烈听了她的窍门后,自己跑过去鼓捣半天,竟然真做出来了,捞来的鱼很是鲜美,去了腥味炖汤,本来也不需要太过功夫,况且又有冬麦指点着,这鱼汤鲜美白腻,冬麦胃口大开,喝了一整碗。
吃不完的,就分给王二婶一些,剩下的给梳绒女工带过去,给她们加餐。
大家自然都高兴,觉得味道好,开始还以为是冬麦做的,后来知道竟然是沈烈做的,也是意外,喝完鱼汤,暗地里难免感慨:“看人家烈哥,那么有钱了,事业干得那么大,对自己媳妇还这么好!”
这自然是没有不赞同的,都觉得冬麦好福气,不过想想,又道:“当时烈哥做生意,又是贷款又是折腾的,谁看着不心惊,搁你你能受得了?”
于是都不吭声了,想想自己怕是早吵起来了,又和冬麦比了比,发现人家长得好看,性子也好,而且自己还开着饺子馆,听说之前烈哥出门,钱上紧张,还从冬麦的饺子馆那里支了几千块用着。
所以这么一看,什么锅配什么盖,自己肯定是比不上,也就享受不了这福气!
不过这是大多数的想法,其中也有一个,却是道:“我觉得人哪,到了什么位置,就是能干什么事,反正咱也是命不好,没赶上,就没这福气了。”
这姑娘叫彩云,已经订好了亲事,她去看过婆家男人,原来觉得还行,现在却有些看不上。
谁都有眼睛,村里大多数男人什么样,沈烈什么样,她们几个比谁都清楚。
她可是记得那天晚上,她和刘金燕在梳绒,这个时候沈烈来了,他检查了机器,清点了羊绒后,和她们说话,嘱咐她们按照规矩办。
后来看她手发肿,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天太冷手冻坏了,一到冬天就这样。
当时沈烈没说话,第二天过来的时候,随手扔给她一副皮手套。
那皮手套不是新的,但是她戴在手中,却暖和得厉害,一般农村人谁没事戴皮手套啊!
现在天要暖和了,但她依然喜欢戴着那副手套,不为了身上暖和,还为了心里暖和。
此时的刘金燕听到这个,便转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当回事。
要说起来,梳绒机上的女工全都是年轻媳妇年轻姑娘,沈烈这个人长得本来就不错,穷的时候就讨小姑娘喜欢,村里好几个都暗暗地讨论他,现在有钱了,发财了,又能干,给这些梳绒女工挣钱的机会,又出手大方,自然就很容易让人动心思。
大多数是本分的,就算觉得他好,也不至于多想了,可是个别的姑娘就不一定了,比如这个王彩云。
瞧她戴着手套时笑的那样子,不知道的以为吃了蜜呢。
其实人家沈烈对她们这些梳绒女工好,那是对每个人都好,是对自己雇工的好,不可能有别的心思,这一位倒是在这里自作多情。
刘金燕不屑地哼了声,转身就把这事说给了冬麦听。
“你现在怀着,马上就要生了,还是得注意着,虽说沈烈这人稳妥,但架不住有人硬要往上凑,万一呢,那不是得气死!”
冬麦听了这个,想了想,却是道:“这一点我是信得过,他肯定没别的心思,再怎么,也不至于把持不住。”
如果他真是那种把持不住的,当时林荣棠做出那种事,他也不至于能走开了。
“不过你说得对,这个可真得当心,咱们的梳绒工都是年轻媳妇姑娘,万一哪个心思不正,赖上了,说不清,你帮我注意盯着点,她要是有别的歪心思,就把她给换下来,打发了。”
刘金燕点头:“行,我也和翠儿说一声,反正得把她们管服帖了,别有的没的瞎做梦!”
当天晚上,冬麦躺在炕上,沈烈便从旁帮她按摩腿,她前些天抽筋,人家大夫说得补钙,还说可以经常按摩下通顺血脉,沈烈每晚都会给她按按。
冬麦舒服地享受着,突然想起来白天的事,便顺嘴说了。
“反正你别给我瞎搞!”她笑着警告他。
“说的谁?”沈烈皱眉,在他眼里,那几个都差不多,也没太在意。
“就那个彩云,说是你还送给人家皮手套呢。”冬麦轻哼了一声。
“她啊!”沈烈听着,挑眉笑了:“那个皮手套不是我的,是我之前去路哥那里,当时他顺手塞给我的,后来看她手冻得通红,都要肿了,人家一天到晚续绒要用到手,这样肿着也不是事,我就随手把那手套给她了,哪知道她这么能想呢!”
冬麦恍然:“我说呢,咱家哪来的皮手套,我都没见过。”
沈烈:“其实最近都是你哥张罗,我都很少过去看,她既然能有这心思,还被人家看出来,长期留着,万一生出什么岔子呢,回头找个由头,把她换了吧。”
冬麦:“也别太急着把人换了,万一出个什么事呢!”
之前从他们这里走了的,一个因为没干成活,结果男人心里存了怨恨,竟然去破坏变压器,就此进了监狱,另一个跑去林荣棠那里干,却出事断了胳膊。
在农村,一个月挣三四十块,又不用背井离乡出去打工,这毕竟是个好活,一般人挺难找到的,况且之前才被夸奖表扬上了电视,大家伙把这工作当成一个光荣事,突然被辞退了,就怕人家想不开,万一出个事,就算和自己没关系,也心里难安。
沈烈想想也是,毕竟现在冬麦怀着身子,还是双胎。
他不是什么迷信的人,却下意识还是觉得,不想出什么事,想平平顺顺的,所有的人都笑着迎接两个孩子,而不是心里头蒙着一层云。
他略一沉吟,便道:“我问问路哥,如果她想干,可以把她送到路哥那里,到时候就说那边缺人,她表现好才让她去的,你看怎么样?”
冬麦点头:“这个主意好!如果路哥那边没问题,就让她过去,路哥年纪大了,她也不至于动什么心思!”
路奎军雇着的几个,不是同村的,所以提供住的宿舍,而且还管饭,王彩云去了,还能省下家里的一顿饭呢。
谁知道沈烈过去路奎军那里一问,才知道最近几天路奎军的梳绒机先停了。
路奎军发愁:“年后这买卖不好干!”
沈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