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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王权

作者:北海牧鲸 | 分类:玄幻 | 字数:136.4万

第二百二十一章 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的地方

书名:海盗王权 作者:北海牧鲸 字数:4087 更新时间:2024-11-13 20:26:58

“格斯!”

“八指!”

拜伦一个眼神过去,身后的两个人立刻心领神会。

【幻影之刃】格斯拔出腰间的两柄匕首,身影一闪便化作一缕青烟,悄然没入了茂密的丛林。

按照冒险小队分配职能,他自然是担任队伍中斥候的角色,负责排除危险,沿途留下标记。

虽然秘境内外信息隔绝,但在秘境之内,他们这些【王之右手】之间借助黄金律法实现的通讯并不会被屏蔽。

甚至就连普通的鹦鹉螺和回声海螺都依旧有效,足够冒险所需了。

八指则拔出背上的双刃战斧,大步走到连路都没有的热带雨林边。

一道银光闪烁,一棵高大的乔木瞬间倾倒下去,三下五除二就在丛林里开出一条宽敞的通道。

然后像是不知疲倦的人形机器一样挥砍不停,不闪不避向着那一根帆船桅杆的方向笔直地走过去。

比起当初穿越雨林,前往阿兹克王城的时候更加驾轻就熟。

显然,此时的他和格斯一样已经晋升二阶。

【湾民狂战士】的晋升比海盗还要简单直白,只要“杀杀杀”就行了。

要求是要在一场场残酷血腥的死斗中幸存下来,五人、十人、二十人

也就是达成剑士们口中常说的十人斩、百人斩、千人斩的成就,就能踏着敌人的尸骨完成更进一步。

成功晋升之后,获得的二阶核心能力叫做【嗜血狂战】:

“自主狂化后,能以拜伦一直想要的【超凡耐力】为根本,大幅提升体质、力量、反应速度、野性直觉、恢复能力

屏蔽痛觉的同时,自身对各种异常状态的抗性大大增强。

那些能对普通人致死的诅咒、酸液、火烧、贯穿伤,对他来说只能算是稍微影响战斗力的轻伤。

将自己变成:蒸不烂、煮不熟、捶不破、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即使没有发动超凡能力,也会促使身体素质不断增强。

最高能成长到与灵长类动物中最强生物——银背大猩猩相仿,达到理论上的种族极限。

此时八指的身高早就超过了两米,坟起的大块肌肉好像花岗岩一样结实。

当然,身为【荣耀阶梯】体系下以安全为宗旨的超凡能力,这种能显著增幅肉体素质的效果可不是白来的。

透支细胞的分裂上限,用的多了就会导致短命,就跟铁锚湾的那位前督军【儿童卫士】丹尼斯一样。

后面的薇尔莉特、几位海盗军官和五十位陆战队成员在拜伦带领下集体跟上,【血红威士忌】阿尔弗雷德负责压阵。

刚刚登岛,安全性还在可控范围之内,并没有什么危险的存在主动冒出来。

倒是正在准备自己三阶人生菜单的阿尔弗雷德,十分幸运地抓到了一只岛上特有的“红宝石蟹”。

通体甲壳都像是由一种红宝石般的晶体构成,透过半透明的身体可以清楚看到内部鲜嫩洁白的肉质。

要不是阿尔弗雷德拥有“心流”,可以完美捕捉到它身上的缝隙,一刀掀开坚硬程度堪比钢铁的蟹壳。

许多二阶超凡者恐怕都只能对这种奇异的魔怪束手无策。

这位【美食家】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精品蟹醋,稍稍给宝石蟹调了个味,抱起来就生啃。

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人生菜单八道餐品中,一道副菜(海鲜、鱼类)的名额。

晋升仪式完成八分之一,眼看着整個人精神焕发,一身灵性都活泼了不少。

路上只是耽搁了一小会儿,一行人就顺利来到了那艘兰开斯特家族冒险船的身边。

“拜伦,这艘船毁坏的似乎有些太厉害了,根本不像是11年该有的样子。”

薇尔莉特身为一位大匠师最有发言资格,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不同寻常。

明明过了短短11年,这条船却像是已经经历了上百年风雨的摧残。

船体已经有一半被埋进了土里,表面盖满了落叶、腐殖质和青苔,有的地方还长出了人腰粗的大树。

要不是那一根主桅的桅杆依旧高高支起,从远处看还以为这只是一座不起眼的绿色小山包。

队伍正对的这一面是更加阴暗潮湿的暗面,本来用上等橡木制成的船板已经高度朽烂,甚至上长出了古怪的彩色木耳和蘑菇。

透过火炮甲板敞开的炮门,还可以看到其中的青铜火炮早就长满了一层厚厚的铜绿。

虽说青铜作为一种铜锡合金,远比铁器更耐腐蚀。

但即使是队伍中最大胆的【炮术专家】怀恩多特,也完全没有胆子用这玩意开上一炮。

倒是船身没有被攻击的痕迹,说明当初还没等船员们从岛屿深处撤回探险船,就已经全军覆没了。

“警戒,我们进去看看。”

拜伦挥挥手,一行人刚要靠近过去,搜寻一下这座冒险船的遗迹,看看里面会不会残留着什么有用的线索。

窸窸窣窣

脚下忽然传来细微的震动,便让他们下意识止住了脚步。

随即一群拇指大小,通体金黄色的蚂蚁,好像金色的喷泉一样从地下钻了出来。

在地上飞速流动着,呈扇形向着他们包围了过来。

石子、小草、树木凡是挡在它们前面的东西,大多只是一瞬间就被啃了个精光。

远比热带雨林里最恐怖的行军蚁还要恐怖。

众人毫不怀疑,就算是一头大象挡在这种蚂蚁面前,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吃成一堆白骨,甚至连白骨都不剩。

显然,这就是规则一所说的:

“每个人都要用两枚金币买通守卫沙滩的食金蚁才能登岛,一枚金币的重量不得低于40克。”

拜伦这段时间虽然花钱如流水,但他缺少的是大钱,小小的门票钱还是能拿出来的。

只是在乖乖给钱之后依旧感到肉疼。

他自己、外援薇尔莉特、布鲁赫、阿尔弗雷德、格斯、八指、怀恩多特、杰奎琳,再加上五十个陆战队员,共计58人。

一人两个40克的金币,就是116枚,足足4640克,四舍五入一下子就送出去了将近5公斤的黄金。

这还仅仅是刚刚登岛而已。

简直难以想象要是一路用黄金开道,无惊无险地直达藏宝洞,又需要付出多少令人咋舌的财富。

而且拜伦对金银岛会不会将自己吞下去的金银重新吐出来,表示严重怀疑。

“我辛辛苦苦抢劫、冒险、办实业来实现原始积累实在是太慢了。

拿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才是资本时代的打法。

上天什么时候能赐给我一个怎么薅都薅不秃的冤大头啊?

如果是那种能在用完之后,不想还债,就可以一刀刀掉的,就再完美不过了。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

这句话说的就是像我这样,始终怀有‘劫富济贫’情操的高尚之人。

当然,我就是那个‘贫’。”

前人总结出来的规则没有骗人。

就连邪门的怪诞也知道拿钱就得办事的道理。

食金蚁在收钱之后,果然又像潮水一样重新退了回去。

这个时候他们要是能跟在这些食金蚁后面,一路追到它们的蚁穴里,恐怕能收获一个堪比龙巢的大宝库。

但是拜伦以一位海盗的直觉,下意识觉得这种像收门票一样的零售买卖太过杯水车薪,应该还不足以实现整个金银岛财富持续增长的神奇效果。

【隐秘:金银岛的财富增长之谜】确实没有反应,也侧面说明了这种猜测的正确性。

危险解除后,他们立刻全面搜索了眼前这条信天翁号探险船的每一个舱室。

“报告船长,船艏楼没有。”

“报告船长,底舱没有。”

“火炮甲板没有”

但是找遍了整艘探险船,都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当年探险队的尸体和他们留下的只言片语。

只找到了一些随船的器具。

却跟帆船一样,像是经历了百年岁月早已朽坏,只是稍微一碰就全都散架了。

似乎在金银岛消失在物质世界的那段间隔中,岛上的时间流速要远比外界更快。

格斯倒是找到了一枚保存完好的奇物【回声海螺】。

可海螺只能记录最近三个月的声音,整整11年过去,早就已经没有任何关于探险队的信息留下来。

拜伦打开【历史的回响】又亲自搜寻一遍,终于在早已腐朽,长满蘑菇的船长室里找到了一本藏在青铜匣子里的航海日志。

看署名,它属于冒险队的船长安德鲁·兰开斯特,一位三阶【暴风骑士】,按照血缘算应该是拜伦的堂叔。

在黑廷斯王国,海军一直都是兰开斯特的私兵。

按照海军军舰的管理准则,所有的军官,包括校级船长、尉级军官甚至军官候补生都需要独立记录航海日志。

虽然幸存下来的只有这一本,也足以让他们管中窥豹了。

拜伦迫不及待打开日志。

第一篇是信天翁号这次冒险航程开始的第一天。

“白银纪1461年6月11日。

天气晴,西南风4级,我们扬帆启航开始一次伟大的寻宝之旅。

我安德鲁·兰开斯特将带回大海盗的珍宝,帮助红蔷薇打败白蔷薇的叛逆,成为兰开斯特的英雄!

航线:北海海域,近海航线,左舷戗风-近迎风航行

虽然今天刚启航就是让人讨厌的逆风,但总归是有好消息的。

小乔休尔的妻子怀孕八个月了,等我们返航归来的时候,应该刚好迎来孩子降生。

我们已经约定好,等平安归来,我就会成为那个孩子的教父。

与弗里曼相爱的那个姑娘今天来送他,两个年轻人商量好,等拿到这次财宝的收益,回去就去找那个抠门的岳父提亲

对所有人来说这都是美好的一天。”

拜伦摇摇头:

“这可真是糟糕的一天,亲爱的叔叔,愿你们的灵魂安息。”

接着一目十行,飞快略过中间航海时无关紧要的部分。

“白银纪1461年6月15日。

天气阴,西南风5级

今天就是金银岛时隔七年,又一次现世的日子,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在临行前特地在【全知之钥】中大量查阅其他冒险家上传的资料,这是一位优秀冒险家可贵的品质。

也在这一天,我听着附近小岛上的蝉鸣,突然意识到我似乎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逆推金银岛出现的时间,无论它是在哪一年,在哪里出现,都必定是当地的春夏相交之际。

而且与当地的蝉鸣高度吻合,每每都是伴随着刺耳的蝉鸣声一同现世。

当然,我个人并没有觉得这个发现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看到这里,拜伦的脸色却渐渐严肃起来。

因为这支冒险队在临死前,最后用契约生物海鸥信使,为后人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是:

“当听到耳边有蝉鸣响起的时候,不管面前的财宝有多么诱人,都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撤离!”

“蝉鸣,又是蝉。岛上的危险很有可能和外界的蝉鸣有联系。”

继续翻页。

“我们刚刚登上金银岛,就有一只红色的金刚鹦鹉来到信天翁号的附近,而且在我们整理装备的时候还一直在看着我们。

这只饶舌鹦鹉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故事,只是安静了一会儿,就开始在我们的耳边重复一个童话故事。

虽然任务时间很紧,我依旧随手记录下了这个荒诞却十分有趣的故事。

等我回家去,拿来当睡前故事讲给我的小汤米听,也许他会喜欢。”

拜伦又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那是他已经死在“克拉肯之触”手中的某位堂弟。

随手翻到日志中有字迹的最后一页。

那是一则笔迹十分潦草的童话故事:

“在十分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国家叫做西拉拉弗雅国。

谁想要到这个国家去,先要向瞎子学习认路,而且只有那些没有脚的人才能走到那里”

仅仅是第一句话,一种荒诞离奇的气息就陡然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