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神供应商
作者:小说写我 | 分类:竞技 | 字数:34.6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三十四章 两大代言,第二个巨星
对于耐克这个品牌,袁夙是非常信赖的,国内打球的人都知道,耐克的球鞋非常适合在室外的球场打球,因为在穿着很舒适的同时也很耐磨。相比于耐克的耐磨性,同样在国内篮球鞋品牌的两大巨头之一的另外一个--阿迪达斯就稍逊一筹,而相对于耐克的舒适性,国产类领先的李宁球鞋虽然也很耐磨,但穿着的感觉就稍逊一筹。在上个时空的袁夙,也是一直穿耐克鞋打球的。
不过身为中国球员,袁夙知道耐克有一段关于姚明的黑历史。那是姚明刚进NBA没有多久的时候,耐克公司看上了姚明背后的中国市场,希望让姚明为其球鞋代言。耐克的世界知名度与姚明的中国市场结合,是对双方都非常有利的事情,然而当姚明及其姚之队收到耐克的第一次报价的时候,立即感到了出离的愤怒。
为什么呢?相信关注NBA的球迷都知道,耐克为姚明开出的第一份合约,居然连科比和勒布朗代言合同的零头都不到。姚明觉得自己收到了一份侮辱性的报价,立即拒绝了耐克的这份报价,并严肃的拒绝了耐克后续的报价,这让耐克公司异常恐慌,并立即提出了一份巨额合同,相当于一个勒布朗加上三分之二个科比的代言金额总和,但是姚明不为所动,与几乎只相当于耐克第二次提出报价五分之二的合同价格的锐步签约。因为在球鞋代言方面,锐步明显要比耐克积极得多。
“你可以少给我钱,但是你必须诚实的面对我。这不是钱的事儿。”在拒绝了耐克之后,姚明留下了这句经典的话。
由于姚明的先例,耐克在这一次与袁夙的球鞋代言上,态度要诚恳的多,并且给出了一个巨星级的代言金额--5年1.5亿美元。其实就目前袁夙打出的成绩和身价而已,钱对于自己来说已经不算特别重要了,钱是赚不完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是否答应耐克。
很显然耐克这一次对袁夙,比上一次对待姚明要积极主动了许多,但也正是由于姚明的先例,让袁夙产生了犹豫,一个姚明曾经拒绝过的品牌,同样身为一名中国球员,同样身为目前中国球员在NBA的旗帜,自己是否该答应下来呢?
“我需要考虑一下。”袁夙对耐克的团队表示自己还需要时间。
本来志在必得的耐克团队以为这样的报价应该立即得到对方的认可,没有想到对方居然还需要时间考虑。
刚刚送走了耐克,第二家知名巨头找上门来,说起这家巨头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就是占据全球碳酸饮料市场38%份额的百事可乐。在全球市场上,虽然可口可乐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一,拥有全球48%的占有率,品牌价值700亿美元,是世界第一品牌,而百事目前仅为全球第四大食品和饮料公司,但是已经开始向可口可乐发起了有力的冲击和挑战。
对于中国市场,百事非常重视,曾经先在娱乐圈内掀起了一股百事热的百事可乐,将目光瞄准了刚刚兴起的体育市场。
已经有佳得乐代言合同的袁夙在事前已经得到过自己的经纪人伊安-贝克尔的通知,与佳得乐的代言合约中,只是禁止袁夙代言其它的运动型功能饮料,但是代言其它的饮料类型,例如果汁饮料、茶饮料以及百事可乐这样的碳酸饮料,并不违背合约。
“袁先生,事实上我们百事集团希望这一次签下您和凯里-欧文、科怀-莱昂纳德三名球员,凯里和科怀已经同意了我们的合约,而您的代言合约是三份合同中最受我们集团重视的,并给予了您足够的尊敬,希望您可以接受我们的邀请,携手合作。”为了签下袁夙,百事集团出动了包括亚洲战略及市场部总监在内的数名高层人员。
对于百事,袁夙没有什么顾虑,甚至想到未来可能拍摄的一个系列广告,袁夙反而更加的感兴趣了。
“合作愉快。”与百事集团达成了口头协议的袁夙,将会在返回美国之后,与贝克尔和百事集团的人一起,正式签约代言合约。
没有想到一到上海就会收到两份巨额代言,袁夙思考了片刻,知道应该是在亚洲日本行之后,这两家公司意识到了自己在亚洲市场的影响力,日本尚且如此,就更别提中国了,再加上球队的战绩十分显著,在与同年龄段的顶级球员--凯文-杜兰特的对决中已经隐隐占据上风,让两家公司先与他人一步认识到了袁夙的价值。
到了上海之后,骑士的球员们感觉似乎常规赛只是附带的,而正职却是各种商业活动,在到达中国的前两天,骑士和雷霆的球员都一样,忙于在上海到处参加各类活动,当然也感受到了中国球迷们的热情。虽然活动的时间安排的很紧,但是得以抽空品尝到上海各地美味事物的骑士球员们,还是开心的不得了。当瓦莱乔吃到著名的大杨生煎的时候,一口下去,滚烫美味的汤汁融化在口中的一刹那,这个耿直的巴西人差点哭了。
“真是太好吃了,除了巴西烤肉,这应该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小吃了。”两三口将一个生煎包吞下之后,对比起之前吃的老上海臭豆腐,瓦莱乔觉得还是更习惯吃这种美食。
在经过了前两天的活动之后,1月7日,骑士与雷霆的第二场海外常规赛就将打响。
比赛当天临去球馆之前,袁夙进入篮神系统空间,将“叹息之璧”取出。待消耗了1张奖券之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袁夙的面前。
浑厚而清晰的中国话在袁夙的耳边响起,“袁,你好,我们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