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之王
作者:红毒蛇 | 分类:竞技 | 字数:22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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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神秘下午茶
布兰奇的防守课程丰富。
除了之前的那些之外,他还教给了林峰运用滑步技巧跟随进攻者。
“你可以用小范围的跳步跟随持球手运动,可以是前后也可以是左右。”
布兰奇再度展现了他娴熟的控球技巧,两人始终保持一段距离,林峰需要运用各个方向的滑步跟上他的步伐。
除此之外还有镜像式滑步,也就是要跟布兰奇在水平方向上同向,垂直方向上反向,这更加锻炼防守者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半蹲姿势,降低你的中心!否则容易被进攻者一步晃开!”
布兰奇边运球边给林峰分析他的情状,事实证明,加里·史密斯在大学里的确是攻强守弱,或许这是雪城大学的光荣传统,也是他们招募球员的目标,用丰富的进攻手段打垮你。
“如果想要提高进攻花样,你可以去请教迈克尔·比斯利,说实话那家伙在大学时代,是我见过的最具进攻天赋的家伙。”
说起比斯利,他最近发挥得不错,尽管上场时间有限,但在场上能够很好完成任务。
主教练沃顿正盘算着提高他在球队的出场顺序,比斯利跟林峰有过不错的化学反应,两人搭档的第二阵容往往能在第一节后半段迅速拉开比分。
今天球队没有安排训练,所以林峰一上午都在训练馆跟布兰奇做练习。
中午时分,两人一起吃了点东西便各自享受下午生活。
“别搞的太累,晚上注意休息,最好不要去什么夜店,那可不是能增长球技的地方。”
开车离开前,布兰奇给了林峰忠告,看得出他是个生活规律的中年人。
林峰双手抱胸站在路边,朝着布兰奇笑了笑,“愉快的上午,感谢!”
说实话,布兰奇的确很有能力,三个小时的训练让林峰感觉得进步不少,起码在防守上不会像一只无头苍蝇。
当然这才刚刚开始,需要学习的还很多。
库兹马要带他去一个有趣的地方,现在还不知道是哪儿,那家伙始终保持神秘感。
下午两点,感受着俄克拉荷马的午后阳光,林峰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准备找辆计程车去跟库少约定的地方汇合。
没有车的确很不方便,他又不太喜欢租车,因为租来的车总让他觉得不是自己的,开着不舒心。
奥利维亚大街,林峰见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库兹马、哈特以及莺歌。
身着休闲装加上篮球手的身材,走在厄城大街上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被认出是很正常的事物,因为四人的小团体经常出现在客队街头吸睛。
相信他们现在行走街头的样子必然会登上NBA板块的头条,甚至有人会拿他们的穿着做时尚文章。
“凯尔,你确定不要告诉我们目的地,而是继续像这样在大街上走?我训练了一上场,需要睡觉。”
林峰摊了摊手,戴着太阳镜的库兹马露出神秘微笑。
哈特认为这小子除了女人不会有第二种想法,不过这里可是俄州,库兹马的手应该伸不到这么远。
“好了伙计你们,我只希望你们能保持耐心,到时候定会让你们大吃一惊。而你,加里·史密斯,会哭着喊着告诉我,抱歉凯尔,原来他是个如此有趣的家伙!”
吊足了胃口,大白天的也不可能去夜店,林峰还是很想知道这家伙到底会玩出什么花样。
没几分钟,一辆雪弗兰商务车停在他们面前,下来一个年轻男子,跟库兹马很是熟络,他们就像是许久未见的亲兄弟!
“拉蒙·克鲁斯,你们叫他拉蒙就好,我的大学室友,俄克拉荷马当地人。”
库兹马做起介绍,原来这个小伙是他的大学好友。
拉蒙对待他们很热情,能准确叫出每个人的名字,并且给他们拥抱。
“加里·史密斯,欢迎来到俄城,之前我看了你跟蓝色队的比赛,大都市会馆?那里可没有雷霆的主场那么设施齐全。”
拉蒙是那种很快让大伙熟络起来的人,即使不怎么爱说话的莺歌也跟他熟了起来。
“感谢你记得我,难以置信。”林峰跟他撞了撞拳头。
“那么我来公布今天下午的行程,斯托尔镇的一座荒山,那将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库兹马亢奋到了极点,而他的朋友戴着太阳镜,双手抱胸微笑地站在雪弗兰车旁。
“荒山?别告诉我那里有一大栋庄园和露天游泳池。”林峰猜测道。
拉蒙笑了笑,露出他的一口大白牙,“凯尔是个喜欢卖关子的人,斯托尔镇的荒山上被改造了射击场,你们肯定很愿意去那里,绝对酷炫。”
提起枪械,林峰几个人都是眼前一亮,相信没有哪个男人会对那种玩意不感兴趣。
电脑前坐着打绝地求生?只能隔着屏幕触摸那些老掉牙的东西。
“我预料到会怎么度过一个下午了。”哈特露出微笑,他同样喜欢枪械,原以为库兹马的“神秘下午茶”会是窝在酒店里打游戏。
一行人顿时来了兴致,林峰一直想去离家不远的小树林里打猎,但苦于没有时间,而且家里的几把枪也是老掉牙的款式,他想要那种威力巨大的大口径子弹射穿钢板。
实际上这位拉蒙·克鲁斯大有来头,他父亲开设的公司拥有美国军方背景,尽管不如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那么如雷贯耳,仅仅是参与了部分枪械配件的制造,这也让拉蒙家族轻松跻身俄克拉荷马上流社会前列。
斯托尔镇是俄城郊外的工业镇,本地居民几乎全部搬走,显得有些荒凉。
几百年前曾经出产过金矿,枯竭之后留下了不少当年“淘金热”时代的痕迹。
他们要去的射击场在荒山上,几千平米的大平地,很适合搞这种事情。
那里并不对外开放,仅仅用来试验新产品或者自娱自乐罢了。
雪弗兰车子驶上山路,林峰只有牢牢抓住把手才能保持自己不在车厢里乱晃。
“抱歉伙计们,原本我想开一辆越野性能更好的车,但让我表哥开着去了市区。”拉蒙一脸歉意。
“你的表哥?伊万?”库兹马问道。
拉蒙点了点头,“没错,就是他。”
库兹马转过头对着林峰他们三个,“伊万,那可是个传奇人物,之前是拉蒙的表姐,当然我对这种行为没有任何不敬,毕竟人生而自由。”
拉蒙苦笑,“我实在搞不懂她为什么要选择成为男人,就为了拥有一根搅屎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