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条锦鲤打篮球
作者:枯叶无涯 | 分类:竞技 | 字数:18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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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九章(修)
勇士队球员们,低垂着头走进更衣室。在斯台普斯球迷炙热的欢呼声到比赛之中。
球迷的影响,运气的影响,再加的压力。
湖人领先13分,这个中场的比分差距,对勇士来说是不算大的。
勇士队经常上半场临近结束时落后十分左右然后史蒂夫-科尔换上五小阵容,上去打一波把比分就给扳平了。
但是他们对湖人,没有这么高的信心。
勇士队对其他的球队,有能保持强大的自信,可就是对湖人队,他们没法自信。
史蒂夫-科尔道:“他们除了余欢,其他的球员都不值得我们在乎。”
史蒂夫-科尔开始给球队做心理建设,球队的建设要一步一步的推进,今天球队暴露出了信心不足的问题,那自然就得解决这个问题。
史蒂夫-科尔选择把余欢和湖人队,割裂开来表达。他通过这样表述,让勇士队至少在对“没有余欢时的湖人队的时候”,能展现出他们固有的“气吞万里如虎”的吃人气势。
先解决这个问题,再慢慢缓解球队对余欢的压力。
史蒂夫-科尔的工作不算太难,他的工作重点只有湖人而已,并不像其他的球队一样,还有胜负的压力。可就这样一件事情,对史蒂夫-科尔而言非常的困难。他必须把所有的小问题,全都扫平,否则任何的一点细节,都有可能导致失败。
勇士队下半场比赛是有变化的,他们打的更加放松了一些。
湖人则还是原有的状态,余欢跟队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他能利用远距离的传球,做到指挥若定。
湖人占据着主动,勇士队需要在比赛节奏上,再花费一定的精力,来稳定他们的慢节奏。
史蒂夫-科尔跟助理教练卢克-沃顿商议过后,还是决定不要提速了。
勇士队本来也不是一支始终贯彻高速的球队,他们打的不特别快,但是能在某些时间内,展现出高速。只是打湖人,他们非常克制自己的速度,他们绝不提速。
但是没有速度,没有爆发,他们追分非常痛苦。
余欢把速度带的很快,勇士只要自己跟上余欢的速度,他们马上就能起速,可他们不敢。这种痛苦,持续了半节,分差还在10分左右徘徊。这个时候,斯蒂芬-库里急了。
斯蒂芬-库里跟克莱-汤普森、德拉蒙德-格林简单的一沟通,他决定把速度推起来。
宁在雨中高歌而死,也不要在一个温吞的节奏中,成为那只被温水熬煮的青蛙。
勇士提速,他们要高歌猛进。史蒂夫-科尔站起来走到场边,但没有阻拦。片刻后,他又回到了座位上。
史蒂夫-科尔不想站在场边,给球员压力。他这个举动就代表,他已经默认了球员的提高速度。
勇士队提速,余欢也开心。
扎克-拉文本场比赛的爆发一扣之后,湖人好长时间没有爆点了。对手的速度特别慢,湖人的快,也没法尽兴。
新换的战术,速度是特别快的。快起来的时候,大约只要五秒他们就能结束一次进攻。快是很过瘾的一件事,但这种极限速度,目前为止余欢也只在训练中尝试过,在比赛中是没品尝过的。
这下,他们可以把速度推起来了。
斯蒂芬-库里的抢投弹筐而出,打了一整场比赛的慢节奏,陡然拉快节奏以后,他还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
斯蒂芬-库里虽然打铁了,但他很兴奋。那种缓慢的节奏,实在太折磨人了。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是在追求更快的。
出行更快、网络连接更快、购物更快……当然也有违背常理的,追求更慢的事情。
但是在篮球场上,快的风驰电掣,才有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才能打出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勇士队快速的推动了一次进攻,他们随后如大海退潮一般,向后场退防。
湖人的推进也快,在攻守转换的这一瞬间,两支球队就好像是在做短跑的田径比赛。
湖人更快,他们的球员跑动速度更快。扎克-拉文这种,十足像脱缰的野马。
扎克-拉文奔出去了,余欢的传球跨越大半块球场来找他。
扎克-拉文抓住球,抓球在空中一绕,到篮下把球抛出。
从阿联把篮板保护下来给余欢,到扎克-拉文进球,湖人的进球就打了4.6秒。
风驰电掣的感觉来了。
“这是篮球场上的极限速度。”查尔斯-巴克利道:“这样的急速篮球,是在过去几十年里都未曾出现过的。”
NBA经历过许多不同的时代,但是没有一个时代的篮球,打的像湖人这么快的。
能跟上湖人的速度的球队,大概一个都没有。能阻止湖人推动这么快速度的,也没几支球队。勇士队是能做到,不让湖人推的这么快的。其他球队可不一定能做到,那些做不到的球队,可能会被湖人瞬间打崩。
肯尼-史密斯想到这,不寒而栗。他真的很难想像,有一支球队被动的被湖人打出这么高速的比赛节奏,他们那场比赛会输成什么样。
想象不到,先看看勇士的下场来借鉴一番。
勇士快起来了,但他们的下场也不算好。
余欢的长传,太准了。勇士队有凯文-杜兰特这样的大长胳膊,都没法拦截余欢的长传。
余欢的在第三节零失误,他职业生涯的代表作有很多,但这场比赛的第三节,又该是被载入史册的了一节比赛了。
余欢的接连长传,把速度提升到了极致。比赛的华丽程度也提升到了极致,也就是如此,湖人在第三节将分差扩大到了15分。
勇士队提速以后,他们的手感不是最好的,所以他们反而是降低了效率,同时还给了湖人更好的机会。
第三节的崩盘,让勇士队的整个第四节比赛,陷入了巨大的被动当中。
最终,勇士队的调整仅仅收到了微乎其微的效果。史蒂夫-科尔好像还是藏拙了,他没有把这场比赛的总结,直接在第四节安排出来。
第四节,余欢继续运筹帷幄。湖人的节奏不乱,场面也不乱。
湖人第四节砍下10分5助攻,帮助湖人守住了胜局。
湖人取下了这场比赛的胜利,终场比分100比112。比分的排列顺序,客队在前,主队在后。
湖人没有让连败发生,余欢也松了口气。这场比赛余欢29分22次助攻,余欢这赛季可能要刷新一个超级的助攻数据了。
余欢赛后接受采访时,记者们的问题也都围绕着他的位置来展开的。
他们问余欢为什么位置那么靠后,而他保持传球精准的秘诀是什么。
余欢道:“我们为了提高速度,只能让我用这样的方式来带动比赛的节奏。”
“我们想打的更简单一点,更轻松一点。”
“这样可能会让我打的更疲惫,但是谁让我的能力更强呢?因为我的能力更强,所以我的责任才更大,我在球队当中所起到的作用,应当更强。”
余欢说的平静,但是掷地有声。有记者在采访之后讨论道:“做余欢的队友真幸福。”
在场的体育记者,很多都在大学时,有过打篮球的经历。甚至有许多的人,篮球是他们最初的梦想。
当他们听见余欢这样的表达之后,竟然会冒出一个看起来非常不切实际的想法,“如果当时跟余欢做队友,会不会也能进NBA?”
有些人其实是有才华的,但是是他们最终没能走上职业篮球这条道路。
篮球的道路披荆斩棘,所要面对的困难实在是太多了,许多让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家庭、伤病等等。
余欢这场比赛帮扎克-拉文砍下33分,马尔科姆-布罗格登23分。
二轮秀马尔科姆-布罗格登场均22.3分,他的表现力压所有同级的新秀。
这都被看做是余欢照亮队友的经典操作,还有尼克拉-约基奇,还有阿联。
余欢用他的助攻能力,把湖人的整体战术,变的这么快,继而更高效率的照亮队友。
媒体很多是这样解读的,他们解读余欢的发挥,就是如此的。
至于湖人再次战胜勇士,这好像根本就不算个事。
湖人本身就一直在赢球,这次他们赢的是勇士,好像也没什么稀奇的。
湖人这支球队强大到想赢就赢,想输就输。他们觉得自己的连胜太长了,输给雷霆。然后不想连败,又用这么华丽的比赛方式,强势战胜了勇士队。
湖人仍然占据着新闻流量的中心,只不过他们继续赢球已经不算什么大新闻了,他们开始吹余欢的强大,以及他照亮队友的能力了。
“他已经不以得分为第一目的了,他这个赛季的场均助攻数,我保守估计将会达到15个以上,他是一个太天才的球员了。”
“他这样的球员,实际上在改变我们对篮球的认知,他推动了超快速的篮球发展。就好像中国的发展速度一样,他们都是中国速度。”
ESPN《篮球战线》的主持人麦卡锡先生,一边吹着余欢的强大,一边还拍了一下中国的马屁。
余欢在家看电视,他一边撸着猫,一遍抱着娃,爱丽丝在他身边喂他吃苹果。
余欢还是喜欢听别人吹他,他有这个爱好,爱丽丝是知道的,所以麦卡锡在吹,她就安静的陪在旁边。
勇士队在特别紧张的备战下一场比赛,湖人则没有任何主动备战的状态。
这场比赛湖人就没准备赢,他们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这场比赛输给勇士的准备。
所以他们去奥克兰,晚上还在奥克兰聚了一次餐。
史蒂夫-科尔这次把防守余欢的球员,往后收了一下。湖人要割裂余欢跟其他的球员,勇士则必须保持防守端的完整性。余欢靠近三分球,他做什么都随便,他们要准备硬吃余欢的超远三分的伤害了。
勇士这么打,就基本上是硬吃余欢全部的伤害了。
余欢是能单场砍101分的人,如果他真的要击败一支球队,他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把比赛赢下来的。
所以,勇士队这么做,其实也挺危险的。可是他们没办法,他们只能这么做,他们必须硬吃余欢的伤害,然后想办法把比赛赢下来。
这场在奥克兰的比赛,勇士队是众志成城的,他们太想赢这场比赛了。
好多人说他们赢不了湖人,“勇士赢不了湖人”都快成一个俗语了。
这场比赛,勇士队拼了,湖人队还是在划水。
拼命的勇士队,从比赛一开始,就打的特别的凶悍。
他们想赢,所以他们不断的往篮下冲。
勇士队这场比赛的速率不慢,比上一场的基本节奏要快。与此同时,他们开始拆分湖人的进攻。具体做法就是,只要余欢传球,他们马山夹击接球人,任意情况,全都无脑夹击。
他们这么做,就是在逼湖人的其他球员去持球攻。
这场比赛湖人在赢球这件事上,明显就没有勇士那么迫切。
比赛很快被纳入勇士队的节奏之中,但湖人打的漂亮。甲骨文球馆的欢呼声始终未曾停歇,无论主队进球还是客队进球,球迷们都爆发欢呼声。
几乎是在媒体们的预料之中的,湖人输球了。
但是湖人打的并不算差,余欢照样19次助攻,如果不是这场比赛勇士队夹击湖人接球球员,许多余欢的助攻都浪费了,这场比赛余欢的助攻应该会更多。
但其实这已经是很无所谓的事情了,湖人打的好看,而且节奏非常不错。
关键是勇士队,史蒂夫-科尔在赢球之后,反而觉得有点空虚。
那种心理状态,非常难以言明。
勇士队的其他球员也是这样的,他们的兴奋很快就过去了,然后觉得有点空虚,好像达成了某种目标,但紧接着他们好像失去了目标,然后陷入了空虚之中。
余欢心满意足,输球他也开心。在回洛杉矶的路上,他们一路唱着歌就回去了,丝毫没有输球之后的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