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佞臣啊
作者:千里风云 | 分类:历史 | 字数:19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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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娘,你也更年期了吗?
穿越之初,何瑾就知道想把前世的东西化为生意,就必须先有个拿得出手的身份。因为一个平头儿老百姓,是根本守不住产业的。
为何?
你以为满世界乱窜的皂隶,是一心为百姓服务的?
别做梦了。
他们可是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样样精通。一般的铺子都要定期交份子钱,要是不交,先找一些青皮无赖打砸抢要,逼着你认宰服软。
要是你还犟,他们便亲自上场。随便说你拖欠税款,打上一顿板子塞进大牢,让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封建等级特权社会,再忠孝仁义的美好面纱,也掩盖不了赤裸裸的丛林法则。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啃烂泥......所以,在胡不归看来,沈家这次开展了火炕生意,却没有向他交常例,那就是坏了规矩!
“何官人,你可是已有了章程?”火炕的三成收益已交给了何瑾,出了事儿,当然要找他来平。
对于沈秀儿来说,别看她表面上义愤填膺,但内心里她知道这其实是件好事儿。
因为这样一来,正好可以试试何瑾的成色。即便她其实也知胡不归不会是对手,但也想知道何瑾到底能将这事儿做多漂亮!
可想不到,就在她以为何瑾会想着通过陈铭,或姚璟来摆平这事儿的时候。却见何瑾竟沉思了很长一段时间,随后才开口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沈小姐,你知道胡不归还拿着,哪些店铺的常例陋规吗?”
“整个衙前街的生意,似乎都归胡不归所管。”沈秀儿又有些跟不上何瑾思路了,但还是如实答道:“衙门里的吏目刘不同,就是胡不归的姐夫,所以胡不归才这么胆子大、吃得开。”
“哦?......整个衙前街?”何瑾双眼不由一亮,接着又问道:“那每个店铺,都要交多少常例陋规呢?”
“这个不一定,有的生意好,胡不归敲诈勒索,每月可能要收两成左右的收益。若是那些摆摊儿的小商贩,或许就是每日几个铜板......反正不管多少,你不交是不行的。”
“连摆摊儿的商贩都不放过,这真是太......太贴心周到了!”
“嗯,磁州城的大小商户们,都对胡不归敢怒不敢言......等等,何官人,你刚才说什么?”
沈秀儿一下愣住:听刚才何瑾的口风,似乎是要跟胡不归不死不休的。怎么一眨眼,他就转口风了,让自己反应都来不及......
“没错啊,这多好的事儿啊!”何瑾却毫无察觉,仍旧自顾自地兴奋了起来:“整个衙前街啊,那得是多少钱?”
“我好不容易出手一次,就收拾个胡不归多没意思,怎么也要将他的灰色收入,全都抢过来......这才符合我的身价儿嘛。”
“你,你!......”沈秀儿这下真是被气着了,粉拳紧攥,杏目圆瞪。
可稍微一冷静,她又觉得这太正常了:不错,眼前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刚正仁义的美少年,而是一头吃人都不吐骨头的貔貅啊!现在闻到了金钱的味儿,他岂能不想方设法地据为己有?
气鼓鼓地深吸了两口气后,沈秀儿才露出了不屑的神情:“何瑾,你未免太异想天开了。刚才你没听到吗,吏目刘不同可是胡不归的姐夫,你一个典吏,能斗得过吏目这等朝廷命官?”
“我为什么要跟他斗?”何瑾却一摊手,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沈秀儿:“我难道就不能让他吃个暗亏吗?......明火执仗的跟吏目叫板,我疯了啊?”
“你不跟他斗,就想抢过衙前街的常例陋规?”沈秀儿这下更傻眼了,实在搞不懂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你,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啊?”
“没啥,就是需要你帮个小忙。”何瑾却似乎已胸有成竹,只是吩咐沈秀儿道:“你回去后就找胡不归,同意他的提议。嗯......他不是要三成的收益吗?喏,这次你带来的二百两银子,全都拿回去给他。”
沈秀儿愣愣接过何瑾递来的银票,大大的明眸尽是疑惑。
可何瑾却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还托着下巴继续说道:“不过呢,你得让胡不归留下字据,别到时候连点切实的证据都拿不出来......”
“嗯,这个其实也简单,只要说我这边也咄咄逼人,你需要一个保证......嗯,利令智昏,胡不归必然会就范的。”
“然后呢?......”听到这里,沈秀儿才大概听出了点‘以退为进’的味道,兴致勃勃地等着何瑾的后文。
“然后,就没你什么事儿了呀。”何瑾却一愣,摊手无辜回道。
沈秀儿顿时被气得怒火万丈,俏颜涨红。
气怒攻心下,她伸出纤细小巧的脚,毫无防备地在何瑾脚上狠狠踩了一下,才恨恨转身而去。
疼得龇牙咧嘴的何瑾,纠结不已地再一次看着,沈秀儿那窈窕清秀的背影......最终,忍不住叫嚷道:“沈秀儿,你神经病啊!”
可早已远去的沈秀儿,却连头都不回。
怏怏不已地转身回屋,何瑾不由对着崔氏说道:“娘,咱还是放弃那个沈秀儿吧?那小妮子脾气太暴躁了,明明才十六岁,就整天跟得了更年期综合症一样。”
老娘崔氏却不理何瑾嘴里的新鲜名词儿,只是慢悠悠地夹了一口菜,不置可否地说道:“打是亲,骂是爱,想当年你娘我,咳咳......你就知足吧,打打闹闹才是过日子,以后你就懂了。”
看着老娘一副怀念感慨的模样,何瑾不由心中嘀咕:‘装什么过来人啊,前世我年岁不比你小多少......’
可一想到这里,他又不由郁闷了:是呀,前世自己也快三十了,却一直是只可怜的单身狗。
好像在别的方面,自己的确比崔氏强很多。可婚姻幸福美满了至少十四年的老娘,在这点上的确是比自己强多了......
不过,也就郁闷了一小会儿,何瑾随后又兴奋起来了:“娘,你知道不?我距离贪官儿的梦想越来越近了!”
“虽说离科举当官儿什么的,还有些遥远。但眼下你儿子,可能要贪下整个衙前街的常例陋规了!”
“哦?.......”崔氏一听这个,似乎才来了兴趣,忽然语气异常温柔地说道:“瑾儿,你真要贪下整个衙前街的常例陋规?”
“不错!非但要贪下整个衙前街的常例陋规,儿子我还要借胡不归那狗东西立威,好好让汪卯明看看,我可不是好惹的!”
一说起这个,何瑾双眼就开始放光。
没错,正如汪卯明殚精竭虑,想要搞死何瑾一样;何瑾这里也紧锣密鼓地筹备着,对汪卯明实施进一步的打击。
爬上刑房典吏的位子,且已公然摆明车马,要跟汪卯明撕逼需要什么?
当然需要有人响应!
人多势众,才能气壮山河嘛。
虽说刑房那些书办白役们,都表明了要站他的队,但这还远远不够。
还必须要趁热打铁,干出一件事儿来立威,让所有人都看明白,自己无疑比汪卯明更厉害、更有手段,跟着自己才有肉吃!
这样才能人心所向,才能让整个刑房成为自己地盘儿......届时,汪卯明空有个司吏的身份,又能如何?
之前何瑾还琢磨着,寻汪卯明的哪个狗腿来开刀。现在胡不归主动跳了出来,又大小长短正合适......
听闻了这事后,他第一意识到的,就是胡不归......简直太贴心周到了!
更不要说,胡不归还附送整整一条衙前街的常例陋规——这岂非是千里献人头、礼轻情意重?
这,这简直就是自己的神助攻啊!
可崔氏似乎却不在意什么衙门争斗,而是抓住了衙前街的常例陋规,再一次温柔地问何瑾:“瑾儿,你确定要贪下衙前街商铺的钱?”
“当然!给胡不归是给,那给我岂非更好?......娘,你干嘛老问这个......娘,娘你要冷静啊!你这是又怎么了,也更年期了吗?”
“你爹一辈子的清白名声,你就这样给糟蹋啊!”老娘都给了两次机会,结果何瑾都没把握住。此时她终于怒火冲天地抄起了笤帚疙瘩,犹如雌狮捕猎、又如魔神灭世:“兔崽子,受死吧你!”
“娘!......当娘的,要温柔慈爱,要有母爱的关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