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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佞臣啊

作者:千里风云 | 分类:历史 | 字数:190.1万

第十四章 沈秀儿上门

书名:我不是佞臣啊 作者:千里风云 字数:2802 更新时间:2024-10-11 11:41:09

今天没有事儿干,何瑾自然在家吃午饭。母子二人对坐,可气氛却有些沉闷。

那惊鸿一瞥后,老娘又换上了荆钗布裙,之前的明艳不可方物一扫而光。脸上的神态和眼神,也有些惴惴不安。

看何瑾倒是没心没肺地吃着,老娘终于忍不住了,道:“瑾儿,你就不想问问娘的事儿?”

何瑾闻言,抬头缓缓回道:“娘,这人谁还有没有些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夫妻、母子之间,也是会有所保留的。”

“有时候,不见得坦诚相待、交心交肺就好,反倒各自安好,才不会庸人自扰。”

说着,他放下筷子,又道:“娘亲现在不肯跟儿子说,肯定有娘亲的道理。等娘什么时候想说了,儿子再听也不迟。”

“哦......”崔氏愣愣地看了一眼何瑾,眼中坦然了,心中却更狐疑了:眼前这兔崽子,真不像是自己的儿子啊......怎么这些大道理,说的一套一套儿的?

何瑾毕竟两世为人,早就想开了。并且还知道他这个老娘,嗯......有些不简单。

从老娘之前的举止动作来看,她肯定是位大家闺秀,至少也是识字的。

记忆里,这具身体主人在学堂读书的时候,每次回来崔氏还会帮忙辅导——要知道,这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明代,可是相当了不得的一件事儿。

尤其,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是一口彰德府的土话。就崔氏一人是标准的凤阳官腔,且听不出半点乡音。

还有,何瑾从未见过舅父、姨母一类的母方亲人。据街坊邻居说,老娘是十六年孤身一人来到磁州的......

之所以以前那个神秘温婉的崔氏,变成了现在泼辣凶悍的老娘,恐怕都是生活所迫。毕竟一个女人想撑起个家,不泼辣些是不行的。

但不管怎么说,老娘以前也阔过,这是毋庸置疑的......

一想到这里,何瑾忽然眼睛一亮,道:“娘,儿子此番能当上书办,也多亏街坊邻居们联保。如此一来,我们是不是要请街坊邻居吃顿饭?”

崔氏犹豫了一下,为难道:“按说是应该的,可咱家现在这个光景......算了,还是娘有空多帮街坊邻居们,浆洗缝补些衣物吧。”

何瑾赶紧又小心翼翼地开口,道:“那,那儿子先从衙门里预支些工食银?”

“不行!”老娘顿时一放筷子,厉声道:“你刚入衙门,哪能就如此落人话柄?咱家眼下是穷了些,可也不能丢了你爹的脸!”

“还有,你可不许学那衙门里的狗路鼠道儿,要是让老娘知道了你坑害百姓,昧了黑心钱,仔细着你的腿!”

何瑾顿时如被人当头一棒,神情变得蔫蔫的:果然,计划不出意外地失败了。

他以为老娘以前吃过也见过,现在儿子又当上了书办,会对自己松一些的。可想不到,找了个这么好的理由,老娘还是不肯妥协。

而何瑾也根本不用预支工资或坑害百姓,就现在,他身上还揣着二百两银票呢。之所以这样鼓动老娘,就是想为了花钱找个借口。

一提起这事儿,何瑾就满心郁闷。

因为折腾了这几天后,钱虽然有了,却一直不能花!原因就是在花钱的道路上,有老娘这座泼辣佛在挡着。

上次只买了些药膏,老娘就给了一顿竹笋炒肉。

这要是拿出二百两银票儿,依老娘要强固执的性子,非逼着他退回去不可......那样,还真不如杀了自己呢。

可有钱不能花,这跟娶了媳妇却不能洞房,有啥区别?!

何瑾是贪钱,可贪钱是为了享受,为了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是当一个守财奴啊!

家里破旧的家具,尤其晚上一点不保暖的棉被,老娘辛苦沉重的工作,自己日后的书本笔墨......哪一样,都需要这二百两银票有个名头儿。

就在母子俩各怀鬼胎,气氛又沉闷下来的时候,院门外却忽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声音:“何官人,何官人在家吗?”

何瑾一愣,脱口而出道:“是月儿,她怎么来了?”

打开院门,果然发现呆萌的月儿,正巧笑嫣然地敲着门。而在她的旁边,还有那位明眸善睬的白富美沈秀儿。

狐疑的眼神儿在眼珠子里翻转,何瑾想不通这两位怎么会来。

沈秀儿见状,顿时便有些小气愤:你这什么意思?本小姐前来登门拜访,你难道还不愿意接待吗?

幸好,当何瑾的眼神儿看到月儿两手,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后,神情立时变得热情如火,笑逐颜开:“哎呀呀,是沈小姐大驾光临,真是有失远迎。”

“这礼品带来了就好嘛,人还来什么来......呃,不对,是人来就好了,还带什么礼品嘛。”

沈秀儿顿时脸色一僵,心中已对此行有些后悔了。

但深吸一口气后,她还是很从容优雅地施礼道:“何官人,上次事发突然,也多有不便。回到家中后,秀儿便觉这救命之恩......”

刚说到这里,就见何瑾脸色忽然一变,面露惊恐,上前就捂住了她的嘴。

也就是这时,崔氏一脸狐疑地走了出来,面露杀气,道:“救命之恩?......兔崽子,你是不是在外面又闯祸了?”

“没,没有的事儿!”何瑾真是觉得今日诸事不利,赶紧编瞎话道:“救,救命之恩......哦,是那两只福狗的事儿啊,沈小姐实在太客气了!”

“娘你不知道,前几日我救下了两只小福狗,一问原来是沈家的。这不,沈小姐还亲自来登门致谢了。”

福狗,就是后世京巴犬。

明代时,宫廷贵妇多喜爱豢养,上行下效,已逐渐成为富户家的宠物。

沈秀儿一听这个,当即就炸了:被何瑾唐突冒犯了先不说,现在又说自己和月儿是福狗?何瑾,你到底几个意思!

而老娘一见这架势,当然也满脸的不信。

何瑾又赶紧眉色示意沈秀儿,那谄媚可怜的神情,就跟他提到的福狗一样。

或许继承了老娘的优良基因,眉清目秀的何瑾一番求饶,让沈秀儿想起何瑾还是个孝子,不想让老娘知道打架一事,心下一软便勉强点了点头。

何瑾这才小心翼翼地放开了手,沈秀儿也信守承诺,道:“不错,何官人的确救下小女子的宠物,今日便特来拜谢了。”

老娘明显还是不信,可沈秀儿既然这样说了,她也只能道:“哦,哦......那快快进来,两只狗命而已,没必要的。”

沈秀儿顿时脸色又是一僵,深觉自己八字跟何家不合。

到了屋里,老娘不由犯了愁,家徒四壁也就算了,还连待客的茶叶都没有。只能不好意思地说道:“沈小姐、月儿姑娘你们先坐,我去烧壶热水来......”

“何婶不必麻烦,我们坐坐便走。”沈秀儿嘴上应付着,挥手却打发小月儿跟着崔氏,把带来的礼品送去。

待二人去了厨房,她还未想好如何开口。

可一回头,就看到何瑾正一脸为难地望着自己,道:“沈小姐,买金华火腿那一两银子,我现在还不了你......”

沈秀儿面色再度一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才缓缓地艰难笑道:“何官人不必在意,区区一两银子,不值一提。”

“哦,那便好。”何瑾当即喜笑颜开,可随后又一皱眉:“那你今天吃饱了没事儿干,找我来做什么了?”

沈秀儿气得陡然攥紧了拳。可又没想到,这何瑾真是贼滑贼滑的,一语就问到了关键。

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后,她仍旧装出笑脸道:“之前不是说过了嘛,上次小女子多有怠慢,这次特来致谢。”

说着犹嫌不够,又画蛇添足地道:“嗯......主要听闻何官人当上了衙门书办,特来上门恭贺。”

何瑾一撇嘴,当即不屑言道:“嘁......编理由,也编得走心些好不?”

“这可是男女大防重于一切的明代,你一个云英未嫁的富家小姐,没事儿会主动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