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隋末
作者:隔壁老黄哥 | 分类:历史 | 字数:17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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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八章 新法试行
其实鳏夫们的问题也很好解决,只要先打消了一定得去租公田种地的念想,出路当然还是有的。
而黄娜给出的办法也简单,也就是照着“织户”的模式,允许百姓自由申报,最开始仅是定下了两个大项:一个是“匠户”,指的是有一定手艺的人;再一个是“工户”,也就是单纯只能出劳力做工的人。
不过,单是一个“匠户”,肯定不能涵盖了世间的三百六十行,比如说有人家中靠着江河只会打渔,但要单独再报个“渔户”就过分了,总不能到了高密安排他去海里打渔对吧?
不得已,只得又在“匠户”下面,又给细分了“工匠”(涵盖手工业)、“农匠”(农牧种植)、“市匠”(市井杂项),也才顺出条理。
然后经过三日的整理,便得了丁口齐全的“农户”五千三百余户,另有“织户”一百七十二、“匠户”三百五十五、“工户”一万一千二百有奇。
于是黄娜便给他们定下先后顺序,然后慢慢的一批批发送上路,往高密送去。
而黄娜在黎阳收拢了大批民众的消息,自然也传到了黄小刚这边,对于大量的关中人口往华东迁徙这事,他当然是乐见其成。
毕竟整个华北、华中和华东地区,自大业九年王薄首义开始,就不停被兵匪不停的来回“梳洗”(匪过如梳,兵过如洗),要说是已经“十室九空”当然有点夸张,但人口损失超过三分之一肯定是没跑了。
就拿东华四郡来说,早前经过一年多的核对鱼鳞黄册与清理土地,目前共计清点出了近四十万顷的无主公田,其中约有十八万倾是有人耕作的熟地,其余要么被侵占、要么被抛荒、要么盐碱化。
在此基础上,还有接近三十五万倾经过申报核实的私田,其中抛荒、盐碱化的比例也是很大,差不多能占了至少六成。
毕竟动乱影响的不光是平头百姓,地主家的地也是要外包给佃户去种植劳作才能有收益,所以这不论是公私土地,想要复耕复产都是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而且实际上,就算没有王薄他们那些王八蛋搞事情,这么多的土地根本也是种不完的,之所以隋朝有隋文帝的“开皇之治”,还不是因为之前晋末、南北朝时期的连年战乱,搞得人口数量一直在崩盘的边缘左右徘徊。
待得社会环境终于稳定,老百姓的生产动力一旦并发出来,盛世自然也就来了。
话说回来,得了黄娜这边的确切消息以后,黄小刚自然也是高高兴兴开始筹备移民落地的事情。
虽然新城的建设还需要大量的人力和劳工来填充,但农业生产的复产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需要大量的人力去对抛荒的公田进行复耕和修葺水利灌溉设施,此外对于公田租赁户至少还得提供简易的安居房和种子、农具、耕牛以及口粮,这些都得提前准备好了,总不能叫人家千里迢迢的挣着命过来了,还得自力更生白手起家对吧?
是以,黄小刚很快便以高密监军府的名义,向目前已经确定为新朝首都直辖区的华东四郡(东莱、北海、高密、琅琊)、华北三郡(济北、临淄、东郡)和华南三郡(东海、薛郡、泗水)下发“土地确权停止令”、“试行工商税法令”和“试行公田法令”,命令各地自天凤三年的十月三十日止停止进行土地确权,自十一月一日起,所有未确权的土地将全部收为国有。
而也自十一月一日起,首都直辖区内开始正式试行“工商税法”和“公田法”,首轮试行期间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再行商定更改或增继可能。
并且也下达征召令,命各地派遣得力干吏来高密进修研习新法,并且让各地抽掉积年的老捕快来高密筹建税务稽查部队,为将来筹建正式的国家税务稽查局做准备。
说到这里,自然是要多说一句,得给大伙好好说说这个税务稽查部队的用处。
前文说过,黄小刚和黄娜舅侄俩搞出的“公田法”和“工商税法”的一个核心要点,就是把“直接税”变成了“间接税”。
所谓的“直接税”,就对税务承担人直接征税,拿隋末的“租庸调”来说,便是直接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然后“租庸调”三字里的租即田租,每年要纳粟二石;庸则是力役,每年替政府服劳役二十日,这项制度原本在隋朝开皇二年(582年)试行,原是役期一个月,三年(583年)减为二十日,也可用物品折抵役期;调是户调,男丁随乡土所产而纳。
除“租庸调”外,隋朝的人民还须负担杂徭和色役,本质上承袭了北魏的“租调”税收制度。
而天凤朝的“公田法”,等于是废除了“租庸调”,直接就免除了公田承租人的一切税赋,既不要他上交粮食,也不要他服什么劳役,更不会按照男丁数目来收人头税,只要承租人服从安排,按照国家的要求去劳作,所获得一切产出都不用交税。
不过,重点是农户的收获虽然不用交税,但如果农户需要把剩余的农产品进行商业交换时,对于进行采购、运输、囤积、加工和贸易的商户却是要征收各种的商业税,而这商业税也就是所谓的“间接税”了。
而众所周知,没点脑筋的人肯定做不了生意,智商不够高的人当不了大老板,因此就需要一支专门的税务稽查部队,作为一把悬在商人们头顶之上的达摩剑。
反正,在这个既是皇权可以肆意横行,而肉刑也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年代,对于逃税者的惩罚,也可以无所顾忌的往死里去整。
天凤朝的工商税法里,对于偷税漏税的处罚,目前暂定的也就是四个档次:一、情节轻微,罚款并拘役,没收非法所得;二、情节严重,拘役并流放,没收非法所得;三、情节特别严重,拘役并全族流放,抄家并没收非法所得;四、特别重大,三族全部流放,抄家并没收非法所得。
简单点说,情节轻微就罚款坐牢,情节严重就抄家流放,不怕你逃税成功千百次,只要抓到一次就叫你直达地狱。
此外,创建税务稽查部队以后,也可以为将来筹建海关缉私部队打好基础,未来只要税务稽查和海关缉私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公田法”和“工商税法”的实施就能够得到坚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