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作者:实朴 | 分类:历史 | 字数:21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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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6章 感情的事
要离婚,胡适的障碍很多,但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最大的障碍是夫人江冬秀。
到家前,胡适是做了一番准备的。知道江冬秀轻易不会松口,他曾经设想过江冬秀会怎样说怎样做,便事先做出予案,如何应对。但是,见到江冬秀,胡适脑袋一下子变得乱哄哄的,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今天刚到家就等一天吗,这事虽然急但不差这一天。到了第二天正要开口,被一件突然的事给岔过去了。胡适松了一口气,心想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突然有情况。怎么回事,胡适好像很庆幸出了这档子事,他晃了晃头,无奈一笑。
好像每天都有意外情况,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胡适本来就是个一大堆事缠身的人。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不能无限制的拖下去了,曹诚英那边已经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了,自己这边还和没事一样,怎么可以?
这一天胡适下定了决心,他也真的硬着头皮说了。胡适曾设想到了很多种情况,但当这离婚的话一出口,出现的情况是胡适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胡适怎么能想到呢?
听到离婚两个字,江冬秀从厨房拿出菜刀,“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
这样的事,江冬秀能不能干得出先不用说,就是这话说出来也把胡适吓傻了。总而言之,离婚的事反正胎死腹中了,胡适连提都不敢再提了。
在民国的众君子中,胡适无疑是个格外被人推崇的存在,是中国近代史最有声望和影响的文化名人之一。他在文史哲方面的综合造诣和著述,可以说是无人能及,而比学术成就更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品行。正直真诚,不迂腐,幽默睿智,性情豁达,文人气和烟火气并存。
鲁迅对胡适的印象一向不怎么好,夹枪带棒、含沙射影的说了他不少坏话。对于鲁迅的批评,在鲁迅生前,胡适一律采取充耳不闻的态度。鲁迅死后,也没有跳出来叫过一次屈,更没有说过一句恶言恶语。
他的同乡女作家苏雪林在鲁迅去世后写了一封长信给他,信中用“旧文字的恶腔调”攻击了鲁迅。
胡适很反感这种行为,回信说,“凡论一人,总须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早年的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
君子之风,可见一斑。
他喜欢帮人,不求回报,“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
他过世后,有朋友含泪说,“并不是我偏爱他,没有人不爱春风的,没有人在春风中不陶醉的。”
因此,很多人在提起胡适时,不愿意提起这一段,不希望有任何一点污点损害他们心中的“圣人”的形象。
但是有时候又是绕不开的,也就只能硬着头皮谈谈这事。
因为对胡适的敬重,在谈起这档子事时,好多人都自觉不自觉的同情和偏袒胡适,倒好像江冬秀在这件事上有些不占理,甚至很对不住胡适。
是的,如果江冬秀是个逆来顺受,对自家男人不敢有半点违逆的女人,这件事就简单多了。那个年代,举着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旗帜,和糟糠之妻离婚的人,在名人中可谓比比皆是。内中波折肯定不为外人道,但从表面看都还是很顺利的。毕竟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女人一般也没有什么收入,也很难有话语权。
不过,我们还是谈江冬秀吧!
两家订婚的时候,胡适可不是后来的身份。江冬秀也是堂堂的大家闺秀,说起来,论家世和家境,在当时比江家是要胜一筹的。
那个年代,订婚就如同成婚,江冬秀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无怨无悔的苦等着,甚至力所能及的照顾胡适的母亲尽儿媳的责任,事实上和胡老太太也处得来。因为后来胡适的成就,才有很多不相配的说法。如果是别的什么人,能找到江冬秀这样的媳妇,不是很幸运吗?
是的,江冬秀没什么文化。但别忘了,那个年代有一个说法是“女子无才就是德”。
是的,江冬秀是一双小脚。但别忘了那个年代是以小脚为美的,大脚片子是很难嫁的。当年搅动晚清政坛的杨翠喜,在她的倾国倾城的美貌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她有着一双“三寸金莲”。
胡适和江冬秀可是封建包办婚姻呀!不错,但那个年代有几人不是封建包办呢?婚姻最主要的功能是繁衍,试想,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年月,如果没有封建包办,国家和民族恐怕就走不到今天不了。那些个千千万万个家庭,不是都在生儿育女、世世代代生活着吗?因为出去留了几年的洋,就有多特殊吗?
那是没有爱的婚姻呀!那些个千千万万封建包办婚姻,那个是爱的结合,但不是还有一句话,到一起后可以培养感情吗!不是还有“一日夫妻百日恩”吗?男女之间有了那种关系,能不生情吗?
江冬秀做了什么?她不过是奋起保护自己的家庭。自家男人在外边出轨了,她只是坚决不同意离婚,说了些吓唬人的话。她好像没因为自己男人有外遇就不依不饶,就闹得鸡飞狗跳。她应该知道在一段时间里,胡适和曹诚英还保持着关系。有人说,冬秀明知道胡适和曹诚英的关系,但她站稳自己的大婆身份,只要胡适不提离婚,便随便由他去。
当然,夫妻俩经常为这事大吵大闹。有一次,石原皋去胡适家,正好赶上他们吵架。江冬秀哭着对石原皋诉说胡适如何对她不起,如何另寻新欢,说到气愤处,甚至拿着剪刀要刺胡适,吓得石原皋连忙拉开他们俩。但是,这毕竟是让夫妻一方极难接受的事。
有一首歌唱到了这方面,大意是因为爱所以情愿自己所爱的,向他或她爱的方向奔去。唱这样的歌是可以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谁能做到呀!爱本身就是自私的,不能与别人分享的,是排他的。反正江冬秀肯定是做不到的,难道可以因此而责备她吗?
对于胡适,在这件事上,应该也没有过多的可责备之处。他虽然是一位举世瞩目之人,但毕竟也是个有七情六欲、肉体凡胎的男人,像很多男人一样,有些花心,有些喜新厌旧,有时甚至见异思迁。生理学将来也许能够解开,这或许和男人内在的基因有关。
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很可能是杂婚制,在杂婚制下,群里所有女人是所有男人的妻子,同样,所有男人是所有女人丈夫,包括父女和母子。为什么会这样?在这样的原始群中,男人负责狩猎和与别的群争斗,做的是很危险的,很容易丧命的事。如果一个群里男人大量减员,在杂婚制下,少量男人就可以使大量妇女怀孕,而使群得以正常繁衍。如果一个男人只钟情一个女人,不是很麻烦吗?
当然,人毕竟是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还是要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
讲到胡适和曹诚英这桩事时,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维持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笔者要说,别说是那时,就是现在,这句话也是很有局限性的。爱情对于维系婚姻无论有多重要,毕竟不是全部。
试想,一对青年男女热恋而结合,这当然是有爱情的婚姻。但问题是这爱情一定能长久维持吗?不会厌倦吗。如果一方不再爱另一方了,就一定要离异吗?如果另一方还在爱着对方,怎么办?离异对另一方公平吗?还有更重要的,如果他们有了孩子,有了爱的结晶,有没有责任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呢?
至于对曹诚英,除了同情和叹息,好像很难有更多的话要说。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不忍,因为她已经够不幸的了。因为“有一种爱情是一个人路过另外一个人的全世界。路过的人看到的是景色,余生均可怀念,而另外一个人却被拿走了全世界,再也回不到从前”。
说起胡适和曹诚英,胡适应该是很对不起她的,所谓能够对得起全世界,却唯独辜负了一个人。所谓“一个全世界都称赞的好男人,却可能是一个女人的劫数”。
如果胡适和曹诚英他们的情爱,只是他们两个私人的事,不关别的任何人,就另当别论;但是,可惜不是这样。
对于这两个人的情爱,现在谈起来也还是令人叹息的。可以说,在任何时代,都没有完美的婚姻关系,包括现今的一夫一妻制。
所谓问世间情为何物?对于感情的事,对于两个真心相爱的人,是是非非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在谈到未来的婚姻关系时,恩格斯说:“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去买得妇女的献身; 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这样的人们一经出现,对于今日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一切,他们都将不去理会,他们自己将知道他们应该怎样行动,他们自己将造成他们的与此相适应的关于各人行为的社会舆论──如此而已。”
可惜这样的社会离我们很遥远,可惜胡适和曹诚英没有生活在这样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