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满袖花满襟
作者:子初关 | 分类:历史 | 字数:4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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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轮抵达维多利亚港的时候,正是周六早晨,码头上熙熙攘攘的,却没有人为客轮的到来欢呼驻足。
这些南下的客轮他们最近已经看了太多,乘客多是为了逃避战争,拖家带口的逃离故地,谋求一线生机。他们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朋友,自然也没有久别重逢的期待,和重归故里的亲切,有的只是对活下去的渴望,以及对未来的迷茫不安。
在这些摩肩擦踵的人群里,却有一男人孤身只影,提着不多的行李,一袭剪裁得体的深灰色呢子大衣将他高挑的身形修饰的越发挺拔。
他是这船上为数不多的头等舱乘客,水手们对他也毕恭毕敬,一路将他领下船,送到专属停车场,看着他坐进接他的专车里走远了,这才回到船上继续工作。
司机是个话不多的中年南洋男人,话不多,偶尔开口回答问题,说着一口带口音的英文。后坐上的男人虽说听的明白,却还是不太适应,聊了几句,便也不再问了。
黑色轿车沿着海岸线一路前行,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午饭之后了。司机殷勤的帮他开了门,又将行李取下来放好,虽说是恒光远东集团的司机,不需要付车费,男人还是很慷慨的给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小费,司机这便兴高采烈的开车走了。
站在铸铁大门前,男人不由得心思百转,虽然是第一次来这里,但大门里的景色几乎与他记忆中的家一模一样,心中不由得升腾起久违的熟稔。
铁门没关,只是轻轻掩着,想必是刚才出门的人很快回来,所以也就没有锁上。踌躇片刻,他伸手将门推开,拎起行李阔步而入。
刚才来的路上,他就跟司机了解过了,司机说,这家的主人特别好,每个周末没有意外的话,都是给佣人们放假的,允许他们去逛街,聚餐,跟家人团聚,所以在佣人的圈子里口碑特别好,大家都羡慕能在这家工作的人。
眼下正是周末,天气又这么好,想必佣人们是放了假,所以宅子里外格外静谧,而这种氛围,确是让人自在且享受。
孩童打闹的声音自后院传来,不一 会儿便到了跟前,却见一个男孩高高举着玩偶在前面跑,另一个比他小一些的女孩跟在后面追。
那小男孩一溜烟的从他面前跑过,小女孩则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停下脚步,打量了他片刻,怯生生问到:
“叔叔,我没见过你,你是谁?”
男人心情极好,蹲下身来,看着小女孩反问道:
“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
“真的?”
“如果没猜错的话,你是李家的大小姐,对吧?”
李府离这里不远,李凌瑞说,他家的孩子经常到去林晚婧那里串门,跟她家的佣人们相处的比跟自家人还还熟络。
“嗯!李凌瑞是我爹!”这样说着,女孩红扑扑的小脸上凭添了几分得意和仰慕的神采,“叔叔你呢?”
“我?”男人笑了笑,回答道,郑重道:“叔叔姓刘,单名一个瑾字。”
“刘…瑾?”女孩重复着这个名字,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兴奋起来,对跑远的小男孩喊道:
“熠辰哥哥,你别跑了,快过来!你爹回来了!”
小男孩闻言,愣了愣,丢下手中的玩具飞奔过来,到了小女孩跟前,不客气的戳了戳她的额头:
“跟你说多少次了,你管干爹喊爹,我管我爹要喊父帅!”
“哦。”女孩嘟嘴揉了揉脑门,却不介怀,还是雀跃道:“这个叔叔,他叫刘瑾诶!”
“这世界上同名的人多了去了,叫刘瑾就是我父帅呀?”小男孩说着,不禁挺起小胸脯,小手往腰里一叉,身板挺的直直的,骄傲道,“妈咪说,我父帅是大将军,有好多大船,一人能敌千军万马,坏人们都不敢惹他,可威武了!”
说着,男孩灵动的眸子又转向刘瑾,打量着他,小脸一扬:
“你说,你是我父帅?怎么证明?”
刘瑾不禁哑然,笑着反问道:
“你想我怎么证明呢?”
只要不是要他开“大船”来就行。
小男孩想了想,眼珠子一转,竖起三个指头:
“你回答我三个问题,答对了,我就相信你!”
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可爱。
“好。”刘瑾柔声答应,做出一副极其认真严肃的样子:
“你问吧。”
“妈咪最喜欢什么花?”
“牡丹,玫瑰,洋桔梗。特别是牡丹。”
“妈咪最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海一样深邃的蓝宝石的颜色。”
“妈咪最喜欢什么动物?”
“马。她骑马骑的可好了。她有一匹枣红色的驹子,叫夜武,是个很有个性的小姑娘,跟你一般大。”
“你怎么知道?”小男孩瞪大了眼睛,眼前这个男人知道的太详细了,连夜舞的年纪都没有说错。
“因为那匹驹子是我送给她的啊,她那时还说,将来所有机会,夜武该是驰骋疆场的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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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目瞪口呆,这些话,林晚婧都同他说过,几乎一模一样。
阿玲在屋子里许久没听见孩子们嬉闹的声音,不免担心,所以出来查看,谁知一出门便看见小熠辰正跟一个男人亲昵的说话,心头一紧,开口喊他:
“小少爷,我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院子里的三个人闻言,齐齐将目光转向她,小熠辰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着阿玲道:
“小姨,他不是陌生人,他是我父帅,父帅回来了!”
阿玲当然认出了刘瑾,惊喜交织,直到泪水趟落,才醒过神来,抬手胡乱擦拭,而后迎上前去,可是除了谢天谢地,她却说不出旁的话来。
刘瑾似是料到了这个场面,笑了笑,道:
“抱歉,我花了这么久才回来,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阿玲闻言,胡乱摇头:
“没有,不幸苦,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我不辛苦,小姐才辛苦…”
说到林晚婧,阿玲终于从久别重逢里清醒过来:
“是了,您即是回来了,就快跟我去见小姐吧!我带您去!”
才进了客厅,刘瑾的目光立刻落在了墙上那幅醒目的油画上——那是一张很特别的海景图,画中的世界被以斜对角的格局分裂开,一半是湛蓝的海水,有太阳从海平面升起来,一支小船正向着它驶去,而另一侧,则是橘色的烈烈火光,黑色的烟雾缭绕,光是看着,也能感受到作画之人想体现的炽热。
这画中的景象,赫然是当年那场海战里的离别。
许是见他没有跟上来,阿玲这便折返回来,看他凝视着油画出神,于是解释道:
“这是小姐画的。有的时候她会坐在这里,看着这幅画一看就是一下午,一语不发的,有的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却又流下泪来。”
刘瑾闻言,方知林晚婧从未忘却那场离别,于是他越发庆幸自己活着回来见她,否则她不知要用那日的场景,折磨自己到什么时候。
琴房在主楼的右翼,穿过走廊的时候,刘瑾的目光停留在缠绕于楼梯和壁柜的丝线上,那些丝线有小指粗细,每隔一段间距便拴着个铜铃铛,轻轻一碰就叮当作响。他不免诧异,蹙眉问道:
“这是何故?”
听他问起这铃铛的缘由,阿玲面露惆怅,叹息一声,解释道:
“这也是小姐的发明。小姐回来后,四处打听您的消息,我们想尽办法瞒着她,不敢让她知道。但最终纸包不住火,您殉舰的消息还是被她听说了。虽然平日里看不出异样,但我知道她夜夜不眠不休,哭到天亮。突然有一天,她的眼睛便看不清东西了。现在虽说是好些了,但还是反反复复的,有些时候看的清晰与常人无异,有些时候突然就看不见了,别说夜里,就是大白天站在她跟前,她都认不出人来,只能见到个模糊的影子。大夫说,是那个时候哭坏了眼睛落下病根了。这不,前些天还好好的,这两日不知怎么的,又看不清晰了…您知道的,小姐又是个不爱麻烦人的性子,就弄了这些铃铛,只要她碰到,就知道是楼梯或者容易磕碰到,要小心些。这样也好,铃铛一响,我就知道她在四处走动了,就可以马上过来帮她。”
这边说着,便到了琴房门口,门没关,一眼就能看见那坐在钢琴前的身影,穿着身绛紫的方领丝绒长裙,合身的剪裁,不松不紧的将那姣好的身段勾勒的玲珑曼妙。及腰的长发烫着大大的波浪卷,披肩散着,耳旁的碎发用一枚珍珠卡子勾起,发尾蜿蜒在修长的脖颈上,将她漂亮的颈部曲线勾勒得更加精致柔美。此刻她正侧着脸看着窗外出神,目光没有焦距的映着春末午后的暖阳,眸子里蒙着层淡淡的光晕。当年相遇的时候,她不过弱冠之年,俏丽的鹅蛋脸上偶尔会不经意的透出些天真浪漫,而在经历了这世事许多之后,那股子稚气尽数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端庄温婉,以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令他心疼的坚强。
这画面如此静谧而美好,阿玲也不知该不该去打扰,无助的转头看向刘瑾,二人正犹豫着,便听林晚婧开口问到:
“阿玲,是谁来了?”
阿玲如梦初醒,回答道:
“小姐,少帅回来了。前几日李老板说的贵客,是少帅啊!”
她的话语里透着不加掩饰的兴奋,可是不曾想,林晚婧闻言却格外镇定,甚至还有些无奈,转头将目光落回眼前的琴键上,淡然道:
“怎么又开这种玩笑?之前才答应过我的,这才多久便又不做数了吗?”
阿玲顿觉委屈,刚要申辩,却被刘瑾阻止了。却见他慢慢走到了她身边,踌躇良久,才开口道:
“晚婧,是我,我回来了。”
临琴键上的手指闻言一顿,可她的目光却还是没有转向他,半晌,低声道:
“先生,您的声音确实与我丈夫很像。不知小妹允诺您多少酬劳,来帮她演这场戏。她许诺的酬劳我会让她一分不差的结算给您,就不必劳烦先生费神安慰我了。”
说完,林晚婧丝毫不给他辩解的余地,便径自弹奏起曲子,显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继续纠缠。
刘瑾却也不着急,她眼下是看不清,才不相信他就在她跟前,等她的眼睛好起来,一切误会就能解开了。此刻,相比起争辩对峙,他更想再多享受一会儿这样的宁静,仿佛时光倒退回了那段最美好的日子——她专注的练习钢琴曲,而他在一旁翻阅简报,静静地听。
旋律自她纤细的手指下缓缓流出,是她最喜欢的那首法国民谣《绿袖子》,就在他以为她已经能熟练演奏,不再需要他提点的时候,她却将左手自琴键上拿下来,只剩右手流畅的弹奏着孤单的主旋律。
刘瑾一愣,倏尔感动——当年他教她合奏的部分只到这里。
聪明如她,怎么可能学不会这曲子,她只是不学,用这种方式悼念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想明白她所为为何,他不仅动容,抬起左手临至琴键上,跟着她的旋律合奏。
琴键上的手指片刻停顿,愣神的片刻,他已奏完一个小节,便又循环回来,自然的衔接回她停下的地方。
这种“邀约”,她再熟悉不过。
微微颤抖的指尖终于重新敲响了琴键,跟上他的节奏,从小心翼翼的试探,演化成坚定且自如的弹奏。而他也顺其自然的将主导权交还给她,右手搂上她的腰,将她的身子拢进怀里。
一曲终,她的手却定在琴键上,久久没有动作。
是或许思念所以产生幻觉了吗?
还是这场久违的合奏只是一场梦?
她生怕手指离开了琴键,梦就会醒,他又会消失不见,无从追寻。
他似是看穿了她所虑,抬手敷上她僵直的手掌,五指相扣拉回身前,环抱着她,将她的背紧紧贴在自己怀里,摩挲着她的耳际,许久才柔声道:
“晚婧,我回来了…”
只一句,声音便嘶哑的再说不出话来。
温热的泪水低落在他手背上,却又被她冰凉的掌心颤抖着敷上,似是不想让他看见——这么多年过去,她的这个习惯依然没变。
而那泪痕也如当年那般炙热的,仿佛烫穿了皮肤,烫进他心里。
他轻轻唤她名字,却也只能唤她的名字,再说不出别的言语。
分明有那么多肺腑之言,此时此刻,他一个字都不想说。
经历了这段漫长的旅程——生离死别的悲壮,前路未卜的忐忑,此刻的相拥,越发弥足珍贵。
窗外是午后的暖阳在枝头洒落,一双不知名的的鸟儿在树枝间跳跃,振落几片鹅黄的叶子。
不多会儿,那俩个灵动的身影落在了窗台上,旁若无人的享受茶盏里的粟米粒,甚至放肆的在白瓷水盘便洗起澡来,看起来该是这房子的常客。
翅膀扇动的声音,将林晚婧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可那明媚的光景映在她眸子里,却只是一片迷茫。
那清澈的眸光清晰可见的蒙上了一抹遗憾,刘瑾似是能感受道,在她耳边柔声道:
“这巴掌大的鸟儿,柳黄色的羽毛确是特别。”
“柳黄色?”她反问道,“居然是柳黄色的吗?”
刘瑾闻言不禁诧异,疑惑道:
“怎么?你…没见过它们?”
她不由得怅然,遗憾的摇了摇头:
“它们似乎总躲着我,眼睛好的时候,怎么等,它们都不出现,一看不见了,它俩就来讨食吃了。”
“也许…它们是在陪着你。”
林晚婧闻言莞尔,却又自嘲道:
“不过也说不好。或许是知道我看不见了,欺负我呢。”
他听着,顿觉苦涩,心疼道:
“会好起来的…”
可是这句安慰此刻听来,却越发无力。
他心如刀绞,抬手敷上她的面庞,她身躯明显一颤,茫然的神色竟闪过片刻迟疑——这似曾相识的温暖触感,美好的令她辨不清真假。
五年,一千多个夜晚,这种触感反复在她梦里出现,当她抬手去握那只手掌,眼前的世界便如玻璃般破碎崩塌,徒留她醒来,独自神伤。
她已经不愿梦,也不敢梦了。
无措中,她听见他低声又道:
“对不起,晚婧,都怪我,害你变成这个样子…”
她慌忙摇头,颤抖的指尖小心翼翼的碰触他手背,一下,两下,突然紧紧握住了,眼眶里盈起泪光。
这泪,越发令人心疼。
“不能再哭了,晚婧,我再不会让你流泪了。”他轻柔的拂去她的泪光,捧着她的面颊,恳切道,“好起来,晚婧,一定要好起来,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眼睛,哪怕要用我的眼睛去换,用我的命去偿…”
谁知此话一出,林晚婧却嘟起了嘴:
“那我不治了。”
刘瑾不禁愕然,错愕中,便听她又道:
“若是治好了,却再见不到你,那这眼睛不治也罢。”
“晚婧…”
“其实医生说过,我这眼睛不继续恶化就是万幸了。若是治不好了,你会嫌我麻烦吗?”
“不会。”
这个答案,刘瑾回答的斩钉截铁,毫不犹豫,末了又补充道,“无论你的眼睛能不能恢复,从今以后,我都牵着你,到哪儿都牵着你,再也不放开。”
这样说着,他用力握了握掌心里的她的手,见她嘴角微扬,心中一动,情不自禁将她拥进怀里。
良久,却听她柔声唤他:
“云柔…”
这声轻唤,他只觉得恍若隔世,半晌才想起要回应她,低头看向怀中的人儿,反问道:
“怎么了?”
她似是有许多话想说,寻思片刻,却终于摇了摇头,轻声道:
“欢迎回家。”
他倏尔心动,垂首深深吻在她额心:
“我终于回到你身边了,晚婧,从今以后,再没有烽火硝烟,唯有满襟繁花,是你。”
~ 全文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