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大教皇
作者:星云战火 | 分类:历史 | 字数:16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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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二位一体
经济领域。随着启蒙教育和初级教育全面铺开,信徒识字率和素质得到了飞跃性的进步,加之生产工具日新月异革新,生产效率提高显著。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各大商会变着花的推陈出新,各类产物呈多样化发展,市场得到进一步细分,产物初步显现百花齐放态势。生产分工得到进一步细化, 带动经济以可喜的势头飞速发展。
兖、青、徐三地大运河修建完成,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形成了济南国泺口漕运港、兖州鱼台港等一大批重要河港,与之相随的还有数量繁多的地方市集。景象繁荣。
政治、组织建设领域,形成了以朝廷为主体,教会组织为辅助,政务、教务双管齐下的政治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朝廷和教会颇像两个政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二者互补互助,同时教会承担监管各级朝廷的职责,而各级朝廷官吏,又可向身为教主,兼任朝廷大员的栾奕传达地方教会运营情况,二者借此相互制约。
如此一来,大大扭转了东汉末年官场上腐败的风气,遏制了贪腐问题的滋生。
当然,也有地方出现地方大员和教会神职人员沆瀣一气、狼狈为女干的情况。比如东莱郡守孙浩和东莱大主教张翼,二人合伙侵吞侵吞地方信徒捐献的“奉先银”,公款私用,并借助职权向地方百姓强行征占土地。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栾奕对贪官污吏可谓恨之入骨。所欲对于这类神仆、官吏,他从不手软。
一方面,他加大汉律对贪污受贿罪的处罚力度。将贪污受贿升格为等同杀人罪的重罪,且一人贪污,全家连坐。无论是贪污官吏,还是受贿人员,斩立决。其家人贬为奴为婢终生服劳役,不得恢复平民身;开除教籍,三代以内不得进教堂。
对于世人而言,一辈子为奴为婢服劳役已经够惨了。而不能进教堂,就意味着死后与天国无缘,终生沉沦地狱,这对于圣母教的信徒而言,比杀了他们更为残忍。
由此可见,此法惩罚力度不可谓不强。
另一方面,他进一步完善汉律对贪腐的定义,将收受超过百文钱财或等同价值礼品的举动全部视为贪污受贿行为。同时,他深知按照时下的风俗,太过严苛有些操之过急。权宜之计他稍稍放宽了一下要求,言明官员可以在婚丧嫁娶寿节等时段可以收取少量礼品,但他也对婚丧嫁娶寿节时的收礼数量进行了量化规定。要求:三公、红衣主教类最高级别官员、神仆逢婚丧嫁娶寿节日头举办宴席时,参宴人数不得超过百人。收礼数量不得超过百件,且每件的均价不能多于三千文钱。
宴席结束后,主家需将礼单明细上报教会监察所,交由监察主教贾诩旗下神职人员审核。若超出规定数量,需将多出部分退还送礼者。责令退还三十日内不予执行者以贪污罪论处。
最后。大汉官员的俸禄几百年来一直很低,以九卿为利,一年的俸禄不过二千石粟米。以米价四十文估算,一年也就是八万钱,等于八十贯。而一名七级工匠年收入则至少有百贯钱。
日理万机的九卿收入不如七级工匠,怎么都说不过去。九卿尚且如此,最底层的县级官吏更不必说,二三百石的年收入连养家糊口都不够,不借用职权贪腐才奇怪了。
所以说,官员收入在低水平上运行也是引发贪腐问题的又一根源。
于是,栾奕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局之年下的第一道政令就是给所有朝廷官员加薪,在支付每年传统的米俸之外,以圣券为媒介发放与米俸等价的薪金,也就是他所谓的养廉银子。
还是以九卿为例,原本他们的薪俸只有二千石粟米,有了养廉银之后,他们每年在领到二千石粟米的同时,还能得到价值八十贯的养廉银。收入由此翻上一番,赶超了八级工匠。地方县级官吏收入增加,再加上定期福利,养活一大家子人完全不是问题。
圣元六年颁布的圣母教第二个五年计划中,治、理同步,整饬贪腐,只是其中一个目标。除此之外,在夯实第一个五年计划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又有新的动作。
比如前文提到过的,那段从济南穿兖州直达豫州汝南郡的宽阔商路。
除此之外……
自汉延熹三年(公元160)以来,大汉广袤的土地上硝烟就没有熄灭过,泰山农民起义,长沙、零陵蛮反汉,桂阳农民起义,朱盖、胡兰起义,黄巾起义……林林总总,更别说现在的诸侯混战了。
人祸不休,天灾也没有断过。华夏文明的母亲河——黄河,在滋养世代华夏儿女的同时,也定期彰显着它狂暴的一面。20年里送来了4次洪流,淹没良田无法计数,数万人直接死于洪水,数十万人洪灾后流离失所,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千万贯钱。除了洪水,青、豫二州连年大旱,导致粮草大幅减产……
天灾人锅不断,致使人口大幅度兑减。据圣母教会不完全统计,仅中平元年到圣元五年的短短十三年里,兖州、青州、济南、徐州、豫州五地损失人口五十多万户,约三百多万人死于战火或饥荒,二十多万人离开了故土,去外地躲避灾难。
这一状况自圣母教入主徐州、青州、兖州之后相对得到了控制,但是介于仍在持续,且仍要持续许久的战争,汉人的死亡率在未来数年里还会居高不下。
栾奕深知人口在推动势力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此,他在圣母教第二个五年计划里提出在各大教区推行一系列相关“鼓励生育”的方针策略。
按照他的规划,自圣元六年始,凡是在教区居住三年以上的夫妇,生出的孩子都可以享受到鼓励生育政策的相关福利。他们生下孩子之后,
鼓励生育政策自孩子下生开始至十二岁结束,孩子出生之后,不论男女,其所在家庭每月便从地方官府领取四斛上等粟米或面值二十文的圣券,两岁之前每个礼拜还可到当地教堂领一小坛羊奶或马奶。
四斛粟米和二十文钱虽然看起来不多,但对于一个教区的普通人家来讲,足够支付养育一个婴儿的半数开销了。况且这一数量还会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五岁时,所领取的福利将向上翻一番,增至一斗粟米或四十文钱,而一斗米足够一个成年人食用一个月了。
年龄超过十二岁的少年不再享受政策福利,地方官府停止向他们支付福利钱粮。对于大汉来说,十二岁的少年已经可以帮家里做许多事,满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鼓励生育政策一经提出,立刻受到朝廷和教会两方面人马的一致赞同。但同时,也有很多人提出了疑义。
疑问的关键只有一个字——钱。
率先提出质疑的不是别人,正是栾奕的岳父司徒王允。他在新年的大朝会上洋洋洒洒说了一个多时辰,先是表明鼓励生育政策确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同时也言明不支持将其付诸实施。他所说的具体理由大体如下:
显然,要顺利推行鼓励生育政策,需要花费一大笔钱粮。而且这笔钱会随着推行年份的增加连年增长,直到十二年后第一批鼓励生育的受益者满十二岁,支出才会变得常态化,这个时候每年相应支出也达到了峰值,其数量足可用天价来形容。
现在的朝廷连年入不敷出,这么大一笔钱,莫说掏不出来,就算情况有所好转,掏的出钱粮也很勉强,是个很大的负担。与其把钱花在这上面,还不如通过其他方法为百姓做些别的好事。
王允的说法得到了很多人赞同,连栾奕都不得不承认,钱粮短缺现在是他面临的最大难题。
杨彪适时出列,道:“国库空虚确是不假。不过……”他将目光瞟向栾奕,说:“国库空虚,可是教会有钱啊!子奇,能不能让教会出资来鼓励百姓生育。”
“不行!”栾奕毫不犹豫的摇头反对。
诚如杨彪所说,教区的善男善女们每年给教会捐赠的奉献银数量不少。加之教会旗下还有不少类似栾家商会、圣田这样的产业,都给教会带来巨大的收益。
然而,教会收入虽多,花费亦是不少。且不提地方教会对贫苦人家扶持方面的支出,仅连年征战消耗的军费就是个天文数字。
总体而言,教会方面也没有多余的钱财为鼓励百姓生育买单。
栾奕将教会缺钱的事解释给了众人,又引来众人一阵长吁短叹。
“那……事就不好办了!”杨彪无奈的捋了捋胡子,退回原位。
青州刺史吕布稍加犹豫进言,道:“不就是缺钱?子奇不若让教会多印些圣券,如此一来,不就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