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火大明
作者:黄如一 | 分类:历史 | 字数:23.5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4.3 也有太监不贪财
万贵妃的崛起,带回了一个宫妃、宦官、僧侣与朝官们交织构筑的贪腐盛世。但令人称奇的是,物极必反,就在此际她座下却又出了一个千古不遇的奇宦——汪直。此人居然是个不贪财的太监,他一生的理想追求和徐有贞相似,揽权是为成就一番伟业,金钱在他眼中似乎落了下乘。但事实上,汪直的揽权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后宫的实权,把权力从还有点底线的文官手中揽到了太监手中。而且,就算他本人不贪,他又是拿什么来笼络贪官们聚在他身边形成势力的呢?
汪直是大藤峡(今广西中部)瑶族部落人士,具体生年不可考。该部落在天顺、成化两朝发生叛乱,后被徐有贞的同乡韩雍率兵镇压,约在明宪宗成化三年(1467年),年幼的汪直被俘,阉割后送入万贵妃宫中当小太监。
汪直的年龄史书失考,他在进宫后初期干了什么也语焉不详,应该是年龄很小(甚至有可能在十岁之前)就当上了御马监太监,这充分说明他同时得到了万贵妃和明宪宗的高度宠幸,也可见明宪宗极度宠爱万贵妃,她座下的一个小太监就可以得到如此令人嫉妒的超擢。汪直得宠的具体原因史书失于详载,估计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善于谄媚逢迎,被明宪宗、万贵妃认定为了好奴才,但他真正走上政治舞台还是通过一次优异的政治表现,被明宪宗看在了眼里。
成化十二年(1476年),宫里出现了一些装神弄鬼的灵异事件,这本不足为奇,但司礼监太监韦舍竟然私自勾结一个神棍李子龙进宫来玩儿巫术,这既不合后宫规制,又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事泄后韦舍等伏诛。但此事又异常诡异,各方面说法均不合逻辑,甚至调锦衣卫来帮忙调查,还是得不到一个靠谱的结论。明宪宗觉得自己在家里被蒙蔽,非常憋屈,后来想起汪直这个小太监精明狡猾,又对自己和万贵妃忠心耿耿,于是让他改换常服,只带一两名校尉出宫去秘密查访。汪直确实非常精于秘密侦查此道,而且他与都御史王越交好,王越也动用了一些都察院的资源帮助汪直,所以很快查清了真相并给了明宪宗一个满意的交代。明宪宗并不知道详情,只觉汪直忠贞干练,从此将其引为心腹。
趁此机会,汪直提出设立西厂,由御马监掌管。西厂,自然就是与东厂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说到东厂,那是如雷贯耳,也可以说是臭名昭彰,堪称明代特务政治的代名词。
东厂,全名东缉事厂,明代内宫秘密警察机关,由于太秘密,所以早期情况史料并不清晰,首次设立的时间可能在太宗朝中期,也可能更早,前几任厂主均无从考证,总之到宪宗朝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厂卫体系。所谓厂卫,是东厂和锦衣卫的合称。最初锦衣卫是国家法定的秘密警察和国家安全机构,但渐渐的,明帝觉得锦衣卫的公务员毕竟不如太监亲近,于是扶植太监来取代锦衣卫的职能。最初是派出一批宦官在今北京市东安门一带成立了一个署衙,称东缉事厂,专门负责办理皇帝直接交办的秘密案件,人员不多,一般只有数十人。刚开始东厂只负责秘密调查一些内情,但调查的结果还是要移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继而提交国家司法机构才能起诉审理定罪,也就是说东厂毕竟只是锦衣卫和法司的一个补充。但后来皇帝觉得东厂力量太薄弱,于是要求锦衣卫固定派出一部分兵员去东厂当差,公公们的实力一下子就强大起来,业务急剧扩大,甚至可以栽一些“硬茬”。再后来,东厂设立了自己的“诏狱”,关押、审理甚至处决的能力一应俱全。至此,东厂具备了侦缉、破案、抓捕、关押、起诉、审理、执行的一整套司法业务,而且是独立于国法之外的秘密司法权力,无需受公权力甚至伦理限制,所以有着法外施刑的强大黑暗权力。
按惯例,皇帝会派一员司礼监秉笔太监提督东厂,尊称为“厂公”。一般司礼监掌印太监被尊称为“大公公”,厂公则被尊称为“二公公”。当时大公公、二公公等司礼监高位都已被明宪宗从太子东宫带出来的发小怀恩、覃吉、黄高等牢牢占据,汪直虽然受宠,但毕竟跟上明宪宗的时间太晚,而且他出身御马监,当时御马监和司礼监的关系已经有较深的隔阂,汪直想再进一步有点困难。于是汪直独辟蹊径,创造性地提出设立西厂。
汪直提出这个建议的时机把握得极好,本来明朝皇帝对权力急剧膨胀的东厂已经起了防范之心,这次韦舍、李子龙事件,东厂始终调查不出真相,结果汪直带一两名校尉很快就查清,于是明宪宗顺势就答应了汪直,并同意以司礼监提督东厂的格式,由御马监提督西厂。而且西厂新设,获得的资源比东厂更多,据传从锦衣卫划拨的校尉比东厂多一倍。
西厂开张第一单一定要打响!从这一点来说汪直确实也很能干,他首先将目光投向了最容易出贪腐问题的地方镇守太监,而镇守太监中最容易出问题的自然是南京守备太监,所以第一个被汪直盯上的倒霉鬼正是时任南京守备太监覃力朋。
覃力朋调集了一百艘官船,运输应天府的贡品至北京,返程时利用返空船运送了一百船私盐回应天府去卖,赚取利润。这种行为沿途肯定也会受到官府的纠察,船队经过武城县(今山东德州武城县)时,典史(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无品级)要求检查货物,覃力朋有恃无恐,竟然殴打典史,甚至射死一名县吏。本来这在当时是覃力朋这种级别的太监能够盖得住的小事儿,但碰巧就被汪直知道了,立即出动西厂缇骑(锦衣卫派给东西厂的骑警)抓捕覃力朋,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审即判处死刑。虽然后来覃力朋辛免于死,但明宪宗更加认准汪直确实精于侦缉锄奸,愈发宠信,西厂权势日盛。
汪直很快形成了一个以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王越、山东左布政使陈钺、锦衣百户韦瑛等为核心的团队,屡兴大狱。而且西厂的业务范围比东厂大得多,东厂其实主要还是监察官员,一般不会主动去干涉民间。现在从王府到边关,从河海到集市,到处都布满西厂的特务,民间争吵打骂、偷鸡摸狗的琐事都不放过,一时弄得来“人情大扰”。而且东厂主要也是针对六品以下的官员,尚书、侍郎或者皇亲国戚一般还是不会轻易招惹,而西厂成立不久就搞了一个大新闻。
建宁卫指挥使杨晔,是宣宗朝名相“三杨”之一杨荣的曾孙,其父杨泰被仇家所告,逃到京师来,躲在姐夫董玙家。董玙认识韦瑛,去找他帮忙。韦瑛却出卖了杨泰父子,汪直立即将杨泰父子逮入西厂诏狱,动用酷刑逼供。杨晔屈打成招,谎称有一笔钱寄存在叔父兵部主事(相当于处长,正六品)杨士伟家里。汪直没有上奏,直接抄了杨士伟的家。最终,杨晔死在狱中,杨泰论斩,杨士伟贬官。调查过程中,大量郎中、参政被无故逮入诏狱协助调查,西厂这种作风开始引起了中高层官僚的警惕。而矛盾的总爆发发生在兵部尚书项忠身上,当时汪直权焰炙天,每次出行都前呼后拥,公卿都要回避。有一次被项忠遇上,他偏不避让。汪直自恃权重,气焰非常嚣张,对其大加羞辱。
这就刺破文官的气囊了!文官们终于认识到:东厂虽有黑暗权力,但还不至于欺人过甚,西厂这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冤杀了杨荣的后代,传讯大量郎官,折辱当朝尚书,那再过几天岂不是要骑到宰相头上来了?不行,必须反击了!
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首相商辂率内阁大学士万安、刘珝、刘吉联合进谏,奏汪直各种不法行径。结果明宪宗反而为阁臣统一攻击宦官的行为震怒,命司礼监太监怀恩、覃吉、黄高到内阁严厉斥责阁臣:“这是你们谁主使的!”商辂正义凛然,历数汪直的罪行,并说:“臣等同心一意,为国除害,不分先后。”刘珝也在一旁慷慨泣下,文渊阁登时充斥着一股直臣力战奸宦的浩然正气,怀恩这种本来就很正直的忠奴当然就被感动了。更重要的是,司礼监和御马监本来矛盾就很深,汪直的一系列行为更是不断刺痛司礼监,所以怀恩等人如实回禀明宪宗。明宪宗默然,最终传旨慰劳内阁,但依然没有处分汪直。
第二天,项忠等公卿的奏疏又不断报了进来,明宪宗终于明白汪直已经得罪了所有人,祸事大了,只好下令停办西厂,汪直等宦官回御马监,韦瑛调往边关,校尉发还锦衣卫。一时“中外大悦”。然而,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明宪宗解散西厂只是迫于舆论压力,他对汪直本人的宠爱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汪直的反击马上就要到来。
汪直回到御马监,找机会对明宪宗诉说这次他受攻击,是司礼监的老太监黄赐、陈祖生与杨荣家族有勾结,他们为杨晔报仇。后宫与前朝勾结也是政治大忌,明宪宗立即贬斥了黄赐、陈祖生。此事也将明宪宗依然宠信汪直的信号释放了出去,一个御史戴缙为人非常奸佞,九年不得升迁,于是窥测上意,大肆吹捧汪直的功绩。明宪宗听了非常称心,诏许重开西厂,并且这一次派出锦衣千户吴绶为镇抚使,兵力更比百户韦瑛的时代强了数倍不止。更可怕的是,现在东厂也知道西厂的能量了,不再硬性对抗,而是选择了合作。不久,东厂诬告项忠有不法行径,汪直又指示亲信言官揭发项忠有违法行为,甚至牵连了太监黄赐、兴宁伯李震、彰武伯杨信等显贵。宪宗命锦衣卫会同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大家都知道这是汪直的意思,不敢违背,最终将项忠革职为民。继而汪直的党羽火力全开,猛攻当时和项忠一起上奏解散西厂的公卿,不久刑部尚书董方、兵部尚书薛远、左都御史李宾、兵部侍郎滕昭、程万里等数十名二三品大员均被罢免。最令人泄气的是,最终,文官系统的一把手——首席辅政大学士商辂也宣布引咎辞职,彻底向汪公公认输。
厉害呀!当年石亨将都察院全灭,也只涉及都察院一个部门,左右都御史两位二品公卿。现在汪直这一下灭了六部九卿的数十位公卿,甚至连首相都扳倒了,简直要让石亨都刮目相看呀!
成化十五年(1479年),汪直巡视辽东边关,一路上御史、主事级别的官员(六、七品)全都“迎拜马首,箠挞守令”(迎着汪直马来的方向跪拜,垂手站立在一边等候命令),挂侍郎、副都御史衔(正三品)巡抚边关的大臣则背着箭袋迎接,铺张百里。这其中,尤以其亲信陈钺侍奉最殷勤,连汪直左右的小太监都接到了重金贿赂,汪直觉得很有面子,非常高兴。途中,河南巡抚秦纮密奏汪直巡边扰民,明宪宗置之不理。兵部侍郎、辽东巡抚马文升接待汪直稍微怠慢了点,汪直便构陷其罪,将其流放至重庆卫充军。
一名进士出身的侍郎、巡抚,而且战功卓著,汪直一句话就将其流放充军,这已经不仅仅是让石亨刮目相看了。秦桧诬杀岳飞也得策划一套方案,编个莫须有的罪名,哪有汪公公一句话这么爽快。至此,汪直的权势达到顶峰,甚至堪称集石亨、徐有贞、曹吉祥的权力于一身的大权臣。
那他到底有没有作出一些功绩来呢?客观地说还是有。宪宗一朝宫妃、太监、僧道奸佞四起,政治、经济、文化表现均不佳,堪称相当差劲的一朝,少有的亮点便是辽东、河套的战绩尚可,尤以汪直、王越力主的搜剿河套战略颇具战略眼光。河套地区即黄河“几”字型区域,约在今宁夏、内蒙古西部,水草丰美,有“塞上江南”的美誉。此地本是汉地,但宋明以来地球进入小冰河期,该地粮食产量下降,汉民逐渐迁离,久之成为游牧民族放牧的乐园,尤以瓦剌哈喇辉特部为首,已将此地当做故居。土木堡之变后,明廷的北方防御体系大幅收缩,几乎将河套地区拱手让出。然而河套地处宣府、大同的正西方向,在长城中段的内侧,蒙古铁骑可“一跃而至京师”,其实非常危险。汪直、王越力主搜剿河套,取得了不俗战绩,王越甚至因军功封威宁伯,成为明朝历史上仅有的三位文官因军功封爵(另两位是靖远伯王骥、新建伯王守仁),可见战功卓著。而且多年之后,河套还是渐渐丢失,世宗朝著名军事家曾铣撰写了著名的《复套议》,力陈收复河套的重大战略意义,朝廷又花了更大的成本,艰难地部分收复了河套。可见当时人们攻击汪直、王越提出搜剿河套是贪功费帑并不客观,他们其实很有战略眼光。
不过日中则昃,月满则亏,汪直的权势、功绩达到顶峰,很快就面临下坡路了。而他的对手整治他的方法和前人整治石亨、徐有贞、曹吉祥如出一辙。
汪直身为御马监太监,经常要外出监军,而他和司礼监的矛盾达到了历朝顶峰,他人一走,皇帝身边的太监就趁机说他坏话,这是佞幸之辈最常用的战术。有一个叫阿丑的小太监善演话剧,有一次给明宪宗表演,演一个发酒疯的人。配角在旁说:“御驾来了!”阿丑依然故我。配角说:“汪太监来了!”阿丑慌忙回避,还说:“现在的人只知道汪太监(而不知皇帝)。”然后阿丑又扮作汪直,操两把大钺雄赳赳地冲到皇帝面前。配角问这又是什么意思?阿丑说:“我带兵,就靠这两钺。”配角问:“哪两钺?”阿丑答:“王越、陈钺!”明英宗哑然失笑,若有所悟。东厂厂主尚铭与汪直结仇,于是密令小太监偷听皇帝与汪直的密语,然后泄露出去,其中包括他们谈论王越的一些不法行径。公众知道皇帝密议大臣不法行径,却不公开,这让明宪宗丢尽了脸,非常生气,从此开始疏远汪直。
以前这招是太监用来整文官的,现在已经引入到司礼监和御马监的内斗,可见太监内斗已经相当激烈。
明宪宗成化十八年(1482年),大家觉得时机成熟,开始向汪直发起致命一击。大批给事中、御史上疏称西厂苛扰,要求停办,首相万安代表内阁表示坚决支持。明宪宗听多了西厂的坏话,有点动摇。当时汪直正在大同监军,大同巡抚郭镗适时上疏称汪直与大同总兵许宁不和,不宜再在此地监军。于是明宪宗在撤销西厂同时,将汪直调往南京御马监赋闲,汪直瞬间从权力顶峰跌落成一个冷宫太监。
汪直前往南京的路上风光不再,一路的官员不再像以往那样一路逢迎,而是根本连见都不见。汪直非常失落,有一日夜宿曲阳(今河北保定曲阳县),巧遇知定州裴泰,于是裴泰请他吃了点东西。贴了一路冷屁股的汪直非常高兴,这下终于遇到真心朋友了!当年汪直有一次路过定州,裴泰侍奉得非常殷勤,汪直还专门记下了他的名字,以待日后超擢,看来这人是真记情。汪直说:“你也不用太麻烦,明天备好车马送我启程就行。”裴泰喏喏唯是,答应下来。第二天一大早,裴泰扬长而去。汪直望着裴大人的背影,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潸然泪下。不久,他的党羽王越、戴缙、吴绶、韦瑛等纷纷遭到贬斥。不过汪直本人并未受到更多惩处,只是退出了历史舞台,多年后不为人知地死于南京。
汪直受宠十余年,尤以提督西厂的五年最为炙手可热。他在宪宗朝这个贪腐横行并以太监为主力的时代,竟然没有特别出格的贪腐行径,似乎真的不贪钱,只揽权。然而客观地说,汪直这人还是相当骄奢淫逸的一个人,这从他对排场的要求可见一斑。他没有著名的贪腐行为,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还年轻,在功业上的追求暂时盖过了对金钱的追求;另一方面则是他最终得了善终,没有彻查他的问题而已。汪直一度权焰炙天,他身边围绕这样一个庞大的势力团伙,还有大量外围的贪官努力想挤进他的核心团队,汪直不靠利益又是靠什么来拉拢他们呢?所以他本人贪不贪并不是最重要的,重点是他打造的这个团队,贪欲之重,更甚前辈。
汪直被视为司礼监和御马监权力斗争的一个标志性人物,而两监斗争的一个题眼便是争夺镇守太监的肥缺。明代第一位镇守太监正是著名的内官监太监郑和(也有考据认为是稍晚的王景弘或王贵通),在宣宗朝初期出任南京守备太监。但后来内官监权势衰颓,司礼监崛起,逐渐将这个肥缺揽入怀中。大致便是在汪直擅权期间,御马监急起直追,与司礼监分庭抗礼,很多镇守太监都由御马监派出。甚至在不短的时间内,除南京守备太监外,十三地镇守太监悉数落入御马监盘中。汪直为他御马监的小弟们争取到这么多镇守太监的肥缺,首要目的是换取他们的忠心,但他们出镇就不贪吗?所以说汪直打造的这个贪腐体系,其实根本不亚于梁芳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