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令
作者:鱼儿小小 | 分类:历史 | 字数:206.8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二百四十七章 谁都不可胡作非为
杨林的办法,其实算得上是一个笨法子。
但是,有些时候,再笨的方法,都比没有办法要强。
他打通电话,联系了朱佳,把自己遇伏的事情说了出来。
还没等他说出自己的要求。
电话那头就听到“咣啷”一声脆响,好像是碰跌了什么东西。
然后,就听到朱佳担忧的惊叫声:“你在哪里,我过去。”
说了一个路边咖啡店的名字。
杨林叫了一杯咖啡,没有等上多久,就见到身着一套白色套裙的朱佳急急下车走了过来。
进了店,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杨林一会,才长长吐了一口气:“你没事就好。”
“我能有什么事?你这急性子,话都不听完,就挂断电话赶过来,班不上了吗?”
他知道,朱佳一直把自己的工作看得很重,要她旷工,其实是很为难的事情。
“这时候还管什么上班不上班的事情,你烧糊涂了?”朱佳责怪的看了杨林一眼,就伸手来摸他的额头。
看着杨林躲开,才咯咯笑着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有些事不能在电话里多说,还是面对面好一点。”
朱佳叫来服务员,要过一杯咖啡,才压低声音问道:“是不是赵均派人干的。”
她的脸上带着悲愤之意,咬着银牙。
看这样子,假如赵均在眼前,她都会忍不住上前找他的脸。
“是他……目前没找到证据。”
见朱佳眼神就有些失望,杨林又道:“不过,我这里也不用什么证据就是了。
你有没有什么渠道,可以打听清楚,他的行踪?
比如,他来到C市,总不可能一天到晚宅在家里,总要休闲娱乐的吧。”
杨林算是看穿了赵均的性格。
一般,这种享受惯了的人物,并不会因为换了陌生的环境,就老实下来。
以他的贪花好色性格,肯定会有什么活动。
“我试试看。”
朱佳目光一亮。
她可是还记得,当初在破获毒一贩大案之时,杨林那种极其强大而诡异的武力。
直至如今,她心里的疑惑还没有淡去呢。
朱佳自小生活在不一般的家庭之中,所结交的朋友也都非同等闲。
她学的东西与众不同,玩的也别出心裁。
比如,她虽然武功没练好,枪法却是练得极好。
从十三岁开始,就开始摸枪,这些年来,打着玩的子弹,已经可以堆起一座小山。
而且,她还以特殊的渠道拿了持枪证,这也是她胆子特别大,胆敢冲到枪战一线采访新闻的底气。
因为,她其实是有着一些自保能力的。
从小练枪练到大,你说她的枪法到底准不准?
那肯定是极准的。
这一点,朱佳自己心知肚明。
所以,她绝对不会认为,那天在黯淡灯光之下,自己面对单手撑地扑将过来的林立军,条件反射开枪射击,会把子弹打偏。
离得那么近,又没有什么阻拦物。
她可以打包票,自己开枪,能打鼻子就不会打耳朵。
想打右耳,就不会打到左耳。
当时,出枪之时,一枪瞄准眉心,一枪瞄准胸口。
以她多年以来打人形耙的水平,闭着眼睛,也不会打歪啊。
但问题来了。
既然不会打歪,子弹哪去了?
林立军并没有中枪的痕迹。
而杨林也没有受伤。
联想到当时看到的杨林手中莹光微闪,她心里就隐隐有了一些猜测。
只不过,这个答案有些惊世骇俗了。
她不敢确定,也不敢问。
只是默默的藏在了心里。
不问归不问,心里还是很震惊的。
由此,她也明白了,对面这个看起来年纪并不大,肌肉不是十分发达,骨骼也不是十分粗大的警察。
身体里,其实有着难以想像的伟力。
就如那日轻轻松松的擒杀掉三个国际杀手。
别人或许会以为他是走了狗屎运。
朱佳开始也这般认为。
甚至,她还会以为杨林在说假话,冒功领赏。
后来,她就不再这么想。
反而觉得杨林强得出奇。
到底有多强,心里也完全没个底。
因此,比曹毅好一些的是,朱佳,并不认为杨林,在正面争斗之中,会有生命危险。
除非是遇到偷袭埋伏,除非是他没有防备。
所以,看到杨林有些不肯罢休,她立刻兴奋了起来。
当着杨林的面,朱佳拨通了电话:“二哥,有件事你得帮我……”
“赵均这些天的行踪如何,你不要隐瞒,全都说出来吧。
要是不肯帮我,我就去京城找爷爷,就说你跟大伯,一家人全都联合起来欺负我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
“……”
又是恳求,又是威胁的,朱佳打了一通电话,总算心满意足的挂断。
笑着道:“我这二堂兄,从小就这样,最怕的就是爷爷,一旦搬出老爷子来,他立刻就会服软。
事情打听清楚了,赵均这些日子,隔上一两天的,总会去海洋公馆,在那里招待朋友,当然,还会叫上一些……”
说到这里,朱佳面上就露出鄙夷的神情。
于是,杨林知道了。
赵均果然是不安份的性子。
走到哪里都不忘了娱乐娱乐一下。
而且,据他估计,那种人还会玩得很开。
节目的级别,可能要划到第五级去。
……
天色渐渐黑沉下来。
城市的灯光,闪烁着五颜六色光芒。
现代都市,繁华而奢迷。
尤其是在晚上。
更是能看到红男绿女,充斥在每一个街头巷尾。
虽然已是深秋,这个城市里夜晚的热度,却是一直不减。
热的不是空气,而是心。
海洋公馆,就是闹中取静的一所渡假园林山庄。
设在城市中心,偏偏却是幽静无比。
不知道的人,会认为这里是私人住宅。
倒还真是私人的。
不过,不是住宅,而是私人高级会所。
这里一般是富人聚集之地,似杨林这般的小警察,原本是没有资格进入的。
因为,随随便便碰到一个人,很可能就是他们惹不起的衙内公子,海外富商。
但他现在,却准备进去。
他觉得自己,很有资格。
这身衣服,就代表着国法,代表着一切。
除非,有人能大得过天,否则,凡事都逃不过一个法与理。
曹毅做得虽然不够好,但他有句话说得好。
“程序正义,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东西。
若是连我们自己都不去讲程序,讲法律。
那么,谁都可以胡作非为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若是我们坚持程序正义,执行法律,那么,谁都不可胡作非为。
天王老子都不行。
杨林就是这么理解的。
……
今天写得有点头晕,写不太动,斟酌字句。
就码到这里吧,明天爽起来。
求月票。
PS:推荐本书读者三色杯奶茶的《诸天之主!》,好吧,咱们这书的读者全都扎堆开书,祝福祝福……
这本挺好看的,从黄飞鸿写起,有我爱的十三姨,收了收了不客气……
书名有感叹号哦。喜欢这款的去瞄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