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令
作者:鱼儿小小 | 分类:历史 | 字数:20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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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祸不及家人
“棉花手,还真有棉花手这种功夫。”
触手如钢,应掌如棉。
刚柔转换,出神入化。
曹毅呆在警局门口呆了良久,才从震惊之中醒过神来。
他突然想起了。
先前杨林被采访之时,说的那些话。
想到当时自己的呵斥,他忍不住就重重的拍了拍脑门。
“我去……”
合着之前他说的都是真的啊,并不什么路过一个高手,三下两下把三个杀手打倒,而是真的是他一个人拿下的。
他一直就没隐瞒,一身功力明明白白的摆在这里,给大家伙儿看着。
可是,偏见害人,所有人都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亏自己还不知深浅的试他的武术,一拳打到鼻尖的时候,人家眼睛都没眨一下,这是早就看穿了我的拳法了吧。
捏手如棉,当然也能化棉成钢。
他没有反击,只是轻轻松松的抽手出去,让我无法察觉,这是给我留面子呢?
他并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老古板,办事的时候,反倒是有那么一些不择手段。
这样的人物,对于抓贼抓凶来说,自然是很不错的。
因为,他尊崇的一句话就是,好人只有比恶人更凶,要靠法律治人,而不是要靠着人品和道德来感化恶人。
他打击罪犯,从来就不留余地。
如此行事手段,当然也就留下了很多隐患。
别以为坏人不会报复。
有时候,曹毅也感觉到孤掌难鸣。
对手太多,敌人太强,他完全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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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今在局里有着杨林这么一个厉害角色,就算对方不会事事出手冲锋在前。
真遇到跨不过的沟沟坎坎,随便搭一把手,情势就能好上许多的。
……
端坐红尘中,但看红尘美。
杨林回到自己家里,心情平静无波。
养无敌之意。
并不是说,就要如同刺猬一般的,处处显示高人一等,眼睛长到了鼻尖上。
那不是无敌,那是傻一逼。
和光同尘,处红尘之中,心在高天之上。
身为鸿雁,不与野鸭比高低。
在他看来,就如还在水面上扑腾着的水鸭子,跟自己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在他们面前显摆有个毛用?
就如曹毅。
杨林并没有想要在这位副局长面前遮掩什么,也没想过在他眼前显摆什么。
我的实力摆在这里,你看得懂就看,看不懂,难不成我还去门边举几下石头狮子给你看看,或者,打断两根树来做个表演?
总的说起来,他其实是个匆匆过客,对眼前的一切有着几分疏离。
警局的生涯其实挺好的,抓抓贼,捕捕盗,也能给枯燥的修练生活,多出一些彩色。
人活着,总得找点普通平凡的烟火气来感受一下。
不能修成了枯木朽石。
并不是每天坐在城外高山之顶喝风饮露,才能展现自己的高人风度。
……
唐紫尘留下的国术实录,弥足珍贵。
不但有着各家各派拳种的精僻分析和理解,更有着对前路的探索和狂想。
这是一个天才横溢的拳手,融百家拳法于一体,再推陈出新,贯彻自己的道路。
别看人家是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就用有色眼光去看。
其实,在杨林心里,这位是一个求道者。
可惜,求道不得道,终于走上了歪路。
后面既没看到长生所在,又身陷于泥泞之中,不得解脱,殊为可叹。
可以说,前半生的唐紫尘惊才绝艳;
后半生的唐紫尘,就是庸碌无为。
不能不说,这是人生的悲剧。
别人的人生,杨林不想去理会,他只是叹息着一个天才最终必将走向落幕。
对于唐紫尘的国术实录,以及对虎豹雷音的解析,他是如获至宝的。
从警局回来之后,他第一时间,就开始从锻骨重修。
一股极细微的嗡鸣,从骨骼肌肉、皮肤五脏处,传了出来。
先是极为细微的震荡,渐渐的就汇聚成一股大势。
这股轻颤,由外至内,再由内到外,直至每一处毛孔,到眉尖发梢……
全都一起嗡鸣起来。
象是天空之中隐隐滚过的雷音。
又如同虎豹深藏在喉咙深处的呜咽。
“这才是最正宗的虎豹雷音,可以锻练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毛细血管。”
“以声音锻体,震动促进血肉骨髓进化,这是一点一滴的前进。
并不像当初我修练抱丹之时的瞬息即成,就如猪八戒吞了人参果一般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杨林静静感受到这股细微而又庞大的力量,也清晰明了的感应到了骨髓深处滋长出来的一点点生机。
心知这是一个极其长远的磨炼历程。
每一分力量的增长,每一丝劲道的生成,全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如臂使指,意到劲到。
他甚至觉得,自从抱丹之后,犹如死水一潭的庞大气血之力,也跟着震荡了起来,重新焕发了生机。
力量也在百尺竿头,更进了一步。
“就这样,每天花费大量时间,让这股震荡成为常态,身体就会随时随地的保持进化。
只是,消耗有点大了。”
过了一个小时,杨林发现,刚刚吃了没多久,自己的肚子又有点饿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白晰如玉般,早就封闭起来的毛孔,这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析出一些灰色尘垢。
心里欢喜之下,杨林又有些发愁了。
他查了查自己的存款,发现还有十余万,也只够这几个月的开销。
如果食量增加,还需药物补身的话,这点钱还是有些不够用的。
得想个办法。
……
接下来的日子,杨林沉浸于身体的奇异变化之中,对工作都有些不上心了。
每天按时上班打卡,抓贼拉网。
并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探查陈氏集团的事情。
甚至,也懒得理会三组同事或嫉妒,或艳羡的目光。
当然,还有老警察邓洪江的愤愤不平。
因为,杨林升职了。
也不知曹毅倒底是怎么想的。
自从那天过后,杨林就被升为三组组长。
而邓洪江呢,因为处事不当,害得三组同事几乎全军覆没……虽然最后没有出现极惨烈的后果,但是,看事情不能专看结果,也不能期待敌人手下留情。
假如那天遇到的不是恶狼,而是暴熊这个脑子缺了一根弦的,是不是就全员战死了呢?
想想都让人后怕不已。
这是三组组长这个领头人,彻头彻尾的失职。
当然,杨林和小顾除外。
他们两个跟在后面,并没有给恶狼得手的机会。
说是盯梢,就是盯梢。
完美的完成了任务。
所以,杨林记了大功,小顾也有功劳入帐。
反倒是三组其他人,全都挨了批。
尤其是邓洪江,因为这个大错,记了大过,被捋了职位,暂时作为一个普通警察,在三组待命。
“老邓,去,煤气过来了,你去搬一下吧。还有,把桶装水也换一下。”
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
杨林初一十五的,帐还得挺快。
这只是一种恶趣味。
邓洪江眼一横,就想发作,被几个警察立即劝住,委屈巴拉的就去搬东西。
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杨林暗暗好笑,心情舒畅的喝了一口小顾泡好的菊花茶。
“杨头,牛批……”
王明浩低头哈腰的上前来敬烟,竖了竖大拇哥,“真是解气啊,就要这么整一整那老小子,整天眉毛不是眉毛,鼻子不是鼻子的,让他牛?”
听小顾说过,在杨林来到重案三组之前,邓洪江足足训了王明浩一年,那可是积怨深重。
官大一级压死人,就算是组长这连官都称不上的职位,那也是官。
邓洪江想怎么骂就怎么骂,王明浩还只有听着。
这些日子,看到邓洪江这个下场,心里爽得就差点要飞起。
“行了,别幸灾乐祸,别看他现在被整得死去活来,心里委屈。以后……这日子还长着呢,有他慢慢享受。”
杨林其实做事很公平,并不会因私而废公,玩笑了两句调剂心情之后,就立刻吩咐,“水库沉尸案,你好好跟踪,这次破案的话,我帮你请功……”
“谢谢杨头。”
王明浩狗腿子一般的笑着应下,回到自己电脑前,加班加点赶工去了。
其他人也是脑袋一低,再不敢多看。
“怎么老是感觉有蚊子,让人心里慌慌的。”
也不知是不是女人对某些东西特别敏感,其他人听不到,小顾就能听到。
那细微的嗡鸣声,早就被杨林压到了骨髓深处,痒痒的,随时能感觉到生命的蜕变,骨髓的生长。
连血液也变得沉甸甸的。
就算没有再次测试过自己的拳力和速度,杨林也知道,自己的实力在这半年多的时间之内前进了一大步。
沉寂的先天真气先不去说,这里没有修练真气的条件,也没有合适的功法。
他只是每天清晨吸一口朝阳紫气,算是还在积累之中。
最大的进步,当然是血肉体魄方面。
一颗血丹此时圆砣砣,光灿灿,发出晕红光芒。
刚刚抱丹成就之时,还是米粒般大小的细细颗粒……现在,经过长期食补,再加上无时无刻不在运行着的虎豹雷音。
他的体魄,已经增长到一个难以形容的地步。
那颗血丹已经有了鸽卵般大小,运转气血,浩大的气血骨髓之力发动。
一拳打出,能掀起狂风……
血液运行之时,在血管中能流淌出长江大河一般的哗哗声浪。
可想而知,他的修为增长到底有多快。
而到了这时,他隐隐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又碰上了一层隔膜……
眼前就像是有一张纸,随着时日渐逝,这张纸也越来越薄,似乎一捅就穿。
“快了,积累越来越厚,离着水到渠成,突破新的境界,日子也不远了。”
“也不知道,唐紫尘练得如何了?”
杨林有时候,就在默默的估算着……
单凭肉身修为,不算唐紫尘,估计此时此刻,这个世界,还有两人与自己相当,或许有一人还在自己之上。
不过没关系。
以自己这种提升的速度,很快,所有人都将被抛在身后,一一超越。
先修身修己,再蓄势蓄意。
时机一到。
就如山崩海啸,不可阻挡。
……
“你一定是昨晚受了寒,今日才会有些耳鸣。”
杨林呵呵笑道。
一点也不承认,这嗡嗡声是自己弄出来的。
小顾满脸茫然,侧耳思索:“是这样吗?受寒会耳鸣?”
……
中午吃饭的时候,杨林刚刚吃到一半,就看到隔壁小食堂里出来的曹毅阴沉着脸,急急匆匆的就往外跑。
他心里微动,也放下碗筷,跟了出去。
查探陈氏集团的事情,杨林想过了……为了不耽误自己的拳法修习,倒不如把目光放在曹毅身上。
因为,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曹副局长,其实也是一个不安份的。
一件案子到了他的手里,不去了结,简直就睡不着觉。
因此,只要盯着他,就能寻到蛛丝蚂迹。
然后顺藤摸瓜,再找到陈氏集团的涉黑证据,就有下手的理由。
去做孤胆英雄,不管不顾的犁庭扫穴,倒不是不可以。
但是,除非把这个身份彻底抛除掉,然后,再弄得天下皆敌,世界各国都挂起通缉令。
要么杀人,要么被捕。
这又何必呢?
杨林总的来说,还是守序善良方面的性子,他喜欢借力打力,轻松达到目的。
在不需要破坏规则的时候,就尽量不破坏。
反正,这是前身的仇,他也不是很上心就是了。
遇到了,顺手报仇,没遇到,就先办正事。
“爸,你昨晚上又没有回家,妈妈让我来送饭,说是市局里的菜不好吃,她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呢。看看,馋不馋……”
一个长相清秀,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十五六岁少女,拖着曹毅的手,仰头笑道。
“唉……”
曹毅脸上就有些羞愧。
这些天忙着一件案子,哪里还顾得上家里。
看来,无论如何,是得抽点时间陪陪家人。
这样下去,案子还没破,家就先散了。
红烧肉好不好吃,这当然是隐语,其真实意思,曹毅也明白……
老婆的意思是说,“这家你还要不要?”
“晶晶,你这段时间,不要来市局了,也别让人知道你有个做警察的爸爸。”
“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只是防患于未然。
你老爸我是辣手神探嘛,得罪了很多人,平日里,你们最好仔细点,尽量不要让人查到家里去。”
曹毅挤出一个笑容。
“哦,我知道了。”
曹晶晶根本就没听进去,背起书包,挥了挥手,一蹦一蹦就往学校跑去,“爸爸再见。”
看着女儿离去,曹毅脸上一直挂着的笑容渐渐淡去。
他捧着食盒,呆了好一会,才摇了摇头,转身往办公室走去。
“老曹也挺不容易的,这年头谁也不容易。”
你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一些什么。
想干好工作,就得忽略家庭。
关键是,如果要抓贼,那还得准备迎接贼人的报复。
这其实是很简单的因果道理。
曹毅显然是明白的。
杨林也知道。
……
这一天。
天色已晚,华灯初上,已经到了下班的时候。
他就看到曹毅眼睛红红的从门口冲了出去,没顾上与任何人打招呼。
杨林眼神一眯,从虎豹雷音炼髓法的沉醉之中,微微醒过神来。
脚下加力,悄无声息的就跟了过去。
一路上车下车,出城爬山。
很快,就到了一处山窝里面的乡村路上。
到了这里,就看到曹毅下车,一边压抑着怒吼声打着电话,一边脚下不停,疾奔前行。
他的脑门子上都全是汗珠。
“有什么事情冲我来,祸不及家人,绑架我女儿,算不得英雄好汉。”
杨林身形一动,从一侧方向就扑了过去。
曹毅也许是心急,并没有发现,他的身后其实还缀着一个面容微带稚嫩的高中生,正偷偷的从相反方向摸了过去,目标直指一处不太显眼的二层民房。
而另一边,还有一个人提着手提箱,静静的潜伏在草丛里。
目光阴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