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大汉:我是隐世战神霍去病
作者:闲写青山 | 分类:历史 | 字数: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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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不白折腾
看着跪在眼前的十来个土匪,余锋心里直呼卧槽!
哪里受过这么大的礼?
但这被人捧的感觉真他妈上头啊。
以前都是自己在别人面前夹着尾巴装孙子,今天也轮到我硬一把了?
不过该有的矜持还得有,不然咱的威严何在?
“咳咳,嗯~”余锋慢条斯理道:“你们是土匪,怎么能认我做大哥?”
“你就收了我们吧,刚才我就看出来了,大哥你身手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的庄稼汉。”
“可我连件像样的羊皮袄都没有……”
“穿我的!”
“我出门连匹马都没有……”
“骑我的!”
“我连把趁手的兵器都没有……”
“用我的!”
“我回家连个……
“槽我的!”
照路的火把都没有。”
这位大兄弟,打断别人说话你礼貌吗你?
“只要你做了我们大哥,你就是东渠山的山主。”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全都是大哥你的!”
那群土匪慷慨激昂,生怕讨好的不到位。
可余锋还是一脸为难的表情:
“那也不行,我堂堂七尺男儿光明磊落,岂能做那杀人越货的勾当?”
“大哥,我们也是庄稼汉出身,早些年战乱逃难才来到这里,没想到长安这天子脚下,竟然也有土匪,我们几个是被刘熊强拉入伙的。”
余锋心中暗道:这几个家伙话说的是好听,但不能轻信,眼下,倒是可以顺水推舟了。
“都起来吧,既然你们看得起我,我也不驳你们的面子了,以后,就都是自家兄弟。”
十来个土匪站起身来,正笑着呢,却见余锋神情突然严肃起来:
“不过,我有一条规矩,你们必须遵守:不准再去骚扰牛家村。”
“要是有一个人胆敢不听我的话,我就让你们所有人都不得好死!”
这一招儿‘连坐’是余锋以前打工的时候学到的,听说是秦朝时候就有了。
对于内部人员互相监督,残暴且有效。
顿了顿,继续说道:
“我知道一百种杀人方法。”余锋又指了指地上那九颗瘆人的头颅:“但是像这么痛快的,我只会这一种。”
众土匪被余锋最后一句话给唬住了,纷纷点头,犹如箕稷济饥鸡。
“一定一定,不去牛家村,绝对不去。”
“对对,一切听大哥的。”
“谁要是敢去牛家村,我第一个宰了他!”
这时,土匪群中,一个手指缝里都是泥垢,一口黄牙只剩三四颗,说话漏风,约莫有四五十岁的老头子问道:
“大哥,你说的,一百种杀人方法……”
然后把自己两只手伸出来,神情严肃,略显得意,好像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只有自己懂,而别人都不懂似的:
“你看,比我的十也大吗?”
卧槽!
让余锋卧槽的不是这漏风大爷,而是其他那十来个土匪一副牛逼轰轰的样子。
好像他们的队伍中有人比划出了‘十’这么个庞然大数,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大事!
足够和余锋的‘一百’碰碰了!
毕竟,一边是‘十’,一边是‘一’,那个‘一’的后面虽然还加了个百,但那百是个啥东西?
余锋愣在原地,老子满腹九年陈酿,今日得见诸位,竟被杀的一败涂地。
呃……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该说点正事了,既然我做了东渠山的山主,那我总得知道这山上有多少钱财吧?”
黄牙老头伸出两根手指,走风漏气说道:
“大哥,咱有两大箱财宝,里面金银玉器啥都有。”
果然是大户,余锋嘴角有点按捺不住上扬了:“在哪儿呢,抬过来我瞅瞅。”
“在后山老林子里埋着呢。”
“后山?刘熊不是去后山了吗?”
凭他那两双熊掌,连铁锹都不用,徒手挖也早就挖走了。
余锋一拍大腿:
“这他妈屎壳螂碰上窜稀的,白折腾了?”
“不白折腾!”
黄牙老头大手一挥,傲娇道:“大哥,你看,这是谁?”
顺着黄牙老头所指的方向一看,堂屋侧房里,一个胸口缠着粗布已经洇出血的人,贴着墙根正想开溜。
正是白日里掳走喜儿,又从余锋斧下逃出一命的那土匪。
黄牙老头一把将他拎起来,就像拎个小鸡崽一样:“陈二狗,快把你的宝贝给我大哥交出来!”
那陈二狗也不傻,宝贝一旦拿出来,自己这条命也就算玩儿完了。
宝贝在,命就在。
所以咬紧嘴巴一个字都不往出吐。
“什么宝贝,还能让你这么守口如瓶?”余锋淡淡的问了一句。
陈二狗撇了一眼余锋,仍是不说一个字。
余锋挑挑眉,愈发的好奇这究竟是个什么宝贝了。
黄牙老头替他回道:“大哥,听说他那宝贝,比后山那两箱金银玉器都值钱,刘熊就是为了这个,才答应他派人去杀你的!”
“哦?”
这倒是出乎余锋的意料,本以为东渠山刘熊这伙儿就是大户了,原来牛家村村外荒山里的才是。
一股愠怒之意涌上余锋心头。
既然你们几个是大户,为何还要抢一个赶集回来的穷老婆婆的东西,还绑了喜儿。
一想到牛大娘被打得头破血流,喜儿被陈二狗几人按住欺负,而且这畜生从自己斧下逃出一命后,还要找刘熊来杀害自己。
余锋的气血又开始沸腾,一股戾气从周身散出。
那是真正沾过血,杀过千百人的戾气。
这种人渣,还留他作甚。
“啪”的一声清脆!
不是余锋打的,是那黄牙老头。
揪着陈二狗就是一巴掌。
“说不说?还他娘的装哑巴是吧?”
“信不信老子骟了你!”
陈二狗龇牙咧嘴道:“你敢动我一下试试?”
看着二人相互不服,余锋深吸了一口气,冷静下来。
后山的两箱肯定已经被刘熊拿走了,而自己眼下,想要扩充势力,肯定不能没有钱财。
余锋面若寒霜,上前一步:
“你要是不说,我就一点一点折磨死你,可以是五天,也可以是十天。”
“你要是说了,我绝不杀你,放你走!”
陈二狗低头思量一下,说道:“是一杆林槊,藏在我们山门西边的柳树下面,掘地八尺,就能看见。”
什么?
闹半天,就是一杆林槊?
‘林槊’这东西余锋不熟,但霍去病熟啊,获得他的记忆,余锋对现世的东西当然也都认识。
‘林槊’,是现在这个年代,战场上十分大众常见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兵器。
外观和长枪、长矛很像,甚至压根儿就属于长矛的一种,只不过它更长……
是一种重型骑兵常用的武器,
“就一杆林槊?这林槊是金的还是银的?瞧把你牛的。”
余锋一拍脑门,白高兴一场。
这些个土匪是有多没见识,一杆林槊就让他们牛成这样?
还比两箱子金银都值钱?
这些土匪怕不都是二傻子吧?
“那可是‘大司马骠骑将军’用过的林槊!”陈二狗轻轻吐出这几个字,牛气的简直不可一世。
以一种高傲的姿态看着眼前这些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凡夫俗子。
林槊多了去了,你们还以为,普通的林槊能让我陈二狗当宝贝藏起来?
笑话!
瞧你们一群没见过天的土匪流氓,没出息那样儿。
其他所有土匪听到陈二狗的那一句话,惊讶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嘴里不住的发出‘嘶’‘啊’的艳羡之声。
余锋愣了一下,这名号好生熟悉:
“你再说一次?那是谁用过的林槊?”
陈二狗歪嘴一笑:
“听清楚了,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