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蛮荒
作者:最美神话 | 分类:历史 | 字数: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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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锻体
当第一缕阳光如箭般从山顶射出,照在树屋上,照在蓝色的河面上,照在苍翠的山林中,新的一天开始了。
“黑子,该起来了。”王勇一拍趴在自己身边的大狗的脑袋,从草铺上一跃而起。站在树屋地板上,望着下面蓝盈盈的河水,和四周苍色的山岚,伸展腰肢,深吸了几口清亮的空气。
双手搭在树屋地板边上的一根梁柱,王勇翻身跳下四米多高的树屋。双脚稳稳落在下面的草地上。黑子略略犹豫了一下,也跟着一跃而下。
“大山——早上好!”
“小河——早上好!”
“原始丛林——我不怕你——”
王勇的吼声在山野里一波波的回荡着。听了一阵,王勇脸上露出惬意的微笑。自从那夜遇到了原始人,王勇就断了回到文明世界的决心。既然自己被扔到了荒蛮世界,那么就让自己在这荒蛮世界中活的更精彩吧。
“走吧,黑子,我们去洗簌。”王勇裸露着上身,腰间挂着砍刀,拎着矛,赤着脚,带着大狗跑向小河滩。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周。王勇已经接受了现实,开始积极适应这个环境。也许是荒蛮世界含氧量大,肉类食物也充足,王勇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力量。
那种藤类植物的汁液,经过几次实验,证明是一种强效的神经麻痹剂。对人体和动物可以起到反应暂时丧失的作用。不过,根据个体的不同,一段时间内就会解除效果。至于有没有什么后遗症,王勇可不敢在自己身上尝试。不过,知道这些就足够了。他小心的收集了一些,准备以后涂抹在箭头上。
“适者生存,我要变强!”王勇为自己指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
每天太阳升起,他便要起身下床。然后是洗簌,顺便抓几条鱼,用树条串了放在火塘边的石头上烤上。接着,便是急速跑。从小河滩到树屋下,再从树屋下折回小河滩。如此一段坡路,跑到浑身出过通透的汗。然后,王勇会坐在火塘边的一块石头上,大模大样的享受烤鱼。
也许是近期运动量极大的原因。王勇的食量比以往要大上一倍。平平常常的早餐就能吃掉三条一斤多重的烤鱼肉。不过,食量大也为他带来了丰富的能量。短短几天内,他感觉到自己从内到外,强壮了许多。
吃过早餐,略作休息,他会趁着太阳的热度还没有完全升上来,挥刀铲除那些灌木。被他划定在清除范围内的灌木丛已经被清去了十多米宽。从里面,搜出了三窝野鸡蛋。还有一些酸酸的尚未成熟的浆果。当然,这只是他餐后的零食和开胃品而已。
砍倒的灌木全部堆放在一起,任由日光和风力将灌木风干,用作火塘的燃料。太阳升起到半空的时候,他会躲进树屋下的阴凉处。一遍遍的练习搏击技术。
像其他男孩子一样,王勇从小就特别喜欢当兵。他的表哥,也就是舅舅的儿子,就是一个现役特种兵。
还在一个多月前,表哥从部队回来探亲,让王勇见识了手掌拍钉子,一拳击碎一块厚木板的功夫,自那时起,王勇对大小在一起玩耍的表哥简直佩服到了极点。整个一周的时间,他几乎和表哥形影不离,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跟表哥学功夫。
部队有纪律,而且那些功夫也不是寻常小伙子可以练习的,所以表哥只教给他一套普通的擒敌格斗的拳术。看着王勇一脸失望的样子,表哥答应他回部队后给他买几本关于格斗的书籍。
他包里的书就是表哥刚刚寄来的。一本是各国军队特战格斗技术。另一本,却是厚厚的陈氏太极拳。里面不仅有动作图解和拳谱,更多的却是一些诸如道德经等与太极拳产生和发展历史相关的经典文献。
表哥在信中说,多领会下中国的武术博大精深的内涵,会让他更好的掌握各国搏击的技术。言外之意,也是担心他依恃武力伤人。
这两本书王勇爱不释手,基本都是随身携带,一有时间,就照着书中图解演练。不过,他只是个高中生,练那些狠辣的招式根本就不适合。现在,他穿到了荒蛮世界中,书中的格斗技术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武术本身就是人类与自然拼搏的功夫精华。何况,王勇看的书里,荟萃了各国特种兵格杀技术的精华。
“砰、砰、砰”
“嘿——嘿嘿!”做为树屋梁柱的五棵松树,被他假象为五个围在四周的野兽和野人。拳打,脚踢,掌砍,肩撞,他不时变换着招式,拳头和赤脚击打在树干上,力量渐渐强横。他要锤炼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肉体变成钢筋铁骨。
练完一通拳脚。王勇也不停歇。俯身拾起一块拳头大小的河卵石,对着三十步外的一株大树,甩臂一挥,“啪——”石头准确的击中树干,强大力量将坚韧的树皮撕裂,里面树肉的浆汁四溅。
“现在,该试试我的新武器的威力了。”
树屋下面,竖着一排头部削尖的酒杯粗细的硬木杆。这是王勇在山脚杂木林中砍回来的。人类从会使用工具开始,就把石头和棍棒当成自己的武器。漫长的岁月里,石头的作用渐渐减小,除了发展成为飞蝗石之类的暗器,便是防守城池时用的最多。棍棒却发展出成套的棍术,进而又演化出了长枪等武器。
“标枪”是王勇最先想到的。想象着从远处投掷标枪,在猎物还没接近自己的时候,就将其贯穿插在地上,王勇感觉一阵的爽快。
即便是遇到原人,如果他们挑衅想要伤害自己的话,王勇也会照穿不误。
只要要求不高,这里可做标枪的材料真的很多。两米多长的硬木,只要削光表皮,两头削尖,便初具雏形了。
“准度,关键是准度。”标枪做得再好,投不远,投不准,也等于烧火棍。
所以,练完投石,王勇便要求自己将这十几根标枪一气全部投出去,以锻炼臂力和准确度。
一根根土制标枪歪歪斜斜的从半空掠过,又斜插进十几米远处的地面上。王勇摇摇头,“自己做的标枪还是平衡性不好,投出去极容易偏离轨道。而且,也….太近了。”
从裤兜内掏出两个野鸡蛋,手上稍一用力,捏碎蛋壳,直接将粘稠的黄白蛋液喝到嘴里。这便是王勇的饮料。他现在急切的想通过各种方法提高自身的力量。
“黑子,你已经两天没有收获了,今天你要是再不抓回一只野鸡来,晚上还是不给你吃饭。”王勇作势吓唬着黑子。
这几天,王勇正在训练黑子如何抓野鸡和野兔。只是,这种训练太过艰苦。从小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的黑子,在奔跑了两个小时,只收获了几只鸡毛后,终于赖在王勇脚下再也不起来。
“这个世界,没有吃白饭的地方。”王勇狠心将吃剩的鱼骨一股脑全抛进河里,一天没有给黑子喂吃的。
黑子似乎也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第二天,当它叼着一只肥硕的野鸡跑到王勇身边,将野鸡放在他的脚下,那一刻,黑子那双会说话的黑眼睛目不暂舍地盯着王勇,大尾巴摇啊摇。
王勇知道它在要表扬。做为教官,王勇深知严师出高徒,谦虚使狗进步的道理,所以他强忍着内心的喜悦,硬是伴着脸,装出一副不满意的样子。逼得黑子不得不又冲进了灌木丛,在黑夜将来的时候,再次擒获了一只五彩斑斓的大野鸡。
那天晚上,王勇烧了两只叫化鸡。其中最大的一只,直接奖励给了劳累一天的黑子。
毕竟是一条家犬,黑子当晚尝到甜头后,第二天又再次拒绝捕猎。只在王勇身边晃来晃去,赶之不走。把王勇气的狠心饿了这条狗一整天。以至于晚上上树屋的时候,黑子几乎没有力气爬上梯子。
弓胎挂在树屋的梁柱上,已经差不多干透。王勇拿过一支。手脚并用,将一根捻得细细密密的藤绳,缠绕在弓胎两头早以扣出来的凹槽内。左手握住弓胎中部,右手食指和无名指勾在弓弦上,双臂用力,使劲一拉,弓胎发出吱吱嘎嘎的微鸣,听话的弯曲成圆弧状。右手手指一松,耳中“嘭——”的一声嗡鸣。
“好听——”王勇微闭双目,陶醉了片刻。
再次拉动,再松开。
“嘭——”
“嘭——”
…
这种声音是王勇听过的最好听的音乐。因为这种细微声音正在向周遭的荒蛮世界大声的宣布,他,王勇,一个来自现代的少年,在这荒蛮世界中,已经拥有了一件足以改变周围力量对比的强大武器。
当然,只有弓,没有箭,就如同只有车没有轮子。趁着夜色味浓,王勇坐在树屋的边上,悠荡着双腿,手上,用匕首削着一根根两尺左右的硬木箭杆儿。
箭尾的羽翎王勇有很多,无论他下套套的,还是黑子捉到的野鸡,野鸡身上的大羽毛他全都留着。破开箭杆尾部,将翎羽插进去绑牢就可以。
关键是箭尖的材料。把箭杆直接削尖肯定不行。因为硬度不够。那样的弓箭,射杀山鸡野兔也许可以,但是如果是对付狼、熊等大型动物,恐怕连它们的毛皮也穿透不了。
没有合适的材料,王勇只能用兽骨暂时应付。毕竟,除了那夜的狼群和昙花一现的野蛮人,到现在他还没有遇到别的现实的威胁。由于火塘长期篝火不断,又因为王勇日渐表现出来的强悍,最近,树屋附近来的野兽少了很多。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连那些生活在灌木丛中,近乎天然呆的野鸡和野兔,也会绝迹了。
不管怎么说,近期他最热衷的活动,应该就是练习射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