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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梁发家史

作者:迷途秀才 | 分类:历史 | 字数:72.5万

第二百七十二章:神仙烤肉

书名:大梁发家史 作者:迷途秀才 字数:2605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2:19

刘万勇命人将陈杉的随身物品找来,却得知已经被二货他们分赃分掉了,起得刘万勇在二货屁股上狠狠踢了两脚。

几经波折,陈杉的随身物品这才回到自己手中。检查发现,除了那些药粉火枪之外,稍微值点钱的玩意都不见了,好在火枪跟银针这些看起来比较像武器的东西一样没少。

刘万勇悄咪咪地来到陈杉跟前,像极了一个好奇的猫,时不时瞥一眼陈杉的百宝囊。

“陈英雄,你是准备用飞针代替飞镖吗?”因为在刘万勇的认知中,众多物品中也就只有那细小的银针能够当飞镖投掷出去。

陈杉摆弄起火枪,把调配好的火药倒入枪膛中,又塞了一颗大小正好合适的弹丸进去,一边弄一边回答道:“银针不是我的主武器,这个才是我自豪的武器。”

“这是啥,做工非常精细,是俺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兵器。”刘万勇惊讶道,他被火枪上精密的设计给深深迷住了。

要直接跟他说这是火枪吗?估计能被当成傻子对待,陈杉灵机一动笑道:“这是我的闪雷镖,冬不结霜,夏不起露,动如雷快如电,一声巨响便带走一条性命。”

刘万勇对陈杉的话深信不疑,但是他还是有一个地方不懂道:“陈英雄所说我不敢否认,只是这个暗器如此巨大,如何才能出其不意?光是丢出去都非常费力吧。”

陈杉被刘万勇的话给雷到了,转念一想却非常理解刘万勇的疑惑,没有见识过火枪的威力,自然不知道火枪是怎么使用的。

陈杉装好弹药来到刘万勇的身前道:“我这闪雷镖,正是通过奇特的外表迷惑敌人,让对手放松警惕,大当家的不正式被它那奇特的外表所蒙蔽了吗?当他发动的那一瞬间,大意的对手便将陨落。”

原来如此,这看起来就非常难以理解的外表,是用来迷惑对手的,刘万勇深深感慨自己的阅历还不够丰富。

只见陈杉来到刘万勇之前发射飞镖的位置上,举起火枪对着山寨门上的牛头骨,这把火枪经过陈杉的改造,现在的精准度已经非常高,他有把握一击必中。

所有人聚精会神地盯着陈杉,寒风中陈杉也紧张的冒出细汗,这么远的距离下击中目标,他还是第一次操作,所以需要酝酿一段时间。

刘万勇是十支飞镖命中,相对来说,陈杉也要开十枪才能比个平手,对他来说是绝对不能失误的。

刘万勇看陈杉比划了半天也没接下来的动作,心里简直乐开了花,“陈英雄,要是实在不行的话,就……”

刘万勇话还没说完,只听一声巨大的声响,“嘭”地一声,陈杉面前燃起一阵白烟,几乎同时,山寨门上的牛头骨也“嘭”的一声直接炸裂开来。

牛头骨爆裂的碎屑飞的老远,有的甚至飞到了刘万勇的脚下。

二货见状摇了摇头道:“毁咧,毁咧,这下毁咧。”

陈杉整个人都愣住了,就连火药燃烧过后的黑烟都没有把他熏回现实,显然他自己都没想到一枪就把那牛头给打得希碎。

陈杉瞥了一眼一脸震惊的刘万勇,明显他也被火枪强有力的破坏力给吓得不轻。

“那什么,大当家的,我这直接就把牛头骨击碎了,这下连镖靶都没了,要不算平手吧。”陈杉顺势给了一个台阶,他知道刘万勇的性格,不比个高低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给他个台阶,也能省去不少麻烦。

是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来,这一局还是陈杉赢了。刘万勇十只飞镖都不能伤牛头骨分毫,陈杉一击就将它击碎,谁强谁弱一眼就能看出。

刘万勇顺势道:“陈英雄的闪雷镖果然名不虚传,如雷霆降临般,果然是不可多得的好暗器。”

那可不嘛,这把火枪可是崩碎过天地教第一勇士脑袋的,区区一个牛头骨又怎在话下?

“大当家过奖了,既然咱们战个平手,接下来……”

“当然是比个第三场啦!”刘万勇一把搂住陈杉的肩膀笑道。

去你丫的第三场,前两场就已经要了老命了,再来个第三场还有完没完了?

陈杉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但是一想到当年诸葛前辈收服孟获都来来回回七次。

陈杉无奈道:“小弟全听当家的,第三场比什么?”

“陈英雄先到大堂稍等片刻,俺去准备准备。”

陈杉来到大堂里,只见小喽啰们准备好了一张桌子,上面摆满了碗筷,一共三张桌子,每张桌子上摆着三菜一汤用的碗,却不见碗里的饭菜。这个刘万勇是准备要请我吃顿饭,顺便拜个把子?陈杉心想,也不知道刘万勇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没让陈杉等多久,刘万勇抱拳从门外进来,身后却见到两个小弟抬着一个火盆,看来刘万勇还真的是有跟自己拜把子的想法。

“陈英雄久等了,准备了一些东西,抬上来!”刘万勇大喝一声,两个小弟把烧的滚烫的火盆抬了上来,给这个寒冷的天气增添一丝温暖。

“大当家的客气,摆这么大排场,小弟担待不起啊。”陈杉客气道。

刘万勇挥了挥手道:“陈英雄恐怕是误会了,这其实就是第三场比试。”

这是第三场比试?摆几桌酒席,看谁吃的比较多?陈杉心里犯起嘀咕,哪个民族的风俗是以吃会友的?

“大当家原谅我这些江南穷酸书生孤陋寡闻,这第三场比试是怎么个比法,还请大当家的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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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勇简直笑开了花,哈哈一笑道:“陈英雄不必揪心,这第三场比试非常简单,名字叫做神仙烤肉,说起来也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这里摆放着三桌酒席,每桌酒席上有三菜一汤,俺们两个就从自己身上割下一块块肉给大伙们品尝,谁先喂饱了兄弟们,谁就赢。”

哦……原来就这么简单,说白了就是请客吃肉罢了。

不对,陈杉猛的一惊,割自己身上的肉喂饱在场的人?一扫周围,没有个十斤肉是喂不饱他们的,这不就是自残吗?

别说割肉了,平时就是流一滴血,陈杉都要痛的死去活来,神经病才会去跟他比谁更能自残。

这刘万勇估计是疯了,为了赢一场不惜两败俱伤。

刘万勇见陈杉露出了惧怕之色,递过来一把小刀道:“陈英雄,你是要自己动手,还是让我兄弟们代劳?”

陈杉硬着头皮接过小刀,刘万勇一脸从容地撸起袖子,把小刀放在了手臂上,做出一副准备自残的样子。

“你要是想要认输,现在趁早。”

“谁怕谁?”陈杉跟着刘万勇的动作,撸起袖子把小刀架在了手臂上。匕首的寒冷瞬间就传递到了皮肤上,吓得陈杉一激灵。

刘万勇欣赏道:“好!陈英雄英勇,俺就先来个二两,给兄弟们当下酒菜!”

刘万勇明显是在等陈杉一起动手,陈杉的字典里还没有认输两个字,他咬紧牙关,做好了不要一只手臂的觉悟,大喊一声:“啊……”

在场所有人都被他的这一声呐喊下一激灵,血溅三尺的场面没有紧接而来,只是看到陈杉高举小刀的手悬在空中,迟迟没有落下。

刘万勇见自己胜券在握,正要准备嘲讽陈杉一番,就连胜利者的获奖感言都想好了,却听门外一个小喽啰连滚带爬地跑了进来。

“当家的,不好啦,有人打上山门来啦!”

陈杉一听终于松了一口气,早不来晚不来,这下不用流血了,有借口开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