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发家史
作者:迷途秀才 | 分类:历史 | 字数:7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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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约定
妙华见陈杉一言不发地看着自己,刚才的画面涌上心头。
“陈杉,你~你放心吧,我以后再也不会放狗咬你了,我发过誓的。”妙华以为他又起了什么邪恶的想法,赶忙表明了心迹。
陈杉却完全不是那般想法,他和这个小姑娘闹了一阵,心里也有些疲惫。她只是在想这小妞口中的姐姐是谁,会不会找他报复。
却不知怎的,忽然想起到了这个世界就再也见不到父母。
妙华见他板着脸一言不发,以为他不相信自己,急忙又道:“真的,陈杉,你相信我~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了,我们讲和吧。”
讲和?陈杉着实感到好笑,你以为这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吗,还来个什么讲和。不过此时这个小姑娘倒温柔了许多,也许真的是被自己吓到了吧。
“只要你遵守誓言,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陈杉笑着道。
妙华见他这样说,终于松了一口气。
那只哈士奇从刚才就躲在一旁坐山观虎斗,见他们两个不再打闹,中午时鼓起勇气又凑了上来。
陈杉以前养过狗,也很喜欢狗狗,看到这帅气的二哈就想笑。因为这狗实在是太二了,这不,见没事了又凑了过来让陈杉跟塔玩耍。
“这狗还真是热情,你从哪里弄来的?”陈杉一边跟狗玩着,一边说道。
妙华看到这二货就不打一处来,恨不得上去就给它两脚,但是介于陈杉的淫威,还是没敢鼓起勇气。
“这是我从一个胡商手上买来的,看着它像极了一头狼,还以为是北方那些雪地狼呢!谁知道它这么没心没肺,每一次让它上去咬人,它都扑上去舔别人脸蛋。”妙华没好气地埋冤道。
你居然让一只哈士奇上去咬人?陈杉哭笑不得,它不把你卖了就已经算得上是忠诚了。
哈士奇作为三大不会攻击人类的犬种之一,全都要归功于它那缺根筋的脑回路,大概是祖上拉雪橇的时候光顾着向前跑了,奔跑时不需要太多的智商,所以后代都比较憨厚。
“这狗可不是用来咬人的,它外表可能看起来跟狼无异,但是它更适合拉点什么东西在雪地里奔跑。”陈杉抚摸着球球的狗头,眼里说不出的宠爱。
“不然像今天这样,你指望它来帮你找场子,最后把你自己都给搭了进去。”
妙华想起自己落到他手里被他打屁股的情形,脸上又忍不住沾染了几分粉红,低下头去道:“陈杉,我能不能求你件事。”
“嗯,说吧。”见这小姑娘态度诚恳,表现老实,陈杉点了点头。
“你打我屁——那里的事,不要让别人知道好吗?”妙华脸红着道,她虽然年纪尚小,但毕竟是女孩子家,被一个男人打了屁股,万一传出去,那她可要羞死了。
陈杉笑着说道:“什么事?今天我不小心被这球球拌了一跤,我正收拾着呢。”
妙华见他装傻的样子,明显就是在告诉她今天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还有啊,今天我打你屁股那事你也别说出去,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谁料陈杉突然又补充一句。
妙华想也没想急忙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要是有其他人知道,你就再打我~打我那里。”
见这小妞被陈杉吓唬成这样,他也有一点不好意思起来。好端端的小妹妹,陈杉这家伙怎么就忍心下得去手。
陈杉对她伸出一只手说道:“好了,你也该走了,不然被其他人看见容易误会。”
看着他那嘻嘻哈哈的表情,妙华嘟起一张小嘴说道:“人家那里还疼着呢,这么着急就赶人家走。”
她的语气出奇的柔顺,大概是被陈杉揍怕了,这个小妞如果不纵狗行凶的话,倒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十六七岁,本来就是一个惹人疼爱的年纪,所以陈杉面对她的时候还真的很难生气。
“那你在这里坐着吧,我要撤了,这里人多嘴杂。”陈杉可不想被别人看到这里一地鸡毛,到时候传到雨馨的耳朵里那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陈杉等一下。”妙华见他要走,赶忙将他叫住。
陈杉转过身来,没好气的道:“我的姑奶奶,又有什么事情啊?”
妙华望着他的,眼中充满了期待,“今晚你一定要告诉我那首诗的下一句,不然我就去找你。”
陈杉一听这话那还得了,你晚上来找我万一让雨馨撞见怎么办,我还要不要泡妞了。
“真是怕了你了,我现在就告诉你。”
妙华听到这个回复立马就从地上站了起来,但是屁股上火辣辣的感觉还是让她的眉宇间皱了起来。
陈杉双手背在身后,一副穷酸书生模样走在花园中,妙华期待着他的诗句,脸上甚是崇拜的目光。
“嗯~我上一句是啥来着?”
妙华刚刚为他树立起来的形象瞬间毁于一旦,你大爷的,还说自己文采有多好,合着你上一句内容是啥都没记住。
妙华此刻十分怀疑这首诗是不是出自他之手,但是介于他的淫威又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在一旁小声提醒道:“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妙华还以为他要思考一阵,却听他张口就来,“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全诗画面艳丽清雅,风格秀逸清俊,音律回风舞雪,意蕴醇厚深远。虽然满眼都是花、桃、酒、醉等香艳字眼,却毫无低俗之气,反而笔力直透纸背,让人猛然一醒。
妙华听的痴醉,要怎样的经历,才能让人书写出如此篇章。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妙华默念了一次,仿佛自己已经沉寂在整首诗的意境之中。
陈杉其实觉得这个诗还不够完美,因为这只是唐演《桃花庵歌》里的最后两句,前面的意境反而更加契合这座花园的风景。
只听他继续说道: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起首四行,连用六个“桃花”,由远到近,浓墨重彩,将一个画里神仙陡然呈现在读者面前。安静闲适,恣意风流,倚于桃花树,手提一壶酒,花间独坐,自饮自酌。事实上,整首诗描绘了一幅场景。
那是唐寅自己的生活场景,描写得比较详细,遍植桃树、卖花换酒、花下饮酒花下眠,半梦半醒,与世无争。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妙华呆呆地重复一遍,突然看向陈杉,“你的脸皮还真厚,把自己比喻成仙人。”
妙华虽然年纪虽小,却也很是聪明,一首诗就将诗中的意境猜了个透,陈杉随口说道:“胡乱编造的,让你见笑了。”
果然,笑起来的美女是最好看的,哪怕她还未长成。
陈杉成功将她逗笑,她也满足地点了点头。原本妙华只是好奇此地怎么会有人吟诗,上前问话却发现是一个比她还要蛮横的男人。
虽然被打了屁股教训一顿,却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再一看去,这家伙似乎也没有这么讨厌,反而有着一身让人向往的才华。
妙华的伤势已经有所好转,可以行走自如,陈杉也不再挽留她将她送出了花园。这小妞还真的是一个喜欢砸破砂锅问到底的孩子,再让她呆下去,陈杉的耳朵非得长不可。
“陈杉,我能不能每天都来找你学习一下吟诗作赋?”妙华舍不得走,赶忙说道。
这还真是一个狗皮膏药,甩都甩不掉,他只得苦笑着道:“这样吧,在我有空的时候可以跟你讨论一番,但是在我忙的时候,你不能来打扰我。”
只要打着事务繁忙的幌子,谅这小丫头也拿自己没辙吧,陈杉嘿嘿笑了几声。
妙华才没有他这么阴险,急忙点头说道:“你放心吧,你有事要忙的时候,我一定不会来打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