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得加钱
作者:傲骨铁心 | 分类:历史 | 字数:25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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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3章 少爷,我站二奶奶!
乾隆四十年的除夕团圆饭,贾六吃的很不得劲。
因为,一场无烟的内战正在他的后宅进行着。
内战的双方自是满洲人如秀同汉人媛媛。
要说这事呐,主要原因在媛媛,因为她不肯向如秀低头。
除了顾家同满洲有百年血仇,也因为如秀是满洲屠夫多铎的后人。
这个多铎,根据大清官方史料,对多达三十七座城池的集体屠杀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也就是这位豫亲王一生大概下令杀了一千万左右的汉人。
上下五千年,封多铎一个杀人王是绝对不过份的。
很多人将清初对汉人的集体屠杀归纳于明军降将纵兵洗劫,刻意将真正发号施令的满洲太君淡化,或讳或隐,或种种借口,一说真相就骂你破坏团结,此类人,就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在那,为何不能说?
如果历史不能说,那还要历史做什么?
直接一代过一代的,管它前朝狗屁事,不是挺好。
这样就没有亡国,没有亡天下,也没有什么耻辱了。
人类,大同。
多铎屠城威名之盛,以致于令人不禁生出愿死在贝勒爷刀下做一亡魂,也不愿为那猪狗不如的汉人。
贾六的老太爷在淮安降清后,跟着多铎屠了不少城池,后来也是因为良心难安,这才在晚年不断捐资修书院,劝人读书,恢复文教,悉心吏治,为民兴利,被康熙大力褒扬,因此荣登贰臣传甲编,为有名的甲等汉奸。
贾六为何对老太爷这么孝顺,原因就在这里。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媛媛敌视如秀的心情,贾六也可以理解。
同他这个汉奸四代相比,媛媛对清廷的仇恨真正是刻骨铭心。
这姑娘六岁时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扫荡的清兵活活烧死;
十三岁时则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姐夫抱着他们的双胞胎跳下悬崖;
十五岁时强忍着泪水默默看着自己的堂哥们为了保护转移的族人,与追杀而来的清兵战斗到最后一刻。
很多次夜晚,她都会在噩梦中惊醒。
可以说媛媛就是金川明朝遗民的缩影,小小年纪不仅承受了不该背负的家国仇恨,更在不断的战斗中成为一名坚定的反清汉人游击战士。
没有女孩子在花样的年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
选择武装的女孩子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没有选择。
要么被清兵侮辱致死,要么战斗至死。
这姑娘打出生的那刻起,就注定她与满洲侵略者之间没有和平。
因为,仇恨不是一代,而是几代。
媛媛受过的苦难,打小在郡王府生活的如秀是绝体会不到的。
甚至,如秀压根不知道朝廷口中的番贼究竟是些什么人。
就算知道,也不会有什么同情,反而会厌恶的说一句:“这些该死的汉奸!”
这就是出身立场导致的阶级问题。
如果不是亲临金川,贾六也曾一度错以为那里的番贼真就是高原人,直到在崇州城内,他方晓得这世间竟还有假汉人一说。
非常讽刺的说法。
当然,在贾六的影响下,媛媛虽对如秀敌视,但肯定不是动刀动枪,一见面就要你死我活那种,只是不愿“屈服”于如秀这个满洲格格之下。
因为,这对媛媛而言,是耻辱。
事实上,她也从不认为自己低这个满洲格格一头。
大清在她的成长记忆中从来都不是祖国,而是敌人。
大明,才是她的祖国。
只要小金川一天没有沦陷,大明就在。
两国之间不会因为你清廷占据中国所有土地,而明朝只有巴掌大的一个县,最后的几千军民在坚持,就会不平等的。
想要不平等,除非清军亡了我们。
然而,清军现在不仅没有亡得了大明,大明的旗帜反而在更多的地方飘扬。
这就是贾六曾对梵伟、栓柱他们做过的分析。
现在,谁是他最有力的支持者。
不是如秀背后的信王府,而是春花的阿玛四川总督博清额,以及媛媛的父亲兴汉军统领顾正道。
媛媛显然也清楚她于丈夫贾六有助力,而且她为丈夫生下了可以继承事业的长子,因此更不愿意向满人格格低头。
但媛媛也不是想让如秀向她这个汉人女子低头,只是想得到平等的待遇。
哪怕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两不相见也可以。
如秀这里,虽然同意让丈夫在外面私纳的小妾进门,但普通旗人家里尚有规矩,何况她这个世袭帽子王的格格家。
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媛媛这个汉人“小妾”向她这个主母端茶倒水,哪怕做个样子,打个万福,道声吉祥也行,总之,必须要在礼节上对她这个大妇主母表示出绝对的服从。
妻就是妻,妾就是妾的意思。
礼法上,妾可不算贾家人,甚至媛媛生的儿子也得管如秀叫额娘,而不能管媛媛叫妈。
如秀要是心毒一些,直接剥夺媛媛对儿子的抚养权也是没有问题的。
贾六怀疑可能是大舅子老婆,也就是被自己弄得绝子绝孙的富察家那个姑娘教小姑子这么做的。
要不然如秀态度不会这么坚决。
大舅子淳颖多半干不出来,毕竟都是男人嘛。
问题摆在了面前。
大全这个当公公的过来劝没用,大姐贾娟过来劝也没用,反正如秀和媛媛谁也不肯退步。
信王府外派在贾家的那个管事赵进忠,已经做好带人把额驸在外面私纳的小妾绑起来,打上几耳光,好生教一教规矩的准备。
只是赵管事这边还没来得及动手,栓柱就冷冷看了他一眼:“主子的事伱少掺和,要不然脑袋怎么掉的你怕都不知道。”
栓柱没杀过人,但陡然说一句威胁的话,那气场可不是一个包衣能顶得住的。
“实在不行就平妻吧。”
梵伟给出解决方案。
平妻是从前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其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妾。
不过乾隆三十七年刑部为适应“兼祧婚制”另娶妻子的称谓,规定平妻与正妻之间相当于妯娌关系。
也就是平妻地位实际不如正妻,但比妾要高,于家中有一定说话权力。
“平什么平,两个都是正妻,两边一样大。”
栓柱是力挺媛媛的,为了让少爷采纳自己的意见,特意把大林拉了过来:“少爷,大林也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