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个公主,可我叫陈世美
作者:朕不帅 | 分类:历史 | 字数:1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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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初见面
在开封城的城门口,陈世美就遇到了天波府的人,只是一眼,他就感觉有那么一丝丝心动。
他必须承认,他是一见钟情,不对,是见色起意了。
丁香结子芙蓉绦,不系明珠系宝刀。战罢夜阑心力怯,脂痕粉渍污鲛绡。
一领锦袍披身,衬得云鬟婀娜,更飞马桃花一朵,展卷英姿添飒爽。
英姿飒爽,气度非凡,容貌俊美,这便是陈世美对杨七姐的第一印象。
“这位是?”
“据说是天波府的杨将军,杨元帅的大女儿杨七姐,这次出征的统领,旁边那是杨宗保,杨元帅的儿子。”
陈世美的护卫程长简单的介绍起来,这是他最新招的护卫,据说是原来西北军的,从战场退下来的老兵。
前些年搬到开封居住,国字脸,脸上有一道刀疤,今年45岁了,武义端是不凡,陈世美亲自让人检验过了,反正府里其他护卫是打不过了,一个人赤手空拳,能打府里七八个人。
他也详细了解过,内力啥的是没有的,强如展昭,一个人赤手空拳估计能打十几个壮汉,但确实是没有内力,
可常年习武,他们的拳更快,更猛,反应力远远超过一般人,耐力好,体格强健,抗击打能力强,他打你一拳,你直接躺下了,体格弱的人说不定见佛祖去了,你打他一拳,除了痛一点,屁事没有。
再配上一些长年累月练习的杀人技巧,普通人在他们面前,若是下狠心,赤手空拳,十秒就可能被他们打残废或者死亡,若是配上兵器,三秒就见得阎王了。
特别是一些将门,配合这家里流传的秘法,其实就是一些特殊的锻炼方法,还有秘药,就是一些中药,用来泡澡,或者练武受伤的时候用,体格更是超过常人,能做出一些普通人不可思议的动作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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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他们几乎将冷兵器发展到极致,也将人体发展到了极致,陈世美估摸着杨七姐手中的枪怕是有十几斤重,但在她手里,就跟一个普通的棍子一般。
这算是他第一次见到杨七姐和杨宗保,上次开封府审理的时候,杨七姐见过他,可是人太多了,他们在人群中,陈世美也没有太多心思左看右看,毕竟都要被铡了,当然是保命要紧。
杨七姐看着陈世美盯着他一看,眉头微微一皱,陈世美心道不好。
不得不说,杨七姐的外貌条件非常出众,不仅五官端正,而且身材高挑。常年练武的原因,让她有一种特别的英气,很是吸引人。
“抱歉,不好意思,一时间想事情出神了,见过杨将军,在下陈世美,字熟美,想来将军应该认识,希望后面合作愉快。”
陈世美笑了笑,当然不能承认自己盯着人家看,被抓住了也不能承认,反正眼睛长自己身上,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杨七姐没有说话,打马走上前去了。
陈世美也没有尴尬,随即看向杨宗保。
18岁左右的样子,满脸都是笑容,拿着长枪,穿着红色的衣服,身材高大,很是帅气。
“抱歉,在下杨宗保,这是我姐姐杨七姐,她一直这样,驸马不要介意。”
杨宗保先是道歉,毕竟现在陈世美官比他们大,而且这一次出去是管他们的。
“没事,我很好相处的,相信你也是。”
两人相互交谈起来,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驸马若是坐马车的话,此去肥州新城县牛山穆柯寨三百余里,
怕是赶路都得花十几天喔,要不我和我弟弟先去,驸马后面赶来。”
没有一会儿,杨七姐看了看陈世美的马车,不痛不痒的说着,她的身后是两三个女兵,然后是战马,拖着一些很少的行李,估计是铠甲之类的,再后面是几十个家丁,一看都是精锐,估计是上过战场的。
开封离穆柯寨三百多公里,若是骑马,日行50公里左右,估计要6天能到,若是再努力一些,日行80里,也是可以的,那4天左右就到了,可陈世美做马车,就远远没有这么快了。
“不用,咱们一起,我不做马车了,也骑马。”
虽然程长和其他护卫能保护自己,但明显跟着天波府的人更安全,一路上不容易出意外,而且,他还想着和天波府的人拉一拉关系。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想多看一看杨七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他也不是舔狗,非要凑上去,但追一追,还是可以有的,能追上最好,以后打仗就指望她们了。
这般漂亮的人,又是武艺高强,打仗的时候带上,有事的时候叫她干,冲锋陷阵,带兵打仗,保护自己,没事的时候,嘿嘿嘿……
简直一举两得,陈世美这么想着,脸上露出了邪魅的笑容,突然他感觉自己不正经了,也不纯洁了。
“我可是三观如此正的人,怎么能想这些,哼,都怪杨七姐太漂亮了!”
陈世美现在的心态就跟阿Q正传里的差不多,周先生曾经写道:“华夏的男人,本来大半可以做圣贤的,可惜全被女人毁了。”
后世,很多女拳王,就喜欢断章取义,拿这一段话来抨击周先生,乃至她们所厌恶的每一个男人。
可她们可能压根没有看完阿Q正传,人家原文是:“华夏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诚然,这就是旧中国人的惯性逻辑,英雄气短怪女人,家族败落怪女人,就连国家亡了也要怪女人。好事都是男人奋斗得来的,坏事都是女人祸害导致的。做不了圣贤是被女人毁了,干不成大事是被女人耽误了。”
人家周先生是在抨击旧时代一个普遍存在的扭曲历史观,那便是国家的兴盛是男人的功劳,而亡国都是女人的过错。
可这些拳王,看都没有看明白,拿着一两句话,就开始打拳,而且是重拳出击。
陈世美自然不能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于是便大义凛然的道:“兵贵神速, 我和你们一起吧,我不坐马车了,和你们一起骑马,这样就能早些剿灭土匪,让百姓少受一些苦头。”
杨七姐脸色一缓,微微一笑道:“你确定?”
“那是当然。”
“你会骑马吗?”
“这个我可以学,很快的。”
前世陈世美是喂马,放牛,养猪,喂蚕都干过,骑马也是骑过的,但不熟练,而且是小时候的事情了,只有一两次。
后面基本没有再骑过了,主要是怕了,有一次放马,他站在马后面,结果一脚直接被踢飞,那滋味,他当时真想拿刀子把马给杀了。
再加上那马确实不乖,小时候经常可以看见父亲把马绑在大树上,死死的绑着,然后拿着很粗很粗的木条抽打,他心疼死了,感觉好像打在自己身上,父亲的脾气是极其好的,都这样打它,可见这马儿做了何等伤天害理的事情。
多打几次也就乖了些,但也只是对打他的人,典型的欺软怕硬,每一次陈世美去牵马缰绳的时候,他总喜欢咬人和踢人,哪怕养过多次,经常看见,他还是不认你,至于骑,求爷爷告奶奶的,感觉他温顺了,一骑上去,就发狂了,连父亲都不敢骑,更何况他,纵然试过几次,但受伤害的总是陈世美。
再一次看见马儿,摸着他,那是一匹黑色的马,陈世美心中带着喜悦,男人总是喜欢策马狂奔的,但也有一丝丝害怕,大概是童年被马踢多了,可人总得战胜自己的恐惧。
于是,在杨七姐的目光下,在护卫的搀扶下,他再一次骑上了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