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尸体我的魂
作者:梦里带刀 | 分类:游戏 | 字数:6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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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卷轴_0151 青龙地图
“给我看看!快,给我看看!”春哥急忙催促到,向阳朝我走近一点,又退开了,指了指我腰上的龙筋。 原来是这个啊,我将龙筋取了下来,丢在了春哥腿上,和向阳在春哥对面蹲下来,研究着这卷轴。 “里面什么情况?这图在哪里发现的?”向阳问到,我简单把里面的情况说了一下,然后推测道:“那伙人能拿到龙筋,说明进过龙洞,而这卷轴随身带着,应该就是龙洞的地图了。” 向阳点头认同,可是看了一会,这卷轴就只有一个三重山在里面,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地图应该不会这么省略吧,不然没必要带在身上啊。 “哎呀,你给我看看嘛!”春哥好奇心极重,又走不过来,急的拍地。我无奈,“好吧好吧,好奇心真重”于是绕到了春哥那边,春哥腿上有龙筋,向阳不敢靠近。 春哥把真丝卷轴夺了过去,竖在脸前:“刀哥,你刚才跟向阳说这是明朝的玩意儿?” “对啊!怎么了?”我回到,春哥舔了下舌头,看着我,“那你说这会不会是唐虎豹的画,很值钱吧?” “唐虎豹?”我懵了,向阳在那边搭了句:“那个文盲说唐伯虎呢。” 我恍然大悟,摸着春哥的头,欣慰道:“真难为你还知道唐虎豹是明朝的。” “那伙人都留辫子,比较好记。”春哥随口回到,我额头流冷汗,春哥激动道:“你看,这东西对着光,还有别的线。” 我赶紧把卷轴抢了过来,背部朝着火光,发现三重山旁边隐隐约约有三句诗,虽然是繁体,但不是隶书之类的,是明朝官文主推的标准宋体字。不要惊讶那时候就有宋体字,宋体字早在宋朝就有了,因为这个字体是大奸臣秦桧创的,秦桧虽然又贱又奸,但纵使他奸贱之后还又监,也不能否定他博学多才的事实。 可是什么用的是繁体字,有几个我不认识,捡了个数字,在地上照搬下来:“山外有山三重山,天外有天壹線天,青龍當宿穴中穴,白虎玄武望中原”。 抄下来
后,我轻声念道:“山外有山,三重山。也就是说,我们要找到一个地方,看过去好像有三重山一样。然后,天外有天,壶泉天?”我抬头问向阳道:“壶泉什么意思?” “哈哈哈哈!”春哥突然大笑起来,捂着肚子,“文盲啊,文盲,中国人连中国字都不认识,那是一线天,什么壶泉天!” 我瞪着春哥:“认识几个繁体字,得瑟个球啊你!再笑我杀人灭口了!” HK那边用的都还是繁体字,所以春哥认识一线天,也算不上有文化。只能说明我没文化而已,虽说改革后繁体字改成简体字到现在仍旧有很大的争议,但是那会创出来的拼音,却实实在在的统一了大家的发音,不过拼音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大家方便学习汉字发音,而是为了跟国际接轨,废除汉字,用类似罗马文字的符号文,但是连棒子倭国都用汉字,自己作为发源地却用符号文,所以肯定实施不起来,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拼音。 “文盲!”春哥憋着笑。 我不理他了,“天外有天一线天?就是说,在三重山的里,有一个地方,能够看见天外天,并且还有一线天。” 第三句虽然也有一个繁体字,但是我认识,意思应该说是青龙所住的地方,在一线天那边的洞中洞,而最后一句白虎玄武望中原,应该是指白虎和玄武跟青龙守在一起,互相照顾对方。白虎有后代,这个能理解,因为明朝那几个家伙就被白虎给干掉了,但是玄武的话,如果这东西也有后代,那就精贵了。 我把卷轴收了起来,丢向春哥:“这确实是唐虎豹的真迹,你拿去卖钱吧!” 卷轴丢在春哥大腿上,他“啊”了一声,“轻点啊,砸疼我了!” 砸疼他了?我赶紧蹲了下去,摸着春哥的大腿:“有温度!” “什么意思?”春哥紧张到。 “有温度,说明你腿里的血液又开始流通了。”我简单回到,把春哥的裤子解开了一点,伸手进去摸他大腿,外侧摸了摸后,移到内侧,春哥突然嘿嘿笑起
来:“怎么突然看你那么像加藤鹰呢?” “你妹!”我呸了一口,谁愿意调戏他啊,不过再看看我和春哥的姿势,以及我的手势,确实有种岛国大片的即视感。 春哥的腿确实有温度和知觉了,再看看龙筋,似乎明白一些。 “春哥,你有福了,不用去开残疾车了。”我笑到,然后又将春哥的裤子彻底脱了下来,抬起他的一只腿,从脚踝开始,用龙筋密密的缠上去,缠到大腿根部又从他内裤里转过去,缠那边的大腿。 缠完之后拍了拍手:“正他吗的像米其林轮胎的吉祥物。” 春哥摸了摸缠在腿上的龙筋,问道:“这个东西是不是能让我的脚恢复起来?” “嗯,龙筋的用处大着呢!”我点头到,龙骨都能练出命魂,龙筋治一下冻伤,那不是小菜一碟吗。 春哥低头盯了一会,再抬起头,脸却红了,羞涩道:“可以在我丁丁上也缠一下吗?” “我朝!”向阳无语的转过头,我盯着春哥胯下,他小丁丁我见过,从人道主义上来讲,确实需要二次发育,但是伸手过去,要捏他小丁丁,又收住了,道:“你自己缠吧,但是不要太多圈,免得爆血管了彻底废掉。” 春哥乐呵呵的就要捣鼓他的小丁丁了,我赶紧抱着笑笑转过身,转移她的注意力,免得这丫头老盯着春哥看。 弄好小丁丁后,春哥喊饿了,我肚子也是咕咕叫个不停。便让笑笑跟春哥呆在一起,向阳在这里保护他们,我和小白出去找点东西来吃。 带着狼王狩猎,那酸爽可不止一点点,一出洞没多久,小白就抓住了一只雪兔,我也摘了一个雪莲。但是这些东西不够我们吃,于是又往外走了一段路,小白跑向一个山头,又抓了一只大雪兔来,可是我将雪兔提起来后,却发现它肚子上有血迹,小白只咬住了它的腿,出血量不是很大,再摸了摸雪兔的肚子,没有伤口。 我赶紧跑回洞里,让向阳触碰一下雪兔肚子上的雪,她马上有反应:“阳气很重,是人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