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部落
作者:惊艳之谈 | 分类:游戏 | 字数:10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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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洗耳可以恭听,听天不能由命_第48章:和盘托出
李坦的哥哥李平明知大康和春泥是父女乱辈,但怕戳穿后闹出人命,就一直把天大的秘密烂在肚里。直到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再忍下去他就会得癌或是疯掉;再憋下去他就窒息或自尽了,才找了个旁不相干,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一吐为快。
对——就找到了专爱听人倾诉的我——和盘托出。他的全部目的就是要找一个人证明这场孽缘不是他一手造成的;或是听完后给他一个正确的评价好让他在妹妹李坦的灵魂前得以解脱。是李平在说完故事后呜呜的哭声深深地感动了我,连同李坦的故事一同撞击或折磨着我的心灵,这才促使我拿起搁了多年的笔,写了这部小说。在小说中我跟随那个故事又回到那个并不遥远的时代,去和大康你争我夺,去和李坦谈情说爱;去亮水河洗洗脸或是在河边的扬树林里晒晒太阳;最后再去大风口吹吹风或去寻找几块传说中风干了的虎骨……
后来的某年某月某日,出于好奇,或是有意无意地想体验一下生活,我还真按李平说的地理位置,不辞辛苦地找到了李坦和大康下过乡的那个村子。
见到了当年知青们住过的现已破败不堪的红砖瓦房。见到了现在还在散发臭味的那个泡麻坑。只是那条小河不叫亮水河而是叫凉水河,大风口也只是两山之间的一个豁口,人畜车马自由来往。问当地人是不是冬天的时候风口的风很大,回答说,是挺大,孩子上学放学得拉着手连成串儿才能过去。我还特地问有没有人在大风口发现过虎骨。
那个50多岁的农民一脸黑红地说,那是一个笑话。是有个孩子在大风口捡到过一块骨头,都说是虎骨,后来给明白人看,人说哪是什么虎骨,就是一块野猪骨头……不过另一个上过高中的农民告诉我,他看过县志,确实有在当地多次发现虎骨的记载。
我还到凉水河边去寻找那片承载、展现和见证李坦和大康爱情的扬树林,可是没有扬树更没有林,只有被挖沙者掏得千疮百孔的荒凉河滩和一些不能生火的枯朽树根。不过我在当地人的指点帮助下,还真在河边杂草丛中找到了李坦嚼过的那种清毒草。我还当真采回一些,放在家里,试图驱蚊辟邪。
我还独自一人去到那个现实中的大风口,从地上随意抓起一把尘土,扬向空中,我看见,那些尘土在东南风中上下翻飞,张扬了良久,然后随风散去,又归入尘土……
至于小说中刘芳、玉环、飞燕、彩虹还有刘英达、冯雪村、唐国梁等人物以及什么跨世纪电视系列晚会都是为了故事精彩,本人虚构的,如果像了谁,那肯定是他妈的不经意的巧合。
那辆奥迪100倒是真的。确实是台里从保险公司抹账来的旧车,我开过它几年。后来换了别的车,就把它交回了台里,不久那车就出了车祸,人车俱废。我听到消息惊出一身冷汗,一连好几年都没再开车。
还有所谓的“金瓜酒都”的原型,就是本市的一个普通高档酒楼,也曾红火过一时,但后来由于这查那查连同吃拿卡要,老板实在干不下去了,不知道跑到大西北什么地方做什么买卖去了。现在的“金瓜酒楼”已是人去楼空,闲置多年。
对了,去年我有个机会到南方那个海滨城市出差,通过一个同行朋友,以老乡会老乡的名义,见到了生活和工作在那里、已经化名为谷雨的素昧平生的春泥。她比我想象的矮一些,娇媚一些,或许是她的男友高高大大且有点粗犷的缘故吧。
“在南方生活,还适应吧?”我看着现实中的春泥说。
“我喜欢南方,不喜欢北方。”春泥的笑容让我伤感地想起李坦的脸。
“为什么?”我看着眼前这幸福的一对儿随口问。
“因为,”春泥看看她的男友,然后笑着说,“南方可以一年四季穿裙子呀!”
我的脸上也绽出了笑容,也许我是在替李坦而笑,甚至是在替大康而笑吧……
最后我还是忍不住要把李平给我看过的,李坦写给哥哥的遗书摘抄几段给大家看,以表示我对大家毫无隐瞒。
李坦在已发黄的信纸上用秀丽的钢笔字写道:
“……哥,我死就是为了春泥活。哥要答应我把春泥当成自己的女儿养大成人,并要答应我永远别把春泥的身世告诉白世康。
“哥,我是在谷雨那天跟白世康相爱怀上的春泥的,哥就在那一天把我的骨灰带到大风口随风撒扬了吧。我会跟着风四处飘散,然后我就会无所不在地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保佑我的女儿健康快乐地生活和成长。
“哥,我给春泥随身带上一把清毒草,她一有个灾病什么的,哥就找个姑娘嚼给她用。
“哥,如果有一天不得已要说破春泥的身世,哥就把下一页拿给春泥看,我相信我的宝贝女儿会坚强面对的。
“哥,最后,妹妹用死拜托了,哥,哥,哥呀……”
李坦说的下一页上写着:
“我亲爱的宝贝女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定都长成漂亮的大姑娘了吧。你也一定有一个美丽的脸蛋儿和一头乌黑的秀发吧。妈妈相信你是一个最出色,最坚强,最好命的姑娘。不要哭,不要为妈妈的死而难过,妈妈为爱而有你,又为爱你而死毫无遗憾。
永远把你的舅舅舅妈当成父母吧,他们是这个世界上你最亲最近最值得信赖的人。永远不要试图去寻找你的生身父亲,因为那会给更多的人,特别是你的舅舅舅妈带来伤害。就当你是妈妈一个人生的吧,就当你的舅舅舅妈是你的生身父母吧……
“我的孩子,我那永生永世不得再见的宝贝女儿啊,诀别的时候到了,妈妈要走了,妈妈要跟着大风口的风走了。那样妈妈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以风
的方式跟随着你,吹拂着你,呵护着你,保佑着你啊……
“我的孩子,我的春泥,我的宝贝女儿,再见了,再见了,永远地再见了……”
另外,还有一页,李坦是让哥哥李平在必要的时候交给公安局的,上面写的是:
“我丈夫是我用青麻绳勒死的,他罪有应得;我女儿是我扔进凉水河的,我不会让她单独一个人再在这个世界上遭罪;我自己是喝1059(剧毒农药)自杀的。所有这些与他人无关,均为我一人所为。李坦。1978年9月9日。夜。”
……纸上,还有李坦带血的手印……
完成这篇小说的时候已是冬日的凌晨五点,起身来到窗前,打开窗,一阵凉风瞬间扑面而来。我突然有一种置身大风口且玉树临风的感觉,并有几个词儿从内心深处涌将出来:
独立风口,展臂凝神,虚怀若谷,接风洗尘……
我的眼前一亮,原来东方欲晓,新一天的太阳,即将大白于天下。于是我就那么一直迎着晨风,带着小说中所有人物的情怀,执著地等待着这新一天的日出……
一口气,我读完了老姚的这篇小说,虽然他本人不在我的眼前,但他的气场却一直弥漫在我的周围……
深沉的幽默,老辣的叙述,他的作品仿佛就是他本人在我面前讲述了这样一个亦真亦幻的故事一样——对老姚的迷恋已经深入骨髓了好像!
然而,之后的老姚仿佛是一个谜一样,从大家的视线中悄然消失了,想要刻意寻找他,还怕被别人认为我是不是已经爱上了他,是不是会传出他的绯闻,破坏他现在的幸福婚姻……诸多心理因素导致我不得不将迷恋暗恋全部都藏于内心深处,从而转回身来,面对现实……
这期间,我姐来文学院看我,除了姐妹的亲情关爱之外,姐姐还给我讲了一个邻村发生的真实故事,我觉得深受启发,立即动手写了一篇《残欢余梦》的小说,尽管再也不见了老姚的身影,但迟早有跟他再见的机会吧,到了那个时候,再将这部小说拿给他看,看看他到底会给个什么评价……
小说是这样写的……
十二岁那年春天,刘小欢总觉得心里痒痒的,常常情不自禁总是在放学后,跑到村东头铁匠铺去流连忘返,不是看宋铁匠给大牲畜钉掌,也不是看马铁匠跟他叮当叮当地打造各种农具,而是不远不近地等在周边,等待宋家的女儿宋春妮出来,穿着花格裙子,在空闲下来的钉马掌的两根柱子之间跳皮筋儿……
宋春妮是刘小欢的同班同学,不但长得像一朵春天里开出的花朵,而且还是班上的文娱委员,唱歌跳舞的时候,就更是可爱得让人呼吸不畅……很多男同学都给她写过情书,献过殷勤,唯独刘小欢觉得自己不但是个孤儿,而且还寄养在小姨家,哪里会有资格跟宋春妮谈情说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