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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头尸案

作者:铁子龙 | 分类:游戏 | 字数:11.6万

第11章:杀人灭口1

书名:无头尸案 作者:铁子龙 字数:3699 更新时间:2024-09-17 18:59:26

书架上面除了书还是书,并没有其它发现。

我将翻过的书统统还原,确定没有什么破绽后,方才来到那个古笨的衣柜面前。

衣柜没有上锁,我轻轻就打了开来。

柜子里面的衣服并不算多,数套运动衫之外,另有两套长袖休闲装。

而让我最感兴趣的,还是挂在最边上那套深色的西服。

可以说,我此番入室调查的主要目的,便是奔这套西服而来。

这便是产自法国,那个著名品牌的西服。

我小心翼翼将西服取下,摊在床上面,然后查看那颗编号2的纽扣。

果然不出所料,这颗纽扣便是王代凯在某服装店偷盗的那颗,因为这是最后才自己用针线缝上去的。

我仔细检查过,编号134三颗纽扣,缝扣的线料是一个型号,粗细颜色一模一样。

而单单编号2那颗纽扣的缝线,乍一看和另三颗的颜色相似,只要细心观察,实际缝线比其它三颗纽扣要粗一些,所以我敢断定,这颗纽扣是最后自己缝上去的。

随后我用显微镜再次认真检查,发现胸口处有几个浓郁的斑点,似乎是油渍一样的东西,衣服经过漂洗后,用肉眼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但我很快确定,那并不是油渍,而是血迹。

因为有一个小斑点呈殷红色,油渍的话,是不会带有颜色的,唯一的可能,那便是血迹。

有了这个发现,我浑身大震,无比激动。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已经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敢断定,王代凯便是无头尸案的杀人凶手。

可是,我心中却又隐隐萌生一层疑惑。

王代凯既然是一个职业杀手,心思如此缜密,无头尸案堪称无比离奇,但只短短几天时间便被侦破,这是不是太过顺利了一点儿?

王代凯既然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又怎么会铤而走险,为偷盗一颗小小的纽扣而自露马脚?

这一点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的。

难道是我估计错了,王代凯并非是无头尸案的凶手,这一切从始至终,只不过是个巧合而已?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脑海里作着复杂的思想斗争,大约五分钟后,终于冷静下来。

我将西服整理好放回原处,忽见衣柜的中间有一格小小的抽屉,居然没有上锁。

出于好奇,我顺手便将抽屉拉了开来。

抽屉才打开的一瞬间,我心中不由自主感到了一阵惊愕。

但也只短短几秒钟时间,我心情恢复了平静。

那只抽屉虽然不是很大,里边却装满了崭新的钞票,一沓一沓,我估计至少有二十万以上的现金。

抽屉里除了钞票,旁边还放着一个小小的记事本, 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其它物事。

我虽算不上富翁,但历来视钱财为粪土,所以,当时我的惊愕并不是见钱眼开,只是突然之间,在王代凯家里发现如此巨额的现金,而感到奇怪罢了。

此刻,我越发觉得王代凯有问题,起码他恁多的钱是来历不明的。

为何我能肯定他的钱来历不明?

因为他如今无职无业,二十万又不是一个小数目,但现在却真真实实出现在王代凯的家里,瞎子也看得出来,他这笔钱来的蹊跷。

现在,我自然不清楚王代凯家里的这笔巨款是如何得来的,所以,我也懒得费心思去猜测。

于是,我将视线直接就转移到了那个记事本上。

我知道偷看别人的隐私是一种非常无耻的行为,但王代凯是犯罪嫌疑人,如果能从记事本上面找到一些有利的证据,来证明他便是无头尸案的凶手,那绝对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已经顾不上其它,立即就翻开了那个记事本。

果然,记事本上留下了蛛丝马迹,我兴奋无比。

原来,那个记事本根本就是崭新的,只在中间一页上面写着一篇简短的日记,另外夹着一张不完整的照片。

为何称之为不完整的照片呢?

原因是,那张照片其实只有一半截。

照片中的人物赫然便是王代凯,而且看得出当时的王代凯一脸笑意,洋溢着无比的幸福之感。

他的右臂呈半搂之状,应该是搂着一个人,可是恰恰照片的另一半却不知了去向,王代凯怀里搂着的究竟是谁,无从知晓。

不过,看照片断裂的纹路并不整齐,一看就是被王代凯自己故意撕毁。

看到这半张杰作,我忍不住微微一笑,猜到了一些端倪。

如果我的估计不错的话,王代凯当时搂着的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个他非常喜欢的女人,这一点,从他那春光灿烂的笑脸足可看出。

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后来他俩一定分手了,否则王代凯绝不会撕毁照片。

热恋中的人,一旦分开,心情无疑会坠入低谷,撕毁热恋中的照片,只是一种自我发泄内心痛苦的表现。

我长叹一声,喃喃自语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其实至今想来,当时我自己也没搞懂,为何会在看了那半张照片后,不由自主发出那一句感慨来。

也许是为了王代凯,也许是为自己感叹!

记事本上的那一页,记载的文字并不多,算得是一篇小小的心情阐述。

原文是这样写的:静,你为何如此狠心离我而去?我是那么的爱你,你难道感觉不到么?

我只不过想有了钱后,给你一个浪漫而温馨的婚礼,难道这也有错么?

现在,钱有了,你却悄悄的离我而去,你太狠心了!

你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走?

我恨你,我恨你一辈子,如果让我找到你,我一定亲手杀了你,然后再自杀陪你,因为我们生不能在一起,却至少可以死在一起。

日记没有落时间。

但很显然,那是王代凯和那个被他称作静的女子分手以后,王代凯心情郁闷,所以才写的。

从这篇短短的日记足可分析出,王代凯确实是个危险的人物,他因爱生恨,已经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而其中也提到了钱,此刻抽屉中的这笔钱,应该就是他准备用来和静结婚用的。

但是,很可惜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静却和他分手了。

他一怒之下,便产生了杀人念头。

看完日记,我更加肯定王代凯家中的这笔巨款来历不明。

因为为了自己的最爱,一个人往往会不择手段,干出疯狂的事情,甚至杀人。

通过这篇日记,我已经理出了一些头绪。

我先前提到无头尸案可能是一个阴谋,可能是有一个人在幕后操纵,而王代凯只是一个棋子罢了。

王代凯假如真是无头尸案的凶手的话,那么他杀人的动机只是为了钱,幕后首脑之所以雇凶杀人,那是因为有人妨碍了其利益,所以必须铲除。

如此一来,也许那无头死尸,或许还是个很有来头的人物。

想到这一层,我的心情无比激动,因为一旦确定王代凯是无头尸案的凶手的话,那么顺藤摸瓜,幕后的那条大鱼很快也会被钓出来。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马上将翻过的东西全部复原,然后迅速离开王代凯家中,随即去警局通知赖杰抓人。

来到警局,我将在王代凯家中调查到的全部情况讲给了赖杰听,然后说道:“现在应该是收网的时候了,不如今天下午就展开抓捕,王代凯一旦落网,相信操纵无头尸案的背后主脑人物,很快也会被挖出来。”

赖杰也长长松了一口气,笑道:“但愿如此最好,我也觉得你的猜测八九不离十,王代凯肯定就是无头尸案的凶手。”

一旁的赵明插口道:“只要抓住那小子后,抽他的血来做DNA鉴定,看看是不是和那颗带血纽扣上的血迹吻合就知道了。”

这确实是个好方法。

我和赖杰当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等赵明说出来后,我们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头笑了起来。

抓捕行动是在下午四点进行的。

通过这几天的蹲守调查,我知道这个时候王代凯应该正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看小说,所以,要神不知鬼不觉去他家里抓捕他,王代凯绝对做梦也想不到。

参加抓捕行动的特警一共十人,加上赖杰,赵明和我,一共就是十三个人。

我们全是便衣装扮,驾驶着三辆小轿车,悄没声息来到了王代凯所居住的住宅楼底下。

在小区外边泊好车后,我们十三人分工合作,四个人把守在小区大门口,三个人守在C幢底楼门口,而我和赖杰、赵明则带着三名特警,乘坐电梯上了十八楼。

来到王代凯那间房门口,我们六人全都没有说话,各自早将手枪子弹上了膛,用着肢体语言传达行动信息。

将房门口牢牢围住后,赖杰打手势,示意我用百合钥匙打开房门。

我点点头,用着极其轻微的动作,将钥匙插进了孔里,然后一拧一踹,房门“砰”一声被我用脚踢开。

我和赖杰几乎同时大喝一声“不许动”,大概只一秒钟的时间就冲到了沙发边,两柄手枪一起抵上了王代凯的脑门。

王代凯果然还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双手合抱放在胸口,手中拿着一本小说书,身上穿的也是一件长长的浴袍。

他的眼睛瞪得鼓圆,脸色煞白,直到两柄手枪顶上他的脑袋,他竟然一动不动,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我和赖杰。

就在我一怔之际,赵明和其他三名特警也冲了进来,团团围住沙发,我们一共六柄手枪,齐刷刷对准了躺在沙发上的王代凯。

这个场面已经够惊心动魄了,换作是任何人忽然见到六柄手枪对准自己时,一定会吓得浑身发抖。

可奇怪的是,王代凯的脸上除了一片煞白外,再没有其它表情,而他的眼睛至始至终,都是一直望着顶上的天花板,他的身体根本没有一丝动静,完全和一具死尸没有任何分别。

也只在刹那之间,我惊呼一声“老天”。

随即收起了手枪。

因为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此刻的王代凯躺在沙发上纹丝不动,并不是像一具死尸,他其实就是一具真真实实的死尸,只有死人才不会动,这个道理谁都明白。

刚冲进房来的时候,我和赖杰谁都没有注意观察。

在见到王代凯如同死尸般躺着不动时,我才发现他的咽喉上有一个小小的孔,而且尚有殷红的血迹,只是血液在王代凯死后,身体冰冷,逐渐凝固,再也流不出来。

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致王代凯死亡的,便是咽喉上那个血孔,那个孔无疑是子弹所造成。

也就是说,王代凯就在刚才不久,被谋杀了。

这一变起仓促,大出我们在场所有人意料之外。

我身子一晃,险些就跌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