蹉
作者:随风飘摇 | 分类:科幻 | 字数:1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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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情报(上)
两人看到他的时候,这个叫做杂种的小家伙正努力地用石头在山坡旁边的石头板子刻画着东西,小家伙明显只剩下了半条命,从外表看,红色皮肤很类似老布描述的样子,估计他吃了红蛤蟆,死掉已经是早晚的问题。
太岁嘴上埋怨,等见到半死不活的小家伙,立刻将刚才那股怨气丢到九霄云外,着手努力延长小家伙的生命,而王平则开始端详孩子画出来的东西。
画的很幼稚,想理解也不难,应该是说这些荒原人来到这里很高兴,然后又来了一群人,抓走了八个人中的一个,杀了六个,只留下他自己,这些人沿着箭头进了一个有很多人的方块,意思应该是这些家伙去新诺里或者小镇什么的,小家伙最后画的应该是两个代表王平和太岁的小人,一个箭头指向代表新诺里的方块,不过箭头上画了叉,应该是告诉他们不要去,小孩子不会写字,能用简单的图画把这件事情勾勒出来已经十分不容易了,看样子小家伙也知道自己很可能活不到王平与太岁回来,就利用这个方法给他们报信,能埋藏货物的地方自然没有大石头,孩子还想到用箭头指示方向,真够聪明的。
太岁的抢救让小孩子勉强有了精神说话,盯着王平呆滞的眼神,太岁也知道他想问什么,用中文说道:“红蛤蟆的复合生物毒素太复杂,这孩子最多还能活上半天,我没办法。”
“叔叔,你回来就好了。”杂种似乎并不介意自己就要死去,喝了两口太岁弄来的水后,声音依然有些嘶哑地说道:“我们本来在这里住的好好的,小绣兰在商队的货物里找到个东西,还摆弄亮了,结果那些坏人就来了,问这些货物我们是怎么弄到的,婆娘们真的什么都没说,后来他们想欺负婆娘们还有小绣兰,他们的首领说我们有病,找婆娘要回城里找,然后他们找到了叔叔画的图,婆娘们被他们抓住插在木头上,姐姐被抓走了,坏人走的时候还和我说,放婆娘下来她们马上就会死,如果叔叔回来想报仇,就去新诺里找三合会的人,他们就是三合会的,我看婆娘们太难受,就喂了她们红蛤蟆,吃红蛤蟆死的人是不能吃,我后来实在找不到东西吃,也只好吃了红蛤蟆,叔叔,相信我们,我们真的什么都没说,连你们长的什么样子也没说过,他们太坏了,你们走吧,走的越远越好。”
王平看着杂种一口气说完,脸色又开始发青,进而发黑,抬头看看太岁,太岁轻声说道:“他几天没吃东西,身体太弱,这么死会很痛苦,我分泌点神经毒素,可以让他进入睡眠状态,心跳逐渐减弱后死去,要不要喂点?”
王平点点头。
太岁吐了口唾液,让杂种吃了下去,十五分钟后,讲累了的孩子在王平怀里停止了呼吸。
两个人很有默契地开始掩埋尸体,并且给了他们很高的规格——每人一坑。
入土为安。
拍拍手上的泥土,王平看着眼前的几个新坟,默默站了一会,转身向装甲车的方向走去,太岁将最后一个代表墓碑的树枝插的再深一点之后,小跑两步,赶上长毛男,说道:“你想救人?”
王平起脚踢飞了一块小石头,没有回头,只是反问道:“你不想?”
太岁叹了口气,走到王平面前,说道:“我不仅想救人,更想杀人,可是你知道上哪里救人,又去杀谁呢?”
王平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太岁的意思很明显,六岁的孩子再聪明,他的话也不能全信,或许抓走女孩子的那帮人,来自于任何可能的镇子,来自任何势力,刚刚说的那些话,不过是想弄出两个笨蛋复仇者去找新诺里三合会的麻烦,就算这帮家伙没说假话,特意抓走一个女孩子给自己找麻烦,三合会十多个分支,谁知道那个女孩子会在哪个分支里,又或者早作成了风干肉肠呢?
王平低头琢磨了半天,犹豫着说道:“那些人将女孩子抓走,又留了话,肯定是有原因的,而且杂种不是说了领头的人长的什么样子吗?我觉得,咱们不去新诺里,她就死定了,去的话,还有一丝活路。”
“你一遇到救人的事情,脑袋里全是糨糊。”太岁忍不住露出无奈的表情,说道:“那个被动信号器可能是任何人塞到商队里的,根本不能将疑点放在三合会身上,我不知道你的审美观如何,而且咱们见到那个小妞的时候,她
青脸肿,不过最初那帮伤害她的过路客能冒着得病的了她,那么这个女人的样子应该很勾人,既然你一定要去,那咱们就该进入新诺里,先去贩卖人口的地方打听打听,再找情报贩子好好问问。”
王平十分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道:“谢谢你理解我。”
“算了,早知道你是什么人了,野猫当初凭借直觉就把自己的命交给你,应该就是知道你是这个残酷世界上稀少的善良人,还是十分面团的那种。”太岁习惯性的伸手想拍拍王平的肩膀,举到一半,似乎因为自己的感动感觉到不好意思,手又放下了,转身向装甲车的方向走去,边走边说道:“我只是觉得,野猫跟了你,是她的幸运,也是她的不幸,一个肯担当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不多见,只是肯担当也会给周围人带来麻烦,如果我是黑杀或者暗割那种普通人,跟了你来北美,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
王平跟在太岁身后,听着太岁在那里又象埋怨又象是唠叨的话语,感觉到无形的温暖,太岁不是人类,但是他却继承了战前人类所拥有的一部分优良品格,即使他在自身人性日益加重的今天,用各种幼稚甚至是拙劣的方式掩盖他身上的人性闪光,在不经意间,又或者对待某些事物的处理方法时,这些闪光点还是会从太岁的一言一行中透露出来。
五月十六日傍晚,隐藏好装甲车的两人再次出现在新诺里的城门口,打算赶在城门关闭前进入了新诺里,为了避免遇到库克探险队的归属势力来找麻烦,王平利用太岁的人皮面具暂时将自己伪装成了满脸麻点的皮肤混血儿,太岁随便换了个白种人的外貌,
守门口的人已经换了,不再是那个挨了王平一脚,还若无其事的老霍里,而是个年轻许多的白人青年。
“祝蘑菇丰收,我们想入城。”王平很客气地打起招呼,顺便还问了一句:“怎么没见到老霍里啊?”
白人青年显然对这个问题已经深恶痛绝,看样子不知道被问了多少次了,连礼貌都没有,恶生恶气地说道:“死了!”
王平有些吃惊,守城门不是什么大差使,多少有些油水,而且老霍里的实力王平多少还是知道的,怎么说死就死了?他顺手又塞给白人青年一颗子弹,低声说道:“老霍里是我的一个叔叔,他怎么死的,能跟我说说吗?”
白人青年看到子弹,神色缓和了不少,抬头先看看夕阳,招呼了他手下的几个人开始将城门关好,却不搭理王平,除了用眼睛盯着自己的手下,就是将那颗王平塞在他手里的子弹当着长毛男的面在手中揉捏,王平立刻陪着笑脸又给了他几颗,并且低声说道:“送给几位绅士的。”
或许王平那句绅士起到了除了子弹外的作用,小头目低声回答道:“老霍里是被狙击子弹打死的,是个很狡猾的疯子,这几年都没有遇到过了,只要是个头目,他就杀,而且不论帮派,这大半个月里,已经将各个帮派驻守城门的几个小头目‘换’了一批,还有两个小帮会的老大也被轰碎了脑袋,现在除了我们这些手下,有点身份的都找地方躲藏起来,生怕解决那个疯子之前,别被其它帮派浑水摸鱼的干掉了,全城的眼线只要看到背着狙击枪的家伙都会先干他两枪,然后再看看有没有活口,你们就两个人,来这里是不是也为了抓那个疯子而开出的天价奖金?”
“我们是来找人的。”王平趁着小头目旁边人少,低声说道:“我们从可口可乐先生的镇子过来,我的妹妹在镇子附近被抓走了,可能会被带到这里,我们想来找找看。”
“你妹妹?是你婆娘吧?嘿嘿,大概长的什么样子?一定很勾人吧?”白人小头目满脸的八卦表情,看到王平的脸色从赔笑变成悲伤,反而弄的这个白人有些不好意思,接着说道:“你们两个为了个婆娘跑这么远来找,也算是难得,我捷克不是什么好人,不过遇到你们这样的傻瓜,有时候也会心软,一般被抓来的婆娘都会带到新诺里商会,统一拍卖,差不多一个星期一次,只是最近两次都停了,没抓到那个疯子之前,商会是不会再召集大的拍卖会,只能私下卖点人口,所以你们运气不错,只要你的婆娘不是太漂亮,应该还在商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