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是传奇
作者:来过天涯 | 分类:科幻 | 字数:5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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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 没有谁去诠释相逢的那一天
046 没有谁去诠释相逢的那一天
陈在说不清楚自己在地窖里到底呆了几天,但是,对他来说,这绝对他一生中最难忘的几天。至于这一生会不会就只有30年,已经不重要了。即使没有这场灾难,谁也同样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在下一分钟突然离开这个世界,不是吗?
女人很坚决的要留下来,她说,冒险和颠沛流离永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要舒适而美丽的生活,如果不可以,那我宁愿就这样死去。其实我都不一定要你的枪,我这里有很多安眠药,我只是给自己多一个选择,而且,算是留下一点关于你的纪念吧。女人说话的时候很从容,似乎对她来说,这并不是个思考了很久以后的决定,而是从来就是这么想的。当她很从容的对着陈在一笑的时候,那个笑容就在陈在的心里定格了成了一个永远都不会淡去的记忆。
陈在把那只原本送给李莞尔的格洛克17手枪送给了这个女人,他也没有砸烂马桶后面的那堵墙。因为他不知道那堵墙是个什么结构,也不知道把墙砸烂的话,会不会把丧尸放进来。女人还可以从容的生活一段时间,还是不要打乱她的一切吧。而且,从厨房爬出去要冒很大的风险,可难道砸烂那堵墙出去就不冒险?
离开的时候,陈在的心里有种怅惘的感觉,他看得出女人的脸上也有相同的表情。可是,他们谁也没有改变自己决定的打算,而本来,他们就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人。而他们怅惘的,也许并不是眼前的分别,甚至也不是死亡。
没有谁去诠释相逢的那一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当他们的人生轨迹发生一次概率很低的偏离的时候,相逢,留给对方的是一个最真实的自己。然后烟消云散,谁也不会记得谁,只是在分手以后,偶尔抬起头来,会看到冥冥中一个凌空放大的似曾相识的眼神。
陈在从橱柜的铁门里爬出去的时候,厨房里有两只丧尸正在饥渴的翕动的鼻子。它们散发着浓烈的臭味,拖着僵硬的脚步摇晃着。陈在从地上滚了过去,这种姿势宰武侠小说里不管是名门正派的大侠们,还是旁门左道的坏人们都是非常不齿的,因为实在太难看,太没有风度了。可是很实用,丧尸的肢体是僵硬的,它们很难弯下腰来,所以尽管它们对陈在直流口水,却有点没有办法。
有一只丧尸似乎发了急,硬生生的把自己摔在地上,可是却搞了个仰面朝天,老半天也翻不转身来。这时候,陈在已经从地上爬起来,踮着受伤的脚,很快的跑出去了。另外一只丧尸想追,却被自己的同类绊倒在了地上,它所能做的,就是朝着陈在离开的方向伸出溃烂的手,从喉咙里发出了无望的吼叫。
陈在出了厨房,却没有立刻跑出这栋小别墅,而是转上了楼,趁着外面的丧尸还没有跟上来,用楼上的沙发先将楼梯堵上了。这两天和女人在地窖里没日没夜的愉悦着,但是他没忘记在他们忘情销魂的时候,外面就有很多丧尸在愤怒的吼叫。凭经验,他知道自己如果贸然闯出去的话,外面成群的丧尸很容易就能把他堵住,然后撕成碎片。而他上楼并不是为了把自己堵死在里面,他首先要做的是观察外面丧尸的情况。
外面还下着雨,淅淅沥沥的,天色也很幽暗。不过,这显然是白天,而且大约是正午的时候。陈在从别墅的阁楼爬到外面的屋顶,很快就发现他留下的那辆猛士车离他大约有100米左右,中间隔着一排的别墅。而正如他所料,现在他所在的这栋别墅周围布满了丧尸,大概是跟着他之前的血迹追踪而来的。它们闻到了活人的气味,却总是找不到具体的目标,有点显得很焦躁,有的显得很茫然,还有的站住了不动,说是在思考夸张了点,可能是处于一种空白状态吧。
陈在大致的数了一数,楼下游荡的丧尸大约有30到40只。他背着的03式步枪里大约有20多发子弹,如果他能一枪打掉一个的话,可以解决大半。然后,借助王小虎的那把古刀,也许他能从剩下不多的丧尸中间突围而出。
不过,他并不敢保证自己每枪都能爆头,更不用说枪声也会把远处的丧尸引来。也许,从别墅楼顶一路爬过去,是一个值得一试的选择。这排别墅的屋顶基本上都是相连的,而且互相之间并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阻碍。翻墙这种事情,对于住别墅的人来说太不文明,太不绅士,而且,就算有人有特殊的爱好,想翻墙也还是需要一定的技巧和体力的,而住别墅的人大多数体型都不是很苗条。
这倒也是陈在担心的事情,翻墙的技巧他是有的,体力,现在对他来说,比过去也好多了。但是他的左小腿有伤,而且,在雨天,房顶也比较滑。
没有什么选择了,丧尸已经弄开了挡路的沙发,爬上了楼来。楼顶,它们还爬不上来,可是,它们都伸长了手,挤在阁楼的小窗边,张开肮脏的嘴,向陈在倾吐着进食的欲望。陈在摸了摸身上,惊喜的在裤兜里发现了一支烟。这两天在地窖里,不但他自己抽,女人也和他一起抽烟,路程给他的那半包软中华,早就没影了。没想到,在裤兜里竟然还留着一支。尽管这支烟被压得都快要断了,还有点潮湿,可仍旧是一支烟。
陈在拿出火机来,点着了烟,深情的吸了一口,然后挑衅似的朝就在他脚下的丧尸喷了一口烟,笑着拔出了王小虎的古刀。你们想吃了我?那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举起手,朝着最近的一只丧尸的脑袋就劈了下去。其实丧尸的头骨比正常人的头骨脆了很多,如果它是躺在地上的话,用力一点,甚至能用脚踩碎。陈在的结论是,其实不用怕它们,只要不被它们围住,就总有办法对付它们。相比之下,跑酷少女遇到的那种变异狗就可怕得多,因为它们竟然还懂得配合。
在连续砍碎几只丧尸的脑袋之后,后面的丧尸还在不知所以的跟上来。陈在突然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办法,他就坐在阁楼的窗台上,这些丧尸反正也爬不上来,就这样一只一只的解决掉它们,也不会把远处的丧尸引来。
陈在不想把这把刀彻底搞废了,这不是为了纪念,留在还要到保命的时候用呢。尽管很冒险,他还是选择了翻墙。
第一栋楼,过去了,脚下滑了一下,差点摔下楼去。第二栋楼,也过去了,没事……到了第五栋的时候,陈在就开始骂人了。妈的在楼顶上加高了墙,而且墙头上还扎了无数的碎玻璃,这还不算,还种了很多的荆棘。
小人,暴发户,土冒,**……住在这样的小区里还搞这样的东东,简直就是来自城乡结合部的。陈在使劲的鄙视着这家屋子的主人,但是他突然想起来,这似乎才是陈重的家。而且,在围墙上扎玻璃这个主意,还是陈在给他出的。此刻,陈在站在屋顶上,纵观整个联排别墅区,也只有这一家人搞出了这样的东东。没错了,这道围墙后面,就是陈重的家。
陈在回头看了看之前自己所在的那栋别墅,别墅周围的丧尸还没有散去,离他却有些远了。那个女人,也离他越来越远了。陈在笑了笑,从脚下的阁楼窗子里爬了下去,要去陈重的家,他不一定非要从楼顶爬过去。这种联排别墅总共有4层楼,除了楼顶互相连接在一起以外,三楼的阳台用一堵墙隔开,但是从空调上也很容易爬过去。在这样的地方陈重也做了手脚,不过那种所谓的加厚的钢化玻璃,其实也是骗人的,更何况陈在给老板介绍的这家型材公司向来就是以次充好。陈在只用枪托使劲的砸了两下,就把钢化玻璃砸碎了。
这才真的是陈重家的那栋小别墅,从三楼的阳台爬进去以后,陈在在第一时间,就在三楼的麻将室里发现了陈重的巨幅肖像。丫的很恶搞的穿了一套民国军阀的服装,挂在麻将室里,说是很有气场,方便赢钱。于是大家在这里都不打麻将,改成斗地主,军阀不也是地主吗?结果就是,陈重一斗地主,90%都是被血洗。
在这一个随时随地都可能会遇到丧尸的世界,你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陈在端着枪,几乎是走一步,就停一步,调动着全身各种感官,视觉、听觉、嗅觉,还包括直觉,并且计算好了后退的步幅,一旦有情况,首先要保证能够开枪保命,其次要在来不及开枪,或者目标太多的时候,能够快速的转身爬上窗台。
陈在轻轻的拉开了麻将室的门,这道门质量不好,开门的时候不管再轻,都总会有点声音。陈在一边在心里骂着陈重找的垃圾装修队,一边把心都悬到了嗓子眼里,当他出门,转角的时候,枪口一下子下意识的就对准了一个人影。
然后,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大叔,为什么每次你都是拿枪对着我呢?”
陈在忍不住想说,小姐,你知不知道你这话很容易引起歧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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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了,更新会有些影响,尽量争取两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