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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在末世

作者:悟宅 | 分类:科幻 | 字数:52.1万

第七十二章 暂别

书名:特种兵在末世 作者:悟宅 字数:3443 更新时间:2024-11-01 23:11:21

“兵乱啊,知道有这种危险又怎么样,这些人必须得抓起来!就算不管周泰他们那边的信任问题,也不用管什么责任问题,只是为了让我能在阿姆斯立足,这件事情就必须要去做,而且还要顶住一切压力的去做。看现在的情况,陆仁贾那老小子是不会来管这堆烂事了,他恐怕早就想把这件事推出去了吧?少了他在里面参合也好也不好……不用问也知道一定不会有人乐意帮我,只我一个巡查司,就要顶住那些中校甚至上校级别的人来挑战,任务也太过艰巨了吧?”

叶风不是傻瓜,相反的他还十分聪明,他当然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可能会有怎样的结果,但知道并不表示就不去做。

叶风拿水晶短剑修着指甲,从窗户向外看,就是目力再好,也不可能看到远在城另一边的监狱,只是在想着后面的事情,把这些人抓起来容易,再放的时候可就难了,如果不能在叶风这得到想要的说法,张大同那边恐怕都没办法赶走他们。

听到有人开门进来,叶风也没打算回头,只听着梅利艾尔一步步走到他后身,把下巴抵在自己头上。

“在想什么?”

“想一些麻烦事。”

叶风没感觉她这样亲昵举动有什么不妥,反倒感觉很踏实,有心想要伸手去握她手,想了想还是没能把手抬起来。

梅利艾尔环住叶风脖子,小手已抓到叶风手上,“你实际用不着这么拼命的,如果你愿意跟我回‘血色蔷薇’,我保证不会有这些麻烦事。”

“也许吧,也许是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事,可总还有别的麻烦事,我可不愿意去当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比起整天被人关在笼子里,我倒更愿意接受把别人关进去。”

“……如果我能保证你不会受到那样的待遇呢?”

叶风动了动脑袋,梅利艾尔把下巴离开他头上,抬头看到她眼中认真神情,叶风才扭过身面向梅利艾尔。

“你去见‘血色蔷薇’的人了?”

“……你不要误会,是他来找的我。”梅利艾尔很害怕叶风不相信自己,“来的那个人叫辛德,也是像比尔一样的贵族,是个子爵,实力虽然不如陆仁贾,可是要强过比尔。他的身份跟陆仁贾很像,也是负责东部的边防。而之前那个叫罗洛的人是‘自由者联盟’在这的代言人,因为‘自由者联盟’的势力要小一些,才没在这边安排什么高手。”

“罗洛的死就像一个导火线,不仅让人知道了你的存在,还让‘自由者联盟’的能力者也来了这里,辛德子爵就伤在他们手里,还有之前‘幻影旅团’的那些人也有份。”

“他受伤了?”叶风抓住了关键。

“嗯,伤的好像还不轻,不过这并不影响他要抓你回去。”梅利艾尔有些不敢看叶风。

“抓我回去?哈哈……”叶风实在不知道自己现在除了大笑,还应该说些什么。

一直笑到梅利艾尔脸上显出怒色,叶风才适可而止,“他凭什么?你不也说过他本来就不是陆仁贾的对手,现在又受到不轻的伤,他难道还敢冒然出手?”

“只是他一个人当然不行,但要加上比尔、加上他的那些手下,再加上与他身份一样,也是驻守在东部的德普子爵……”

梅利艾尔话没说完,叶风就听明白了,“我就这么重要?”

“我不管你对别人有多重要,我只想你知道,你对我有多么重要!”

“……”叶风有些意外的看着梅利艾尔激动模样。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梅利艾尔反复念叨这个词,握着叶风的手也越来越紧,“你不知道除了爷爷外,从来没有谁对我那样好过。你不知道那次被三头犬伤到后,我心里有多害怕。那时候只有你,只有你手上的温度才能让我感到安心,只有你陪在我身边,才让我感觉自己并不孤独。我才不是什么天才,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女孩儿,我喜欢洋娃娃,喜欢漂亮衣服,也喜欢跟着父母出去到外面玩,喜欢好看的小花儿、喜欢红红的蜻蜓、喜欢蓝蓝的天、喜欢白白的云……我喜欢你!”

喜欢,对于一个小女孩儿来说,是个非同寻常的词,它已不仅仅是大人理解中的意思,叶风能听出里面几乎包括了所有美好的事物……梅利艾尔想要,却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那些东西。

说心里话,叶风很感动,他能感觉到那种被人喜欢着的幸福,这是他在以前那些女人身上从没感觉到过的。同时他也能感觉到那种喜欢着一个人的幸福……

不再纠结梅利艾尔的年纪问题,叶风用力把她拉到怀里,接着就是一个漫长的吻,梅利艾尔依恋叶风身上的气味,叶风也贪婪嗅着梅利艾尔身上甜甜的味道,好一会儿才稍分开些,看了看脸上红晕未消的梅利艾尔,叶风能感觉到心里那种叫做“喜欢”的情绪正在迅速生长,他相信梅利艾尔也是一样。

两人不觉得鼻尖顶着鼻尖的距离太近,因为被对方的头发蹭得脸上痒痒,这才揉着脸拉开些距离,姿势还是一样没变,梅利艾尔趴在叶风怀里,认为这就是对她来说最舒服、最安全、最喜欢的地方。

“我会去找你,但不会是现在,等到我再变得强一些,有能力保护自己、有能力保护你的时候,我一定会去‘血色蔷薇’找你。”

“你保证。”

“我保证!”

……

梅利艾尔走了,并没有用上辛德子爵给她的药剂,虽然她与叶风在一起时候有无数次机会下手,但她宁可在他怀里多待上一会儿,也不愿意去做别的事情。梅利艾尔在辛德子爵那里听说,皮尔斯家族正在忙一些麻烦事,现在该是没有心思再找自己的麻烦了。如果是在早些时候听到这个消息,梅利艾尔一定会非常高兴……现在这时候不管她是不是高兴,也必须要先回去“血色蔷薇”,不然就只是辛德子爵那边她没办法应付过去。

“血色蔷薇”的强者就在侧,确实让叶风有了不小的压力,但他也更愿意把这当成是种动力,在准备应付接下来的许多麻烦时,叶风已开始利用能量石来尝试提高自己的实力。

“像我之前想的一样,这东西就像是以前的‘毒品’一样,虽然不会让人轻易上瘾,但那种刚吸取到里面能量时的满足感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叶风看着手上能量石化为灰尘,任由它滑落到地上,落到那已经不小的一堆灰尘里去,随手又拿起一颗能量石,看着它光芒由弱变强、由强变弱,眨眼再变为灰尘。

“这样消耗起来,几万颗能量石确实不能算多,如果是一般能力者吸收里面的能量也只能是一丝丝的,根本就不够从A级到B级,倒是对我来说用处要更大一些。”感觉吸取的能量没有丝毫的浪费,全都被自己吸收个干净,叶风也早已经习惯。

叶风知道能量石这种东西一定有问题,对能力者来说也不知是利大还是弊大,但对他自己来说,这东西确实是个迅速提升实力的好东西,只因为他与能力者不一样的身体条件。作为一个可以开启“基因锁”的“真正人类”,叶风的身体就像一个取之不尽的宝库,也像是一个有无限空间的宝库,你可以尝试往里面放任何的东西,只要叶风自己不愿意,就休想有谁能强从里面拿走什么,力量虽然无形无质,但也是一样。

“这东西的来路一定有问题,像我以前想的那样,它就像是专门为这些能力者而生的一样,在以前可从没听说过有这种东西,要是那时候就有它,世界恐怕一早就乱套了吧?根据我之前看到那些日记还有梦里看到的情形,该还是跟那些人说的研究有关系,应该只有看到艾默德时候才能知道事情真相了吧?”

叶风吸了会能量石,想了想才又拿起短剑,一剑划在手腕上,虽然他有分寸,这一下还是轻易划开了大动脉,就是骨头都被斩开了一半,看鲜血喷到杯中,叶风也疼得皱了皱眉,然后才把力量聚到伤口处。

说来也奇怪,一般人如果伤到了这种程度,想要止血一定十分困难,但叶风只刚把力量聚过来,伤口就止住了流血,然后皮、肉、筋、骨就都不分先后开始恢复,一分钟不到的功夫就只剩了一道白印,再看不出之前还是那么重的伤。

“嘿……这下倒是少了些担心,只要有‘超级细胞活性化’能用,就不用担心小命儿是不是安全了。可惜的是能量石能给我提供的力量都是暴发式的,真能变成自己力量的最多也超不过一半,想靠它来冲击20%也不知道能快上多少。”

叶风把装满自己鲜血的高脚杯放到新桌子上,达伦索就从窗户上飞下来,还不等落地就炸开一团白雾,再变成了人身,原本在他手腕上的锁链只剩了个像手镯多过镣铐的东西,脸色也红润了许多,如果不知道他身份,任谁也看不出他竟会是个血族奴仆。

“叶风先生。”

与叶风相处时间越久,达伦索对叶风就越是佩服,不仅仅是因为叶风的力量,还因为他的博学。在这之前达伦索绝想不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竟会比他这个活了几百年的老家伙懂得都多,跟叶风相比起来,他都为自己白活了这许多年不好意思。

叶风虽然能感觉到达伦索对自己的尊敬,可也不怎么在意,不是瞧不起达伦索,只是没觉得自己比别人强,起码他觉得自己就一定比不上艾默德那个科学怪。

“把这杯血喝了吧。”

达伦索看了看杯子,稍一犹豫,还是露出两颗獠牙笑笑,拿杯子畅饮起来。他之前可看到这血是叶风的,如果不是有叶风的允许,他可不敢随便喝,就算不用咬在叶风脖子上也是一样。

“感觉味道怎么样?”叶风笑的像只小狐狸。

“味道?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