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空穿梭手机
作者:金色茉莉花 | 分类:科幻 | 字数:4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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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一章 安阳出手
骑士学徒连忙转过头,只见自己的长官捂着腰部,不敢置信的盯着前方,脸上是强忍着痛苦的坚毅,指缝间隐隐有鲜血渗透出来。
“大人,您怎么了?”
“没事,只伤了一点点而已。”预备骑士沉声说道,“不过这怎么可能,隔着这么远打穿板甲,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也不清楚……”骑士学徒也有些怔怔的,在以往的日子中,这位马上就要晋升正式骑士的长官几乎是无敌的,而且他曾在塞纳山区剿杀盗匪无数,战功赫赫,被所有属下认为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魔神。
除了肖大人,他就是无敌的存在。
这……这怎么可能呢?
与他们差不多,那方盗匪们也是议论纷纷,响成一片。
“这新家伙就是好用!”
“可惜你小子准头还是不行,哈哈,本来想打那个骑士,结果打偏了!”
“没摸几次呢,总得熟悉熟悉吧!”
“回去罚酒,罚酒,哈哈哈!”
那笑声大得连这方的商队都听得到。
正当骑士们想要反击时,却被正式骑士阻挡了,他们抬起头,只见那方的盗匪中走出了一人一马,没带武器,朝他们靠近。
嚣张!狂妄!
那位盗匪来到他们面前,几乎所有骑士都有想将他当场杀死的冲动,但最终还是忍耐了下来,沉默的坐在马上。
那名盗匪审视一圈,说道:“我们是‘半天雨’,名声大,也讲道义,你们应当都听过。那么很简单,我们要这支商队三分之一的货,不要人,也不杀人,敢走沙漠的货肯定都是暴利,剩下三分之二你们一样是赚,你们吃得起饭,我们也吃得起饭。”
“答应,我们拿了货就走。”
“不答应,死!”
同时他瞥了眼队伍前方和中央那两辆豪华马车上坐的老人,撇了撇嘴:“这种小花招以后还是别用了,我们不傻,能被你们骗过一次,两次,但不会被骗很多次。当每支商队都有神秘者大人跟随的时候,我们也能想得到,这只是你们用来愚弄我们的把戏。”
“把别人当白痴的,往往自己是白痴。我说了这么多了,骑士老爷,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说完了吗?”正式骑士问道。
“说完了。”
盗匪话音刚落,就见旁边的骑士飞速抽出腰间细剑,轻轻一挥,如蜻蜓划水,便将他的头斩了下来,鲜血霎时飞溅三尺!
“哼!不知死活!”骑士说道。
这时盗匪的头颅才落到地上,滴溜溜滚了一圈,鲜血将沙地染了个颜色。
旁边的预备骑士也瞬间反应过来,全然不顾身上那点点伤势,大喊:“骑士们跟我冲锋,注意转弯规避,队形保持分散,弓骑兵给我射,一个不留!”
喊声一出,马蹄声顿时响成一片!
商队方面的骑士、佣兵护卫一部分策马冲锋,一部分拿出强弓开始远程点射,箭矢呼啸着从策马奔腾的骑士身边穿过,往山坡上背光的盗匪飞去,只是因为逆光,沙漠的太阳又太刺眼,实在不利于弓箭手们攻击。
对面的盗匪也怒气冲冲,纷纷大骂着,不过他们却坐在马上纹丝不动,只是每个人都拿起马上的火枪,对准冲来的骑士们猛烈开火。
“砰!”
“砰!”
“砰!砰!砰!砰!……”
爆炸声响成一片,火药升起的烟雾也自盗匪们身旁缓缓升起,凝成白云。
安阳眼睛一凝。
他看见一颗子弹在高速飞行的同时还在高速旋转着,尾部略微变形。
果然!
之前看见预备骑士身上的板甲被打穿,他就意识到了这点,只是刚才没来得及看,恍然有些惊讶,自己十几分钟前还在思考线膛枪的问世,没想到它来得这么快。而且已经有人相当了在铅弹尾部打孔使其在火药的作用下膨胀,以贴合膛线的原理,这种技术在现实世界应该叫做米尼弹吧?
这个世界还真是不断给他惊喜呢!
抬头看去,那群盗贼所用的火枪大多是线膛枪,少数是滑膛枪,此时一连串枪声响过,冲在最前方的骑士队和佣兵护卫已经倒了一大片,他们的倒下和留下的尸体给后方冲锋的骑士造成了很大困扰!
“杀啊!”
“见鬼!”
“这是怎么回事!”
“冲!不许停!”
“弓骑兵,弓骑兵在干什么,为什么我没看见敌方有多少减员,手生锈了么?”
骑士们大喊着,但也无法阻挡扑面而来的子弹击穿铠甲的事实,这让他们感到很不可思议,看见身旁的弟兄身上突然炸开血花,从马上跌落,在惊讶莫名之中,哪怕他们拥有多年战斗经验也难免有些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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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付出了巨大伤亡,他们还是冲到了盗匪当中,嘶吼着扬起手中武器。
这下屠杀便反转过来了!
“去死吧!!”
火枪成了烧火棍,这群在沙漠中自号‘半天雨’的盗匪完全不是正规骑士团的对手,甚至对上佣兵护卫都够呛,还好之前的弹雨令不少人都受了伤,才给了他们一丝丝喘息之机,否则怕是一个冲锋了没了。
“撤!拉开距离!撤退!”一位盗匪头目大声喊道,他一刀劈开一名骑士学徒,调转马头便往沙丘下方跑去。
其他盗匪也纷纷亡命往远方逃窜。
骑士们和佣兵护卫追击了一截,发现情势不对,便又退了出来。
此时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几乎被鲜血染红的沙丘和横七竖八的尸体,有骑士和佣兵护卫的,也有战马的,让他们有些沉默。
有些还没死,在不断抽搐。
有些佣兵护卫身经百战,虽然平日吊儿郎当,但早就习惯了这份工作,在沙漠早已是驾轻就熟,靠这份工作让妻子儿女都过上了好日子。有些骑士历经血玉,从各大山区或战场上刚调回来,激烈战场没杀死他们,没想到居然死在了这些盗匪手里!
只有安阳叹了口气。
他有着一双远超这个时代的眼睛。
尽管很多时候火枪难以击穿骑士们厚重的铠甲,就算击穿也不易造成重伤,可在这些骑士中,穿重甲的终究是极少数,轻甲面对重型线膛枪几乎就是一层纸。
而当火枪击穿板甲的时候,就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结束,这句话不容置疑。
同时他也知道,事情远没有结束,只要盗匪们不傻,没有穿盔甲的他们拥有比骑士们更高的机动性,和更大的射程,他们都会选择再回来,并以更谨慎的姿态报复。这次笨重的骑士们除了弓箭手,将有力无处使。
商队整理了片刻,收整完尸体,肖给商队中的人压了压惊,便继续行进。
在之前一战中,虽然盗匪一开始就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伤亡,可后来骑士冲至,便如虎入羊群,杀了许多盗匪,尤其是肖,作为正式骑士,他几乎一剑一个,如砍瓜切菜般屠杀着这群凭……外物妄图挑战骑士地位的盗匪!
如果他们再来,他发誓,一定要杀得他们一个不留!
肖摸了摸胸口,精良的铠甲被打出了一个大坑,里面甚至被擦破了皮!
可恶!
耻辱!
安阳听见商队中有人在哭泣,有人在轻声安慰哭泣着,有骑士大骂盗匪,有佣兵护卫情绪低沉,还有人眼神中充满茫然。
他们还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
面对的是一个时代的倾覆,面对的是历史车轮的滚滚之势。
果然,商队只行进了半小时,那群盗贼便再次到来,并且倾巢而出,几乎弥补了之前被商队护卫杀死的数量。
他们拦住了商队的去路。
“来得正好!”肖骑士说道。
他缓缓的拔出佩剑,发出金属摩擦的铖铖声,如此悦耳,但刚准备冲锋,他便听对方有一人大喊道:“一群裹在铁壳子里的蠢猪罢了,杀我‘半天雨’数十兄弟,我会让你们明白,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呵!”肖骑士冷笑一声。
“冲锋!”他大喊道!
一群骑士毫不犹豫,跟随他冲锋而去,同时一名预备骑士拉了满弓,倏地一声,精准无误的将说话那人从马上射了下来。
这一箭,便是骑士最后的尊严。
面对骑士们气势汹汹的追击,盗匪们不慌不忙,放了两枪,便毫不犹豫的调转马头往回跑去。当拉开一点距离,发现骑士们追得有些乏力了,便转头继续射击。甚至于这些盗匪都练出了一身马上填弹药的本事。
如安阳所料,骑士们很无奈。
“杂碎!有种别跑!”
“他们哪来这么好的马!”
“不是他们的马好,是他们没有穿铠甲,马也没有铠甲,而我们穿了!”
“可我们的是军马啊!”
“他们也是!”
骑士们无比无奈,最后只能退回,依靠强弓和这些盗匪对射,但很显然,这种方法并不好用,还容易误伤他们保护的人。
就连坐在奢华马车中的‘老人’也掀起斗篷,灰溜溜的跑起来躲着,安阳这时才看明白,这两位拿着木杖纹着纹身假装神秘者威慑盗匪的竟是两个十几岁的小孩!
无奈之下,他只能出手了。
待他凝视片刻,刹那间,风云天色便为之颠倒,无论盗匪还是骑士俱是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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