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术之王
作者:飞天 | 分类:科幻 | 字数:23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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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神偷花千岁(1)
人人都有挑战权威之心,尤其是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很容易在众人怂恿之下,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
我望着那男孩,他的身体并未育成熟,骨架瘦削,身材扁平,只要一个勾拳过去,他的肋骨当场就要折断三两根。
“这是他妈的什么破玩意儿?”那男孩翻了翻册子,不得要领,随手扔在地上。
我的忍耐力接近漫堤,但仍然强忍着,把册子拾起来,向红袖招伸手。
她上前一步,拉住我的手。
我向左跨了一步,要绕开那男孩,贴着老虎机一侧离开。
以我和红袖招的实力,要打倒、打伤、打残这些半大孩子,根本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出手,只是因为不想张扬,免得之前甩掉的那些尾巴再追上来。
“喂,兄弟们,拦住那妞儿,别让她跑了!”那男孩不知死活,一边招呼同伴拦截,一边从后面跟过来。
“干什么?不要碰我……”混乱之中,其中一个男孩揪住了红袖招的左臂,令她恼火地低叫起来。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我反手挥臂,右手如钩,扣住了那男孩的喉结,借着他向前猛冲的力道,轻轻一扭,就将他掼倒在地,随即俯身,右膝一落,压在他胸口上。
在现代化城市长大的孩子长期喝可乐等碳酸饮料,骨质疏松严重,所以我没太力,就已经听到了对方肋骨断折的“喀嚓”声。
我右手五指慢慢力,眼睁睁看着那男孩的脸涨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也根根暴凸出来。
如果是在侠士横行的古代,我真恨不得出手就要了这群纨绔子弟的命。要知道,他们当街拦路调戏女孩这种恶劣行为,会让这个世界上很多节妇上吊,以至于其家庭破裂,家中老少悲痛欲绝。
他们以为自己做的只是一件好玩的事,殊不知这已经是巨大的犯罪,就算当场弄残了他也不为过。
“你现在应该知道,不能惹我了吧?”我低声问。
他的同伴冲到我背后来,看样子是想把我拖开。不等他们近身,我一个翻身扫堂腿,至少有两人的腿骨骨折,另一人也跟着跌出去。
看热闹的孩子们向后退,但眼中没有恐惧,只剩好奇和幸灾乐祸,犹如鲁迅先生笔下描写过的围观砍头的看客。
我心中忽然感到既悲哀又无奈,当所有江湖势力涌入济南城窃取天下至宝时,济南的下一代在干什么?他们在调戏妇女,然后无聊度日、不学无术、浑浑噩噩地活着。
“我保护济南城,是为了这样的下一代吗?”我不禁愤懑自问。
“放开他,你要把他掐死了!”围观者中有人叫嚷。
我放开那男孩的喉结,他喘了两口粗气,竟然凶悍地向我猛啐了一口,随即大骂:“你他妈的找死,回头我大哥来了,分分钟搞死你!你**的,搞死你,再把你的妞儿——”
啪的一声,我在他脸上重重地搧了一巴掌。
他仍然没有屈服,又连骂了七八句,直到我第二掌搧下去,打得他满嘴冒血,然后巴掌举在半空,作势要搧第三次,他才闭嘴。
“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找死!”我忍了那么久,都换不来他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原来,他这种人就是欠揍,真要结结实实揍上一顿,他也就老实了。
“服了吗?服了就道个歉。”我问。
那男孩瞪着眼,恶狠狠地吐出一句:“对不起,对不起行了吧?”
我慢慢地起身,围观者再次后退。
“看什么看?都给我滚远点儿!”我猛地挥手。
围观者一哄而散,嘴里吆喝着“打人喽、杀人喽”,同时伴有各种莫名其妙的吼叫声、口哨声、大笑声,仿佛刚刚目睹的是一场精彩的真人秀一般。
红袖招拉起我,绕过右侧的旱冰场,进入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
长廊尽头是一扇防火门,出门之后,我们沿设在楼外的防火梯迅向下。落地之时,我们已经站在了万达广场北侧的美食街末端。
我胸膛里的怒气还没有泄干净,气咻咻的,一个劲儿喘粗气。
“好了,都过去了。”红袖招说。
我仰天长叹:“这么好的一个济南城,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曾经出过那么多绝世英雄……无数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了英雄山、护城河,才换来今天的和谐盛世。可是,我们的下一代在干什么呢?每一个都变成了有父母生、没父母养的社会垃圾、无用废物、地痞流氓、毒瘤脓疮……我舍死忘生保卫济南城,难道要用自己的一腔热血保卫这样一群渣滓?”
从道德伦理上说,我不该对着一个半大孩子动手,那属于是大人欺负孩子、江湖人欺负普通人。可是,他做了什么?他给那么多孩子传递了一个什么信息——“任何老实人都可以欺负、老实人不敢还手只会落荒而逃、老实女孩子可以随意调戏”。没错,他做了示范,以后他的同伴、那些旁观者都会这么做,弄得良家妇女不敢一个人上街,更不敢一个人走夜路,就像这十年来被奉为“强奸之都”的我们的邻国那样。
基于以上这些实情,杀了这群小流氓就是为国家民族除害。否则,他们长大了,就会变成如《水浒传》里牛二、镇关西、高衙内等等的一路货色。
“冷静,冷静,夏先生,冷静一点……”红袖招握着我的手,不住地劝慰。
我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于激动了,其实说穿了很简答,因为我们站的这个位置是在五龙潭公园东门的对面。站在这里,我能想到很多已经为了正义而在江湖上丧命的故人。
向南望去,就是令外地人闻风丧胆的西门桥——一个小偷横行、人过拔毛之地。
那些已经丧命的故人原本可以闭门自守、明哲保身,他们只需要施展绝技,保护家人安全就可以了。那样,至少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可是,他们站出来,为了这个城市的和平安宁而战,最终血洒街头。
如果他们像我一样,遭遇过这种被街头地痞挑衅的事,还肯心甘情愿地为了济南城抛头颅、洒热血吗?
“好了,我们撤,另寻落脚地点。”红袖招说。
我的思维已经清醒,胸口怒气慢慢平复,任由她牵着向北去,迅闪入一家毫不起眼的美馆内。
红袖招似乎跟这里的人很熟,只是向前台的女孩子点点头,那女孩子就立刻回应:“六号房。”
我们向美馆的深处去,推开了六号房虚掩的门,闪身进去后,轻轻关门落锁。
“在这里休息到黄昏,再去办正事。”红袖招说。
这个房间内部的所有家具都是淡粉色的,墙纸、吊灯、窗框、窗帘亦是同样颜色,一走进来,就能感受到浓浓的暧昧诱惑。
身为老济南人,当然知道这样的隐秘场所是做什么用的。
“这里安全,是很好的隐蔽地点。”红袖招解释。
我把装着册子和照片的塑料袋放在桌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红袖招打开电视机,调到音乐节目,然后把音量升高到既可以掩盖我们的声音又不至于刺耳的程度。
“我知道,刚刚失态了,其实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我说。
如果稍稍压制火气,就能把那几个男孩推开,让他们知难而退,却不至于上升到斗殴伤人的程度。
“对啊,我也意识到了,你的情绪有些不对劲。”红袖招点头。
她把塑料袋拿过去,抽出册子,由后向前翻阅,忽然抽了抽鼻子,皱着眉问:“你有没有觉得,这册子里加了一些奇怪的东西?好像是……”
我走过去,站在她的侧面,低头看着册子。
现在,她翻到正好是我挑破墨点的那一页。
“番木鳖雄虫、含羞草花粉……还有一种,应该是湄公河媚眼蝶的卵,这些东西混合在一起,再用明矾之火烘烤焙干,研磨成细的粉末,就能随风飘入人的呼吸系统。这些东西是无毒的,但它却有让人无由躁动的功效,破坏人的情绪,使其失去耐性。”红袖招解释。
她提及湄公河媚眼蝶,我就立刻想到了来自越青帮的人。
红袖招把册子拿到卫生间去,放在抽风机下面。她打开抽风机,不停地抖动册子,这样一来,如果册子上有不明来历的粉末,就会被风抽走。
我懊悔自己的大意,既然现了墨点下隐藏的追踪器,就应该想到越青帮的诡计不止于此才对。
“抱歉。”我倚在卫生间的门框上,诚心诚意地道歉。
“何必这样说?人都会犯错误。”红袖招摇头。
她没有追问册子的来源,但到了这时候,我必须把所有的细节都开诚布公地说出来,共同商量对策。
接下来,我大概用了五分钟讲述遇到冰儿、拿到“梅花公馆手记”、进咖啡堡、塑料袋失窃、沙县小吃看到花姓老者、在册子里现追踪器、回将军花园去决定撤退这一系列情节。
红袖招只是听着,并没有急于表意见。
“如果对方是越青帮的,一定图谋极大。”这是我最后的总结。
红袖招一笑:“夏先生,你想得非常对,那个所谓的花姓老者和女服务生应该是同一个人,而且我应该能猜到这个人的名字。越青帮有一个天生神偷,女的,姓花,其真名已经无从查考,江湖上只知道她的外号叫‘花千岁’。”
我一怔,这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
“世界上任何一个行业里都有天赋极强的高手,也就是天才。花千岁无疑就是偷窃这一行里的真正天才,她的偷窃技艺如同变魔术一般,别人根本无法解释她的出手过程。她是中国人,而且是济南人,你大概听过她的名字吧?”红袖招问。
我恍然大悟:“刚刚觉得耳熟,还以为是重名呢。”
“金融街大贼王花千岁”这个名号在济南、山东乃至于中国北方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应该是这个行业里仅次于“大飞贼”燕子李三的人物。当然,花千岁的偷窃技术远远过燕子李三,而其涉案总数额更是过二十亿美金,已经在世界偷窃史上空前绝后。
花千岁最嚣张的时间段为2o13年到2o15年,到了2o15年中秋节之后,突然消失,再也没有消息。
江湖传闻,她是在金融大厦行窃时失手,被京城来的侦缉高手一枪毙命,尸体直接押送京城。类似传闻很多,有人说她被美国江湖大佬收服后带回洛杉矶去了;还有说她是为情所困,跟着一个浪迹江湖的隐居高手去了西藏天堂香巴拉,过上了半人半神的生活;更有人说她被京城招安投诚,变成了国家特别行动局的走狗……可是,眼下的情况表明,那些传闻都是以讹传讹,花千岁又回来了,而且是加入了越南越青帮。
“如果是她,在我和冰儿眼皮底下偷走塑料袋就是很合理的事了。”我不禁感叹。
我们在卫生间里待了半小时,知道册子的每一页都被抽风机吸过,红袖招才罢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