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术之王
作者:飞天 | 分类:科幻 | 字数:237.8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章 残肢屠戮之夜(3)
济南人老话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
夜猫子不是什么吉祥物,听见它们叫,也的确让人毛骨悚然。
“好了,这里交给我,你去值班吧。”唐晚吩咐。
李护士把药瓶塞在唐晚手里,然后快步退了出去。
“没事。”唐晚向我笑了笑,把药瓶放在床头桌上,先给爷爷听诊。
监控器上的各项数据正在趋于正常,血压为高压一百四、低压七十五,心跳频率也变为每分钟七十次。
“放心吧,没事。”唐晚收回听诊器,熟练地换上药瓶。
整个过程中,爷爷一直昏睡,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我甚至怀疑,李护士刚刚是看花了眼,爷爷根本不可能自己坐起来。
唐晚看出了我的疑虑,轻声解释:“夏老先生患的是老年人常见病,这种病的发病原因、发病表现多种多样,所以任何情况都会出现,不要轻易怀疑别人,更不能轻易否定别人看到的,你说呢?”
我点点头:“谢谢,我只是……我只是没法理解刚刚李护士见到的,毕竟我之前从未经历过。”
唐晚把椅子搬过来,在病床前坐下,然后双手握住了爷爷的右掌,由指尖到掌心,慢慢按摩着。
我赶紧过去,不好意思地说:“唐医生,怎么能这样劳烦你呢?”
唐晚微笑着摇头:“我是医生,说什么劳烦不劳烦的?长期卧床的病人需要这种频繁的肢体按摩,这也是医院治疗工作的一部分。”
我站在她身边,闻到了她头发上传出的飘柔洗发水清香,顿时心旷神愉。
那时,唐晚已经把爷爷的手掌完全摊平。
“这种川字形的手纹很少见,对吧?”她问。
爷爷掌心里的三条主要纹路呈现出清晰的“川”字形,上达手指指缝,下到手掌掌缘,每条纹路既深又宽,的确是非常少见。
“对,是很少见。”我低声回应。
唐晚张开自己的左掌看看,自言自语:“我的掌纹怎么是两条搭在一起的呢?连个字形都没有。你的呢?”
我弯了弯腰,展开右掌伸过去。
其实,我的掌纹跟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头两条搭接,后一条直竖,没有什么章法可言。
当然,唐晚的掌纹亦是如此,只不过她的手掌极白,掌形美妙如同她的身段,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生得恰到好处。她的手指修长纤细,指甲修剪得圆滑齐整,绝对是钢琴家的指形。
她抬起手,握着我的四指指尖,仔细地看了十几秒钟,然后略带怅然地放开。
“怎么了?”我问。
“哈,没什么,我们的掌纹差不多,乏善可陈。”唐晚自嘲地笑了。
“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好看的手。”我由衷地说。
“我也从没听过像你说的如此蹩脚的恭维话。”她又笑了。
“真的,我从不撒谎。”我后退一步,为自己辩解。
说实话,如果不是怕交浅言深,我真正应该恭维的是她的花容月貌。
现代的城市中,大部分女孩浮夸而狡狯,很少见到像唐晚这样优雅而清纯的优秀人物。至少,在我所见的女孩中,她是绝无仅有的一个。
“谢谢。”她轻轻地点了点头,“我回去值班,你好好照看夏老先生。”
她站起来,并未径直离去,而是又向病床上的爷爷回望了一眼,再折了个弯,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
“窗外没什么东西,夜猫子叫也没事,只怕李护士是疑心生暗鬼。”我跟在她身后,轻声解释。
猫头鹰是老鼠的天敌,它们深夜出来高飞低走,只不过是为了谋求果腹而已。
“是啊,我猜也是这样。”唐晚说,随即认真地补充,“李护士刚刚大惊小怪也是无心的,不要跟别人说,免得影响领导对她的看法。要知道,她们的月底奖金可是直接跟工作表现挂钩的。”
我送唐晚出门,目送她走向护士站。
医生这种职业在任何一个城市里都是极为受人尊敬的,因为在这所偌大的医院里,医生是生命的主宰者,是患者和患者家属的上帝。
唐晚是那种让人一见到就忍不住生出好感的美女,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跟对方并不相配。
我回到病床前,看到爷爷的手臂还露在薄被外面,就弯腰握着,帮他放回被子下面去。
不经意间,我觉察到爷爷的掌纹似乎有了小小的改变,之前百分之百是清晰而深刻的川字形,而且每一竖线之间的皮肤饱满鼓胀,充满了生命力。眼下,构成川字的三条纹路正在变浅,掌心的皮肤也变得平坦松弛了一些。
我打了个愣怔,不清楚这代表什么意思。
“爷爷,爷爷?”我俯身叫了两声。
爷爷半闭着眼,喉咙里咕噜了几次,接着又发出了微微的鼾声。
“也许是浮肿吧?明天问问医生就知道了。”我极力宽慰自己,然后试着去触摸爷爷的掌纹。
爷爷的掌心是冰冷的,像半融未融的冰。
我的指肚拂过掌纹,后背突然汗毛倒竖。这一刻的感觉就像十年之前,在大明湖北极庙的大殿里,看着那把军刺穿透了大哥的掌心。
第3章 残肢屠戮之夜(3)
至今,我不敢用任何语言去详细描述那恐怖惨烈的一幕,军刺一次次起落着,大哥的手指、手掌、手臂——然后是另一只手掌、另一条手臂。
“这样弄,大概所有的掌纹就没有任何用处了吧?”
“慢慢切,切碎一点,哈哈哈,再逆天的掌纹手相也敌不过钢刀……”
“一了百了,一了百了……”
“今晚过后,万事大吉……”
“夏家断代了,哈哈哈……”
那些人高一声低一声地笑着,大哥如屠宰场里的困兽,就在我眼前被一寸寸**。
我拼命挣扎,但至少有四只脚重重地踩在我身上,尤其是踩在脸上那只,几乎要将我的头踩进冰冷的青石地面之下去。
大哥一声不吭,我瞪大眼,盯着他的脸。
我全身的血都涌上头顶,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血红色。
大哥也在盯着我,目光决绝而冷硬。
在他的注视下,我放弃了无谓的挣扎,停下来,迎接着他的目光。
那目光里包含着很多东西,有些我懂,有些我不懂。
一个濒死的人,目光中应该有仇恨、恐惧和愤怒,但大哥中偏偏缺少这些。
那一刻,他的目光像一根坚硬的钉子,笔直端正地钉在我心里。
最后,那把军刺转移到了大哥的眉心印堂之上。
“据说,任何动物被杀之前,所有的怨气都会集中在这里,别怪我,要怪就怪老天让你生在夏家……”戴口罩的人阴森森地笑了。
“再给他个机会说点什么吧。”踩住我的人叫起来。
“对啊,说点什么,给你弟弟留个纪念。”戴口罩的人说。
大哥的嘴唇动了动,嘴张到一半,一大口鲜血便喷溅出来。
“我……我恨……有一个没用的……弟弟……我死不瞑目,夏氏列祖列宗死不瞑目……轮回不止,来世再见——”大哥断断续续地说完那句话,猛地低头向前一撞,任由那把尖锐的军刺插入印堂。
断掌、断臂之后,大哥的命已经去掉了一半,这一刺,也夺走了他的另外半条命。
“我恨有一个没用的弟弟”——这就是大哥留给我的最后一句完整的话。
“断气了。”戴口罩的人伸出手,摸着大哥颈侧的大动脉说。
“废了夏氏嫡传长孙的掌纹手相,这件事似乎可以了结了,对吧?”有人问。
“不不不,找到‘神相水镜’才是我们的目标。我坚信,那东西一定是在夏家。”踩着我的头的那人移开了脚。
随即,我被人拎起来,一下子掷出去,跌在大哥留下的血泊之中。
戴口罩的人攥住我的左手,我下意识地握紧拳头,企图不让他看我的掌纹。
“算了,他掌心里不是川字纹,跟夏家嫡传不一样。”有人提醒。
“那,这是个杂碎小野种喽?哈哈哈哈……”戴口罩的人大笑。
我缩着身子,忍受着这种从未有过的侮辱。
“一起做了他!”有人提议。
戴口罩的人举手,那军刺就横压在我的颈侧。
我此刻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活着,才有可能给大哥报仇,替大哥杀了眼前所有的仇人,把他们一个一个剥皮、放血、残肢、寸断,把他们施加给我的侮辱百倍奉还。
“叔,饶命啊叔!”我边叫边哭起来。
军刺没动,但我身体在动,脖子上立刻皮破血流,疼得我向后缩身,嚎啕大哭。
“不准哭!”戴口罩的人挥手给我一个大耳光。
我收声不敢哭了,眼泪从眼眶里无声地往外涌。
“他不是。”有人说。
“他肯定不是,从小到大,我至少看过他掌纹十几次,弄不好还真是夏家从外面捡来的孩子。”又有人说。
“你们,一会儿把他拖到南边,扔到湖里自生自灭吧。”戴口罩的人站起来。
我似乎看到了生的希望,但仍然不敢大意,颤着声叫:“叔,别把我扔到湖里,水深着呢……别扔我……”
戴口罩的人右手握着军刺,左手捏着刀头,发力一掰,喀吧一声,那军刺就折为两段了。
“今晚的事,先告一段落。找‘神相水镜’是一件大事,另有一件事,长安遗址……”
我只听到这里,就被两个人拖起来,一路出了大殿,到了湖边,然后被扯着胳膊和双脚,悠荡了几次后,抛进了距离湖岸至少十几米的水里。
济南的孩子没有不会游泳的,我落水之前就捏着鼻子闭住了气,沉入水中后立刻蹬腿发力,向西面长满了芦苇的暗处游。
很快,我就从芦苇丛里冒出头来,向北极庙望着。
那些人陆陆续续从庙里出来,一拨向东,一拨向北,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在水里多泡了一个小时才上岸,没敢进庙里,先哆哆嗦嗦地出了大明湖,跑回忠义胡同叫人。
雷子没事,只是被人打昏了,医生诊断是中度脑震荡,在医院里连睡了十几天,没留下什么后遗症。
奇怪的是,所有人找遍了北极庙,也没找到大哥的遗体。
这件事成了无头悬案,警察也毫无办法,只能详细记录了案发经过,然后存档上报。
此时此刻,我摸着爷爷的掌纹,再想到大哥留给我的最后那句话,忽然觉得心口堵得厉害。
十年了,我想给大哥报仇,但这件案子毫无头绪。一开始,我每个月都到派出所去询问破案进度,后来人家办案民警烦了,都躲着我。
到了今天,“为大哥报仇”完全变成了一句空话。
“夏天石,你真是个又没用、又没劲的人!”我抬起头,对着玻璃窗里的影子嘲讽自己。
窗外,白杨树头摇曳,猫头鹰又开始叫了,不断发出似哭似笑的“咕咕喵、咕咕喵”的怪声,像是在聚堆嘲笑我。
我站起来,走到挂衣架前,从自己的外套口袋里掏出木叉弹弓和三颗玻璃珠,快步来到窗前,一把拉开了塑钢窗。
夜风有点凉,远处楼顶的霓虹灯高高低低地变幻闪烁着。
济南是山东的省会,高楼大厦、名车豪宅、俊男靓女、歌厅舞厅……这是一个先进的、繁华的都市,在山东省内是排头一号的,但对我来说,城市属于有钱有势的人,卑微如我,只能在忠义胡同里开着自己的小书店门头,过着半饥半饱的穷日子。我,还有很多我这样的人,都只是城市中的蝼蚁,跟那些奢靡生活永远搭不上边。
现在,我心里不仅有悲哀,更有愤怒和无奈,因为这就是现实。
在现实当中,有钱有势的人就是大爷,无钱无势的人就得老老实实给人家当孙子。
我拉开弹弓,在暗色的树叶间寻找着猫头鹰的影子。
“叫,再敢叫一声,就弄死你们!”我恨恨地冷笑。
十年了,我拥有的能够称得上“武器”的,除了一把一把的弹弓,就只剩下北极庙里捡回的断成两截的军刺。我求街坊把后半截军刺重新上砂轮磨平开刃,把它改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短刀,刀刃只剩三寸长,打起仗来似乎也派不上什么大用场了。
说实话,我不知该怎么给大哥报仇,即使是找到那群人,我又有什么本事一个个弄死他们?
这就是我人生之中最大的悲哀,明知无法背负重担,却不得不接下这个担子。
父母失踪、大哥惨死、爷爷老年痴呆……这就是我面临的窝窝囊囊的现状。别说去当英雄了,就连当狗熊的资格恐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