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诸天行
作者:俞弄仁 | 分类:科幻 | 字数:116.6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三百四十六章 出城入店闻恶狼
次日上午,胡灵再度上门来拜访,他虽然被拷问后魂魄受伤,但并不严重,看上去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外,别无异样。
“李公子人才出众,下科乡试必定高中,老朽能租到李公子府内居住,实乃大幸,这里是一些珍本典籍,正要赠于公子,若能对公子有所助益,则老朽也是面上有光,还望公子不要见外。”
仆人送上一份百余本书籍构成的礼品,李崇岳略一推辞后,就笑纳了,毕竟这又不是金银,赠送书籍是风雅之事,传出去也是一桩美谈。
当然,前提是未来李崇岳高中,并且官运亨通。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李崇岳虽然想参加科举,作为一段全新的经历,也借机到京城观看朝廷气象,分析一番所谓的官气对自己的作用,但是,他是不会真的进入官场的。
都是九山王了,难道还要去给朝廷卖命?李崇岳的主线任务是重新建立三界新秩序,再立天庭,那么就给自己先定一个小目标:建立一个大一统帝国。
随着胡家曲意逢迎,拉拢关系,这群狐妖与李家的关系也亲近了一些,连老管家李忠都觉得这胡家应该是积善之家,自己只需要保持基本的警惕就行了,太过猜忌也不是什么好事。
他更关心的还是自家公子的科举之路,到今天四月,李崇岳的守孝期就满三年了,重新恢复了参加乡试的资格,李忠也希望能够在十七岁就考中秀才的自家公子,经历过这三年的苦读,能够一举高中,从此李家就有希望在曹州重回名门之列,而公子回本家祭祖时,也可以让老爷和夫人的牌位提高阶层了。
若是能中进士,那就真的是光宗耀祖了,整个李氏大族,大周朝四百年也不过出了二十六个进士,若是自家公子成为第二十七人,那该是多美的事?
听到李忠提起此事,李崇岳笑道:“忠叔提醒的是,本科乡试我是志在必得,等去学政那里报了名,就开始备考吧。”
区区一个举人,他是唾手可得,这个世界里的科举考试,除了一些儒门历代夫子的著作是必考内容外,更有许多类似策论以及行政能力测试的考题,还包括部分算术、天文地理乃至诗词的考察,若是把那些明清时期的进士们弄到这里来,十之八九是通过不了乡试的,精通八股所学不博的,只有失败一途。
论起知识储备,谁比得了李崇岳?他虽然是武者,喜欢战斗厮杀,可读起书也丝毫不差,大脑开发到极高程度,过目不忘只是基本操作,李府的藏书被他几天就读完,触类旁通,对这个世界的乡试乃至后面的会试、殿试都丝毫不惧。
开外挂一时爽,一直开挂一直爽,作为先天就开挂的男人,李崇岳怎么会过不了乡试?到时候试卷上再暗藏一点精神能量来影响考官,更是稳如老狗。
十几日后,李崇岳出了孝期,就到学政衙门办理了手续,并报名参加今科乡试。前身中了秀才,且名列一等,只要满了孝期,立即就可以恢复开始资格了。
一些同来报名的府学同窗还对李崇岳有所羡慕,有人说道:“子泰年仅二十,若是中得举人、进士,可谓前途无量,有望像五十年前的内阁首辅文泰来大人一样,四十岁不到就有入内阁的可能。”
“更别提子泰再无守孝之累,不必像前首辅张泰岳那样,老父病逝后辞去首辅,回乡守孝,结果居然在第三年患病逝世,再无回京之机。”
和这些利欲熏心、不念亲情的家伙自然没什么好说的,李崇岳敷衍了一番,就返回府中,这时候福伯来报,说要去府城外的属于自家的几个庄子巡察,让他们出一些壮丁暂时到府上听用,等乡试结束后再回去。
“对了,李家一半的财产,还是这六个庄子,产出都不错,都是老仆坐镇,定时巡查,还没有出现过什么造反的刁奴。”
在城里待了许久,李崇岳也想去城外转转,以后本体有一段时间是不能随意远离的,许多远游的事情都要让自己的人造人完成,所以能用正当理由出城的机会自然不能放过,正好也看看如今天下乱相渐显,乡野之间是什么样子。
如今他行事一扫过往颓废之风,很有些雷厉风行的派头,家中人都不会异议,于是向福伯问了六个庄子目前的状况,然后第二天一清早就骑马出城去了。
曹州城外,官道还算齐整,四月时分的天气微凉不冷,策马奔腾时颇有些意思,即使是纵横天上地下,李崇岳也不排斥骑马的乐趣。
很快就到了中午,李崇岳在一家乡间小店歇息用饭,顺便让伙计喂马,虽然李崇岳身体漂浮,半点力道都不作用在马上,但这家伙跑了半天,也是饿了。
这小店背靠几个临近的村落,来往的客人不少,大多都是行脚商或乡间的食客。店里地方很宽阔,前面的大柜台给那些穷客人喝酒吃点心用,后边则是十几张方桌,可以给较为宽裕的客人喝酒吃菜。
店主姓王,四十岁上下,微有些胖,一张笑脸很有喜气,让人一望见就生出好感,不时与熟客谈笑,手下还有七八个伙计,也是村里青年,手脚都很勤快。
大柜台那边来往的都是乡村农民、帮工或者是小商贩,点上一碗热好的黄酒,就着自己带着的干粮,边吃喝边聊天,也是美滋滋,手头还算不紧迫的,就会点上一碟蚕豆或者笋干之类的小菜,用来佐酒。
李崇岳根本不需要食物,只凭每日吞吐的天上灵气就够了,但吃东西是他的爱好,而且他还不挑食,于是点了八个菜,其中还有炖鸡和烧花鸭两道硬菜,周围客人见他身材高大挺拔,虽然是书生打扮却有如此胃口,都有些敬畏。
虽然这里是府城外边,但平日里乡村居民还是很少见到书生,乡下的读书人也普遍比较穷酸,就算家中殷实的,也没有李崇岳这样潇洒自如的气质。
王掌柜对这位府城口音的年轻客人也丝毫不敢怠慢,李崇岳的腰间是有佩剑的,这也是大周朝秀才就能享有的权力,只是那些有儒门传承的书生不需要兵器,读死书的废物又四体不勤,因而真正佩剑的书生,都是有一手功夫在身的。
他可不敢得罪这种看上去就很有气派的书生,上菜都是亲自动手,很快就摆满一桌,又搬出珍藏的女儿红来,酒菜虽然不是什么名贵佳品,却也颇有风味,李崇岳大口吃喝,却不显得粗鲁,赞赏道:“王掌柜,你店中酒菜确实不错!”
“公子喜欢就好,只是女儿红劲头太足,过了这一片村舍,就是山林居多,要走三四个时辰才有下一批村子,若是喝醉了,就算是骑马也会误了时辰。”
听到王掌柜的规劝,李崇岳知道他是好意,笑道:“无妨,本公子学得一身好武艺,哪怕是几百匪徒,也能杀个对穿,何惧之有?”
这时候刚刚走进大柜台的一名屠夫打扮的粗壮青年说道:“公子莫要大意,前面的山林里据说有妖怪出没,前几天有路人被成了精的恶狼追赶,当着一群村民的面被恶狼拖进了林子里,周围的村子里都传遍了。”
屠夫身上还有些油渍和血迹,应该是杀猪归来,随身的筐子里还有几块带肉的骨头,说话间语气有些低沉,显然对传闻中的恶狼很是畏惧。
“哦,恶狼?山里的野狼都是很怕人的,见了就躲,如今居然会有敢袭击人的恶狼?那位屠户兄弟,恶狼大概在何地出没?本公子这就杀了它为民除害!”
众人都以为他喝醉了,忙来劝阻,却见李崇岳灌了一口酒,朝着窗外喷射出去,仿佛一道利箭般,酒水贯穿了外面的大树躯干!
酒店内一阵安静,那屠夫一拍双掌:“公子好功夫啊!看来真能杀恶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