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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跑男

作者:天下在手 | 分类:科幻 | 字数:90.9万

第三章 沈平安和凌风云(下)

书名:万界跑男 作者:天下在手 字数:3232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8:54

司奕夜随手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手帕,递到了于静婉的面前。

“擦干净眼泪,然后站起来!这个世界上渣男很多,但是好男人更多!我,你值得拥有!”

司奕夜的这句话,怎么听着都不像是一句正面人物该说的话。

不过伤心欲绝的于静婉,没有听出司奕夜的居心叵测。

于静婉一把从司奕夜手中抢过了手帕,开始擦眼泪。

司奕夜安静的站在一旁看着。

漂亮的女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令人赏心悦目,哪怕她在抠脚或者抠鼻孔。

五分钟后,于静婉的情绪平复了许多。

于静婉抬起头对司奕夜请求道,“扶我起来好吗?”

“能够帮助美女,求之不得!”

司奕夜立刻走上前,光明正大的占了于静婉的便宜。

于静婉感觉到司奕夜的手不经意间摸过自己的胸口的时候,眉头微皱。

“你这样做可不是正人君子。”

“呵呵,比起做一个伪君子,我更愿意做一个真小人!”

“恩!你就是一个真小人!”

“这一点我承认。”

“刚才你喊的话,是认真的吗?”

“你觉得呢?”

“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连你的名字我都不知道,你怎么让我相信你说的话?”

“你叫于静婉,19岁,鲤城人,现在就读于鲤城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是一名大二学生。还有你的三围我就不说了。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

于静婉闻言,心中暗惊,“你是怎么知道的?”

“其实,我注意你很久了!自从那天遇到你,我就被你的风采迷住了。你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都是沁人心脾,让人如沐春风。我时常在想,如果你愿意做我的女人,我一定会对你好,努力让你幸福。”

至于司奕夜口中说的“那天”是哪一天?当然是指今天了!

司奕夜的口才,在跟系统的长期对骂中,进步神速,现在出门忽悠小姑娘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静婉听了司奕夜的话,脸颊上立刻映上了红霞。

“你、你何必说的这么肉麻?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于静婉,我知道你刚跟男朋友分手,心情不佳。我很喜欢你,但是也不会强迫你现在就作出决定。你应该也是去羊城吧?不如我陪你在羊城散散心,也好在路上有个伴。”

“这。。。。。。我们孤男寡女,在一起上路不太好吧?”

“你是担心我对你有想法吗?或者怕我在路上对你做点什么?”

于静婉没有说话,但是闪烁的眼神已经给出了答案。

“我这次去羊城,是为了去风云科技的总部转一转,办正事!我虽然是一个真小人,但是我也是一个有原则的真小人。我们可以约法三章!在没有征得你的同意以前,我绝对不会碰你丝毫。”

“真的?”

“恩!”

“那我们拉钩!”

“好啊!”

于静婉伸出了自己的食指。

司奕夜第一次发现,于静婉的手很白。

“洁白无瑕,说的就是这样的女孩吧!”

“你的手指呢?不是要拉钩吗?”

“哦!来了!”

司奕夜赶紧伸出了自己的食指。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司奕夜听着于静婉有些幼稚的念道这句话,不禁感觉有些好笑。

“怎么了?你笑什么?”

“我有在笑吗?”

“嘴都合不上了,还说没有在笑?”

“你看错了!我这个人天生就是这样!”

“骗人!”

“以后你就知道了!”

身边多了一个美女以后,司奕夜不再觉得时间无聊,难打发了。

司奕夜跟于静婉一路闲聊,感情进展飞速。

正如神眼的判断,于静婉是一个性格温柔的女孩,从来不会与命运抗争,是个逆来顺受的性格。

之前于静婉谈了一个富二代男朋友。不过这个富二代是个渣男,不知道脚踏多少条船了。富二代玩腻了之后,想要甩掉于静婉。但是于静婉对于自己的初恋,还是很珍惜的,不想分手。

不过在司奕夜的“热心帮助”下,两个人最终还是分手了。

“你去羊城做什么?”

“我男朋友的家在羊城,我本来是想来见他一面,挽回这段感情的。现在好了,托你的福,我又单身了。”

“不用谢我,我是**。”

“哼!那你呢?你刚才说要去风云科技总部?”

“恩!”

“你认识凌风云吗?”

“不认识。”

“那你肯定见不到凌风云。”

“为什么?”

“你不知道吗?凌风云经常出国,国内很少有人能够见到他!”

“呵呵,说不定我运气好呢!”

司奕夜对于凌风云越来越有兴趣了。

下火车后,司奕夜先带着于静婉找了一个住的地方。

羊城丽思卡尔顿酒店37层的卡尔顿套房里,司奕夜坐在沙发上,于静婉坐在床上,只是屋里的气氛有些古怪。

“你就定了这一间房吗?”

“恩!”

“你该不会是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吧?”

“不会!是你想多了!今晚你自己在这里住,我还有事情要做,就不陪你了。”

“哦?”

听到司奕夜这么说,于静婉松了口气,不过很快,于静婉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晚上你能有什么事情?该不会是去找其他女人吧?”

“你想多了!我这是第一次来羊城!”

“那你打算下午做什么?”

司奕夜看了看时间,“现在快两点了,我们先吃午饭吧!然后下午,我陪你出去玩一玩。等晚上,我送你回来这里住,我再自己出去。你看这样安排怎么样?”

“你晚上真的要出去?不是为了安慰我?”

“我要去风云科技看一看。”

“干嘛非要晚上去?”

“白天不是陪你玩嘛!”

“。。。。。。好吧!”

吃过午饭,司奕夜带着于静婉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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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奕夜出门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自己买一部手机。来到这个世界,连个手机都没有,泡妞都没法要电话!这严重影响了司奕夜的私生活!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以不洗澡,可以不理发,但是绝对不可以没有手机!

于静婉和司奕夜一样,第一次来到羊城。不过女人对于逛街都有天生的爱好。于静婉的家庭条件一般,否则也不会被一个富二代轻松泡上。这倒不是说于静婉是一个拜金的女孩。一般女孩都喜欢浪漫,只要男人肯动点小心思制造点浪漫出来,越是单纯的女孩就越容易上钩。富二代欺负于静婉单纯,所以才轻松得手。

司奕夜倒是对于静婉很大方,只要于静婉想要的,司奕夜口中永远只有一个字,“买!”。

男人帅不帅不重要,但是肯为女人花钱的男人,在女人眼里都是最帅的!

于静婉现在再看司奕夜,已经没有高铁上那么讨人厌了。

一对不是情侣,胜似情侣的男女,在羊城街头游玩中。。。。。。

风云科技是羊城,甚至是粤省的龙头高科技企业,受到了政府的很多关照。

风云科技的总部位于羊城天河区临江大道上,周围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当然,这里的地价也是天文数字,也只有风云科技这种有实力的大公司,才会选择这里作为总部。

凌风云这个人,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司奕夜想要见凌风云一面,比登天还难,只能靠碰运气。

不过让司奕夜感到狗血的剧情是,下午,司奕夜带着于静婉在越秀区的一家不起眼的门面店里吃小吃的时候,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羊城越秀区淘金北街正平一街2号,有一家怪叔美食店。这是一家很小的门面店,也只有骨灰级的美食达人,才会来这里。司奕夜是从手机里找到的这个鸟不生蛋的小地方。

“喂!美女!有没有兴趣做我女朋友?”

司奕夜和于静婉刚坐下,就有一个带着墨镜的男人,主动过来搭讪于静婉。

司奕夜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拐走自己的于静婉呢?

“咳咳,你跟女孩搭讪前,难道不了解一下她有没有男朋友吗?”

“呵呵,有男朋友又怎么样?花钱就搞定了。”

“我觉得你搞不定。”

“你是他的男朋友对吗?给你一百万,请你离开这里。”

“打发要饭的呢?一百万?我给你两百万,你给我滚!”

“哈哈哈!!!有意思!我给你一亿,你离开这个女孩,再找一个吧!”

“我给你两亿,你给我滚!”

“十亿!”

“我还是那句话!你给我滚!”

那个戴墨镜的男人一直面带微笑,丝毫不为司奕夜恶劣的态度而生气,永远都是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

“算了,既然这样。这位美女,你自己来选择好吗?是选择跟着他,还是跟着我?”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其实我是。。。。。。”

陌生男人摘下了眼镜。

“凌风云!”

司奕夜一眼就认出了眼前这个举止轻佻的男人!正是上午在广告牌上看到的风云科技的董事长凌风云本人!

“啊???!!!凌风云!!!???”

于静婉立刻发出了惊喜的尖叫声,不过“喜”明显大于“惊”。

凌风云对着于静婉露出了绅士般的笑容,再次发出了邀请,“现在你知道我的身份了,怎么样?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