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先锋
作者:龙升云霄 | 分类:科幻 | 字数:11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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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潜伏
“你们都出去吧。”
回到油尖旺区警署,陆启昌将所有人都支了出去。
“关掉!”
等到众人出去之后,不忘对房间内的摄像头招招手,示意监控室的警员关掉探头。
看着熄灭的摄像头指示灯,陆启昌长出一口气。
捏捏脖子,将衣扣解开两颗,略显烦躁的说道:“怎么搞得这么大,死伤几十人,上面的鬼佬问我这里是不是叙利亚,弄得我很被动啊!”
港岛不是法外之地,两大公司几千号人上街火拼,不可能瞒得过警务处与总督府。
虽然林耀打点关系,新闻媒体没有报道出这件事,却不代表它没有发生过。
陆启昌成为油尖旺区的O记主管,在他的地盘上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早知道林耀会玩的这么大他说什么也不会同意。
“安心啦,报告写的漂亮点就行,鬼佬嘛,你真当他们是来做包青天的,还不是走走过场。
回头我叫几个肺痨鬼出来顶罪,一没伤到无辜群众,二没损失公共财产,再拉几只替罪羊出来,上面有了台阶下不会纠缠很久的。”
林耀坐在椅子上,双腿搭着桌子,根本不理会陆启昌的卖惨。
陆启昌拿他没办法,慢慢也就不纠缠了,改口道:“我接到消息,洪兴将你当成了生死大敌,说要出动暗杀队,打掉你。”
“应该的,旺角是洪兴的基本盘之一,洪兴守了几十年了,被我抢了肯定不甘心。
我不是朗青,想打掉我没那么容易,这些下作手段对我没用。”
林耀至今没接到洪兴蒋先生的电话。
没有电话,也没有消息。
不说和解也不说开战,就这样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傻子都知道洪兴有大动作。
现在旺角在他手上,昨晚又经历了一场大战,洪兴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再开战,不然就是挑战警方底线,要来也只能来阴的。
暗杀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旺角你已经拿下来了,接下来的一年内你不许再动了,老老实实待在旺角,不然我罩不住你。
港岛是讲法制的,你现在风头太盛,不是好事。
就拿洪兴与东星来说吧,他们两家背后谁没有几个议员撑着,你有谁?
听我的,修养一年,马上要选旺角区****了,你要是能选上会对你帮助很大,相当于一只脚踏入了上层社会。
当然,你的身份是个问题,想要选上估计很难。
各大公司中,只有洪兴的龙头蒋天生挂着区议员头衔,东星的骆驼忙前忙后十几年,又是盖养老院又是资助贫困学生,到现在毛都没摸到一根。
倪家的倪永孝更惨,一年花了四千多万,结果连提名都没提上。”
陆启昌从柜子里翻出两瓶可乐,自己一瓶,又递给了林耀一瓶。
林耀用牙咬开瓶盖,拿在嘴里慢慢喝着。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他才吐出口气打破了平静:“你当我不想啊,你也说了,我的身份是个大问题,不是那么容易选上的。
蒋天生能选上,是因为蒋家本就不是纯粹的灰色家族,带有一丝政治性,而且愿意给人当狗。
就算这样,蒋家每年也要交几千万上去,我哪有那么多钱给他们?”
公司想要做大做强,必须黑白两道通吃。
这个道理林耀不是不懂,但是你身为黑的,想要洗白哪有那么容易。
洗白不是放弃灰色产业,以后不碰江湖事就行的。
上面要有人拽你上岸,没人拽你,你一辈子也上不去。
强行上去了别人也会把你踹下来。
“我考虑过了,旺角刚打下来,这个地盘够我消化一阵子。”
“一年不敢说,半年之内群星肯定会处于潜伏期,在此期间旺角会歌舞升平,路不拾遗,白天你在街上看不到一个小混混。”
“至于选旺角区议员的事,我也不瞒你,对区议员这个位置我确实有些想法。”
林耀坐直身体,小声道:“知道电影吗?”
“电影?”
陆启昌当然知道电影,现在是1985年,武侠片大行其道。
尤其是从今年开始,港岛开始引进国外优秀影片,此举也大大促进了港岛电影业的发展。
“你要拍咸湿电影?”
陆启昌一脸疑问的看着林耀。
“什么咸湿电影,你以为我捞一笔就走啊。”
林耀有些啼笑皆非,正色道:“我很看好港岛电影行业,觉得这是一个未来三十年间都大有可为的朝阳产业。
我计算过,1984年港岛票房前十,一共创造了三亿七千万票房。
一年下来,大概有两百多部电影上映,总票房将近八亿港币。
成本呢,只占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意味着只要你有好剧本,拍出来就会大赚特赚,一部片子赚几千万都不成问题。”
林耀很看好电影产业,作为过来人,他清楚电影产业的基本盘在未来会越来越大,三十年后依然如日中天。
更妙的是,因为很多电影乱入,类似无间道系列、监狱风云系列、赌神系列、五福星系列、古惑仔系列、英雄本色系列...这一类的电影都没有出现。
这就给了他操作空间。
他现在雄霸旺角,短时间又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不拍电影干什么。
而且他有拍电影的便利呀,手下几千兄弟,根本不用请人跑龙套。
要是拍英雄本色系列或者古惑仔系列,干脆连主演都不需要了,直接让刘华、左手、傻强、陈永仁他们上就行了。
等到电影火爆港岛之后,谁还敢说他们社会,他们都是电影演员好不好。
林耀之前苦思许久,觉得他想洗白只能依靠电影。
走现实中项家兄弟的路线。
区别只在于,项家兄弟身上的青色太浓,没能选上议员,他肯定要选。
“你去拍电影,有没有搞头啊?”
听着林耀的长篇大论,陆启昌还是觉得很出戏。
林耀是什么人,群星社的董事长,江湖上有名的大哥大。
港岛江湖之中,比他更威风的人找不出十个来,这样的人去拍电影很让人难以理解。
在大家的想法中,林耀应该是穿风衣,戴墨镜,手拿大哥大的样子。
开口闭口就是砍人全家,杀人放火,笑起来阴险狡诈。
做正当生意很出戏。
“反正一年半载之内我这边不会动,至于有没有搞头到时候再看喽。”
林耀说完看了看审讯室内的钟表:“陆sir,下午四点半了,我很忙的,你什么时候放我走,不会真要留我过夜吧。”
陆启昌反驳了一句:“我们这的时间,比外面快了半个小时,现在应该是四点。”
“有区别吗?”
“没有吗?”
“有吗?”
“有啊!”
二人相视一笑,举着可乐瓶子碰了一下。
喝下一口,陆启昌换上正色:“晚上八点放你出去,不关你一段时间,上面会有人说闲话的,毕竟你这次闹得太大了。”
“装就装的像点,一会出去让人把摄像头打开,冷气开的大点。”
林耀看了眼摄像头,小声道:“你也小心点,你这警署漏的跟筛子一样,别以为只有你们会派卧底,那些存在几十上百年的公司们,没有一个是好相与的。”
“你没派吧?”
陆启昌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的问道。
“我不用,我有你嘛。”
林耀举了举可乐瓶,笑道:“只要咱们兄弟两是一条心,油尖旺区又有什么是我们搞不定的?”
呵呵...
陆启昌报以冷笑。
哈哈哈。
林耀也在笑:“开个玩笑,别这么认真,太认真的人很容易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