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余粮
作者:白鹤凌 | 分类:穿越 | 字数:10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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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时间点
“装在簸箕里吗?阿母?”
钟灵边找边问。
“是啊,就是晒地瓜干的那个,干净的,上面要撒上一层白糖。”
丁先凤见钟灵依着指示办好,便把金桔从锅里铲出来。
此时的金桔,已经全身裹上了一层糖衣,一颗颗金黄金黄的,加上那层诱人的透明糖衣,卖相十足了。
但这还没完,丁先凤把金桔铲到簸箕里,用手将还滚烫的金桔在绵白糖里揉开。透明的糖衣外,现在已经粘上了白糖,顿时就一颗颗分开,不再粘在一起了。
“哇,阿母,真香,好好吃呀,和过年时街上卖的一样!”
钟岳已经迫不及待地尝了一颗。
丁先凤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还有什么比得到自已孩子肯定更让人开心的?
折腾了三个多时辰,金桔糖终于做好了,不过,还摊在簸箕上,等着凉后糖硬结上再装罐,这样就不会粘在一起了。
“阿灵,这些糖不要卖了吧,干脆就留下来,过年时做手信?”
丁先凤问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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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孩子自已采来的,当然要征询下孩子的意见。丁先凤倒不是贪可以省过年的手信,只是觉得最近孩子少在家里干活,又挣了点钱,要说起来,这煮糖的柴火什么的也算是公中的。
如果都是自家的孩子得了好处,也会被大家怨念。
“好,让大家吃吃咱们自已做的金桔糖也好!我就卖佛手柑吧,明天再多采些回来腌渍,我看山上还挺多的。”
钟灵没有意见,这些金桔糖数量不多,拿到街上卖至多除了回本再赚几次肉包吃,如果留给家里公用,还能博一个好。
钟灵如果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生,可能会对阿母的想法不满,凭啥啊?我辛苦劳动的成果,给大家了。
但是30多岁灵魂的钟灵,当然明白,自已有大的赚头时,也要舍得给旁的人一些小惠,这样,才能让你前进的道路越走越顺。
所以,钟灵毫不犹豫地支持了阿母的决定。
见钟灵这么懂事,丁先凤不由地舒了口气,眼底里又充满了疼爱。
钟奶奶很满意,下午做出来的金桔糖,至少有20来斤呢,这过年时亲戚往来的手信就有了,还从来没看过大儿媳妇表现过,原来她做蜜饯的手艺这么好。
“老大家的,还有老二家的,大家一起帮忙,时辰不早了,该做晚饭啦!”
钟奶奶一声令下,顿时让沉浸在金桔糖做成功的喜悦中的众人,进入了另一个喜悦的高峰期。
晚饭,那可是米饭配红烧肉的高级待遇啊!
“阿母,要不然晚上做咸菜饭,再做一个红烧肉,泡紫菜汤,怎么样?”
丁先凤建议道。
“好,省得炒菜。你们想要吃锅巴吗?想吃就叫你阿母多加把火!”
钟奶奶今天白得了五斤白糖,两斤肉,还有那么多的金桔糖,全部不用花一文,顿时心情大好,主动问起钟岳和钟灵来。
“我要吃锅巴,阿母,记得火要多烧一下啊!”
钟岳交待。
咸饭锅巴很香,比起街上卖的零食也不差。不过,也不是每次做咸饭都有锅巴可以吃的,因为这样一来要多添柴,二来也耗米,所以钟奶奶一般都是把饭做熟了正好就把火撤了。
今天居然主动提出给孙儿们吃锅巴,真有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感觉。
倒是钟灵感觉到,这一切,都是经济窘迫逼的,如果手头宽裕了,钟奶奶好象也不是一个特别小气的人。
这个时候的钟奶奶,就显出了奶奶的几分亲切慈祥的样子,特别让钟灵怀念。
她甚至产生了放弃分家的想法,如果大家都这样凑合着也能过的。再说,发了财不就是为了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吗?钟灵相信未来自已一定能赚很多钱,让大家一起过上好日子,也不是不可能。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却是将钟灵这个想法重新推翻了。有时候,人多力量大;人心齐,泰山移。但是有时候,正应了那句话,只要有三个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
不过,今天晚上,大家的心都被香喷喷的红烧肉给拧到了起,家里也流溢出了过年食物丰足才有的喜悦气氛。
“金虹,你红烧肉做得好,你去做菜。先凤,你做咸饭吧,他们想吃锅巴,记得加把柴。小岳子,你去护厝抱柴。”
钟奶奶工作一一发派下来,钟灵感觉奶奶好有慈禧太后的派头。不过惟独少了她,不由得让她一楞。
钟奶奶看了眼钟灵又道:
“阿灵手还没好完全呢,你就帮忙烧火吧!”
哎,还好没派更重的活叫她干,这几天钟灵忙里忙外的,小身板还真是有些透支了。
烧火是最轻松的活,钟灵也就乐得动起手来。
丁先凤淘好米,又从大缸里拣出一捆去年腌的咸菜,用淘米水洗干净了,再用清水冲透,然后在菜砧上切成细细碎碎的咸菜丝。
将咸菜丝放到锅里用葱头油大火炒开后,把米悉数倒进去,再放入淹过大米一手背高的水,就盖上巨大的锅盖,叫钟灵用中文烧着。
二婶金虹则是把肉用水洗净后,放到菜砧上,用厚背的切肉刀,切成小孩半个巴掌大的肉,块块瘦肉上都带着肥肉,顿时赢得了钟奶奶一句夸道:
“老二家的刀功还是不错!”
钟灵听奶奶这一说,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药还没拿给二婶呢,就叫小岳子帮忙烧火,然后到房里取了药来,交给二婶,当然假说是刚买的了。
郑金虹把药放在桌上,钟奶奶倒是很配合地就立马拿了药罐,将药倒时去,坐在中灶上熬了起来。
不一会儿,药香就出来了。钟奶奶见药沸了,就拿起药罐,把药倒出来放在碗里,对郑金虹道:
家有余粮由乡村小说网的网友上传,乡村小说网免费提供家有余粮阅读老二的,你肉切完就先喝了药。药气药气,这中药啊,凉了就没效了。”
郑金虹答应一声,把肉切好后,果然就过来把那碗药一口气喝了下去。
接下来,八角和桂皮都由钟丽花洗好了,郑金虹把小部份肥肉放到烧热的铁锅里爆油,当猪油爆出一小洼时,她取了一大勺钟灵买回的白糖,放在热油里煮糖黑。
只见白糖在热油里迅速溶解,被油炸黑了,郑金虹便把砧板上的猪肉全倒进锅里,随着肉和油的接触“次次”声不绝于耳,郑金虹用锅铲将肉与糖黑拌匀,再撒上八角和桂皮去味,撒上盐,再加入没过猪肉的水,便叫钟灵大火旺烧。
等烧到锅里的水沸开时,又叫钟灵撤掉一块柴,改成中火。
慢慢地,锅里就有肉的香味出来了。
“哟,今天是过年啊?老钟家煮红烧肉?”
隔壁的邻居钟火田从地里回来,经过他们下埕时闻到味道,便扯着大嗓门喊道。
“呵呵,要不要一起吃啊?”
钟奶奶热情地回应。
农村的厅厝白天都是不关门的,厝边可以随便走来走去。
“不用啦,今年的萝卜收得还不错。回头我叫家里排骨炖萝卜去!”
钟火田也被勾起了馋虫,大声地谋划着。农村人就是这样,吃一次肉也不容易,如果要吃的话,一定要大声在众人面前说出来,显示自家日子的富足。
而钟灵用猪的粗骨炖的清汤也“古都古都”烧开了。钟灵捞出骨头,这次要做汤,只能先粗炖一下,这些骨头,还可以留着继续炖成高汤,钙质可丰富了。
粗炖出来的汤,钟灵切了个水灵灵的白萝卜进去,炖时,大骨菜头汤显出了喷香的味道。
“哇,锅巴的香味出来了。阿母,先给我一块锅巴。”
钟岳拿着碗,站到灶台边,眼巴巴的。
也只有他这个长房长孙才敢这样,到底还是有些明白大人对他的看法,有点肆无忌惮。
钟灵笑咪了眼,她好想把这副场景拿相机拍下来,等长大以后羞羞钟岳。
“不可以,现在掀了就漏气了,一会饭就会夹生。阿灵,火太大了,把火弄小点。”
丁先凤吩咐道。
钟灵依言撤了火,现在只要慢慢焖就可以了,包括红烧肉也一样。
这可是正宗的大灶饭和大锅肉啊!
说实话,钟灵也有些迫不及待了。
说话间,家里的男人们都陆续回来了。
钟老爷子和钟自强一起回来的,而赵乐不出所料,是和钟文强一起勾肩搭背回来的。
钟武强没有回家,他被郑公子又约走了,好象有什么事要出趟远门。多结交个把有权势的朋友肯定没啥坏处,钟雷倒也不阻止。
当然,如果他知道这事会威胁到儿子的生命的话,他肯定打死也不肯的。
老三没回来吃饭,钟奶奶有些遗憾,但听说是和郑公子出去的,她心想,肯定会比家里吃得好吧,也就把这点遗憾抹去了。
家里分面两桌,男人坐上首,女人在灶孔边搭了个小桌子,两张桌上,都各放了一盆做得油润通红的红烧肉。而大骨炖萝卜汤则是雪白雪白的,光从这颜色对比上来看,就十分赏心悦目。
有的人喜欢吃瘦肉因为瘦肉有嚼劲,有的人喜欢吃肥肉因为肥肉香。有的人觉得瘦肉偏硬,难以嚼烂,有的人觉得肥肉腻,难以下咽,可惟独红烧肉这道菜,肉是五花三层,经过制作之后,美味不可用言语来形容,肥而不腻,堪称一道经典名菜。
钟灵挟了一块尝了下,嗯,真好吃,入口即化,真正达到了红烧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的高度,配着QQ的咸饭,还真是赶饭啊!
钟岳吃完一块锅巴之后,赶紧盛了碗饭,一眨眼就吃光了,嚷着再添一碗。
钟老爷子乐了:
“小岳子,如果天天这样吃,不到一年,准吃成个大胖子。”
哎,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胖子好不好?有胖子也是十分稀罕的事,钟灵不由地想起从前那个思密达的国家,全国只有一个胖子的盛景。
吃完饭,丁先凤留在灶间洗碗,钟灵从腰里掏出那七八片的人参,对她道:
“阿母,这是我买给阿爸的,你熬了今晚上给他喝吧,这里冰糖,等熬开了,再放里面溶化就行了。”
丁先凤接过一看,是人参,顿时就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