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天下
作者:沐莫谦心 | 分类:穿越 | 字数:90.7万
本书由顶点小说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四十二章 玉手清漾解无痕
我看着她,把玉手轻漾的酒一饮而尽。
“怎么,你还有心情在这里喝酒?”冥月走过,手中提着剑,带着一脸地冷笑。
“怎么会没有呢?绿无常他自己想要死在惊仙居这样的温柔乡之中,想必做鬼也很快乐的吧。再加上,他也是很愿意就这样束手就请,冥月姑娘又何乐而不为呢?”
“希望你也这么想。”
“冥月姑娘,不来喝一杯吗?”
“借酒消愁,不是你苏云流天才干的事情吗?”说话间,她已经走向了远处。听幽兰和似岚说,以为惊仙居的守卫都没了的原因,所以,冥月正在负责招收另外的一批人马,赤火也在帮忙着。
赤火?若是让她选的话,哪个是帅哥,她应该就会选哪个吧?
谈笑间,我抱着腿上的女子,轻轻地吻了下去。
——————————————————————————————————————————————————————
沧际曾经问我,还有没有什么要求,我说,把行刑的日子再压后五天。沧际答应了,只是因为有了上次绿无常自己打开锁链的事情,这一次,他特地命人用上了曾经关押雪扫空之时所用的特制玄铁,甚至还在牢房之上架了几道门锁。这些事情,本就无关紧要,也就随他去了。而我,在这已经过去四天的八天之中,我只是纵情地呆在莺歌柳汀之中,不问世事。
“苏云公子不要救你的那位朋友吗?惊仙居的规矩向来是很严酷的,听前辈们说,真的是很恐怖的呢。也不知道你的那位朋友,要忍受什么样的痛苦呢!”幽兰和似岚一起坐在我的腿上,何谓娇弱如轻柳,便是如此而已。
“这个高兴的时候,何必提这些扫兴的事情呢?幽兰,似岚,你们何不共舞一曲呢?”
歌声轻扬着,漫漫舞姿,时近时远。而我,却在露天的水榭上,沉沉地睡着了。
——————————————————————————————————————————————————————
这一天的夜晚,依旧如平日一般,享受着所有关于惊仙居的热闹。通常在这个时候,不管是厨房,还是各个厅堂,都会非常的繁忙。而一天之中,这个时间的生意已经达到了顶峰的状态。这一切的收入,也是维持惊仙居一直在扩建更多更多的亭台楼宇的金钱来源。
赤火直到很晚才可以安静地躺在床上,因为,基本所有琐碎的事情,小到每个丫鬟的认识安排,大到维持着惊仙居之中温和的场面,每一道的程序,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了的。
“赤火姐姐,你快救救我,快救救我啊,那个人要杀我。呜呜……”有一个声音在她的旁边忽远忽近地飘荡着。
“谁,你是谁?”
“奴婢是惊仙居中的一个小丫鬟,求赤火姐姐救奴婢一命。求求姐姐。”
“谁……谁那么大胆,敢在惊仙居之中杀人,到底是谁?”
“就是那个被老板关在暗牢之中的那个男人,说是叫什么绿无常,就是他。他从里面跑了出来,说要一点点杀光惊仙居的人。他说,要把惊仙居给他的耻辱通通都还回来。姐姐,奴婢好怕啊……快点来,晚了我就没命再来见姐姐了。”
“他在哪里?你叫什么名字,快告诉我!”
赤火从床上坐起,看着空荡荡的屋子里面,连烛灯都还没有灭掉,刚刚,自己正坐在床边打了一个小盹。
刚刚的是梦吗?
她侧了侧身子,准备下床喝水,却发现有什么东西从床沿边上落下。她好奇地拾起,放在手中观察着。这副金钗,是某一年的时候,惊仙居为着丫鬟们所打造的,基本所有的丫鬟都会有这种类型的金钗。
她把金钗握住,上面还有一些血迹,半干未干的。
难道,不是梦?
这件事情,一定要告诉老板,关上了房门,她的手中一直握着那支金钗。一路从小径走了过去,她四处张望着,生怕那个人真的突然从后面窜出来,杀了她灭口。
————————————————————————————————————————————————————————
沧际带着我们一起来到暗牢的时候,暗牢的门已经全部敞开着,而绿无常双手双脚上面拷着的铁链的也都已经全部打开了。他依旧坐在里面,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转过了视线,盯着粗糙的石顶。
他,依旧是保持着原先的态度,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但是,我和沧际都注意到他的脚上有着一些泥印,看上去还是湿的,要不是沾染上了这夜晚外面的水气,怎么会让鞋也湿了呢。
“绿无常,你太没有人性了!你连一个小小的丫鬟你都要杀,要是当初你说,那个自称是雪扫空的人是你的话,我不管怎么样也会救你的。惊仙居也有惊仙居的规矩,他们也只是按着他们的规矩办事,把你关在暗牢之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你至于为了那么一点小事伤害那么多的人命吗?何况,你已经杀了这么多的人了,收手吧。要是你现在认错的话,我会帮你求情的,好不好?”
他清笑着,“苏云,你太傻了。”
我傻?我即便是再傻,也没有他傻。
“你到底把那个小丫鬟给怎么了?她现在是否还活着呢?”我摇晃着他的身子,急切地问着。
他闭上了眼睛,便再也不说话了。
“你要是再不说的话,在死之前,我们会让你生不如死,来人,给我用刑。”冥月皱着眉头,已经安奈不住。
沧际微微地咳嗽了几声,拦在冥月的身前,“不用大费周章了,有些人,不管你怎么逼他,他是绝对不会开口的。所以,冥月,不用白费力气了。还是让他好好地在这里等死吧。这样,也许,他会想明白些什么。即便是不会明白也没有关系,不是吗,苏云?”
我诧*对着他的反问,一时间没有言语。
我知道,沧际虽然表面上来说,一直都是比较尊重我的意见的,但是,在暗中,他一直有派人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其实,不用想,我也知道,他只是怕我把绿无常从牢里面劫走,让他没有办法对外人作个合理的交代。
这一次,沧际会在绿无常身上再加上多少的锁链呢?我实在是不得而知,因为,这些事情,沧际似乎是有意避开我才做的。
赤火很努力地在查找着那个梦里出现的丫鬟,但是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因为,这支金钗上面并没有刻下人的名字,也没有特别的记号,而惊仙居之中大概有好几千只一模一样的金钗。
而几千多的人,也无法让她们在同一时间集中在这里,因为,惊仙居之中仍要照常营业着,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客人。
那个丫鬟的下落,是生是死,完全不得而之,也无从查起。
我淡笑着,不过自嘲罢了。绿无常,这样的你,我不会救。
———————————————————————————————————————————————————————
第五天的晚上,依旧是那样的时间,所有的事情,找着它原来的轨迹发展着。谁都没有发现,这个晚上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事实上,这个夜晚的确也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的。
只不过,赤火又做了一个梦,一个可以跟她前一天晚上连接上的梦。
“奴婢死的好惨啊,赤火姐姐,为什么你都不来救奴婢呢?”
“谁……谁……我不是故意的,我实在是找不到你啊!我……我已经通知老板了的。”赤火摇着手,躲在墙角,蜷缩成了一处。
……
她颤抖了一会儿,掀开一小块的被角,往外探着脑袋。
“啊……”
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披散着头发,只是盘了一个小髻,插着一支金钗。她坐在圆凳上面,安静地盯着赤火看着。
她的周围分散着一些白色的弱光,不太亮,看不清她的面容。
赤火缓缓地把被子挪开,正要缓缓地走了过来。
“姐姐不要过来,我的脸,一定会吓坏姐姐的。”说话间,那个白衣女子已经把头偏转了一个角度。
赤火犹豫着,终究还是停住了叫脚步,坐在了床边。
“我也知道那个绿无常是在是太狡猾了。不过,我不怪姐姐,我只求姐姐能让那个杀人凶手早点死,这样的话,我也可以安息了。诶……只是可惜,他现在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哪里,我真恨不得他今天就死了。到了阴曹地府,我也已经向阎王告他的状。”
“你等等,我马上去跟老板说说。这个人,也的确该死。我马上就去。”
说完话的时候,赤火已经穿好了衣服,出门的时候,她特地多看了一眼还坐在圆凳上面的白衣女子,似乎,赤火根本没有看到她的脚。
“苏云?你怎么会在这里?”
—————————————————————————————————
我们就是这样逮住了扮作白衣的女子。
为了掩人耳目,我们还是把她带到了暗牢之中。
也就是在刚才,我冲进房门与那个女子交手的时候,她看上去的样子根本不会什么武功,只是胡乱地挡着,挣扎着。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真的看到了那张脸,一张极其恐怖扭曲的脸,在上面,我几乎已经看不清分明的轮廓。
这一切,都是这个女子捣的鬼,本来,对于绿无常的事情,我是真的没有一点的头绪,直到绿无常的情绪突然地转变,我就知道,他有什么事情瞒着我。虽然所有的事情都是指向他的,但是我却依然坚信,绿老鬼不会干这样的事情。因为,他没有必要。
当我和着沧际说着这些的事情,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是一件多么牵强的事情,但是没有想到,沧际居然同意我的说法。他说,苏云,你不用惊讶,我并不是给你面子,我只是也想找到真正的凶手罢了。大家各取所需,你不用用着这么感激的目光看着我。
他总是不喜欢接受别人关怀的目光。
我答应了,所以我们一直在不动声色地等着真正的凶手自动现身。所以,我们特地放出所有的消息,把行刑的时间延迟在了八天之后。
真正的凶手似乎对着的目标就是绿无常,也更想他早点死。果然,也就是在第四天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按捺不住了,又再次出击,只不过,使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利用了赤火来达成她的目的。
“你们为什么会发现破绽,我所有的安排都是天衣无缝的!”白衣女子虽然被捆绑着,依旧是不断地挣扎着。
*******************************************************************************************************************************
《流云天下》沐沐作品,纵横中文网首发
书友群:90179897(慕斯集合地)敲门密语:书中任何你喜欢的人物
第27章已解禁。从30号开始,沐沐会陆续解禁前面的VIP章节,一天一章,不间断。感谢订阅过的亲们,谢谢你们的支持。另:第四卷,第21章,是免费章节。
在第一卷中,沐沐会放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和番外歪歪等小短片,也兴趣的亲可以告诉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