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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天下

作者:沐莫谦心 | 分类:穿越 | 字数:90.7万

第四十四章 天下第一偷香

书名:流云天下 作者:沐莫谦心 字数:3557 更新时间:2024-09-17 08:13:05

“因为我的出生,我的存在,对于所有正道的人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我一直在想沧际的话,想着他说这些话时候的平淡与轻笑。我不信,他的心底也如他外表的沉溺一般冷静而无伤。曾经,我的心底也有过多少涌动咆哮的涟漪,沧际,他也不过是个如我一般的凡人而已。

沧际,北弓沧际。

能被整个白道称之为“莫大的耻辱”的,也只有二十几年的那一件事情了。二十几年前,北弓凌日当着天下众英雄的面,劫走了苍明界界主的新娘苏云锦。然而,在这样的紧急关头,苏云锦没有如所有人预料的那般,宁死不屈,而是急急地投入了北弓凌日的怀抱。这样的丑闻,一直被视为白道间莫大的耻辱。

所以,两个人的结合,从来都不曾少过暗杀,血腥,与刀剑。而即便是在这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之后,白道的人依旧没有忘记这样的耻辱。所以,即便是北弓凌日和苏云锦先后失踪在乾坤四方城中,即便这两个昔日武林之中让人评论最多的名字早已烟消云散,还是会有人,不会放过他们的孩子。

耻辱,这个东西,是可以延续的。

因为,对于某些人来说,沧际的身上,流着某些不该流动着的血液。

沧际,北弓沧际。北弓凌日的儿子,苏云锦的儿子。

当这一切来得这么突然的时候,原来,最不惊讶的竟然会是我。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应该叫做物极必反呢。

可是,我依旧不懂,既然当年苏云锦是自愿跟着北弓凌日走的,那么在为他生下了孩子之后,又为何要选择离开,又为何要下这么重的蛊术呢?

我依旧靠在床上,等着西冷的月光。

特地借了沧际的几个小伙计把我的床挪了挪位置。

牡丹万芳的香檀雕花水漆靠,直直地对着月光,我把头静静地埋在上面,硬硬的木板,总是让人觉得咯得慌。

伸手可见的范围,月关清冷,打在细密的指尖。

随意地伸手,触碰到的是自己圆圆地耳垂,那种柔软的感觉,像是在触摸另一场相思。父亲曾说,我这对耳垂最像母亲。那是很早很早的记忆了,早的我都快记不清,这个总是带着浓重阴郁之味的男人,是不是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可是,在一个人的这些年,我竟养成了这样不好的习惯,竟这样不自觉地抚摸着自己的耳朵。似乎每一次,这样一个机械的动作,可以让我感觉到什么。

我想起沧际双鬓之间清晰可见的白皙耳垂,愈发地厚实。

他的耳垂,如我一般,如母亲一般,都是惊人的相似。或许,这才是我觉得他那么特别的原因,就像看到银翠的时候,那样的耳垂让我经不住想要用力地去亲吻。也像是我帮银翠的理由,其实,我并没有她想象的那般伟大,我只不过是为了帮那对长在她身上的特别的耳垂罢了。

“流天,拥有厚实耳垂的人代表他会拥有幸福哦。”曾经,这个被称为我母亲的人,总是说着这样的话。福气,幸福,从她被劫走的那一刻开始,从父亲终日酗酒最终也销声匿迹的时候开始,早已经注定伸手不可见。

我有了几许冷笑,很无奈。凄清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刻就连飘碧也不在我的身边,所以显得空荡荡的,更不知所以。

脖子微微地酸痛着,以前,要是飘碧在的话,不用爷说便会在我的身后点上高高的大软细枕,绵绵的感觉,就像飘碧的小脸蛋。然而,这个丫头还会嘴硬着数落爷一番,明明就是很关心爷嘛。

一直都觉得,那一年救下飘碧是一个偶然,带她在身边也是一时冲动之下的决定。因为,爷一向独自漂泊惯了。然而,直到这一刻,爷才发现,飘碧不在的日子,爷还是不习惯,很不习惯。

看来,爷真的是太习惯有人伺候的日子了。

昨日设下的局该来的人没来,倒是等到了不该等的人。飘碧的事情还是没有头绪,我总不可能真的依照花笺上所说,明年的九月初十再相见吧。

我也曾在倾慕弘的身上观察过,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发出那样清脆的铃铛声。所以,那个绑走飘碧的人,绝对不会是他。何况,飘碧对于他来说,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要绑的话,绑走小妞,也许还能逼沧际乖乖地就范。

不知不觉间,我又把自己的思维绕道了小妞的身上。

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兆头。

我扫着窗外的月光,它是不是也是有它的色彩呢?只不过是常人的眼睛怎么也看不到。叶儿刚刚已经被我打发走了,送她出惊仙居后门的时候,她的眼角涌着怎么也抹不完的泪。当做没看见,这应该是最好的方式,因为,爷现在无暇去顾及其他多余的东西。如果再没有那个神秘人的消息的话,我想,我必须要去见一些人。

难道,昨天的招婢大会已经被对方识破了吗?

我瞪着硕大的眼睛,对着黑夜里的光,即便是窗外树枝间细微地响动,我都清晰可辨。也许,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吧。

一只脚翘在另一只脚的上面,我把手盘在脑后,半眯着眼睛。

我想把世界看得模糊一点,不要太清晰就好。

今晚,或许是在惊仙居的最后一晚了。

“呤……呤……呤呤”

耳朵极度敏感地蠕动着,有如放大的瞳孔一般,大大小小的伸缩着。

是那个声音,在山顶的时候听到的那个声音,在飞仙大楼里也听到的那个声音。一阵欣喜在我的胸口狂乱着涌动。

这个人,果然按捺不住了。还是,他想要在我的身上找到些什么东西呢?

我迅速地扯过零乱地被褥,掩在自己的头上,好让这个人以为,我像是睡着了一般。

呤呤的声音渐渐地近了,漆黑之间,我几乎可以悉数自己的心跳声。

看来,这个人,武功实在不弱,脚下轻盈盈,吸气与吐气之间不带任何的浑浊之气,这,只有具有上乘内力的人才会达到这样的境界。

我静静地听着,然后听着那样故意又被压低了声响的脚步慢慢地靠近我。

月光之下,他看不清我的脸,我也只是眯着眼睛,不急着去看他。

我微微地转了个身,然后大喊一声,“站住!我看到你了!”然后又是一阵昏昏地呼吸声。

那人先是一惊,随即楞在原地老长的时间,待我一直也没有响动之后,才敢恢复挪动的姿势,渐渐地向我靠近着。不过这一次,他的动作又渐渐地放大了些,大抵是觉得我睡得太熟了吧。

轻敌,向来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何况,这个神秘的人,还抓走了我最心爱的飘碧丫头。

这一次,要连带着所有的旧账都一起跟他算了。我突然想起那个时候,要不是这个人在暗中作梗,那么,我也不至于被水娇娇逮到,然后还很轻易地夺取了爷的一个吻。那一晚,是我最大的噩梦,被水娇娇逼婚的噩梦。一想起水娇娇还在巴拉巴拉流口水的肉呼呼的大饼脸,我就一阵颤抖。

一股愈加强烈的报复欲望在我的心头萌生着。

这一次,他死定了。

呤呤的声音,再次又近了一些。

其实,我真的怀意,这个东西声音这么响,为什么这个人还要放在自己的身上呢,还是因为我从小都在幽静昏暗的环境中长大,对着这一类的声音特别的敏感呢?而不管是哪一种,这一个人,都即将被爷逮到。

五……四……三……二

一……

原来,被人下了这么多次的圈套,来捉弄别人一次是这么让人兴奋的事情。

我飞跃着起身,掀开被子,在对方还未完全反应过来之前,便已经把手指轻轻地绕到了他的身后。

悲五穴下三寸,涌司穴上一寸,会常穴左两寸。

手指尖的力道不轻不重,刚刚可以维持三个小时。

我轻轻地若无其事地拍了拍手掌,对自己的杰作非常的满意。

一道花笺,从我的袖口之中飞出,一阵凉风袭过,带起了在屋内四周角落里的蜡烛。顿时,一片温亮。

我听着那银铃般的声响在他的腰间渐渐地发出。

很清脆,也很悦耳。只是,爷对这个声音,太过敏,过敏地让爷想起飘碧被绑的事情,一阵无名地怒火便从心中灼烧起来。

我这才看清了这个人,这张脸。

不过双十年华,白嫩的肌肤间,似乎还能看到韶华的晕迹。一双丹凤眼,浓黑的眼眸,美得有如一个女子一般。而稚气未脱的脸上,带着惊讶,带着娇怒,也带着不屑。只是因为被点穴的缘故,才会任由我宰割地站在这里。

他保持着在黑暗中的姿势,一只手悬浮在空中,另一只手却在是往着我的方向。而他的手中却是拿着一只小小竹筒,还有一只云紫软毛笔。

天下第一偷香?

从这个精致的竹筒我便已经知道,这个里面装的是天下第一偷香。所谓,无色无味,闻的人心神荡漾,偷东西的人乐得偷香,所以名曰天下第一偷香。

难道是想迷晕我么?

再看着上等的毛笔,难道这个小子想要在爷的脸上再写上一份绑架信么?

我细细地打量着,突然发现,原来,爷还是不能痛痛快快地宰这个小子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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