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拾回春
作者:狐酒 | 分类:穿越 | 字数:7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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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筹划
167婚前的筹划
邓家长房长子,刚在奶娘怀里吃了奶,正困得厉害,兴许是睡梦里梦见什么,小嘴儿一张一张的,白嫩嫩的脸蛋儿直想让人揉两把,他如今还未取名,在兄弟中排第三,在他上面两个哥哥粥儿和饼儿,两个姐姐,一个是邓知信前妻张氏生的红儿,另一个是二房梁氏去年生下的英儿。
粥儿和饼儿这两个小家伙因为年纪小,宋氏舍不得送他们去学堂,便由邓知仁闲暇之时教他们识几个字,如今《三百千》已能背下,唐诗也背了几十首。粥儿挨着宋氏,饼儿则直接压在了哥哥的肩膀上伸长了脖子,圆圆的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祖母怀里的小婴儿,元元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把宋氏身边的位置让给了只比她小半岁的红儿。
去年梁氏生英儿的时候,这几个孩子被教了规矩,知道襁褓里的娃娃是不能随便碰的,然而架不住小宝宝糯米团子似的可爱模样,粥儿还是大着胆子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宝宝的包被,“祖母,弟弟怎么老是睡觉啊?什么时候才能和我们玩啊?”
宋氏面上满是怜爱,目不转睛地瞧着孩子的小脸儿舍不得移开,听了长孙童稚的言语,笑了,“你们弟弟累了,需好生睡觉呢。”
饼儿忍不住问道,“祖母,弟弟叫什么名儿?”前些日子粥儿和饼儿起了大名,粥儿叫邓敬舟,饼儿叫邓敬秉,报回晋州上了族谱,这会儿哥俩儿的新鲜劲儿还没过去,便眼巴巴的看着祖母。
宋氏暗自摇摇头,自个儿欢喜了半天,却把这事儿给忽略了,不过,刚生下来的孩子也不可能给他起大名,若是循着乡间习俗,就该起个不起眼的贱名叫着,为的就是好养活,于是笑道,“你们弟弟还小呢,大名得让你们大伯起。”说着,笑看了一眼邓知信。
邓知信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长子,见母亲说到这个,连忙道,“大名儿不着急,倒是明天洗三,不如先起个小名儿吧?”
“小名儿么……”宋氏看看右边的两个大孙子,又瞧了瞧左边的大孙女和小女儿,心下一动,道,“就叫倩儿吧,唤个丫头名儿,好养活。”
虽说是丫头名儿,却也无妨,反正是乳名,毕竟要等到孩子三岁以后才会上家谱,到时候还要给他正式起名,于是邓知信点头,“行,就叫这个吧。”
这时候温华捧了一盒点心进来,将果盒端到孩子们面前让他们一人取了一块,笑道,“名字定了?是哪个字?”
宋氏只简单认得几个字,会写自己的名字而已,之前给孙子起名也只是因为倩儿这名字一听就是丫头名儿,并没有想到具体应取哪个字。
倒是邓知信琢磨了一番,道,“就选茜草’的‘茜’吧?娘,您觉得呢?”
儿子说的自然是好的,宋氏应道,“成,就这个吧。”
温华将果盒放在一边,也拈起一块咬了一口,看着大哥邓知信的笑模样,心底掠过一抹淡淡的失落,到底不是自己的,终究……
元元吃完了手里的,眼巴巴的瞧着桌子上的果盒,果盒离得远,再加上还有邓知信这个大哥在——大哥平日里最是严厉,前几天饼儿背诗没背下来还被训了呢——她便不敢自作主张去取点心,只得蔫蔫的喊了一声“姐姐……”
温华意识到自己又陷入胡思乱想,便不免骂了一声没出息,听见元元喊她,视线移过去,正瞧见她眼馋地盯着桌子上的果盒看,愣了一下,随后便觉得有些好笑,这小丫头在几个孩子里辈分最长,年纪最大,平日里在红儿、粥儿和饼儿面前将“姑姑”的架势摆得足足的,几个小家伙倒也听她的,这会儿这个馋模样儿,倒让人真想把她搂到怀里搓巴几下。她转身取了几块点心,又倒了茶水连同点心一起放到了炕桌上,“你们都坐过来吃,别挤着弟弟了……别总干吃点心,要多喝水。”
她虽然因为久居书院的缘故很少回家,但是每次回到柳庄,都会给几个孩子捎带好吃的好玩的,又有耐心陪着他们玩,再加上年龄差距不大,因此几个小家伙总是爱黏着她,也愿意听她的话。
见几个小的虽然眼睛都舍不得离开茜儿,到底安分了许多,老老实实的围着炕桌吃东西,她笑了笑,对宋氏说道,“娘,刚才二嫂使人来说再有两刻钟就能上饭了,大哥是在这边吃还是去陪陪嫂子?”
邓知信没有犹豫,“我在这边陪娘吃些吧。”
宋氏听了却直摇头,“你媳妇这些天吃饭得注意呢,你去看看她,就在那边儿吃吧,嘱咐她把该吃的都吃了,别挑嘴,要不然苦的不光是孩子,还有她自己。”
邓知信已经当过一回爹,知道产妇坐月子的时候最是金贵,不亚于怀孕之时,若是为了以后子孙多多繁衍,照料月子时就更需小心谨慎。
说起来,他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和卢氏成亲后夫妻二人相敬如宾,并不像初婚时那般看重妻子,只因为卢氏性情柔顺,自从嫁进来便专心侍奉婆婆,平日里对弟弟妹妹也礼敬着,不摆长嫂的架子,在家务上亦守着本分,从不逾越,日子久了,他待卢氏便也渐渐亲和了许多。
他知道自己母亲面上虽然严厉,却最是心慈,想到卢氏平素的柔顺和她怀孕时黯淡的面容,不由生出几分怜惜,便站起身,“知道了,那我就去那边看看。”
待邓知信走了,宋氏叫过温华,“下午就把茜儿送回你大嫂那边吧。”
这句话倒让人诧异,温华眨眨眼,“嗳?……您不是想抱过来养着?”
宋氏扫了一眼屋里的孩子们,摇摇头,“你大嫂坐月子,你二嫂这些日子又代我操持家里的事儿,我在屋里也闲不得,光是守着这几个小的就够操心的了,还是让茜儿跟着他娘吧,再说了——坐月子又不是生重病,何况还有奶娘和嬷嬷帮着,累不着她。”
听到这一番话,温华不免为宋氏心疼,又老话重提道,“我让大管家给您送几个妥当的丫鬟过来吧?让丫鬟陪着元元他们玩,反正是在您眼前,磕着碰着有人帮着拉一把,好歹您也能歇歇。”
宋氏没有回答,只是眯了眯眼睛,抚着肩膀,道,“这儿有些不舒坦,来给娘捶捶。”
温华赶紧爬上炕跪在宋氏身后帮她揉捏,过了好一会儿宋氏也没说话,温华憋不住了,“让大管家挑几个老成的,娘……”
宋氏仍然摇头,“我这把老骨头,干了一辈子的活儿,也没怎么生过病,临老了,不用干活了,偏偏这儿疼那儿疼的,让人不自在。……家里拢共就那么几个人,哪里要那么多人伺候?再说还有你二嫂和瑶珠替我看着……”宋氏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又道,“先前媒人来的时候不是也带了家眷过来?那些奶奶太太们哪个不是身边带着五六个小丫头伺候着?可见这大户人家是极讲究排场的。若真是有好的,你还是留下使唤吧,将来到了婆家也该有几个得用的人。”
宋氏的担忧她知道,只是她自己身边并不缺少伺候的人,何况这两年讠周教出不少丫鬟,分了上中下三等,其中有几个还是专门为了宋氏而讠周教的,于是她仍旧劝道,“大嫂那边儿还有三四个人使唤呢,您这儿就只有瑶珠一个,实在是少了些,再说过两年瑶珠也该嫁人了,总不能把她留成老姑娘吧?大嫂之前要往这边儿送人,您没收是因为那本是伺候大嫂的,不好跟儿媳妇抢人,可外面的人不明白,以为大嫂不孝顺呢,保不齐要议论咱们家不好。”
这话说的在理,宋氏犹豫了,便有些迟疑。
温华想起这次带回来的东西,想要再劝几句,见元元和粥儿他们一个个睁着眼睛瞧着自己,便轻轻咳了一声,“你们几个去找滴珠姐姐,她有好东西给你们!”
等孩子们都去了西屋找滴珠,温华才从袖筒里抽出来一个信封,低声道,“娘,我给您置办了块地,三十顷中田,带着两口井和一个小庄子,还有座新盖的二进的宅子,这是地契和房契,您收好了。”
“这是干什么?我又不缺钱花……”宋氏把信封又塞回温华的手里。
温华也不啰嗦,未等宋氏拦着便直接开了炕橱放进了抽屉里,转过来攥着宋氏的手,“这可是我孝敬您的,您要是不收,就是不待见我了!”
宋氏还要拉橱门,温华一屁股坐过去挡住了,宋氏拉着她的胳膊,叹道,“你这孩子,明年就成亲了,怎么还这么大手大脚的?银子岂是好挣的?”
“知道——”温华看着宋氏日益增多的白发,心里一阵惆怅,挨着宋氏钻进她怀里,喃喃道,“我知道娘疼我,可这是女儿孝顺娘的,你可不能推辞!明年我就十五了,等成亲了就不能常回来了,想要什么时候来看看娘,还得婆家同意才行,不能在您身边孝顺您了……大哥二哥如今虽说没有分家,可以后难免没有摩擦,要是您在这边住得烦腻了,城里永宁坊的宅子我让人总是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到了夏天若是嫌热想寻个清静的地方,庄子上新盖的宅子也不错,”见宋氏仍要推辞,她婉言道,“这是女儿孝敬您的,你就别推辞了,以后要是大哥二哥分家,这田地也别分了,每年总还能有千八百两银子的出息,您拿着这笔钱,他们谁也不敢给您甩脸子看!”
说到这个,宋氏心里也不好受,儿子们都是孝顺的,只是有时候粗心,一些事情就忽略了,儿媳妇们虽好,可到底不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两兄弟再好,也终有分家的一天,如今虽还未分家,媳妇们亦有各自的小心思,不像这个女儿,虽是半路进的邓家,却掏心掏肺的孝敬她,她这个做母亲的不好偏帮,有些事情当作不知道也就过去了,女儿这一番心思终究珍贵,她再推辞恐怕就要给女儿增添愁烦了。
有时候想想,这日子过得飞快,一眨眼就过去了。当初这孩子来到家里的时候才八岁,如今也还不到十四岁,可眼看着明年就要议婚期,虽说这孩子比别家的闺女都要懂事,可在她眼里还是个身量未足的孩子呢。
然而她虽舍不得女儿,到底也已经定亲了,不能真把她留成老姑娘,想到她平日里的为人处世,宋氏叹了口气,替温华挽起鬓角的碎发,“你大哥二哥一向孝顺,我这个做娘的也受不了什么委屈,只是你——别人看着你温顺,实际上却是个犟脾气,又总是为了家里人操心,若是在家里也还好,只是到了婆家却需谨慎,闲事不要掺和,好事也不要多管,你若是能过得好,家里也能跟着少操些心,以后到了婆家就要守婆家的规矩,这是立身的根本,各家的媳妇都是这般熬过来的。”
宋氏给她讲这些,已是说得极为委婉了,她怕女儿不晓得为媳之道将来会吃亏,又怕讲得太明白了会吓着女儿。然而对于温华来说,她上辈子已是嫁过一次的了,虽然那时的婆婆早亡,她没有机会去体会“被压迫的儿媳妇”是什么感觉,却从别人那里听到过不少婆媳斗法的段子,其中矛盾冲突的精彩和激烈不亚于任何一部小说和电视剧,她也因此很是庆幸自己上面没有婆婆压着。
如今却不一样,她未来的婆婆还很年轻,还不到五十岁,而且听说性情不是个温柔的,颇有些古怪,这就更让人不安了,自家的门第和颜家这种高门大户相比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儿,将来嫁过去总要面对的,与其到那个时候陷入被动,倒不如现在就开始筹划,应该……不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