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拾回春
作者:狐酒 | 分类:穿越 | 字数:7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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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风之美男
21邶风之美男
邓五奶奶从腰上解下钥匙,“你们去家里再搬两张长条凳子来,出来的时候可要记得锁好门。”
两兄弟领命而去,小朝荣看见哥哥们走了,非要跟着他们,眼里含着泪泡儿闹着要出去,邓五奶奶拿着拨浪鼓哄他,他也不理。温华见邓五奶奶累的够呛,便建议让她抱着小朝荣去院子里站一站。
邓五奶奶没法子了,只好道,“那就去门口站一站吧,别晒着了。”
给他穿好鞋,抱着他到了堂屋门口,小朝荣看见自家爹爹,张开嘴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爹!”,立刻就见朝英爹乐颠颠的过来了,伸手,“我来抱吧,他可重呢。”
谁知小朝荣却不乐意离开温华,小胳膊搂着她的脖子不松手,还哼哼两声转过脸去。
温华眼睛瞄到朝英爹面上有些尴尬,便笑了笑,“没事没事,您去忙吧,他就是想瞧瞧热闹,我抱着他就行!”
朝英爹见儿子被院子里的摆设吸引去了注意力,看也不看他,只好道,“行,这不有马扎么,累了就坐下吧。”
温华抱着小朝荣站了一会儿,果然就觉得胳膊有些撑不住了,门口有张小马扎,她伸出脚尖把小马扎勾到树荫下坐了上去,让小朝荣坐在她腿上靠着,小孩子的身体软软的,抱起来特舒服。
菜地旁边用粗木支起了一个类似于三角架的大架子,不断的有一筐一筐的土被运上来,从架子上的绳子长短来看,至少也挖了六七米了。
朝英和朝益很快就搬来了凳子,放到屋里摆好。
温华正打算把小朝荣抱回屋里,却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在门口探头探脑的,邓五爷朝他招招手,他就颠儿颠儿跑进来了。
“爷爷——”他在离邓五爷还有四五尺远的地方站住了,怯怯的喊了一声。
邓五爷抓了把花生给他,“朝蒲啊,你不回家吃饭在外面跑什么?”
看来这也是邓五爷的孙子,只是不知道是哪一家的。
叫朝蒲的孩子不自在的嗯了两声,才小小声的说道,“我娘叫我哥回家吃饭……”
“哦……”邓五爷向屋里看了一眼,随即又问道,“你吃了没?”
朝蒲畏惧的点点头,“吃了。”
邓五爷的脸色就不好了,不过仍是忍耐住了没发火,道,“告诉你娘,今儿你哥哥在这边吃,回去吧。”
原来是朝益的弟弟……这个孩子的长相和朝益倒还真有三五分相像。
可是,都吃完了再来叫朝益回去吃饭,他还能吃到些什么?估计也就是些剩菜剩饭了吧?
温华有些难过,如果有人这样对待她,她早就受不了了吧?不知道朝益怎么挺过来的……
两桌席面都摆上了,堂屋里邓五爷和刘一口坐主座,朝英爹和刘一口的三个儿子陪坐在两旁,里间的那桌则是邓五奶奶坐了中间的主座,宋氏和朝英娘分坐两旁,朝英娘怀里抱着小朝荣,温华他们三个就在下首坐了。
因为下午还要继续干活儿,所以一干人都吃的不慢,邓五爷他们那一桌虽然有酒,却也没有饮的太多,前后不过半个时辰就散了席,吃了会儿茶便继续干了起来。
因晚饭不必再招待刘家父子,只要奉上干粮和咸肉就行,所以朝英娘就抱着小朝荣回家去了,只留下邓五奶奶陪着宋氏说话。
温华照着宋氏的吩咐进厨房把干粮和咸肉包在刘家父子带来的一个包袱里,又往里面塞了一瓶米酒,等刘家父子回家的时候拿给他们。
到了下午就渐渐有邻里来串门,都是村里的同族,过来打听挖井的事儿——毕竟只有村中的两三家大户才有自己的井,宋氏一个寡妇,现在的日子虽不说艰难,但也谈不上富余,骤然间能拿出一大笔钱来挖井,自然惊动了不少人。好在有邓五爷镇着,只说是邓知仁在外走镖挣了钱,怕他娘担水累着,就打了口井。
如此过了三四天,这口井才算是收拾齐整,井壁是由方石砌成的,深约五丈,算是一口浅井了,井口是一尺半高的厚重井石,再上面是一架辘轳以及拴好的辘轳绳和水桶,旁边还有一张邓五爷亲手做的木头井盖儿,这井盖儿十分厚重,再压上两块石头,一般的小孩子轻易推不动。
拜祭过后,宋氏动手打上了第一桶水,拿碗倒了分与众人喝,虽说还有些土味儿,但众人都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对庄户人家来说,有井有田便有了活路,就能够看到希望,因此家里有一口井对于宋氏而言无异于家族兴旺的开始,两个儿子一个做了军中的小吏,另一个也能干活儿养活自己了,等过两年儿子们都成了亲,再生下孙子,那她这一辈子也算是熬出头了,将客人们都送走以后,她一个人躲在屋里对着公婆和亡夫的牌位低声哭了许久。
温华看到宋氏掩面而哭,她虽然不太能理解,却还是明白宋氏这是在发泄情绪,她轻轻放下门帘,蹑手蹑脚的离开了。
院门关好,把鸡都轰回鸡窝里,把厨房收拾干净,倒了热水给自己洗脸洗脚擦身,又端了半盆热水回到与宋氏同住的东屋,宋氏正红肿着眼睛坐在炕上做鞋,炕桌上的小油灯忽明忽暗……
她爬上炕,把两人的铺盖铺好,又摊开凉席,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婶子,今天忙了一天了,早些睡吧。”
“好,等我缝完这两针,”宋氏口里应着,手上却是不停,过了一会儿,她抬头看了看困得摇头晃脑的温华,“你先睡吧,我一会儿再睡。”
温华勉强睁开眼睛,胡乱点了点头,“我睡了。”随即仰倒睡着了。
“小白菜儿啊,叶儿黄啊……”温华热得脸红彤彤的,背上都被汗浸透了,她一边哼哼着小调,一边拿着小铲子把长成的鲜嫩嫩的小油菜齐根铲断,抖一抖沾上的泥土,再收进身旁一个小竹蓝里面。
这块菜地约有一间屋子这么大——其实原本比现在还要大两倍,可是小黑驴没有地方待,而且宋氏想养两只羊,所以把大部分的菜地都清理出来,围上了新栅栏,盖了茅草棚,要拴驴养羊。
“你手里拿的明明就是小油菜,却去唱小白菜,嘁!”朝益砍好柴火,倚在篱笆上抱着胳膊,“这些也差不多了吧?够炒的了。”
温华看了看,篮子里已经装了大半了,也差不多了,她站起身,拍拍衣裳,提着篮子来到菜地的一角,那里背光,有一个方桌大小的简易棚,棚顶搭着草苫子,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些一尺多长的烂木头,木头上面长着一朵朵黑木耳,温华捡肥厚的摘了几朵,又把草苫子重新盖好。
用麻绳把篱笆门系牢固,她转过身来,“你们今天学的什么?”
朝益懒洋洋的搓搓脸,“先生教了《简兮》,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怎么了?”
“是《诗三百》里面的么?能教给我么?”温华瞪大了眼睛,恳求的看着他,能有机会识字,她还是很愿意的,对于繁体字,她虽然认识,却不会写,而且秦丽娘的记忆越来越淡薄了,她在努力回忆的同时还必须自己去学些东西。
“行啊!”朝益答应的倒是很爽快,不过他还是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有几个小姑娘认字的?你还真是怪!”
“哎呀,就这么说定了,一会儿一定要教我!”她笑得灿烂,她自己的《三百千》已经看了许多遍了,可《诗经》里的许多篇章是她从前没学过也看不懂的,如今有机会能学就一定得抓住。
屋子里比较闷,吃好了饭,朝益搬了张小桌子,摆好纸笔,温华收拾好碗筷,擦干净手坐到了小桌前,朝益取出自己抄写的《简兮》摊开在桌子上。
国风·邶风·简兮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温华认认真真的把这篇《简兮》抄在自己装订的本子上,又仔细核对了一遍,“朝益哥,这首诗讲的什么意思呀?”
朝益想了想,“先生文绉绉的也没有说的太明白,不过大致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鼓声响个不停,即将表演万舞,日上中天,舞师列在前面,身形强健又魁梧,在公庭表演万舞,他强壮如同猛虎,手执缰绳真英武,左手拿着笛子,右手挥动雉羽,脸色红润如同赭土,国君赐予美酒,榛树长在山上,苦苓长在低湿地,心里思念的是谁,是那西方的美人,那美人啊,远在西方的人。”
听了这样简单而直白的解释,温华顿时就被这优美而热情的诗句吸引了,觉得心脏咚咚咚的跳得极快,原本不明白意思的时候,看它如同看天书,一旦明白了,顿时就仿佛看到了一个伟岸的男子在众多的公侯面前舞蹈,毫无惧色的展现他的阳刚之美,即便受到夸赞和赏赐亦面色如故,真英雄也!
温华一向喜欢皮肤白皙的人,那些肤色黯淡的人在她眼里总是容易被忽略,即使在她面前晃个十圈八圈的,她也记不住。然而见此诗文,也令她不由向往起了那“赫如渥赭”的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