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拾回春
作者:狐酒 | 分类:穿越 | 字数:7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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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英与朝益
6朝英与朝益
温华回屋从瓷壶里倒了碗水,端出来递给了朝益,听见他仍在问宋氏,“婶子,温华姓什么呀?”
就听宋氏说道,“自然是姓邓。”又问,“朝英呢?”
朝益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了水,抹了抹嘴巴,“七哥让我先把柴担回来,他再去砍些,一会儿就过来,婶子,我先去挑水了。”说完取了扁担和水桶便要出门,宋氏在后面喊着问他想吃什么,他转了回来,“婶子,我想吃摊鸡蛋,嘿嘿。”
看见温华在一旁瞪着他,他顺手把一只水桶递给温华让她拎着,拽着她出了门。
水井就在村口,走两分钟就到了,朝益将两只水桶打满了,挂在扁担上往回走。
温华刚才试了试,自己勉强能提起一桶水,而朝益担着这么两桶,走的却很稳当,他也不过比自己大两岁呢,个头也只比自己高了半头,于是语气里就不免带了些佩服,“朝益哥,你力气真大!”
朝益目视前方,嘴角却翘了起来,“这算什么?我七哥才是力气大呢。”
到了家里,温华一眼就看到了厨房门口倚着的一大捆柴火,旁边站着个少年正在解绳子,她跑进厨房,看着里面堆得老高的柴火垛,有些无语,这常干活的力气大就是不一样啊。
朝益把水抬了进来倒进缸里,对着正在发愣的温华说道,“愣什么呢?给七哥倒碗水去。”
温华就跑进屋里倒了水,两手端出来递给朝英,朝英接过来也是一口气喝了个精光,温华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碗,他点点头,脸红红的,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害羞。
温华朝他一笑,就又去给他倒了一碗。
宋氏从菜地里摘了菜,又切了一小块腊肉,让温华去屋里找柳条筐,取三个鸡蛋来。
温华拿了鸡蛋放进厨房,趁着厨房里没人,她伸手摸了摸柴火垛后面的空隙,钥匙和银子都在,看来还没被人发现,不过这地方也不安全,看来需要另外找个隐蔽的地方了。
她倒不是担心宋氏会贪她的银子,而是这么一大笔银钱如果被别人知道了,搞不好会给宋氏带来麻烦,何况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摸清楚情况再说吧。
晚上是和朝英朝益兄弟两个一起吃的晚饭,看他们哥俩的样子,也不是第一回了,温华没跟他们客气,想吃啥就吃啥。
吃饭的时候,温华问起他们读书的事情,朝益就眉飞色舞起来,说村里的孩子从五岁起就能上学堂了,每天上午两个时辰背书习字,下午一个时辰听夫子讲课,他是六岁的时候和朝英一起去的,夫子是附近最有名的先生了,考上过秀才的。他说的兴高采烈,宋氏笑着夹了块腊肉放到他碗里,他立即道了声谢,把腊肉扒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扭头向朝英求证,“是吧?七哥,连附近庄子上的人都愿意来咱们学堂呢!”
朝英点点头,看向温华,“温华识过字么?”
温华咽下嘴里的食物,想到自己口袋里的那本《三百千》,便小声说道,“只读过《三百千》,但是写的不好。”
三人有些诧异的看着她,这个时代平民女子很少有读书的,顶多不过是识两三个字,会写名字会简单算术就算是很不错了,都没料到她会读《三百千》,朝英之前那句话也不过是随口问问。
这下哥俩来了兴趣,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无奈宋氏受不了他们在饭桌上叽叽喳喳,一人一下敲得安静下来。
吃完了饭,朝英和朝益帮着把比较大的柴火劈成小块,温华洗刷干净碗筷,就搬了个板凳坐在一旁看他们干活儿,劈出一小堆便帮着搬进厨房里。
她琢磨着那包银子和钥匙应该放在哪里,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钥匙会生锈,还要防着虫吃鼠咬,房梁上又太高……
“温华、温华!”
听见朝益喊自己,温华一个激灵反应过来,“朝益哥?”
朝益指了指地上越堆越高的小块木柴,“你想什么那么入神?”
她赶紧把劈好的柴搬了进去,坐回小板凳上,想了想,问道,“朝益哥,你们平时上学堂写字用的笔墨纸砚是从哪里买的?”
朝益抓抓头,“这我还真不知道,家里本来就有。你问这个干什么?对了,你以前怎么认得字?我们学堂里可没有女的。”
温华斟酌了一下,“以前跟家里边儿学的,我怕把以前学的字忘了,所以想着每天写一写,就不至于忘了。”
这时朝英开口道,“每个月初七和十七,外边儿的货郎会来村里,到时候你问问看有没有笔墨吧。”
“十七?那不就是明天了?”温华看了看头顶上圆的发胖的月亮,“货郎什么时候会来?上午还是下午?”
“快到中午的时候吧,货郎下午还会去白庄。”
“七哥,你咋知道的那么清楚?”朝益用力劈开一根粗柴。
朝英笑了笑,“小十二那张馋嘴,每次看见货郎摊儿都挪不动步。”
第二天一早,温华扫了院子吃了饭,便取了脏衣服端着盆来到河边。
河边上已经有两个年轻妇人在那里洗衣了,温华冲她们笑了笑,便蹲在一块青石旁,将泡好的衣服摊在上面用棒槌捶打起来。
那两个妇人小声的嘀咕了一阵子,其中一个穿绿衣的跟温华搭起话来,这人实在令人厌烦,几乎要将温华的祖宗八代问个清楚,好在温华已经和宋氏定下说法,对于那妇人的话也是能敷衍的就敷衍,实在过分的问题便装作没听见,那妇人虽有些不满,然而温华始终是和和气气笑容以对,她也就不好再反复追问了。
温华要洗的不多,也就是她和宋氏各一身衣服,再加上她不爱说话,因此倒比那两个妇人洗的更快些,拧干衣服,她跟那两个妇人打了一声招呼便离开了。
回到家里,宋氏正在院子里做鞋,温华将衣服晾好,便搬了个小杌子坐在宋氏身旁看她做鞋,宋氏的一双手十分粗糙,然而做出来的鞋面却平整又有型,温华在装碎布头的筐里翻了一会儿,找出一小块碎布来,左右翻看了半天,想动手又不知道能缝点儿什么,“婶儿,我能缝点儿什么?”
宋氏看了看她拿针的姿势,笑了,“你会什么?”
温华想说我会缝扣子,又一想,这年头都是盘扣,特别讲究手工,她哪里会?于是咽了咽口水,说道,“我会补袜子。”
宋氏便又从一堆布头里面找了一块稍大些的递给她,“给自己做双袜子吧。”
温华看着自己脚上的布袜,觉得这个倒不是很难,便脱下一只仔细研究了一会儿,从形状到针脚都看明白了,才比着剪出样子,穿上针线开始一针一针的缝了起来。
在做事的时候,时间过的极快,不知不觉间,太阳已快到头顶,远处传来一阵敲梆子的声音,温华猜测这是货郎来了,抬头看了看宋氏,宋氏也听见了,放下手里的活计,进屋取了些钱,叫上温华,“走,跟婶子去买些针线。”
“婶子,”温华拽了拽宋氏的衣角,犹豫了一下,从布包里取出十几枚铜钱和一块银子,这是她找到的最小的一块,“我想买些纸笔。”
宋氏愕然,面色一肃,“你哪儿来的钱?”
温华看宋氏神色不对,连忙解释道,“我娘活着的时候给我的,我出来的时候都带上了,不敢让人看见……我……还有一些……”
宋氏看了她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接过她手里的银钱,“你做得对,毕竟你还小,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让别人看到你的钱。走吧,去看看有没有你要的。”
娘俩在学堂附近找到货郎,宋氏买了一包针和一些彩线,付了钱,又问货郎有没有笔墨纸砚。
货郎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黝黑的面庞显得十分热情,笑道,“都知道你们村有个有名的学堂,我这儿备着上好的纸笔墨砚,大娘,来看一看!”说着,很快从担子底下翻出一个长条包袱,打开以后,里面有三方砚台,一包墨锭,十多只笔,还有厚厚的一卷宣纸,说是上好的,照温华的眼光来看,也不过是勉强能用罢了。
能买到,温华就很知足了,她选了一方长方形砚台,两只细笔,一块墨锭,还有三十张纸。货郎很少收到银子,身边没有专门称银子的工具,他脑筋转的快,便拿出一杆小秤,用铜钱代替秤砣,很快称出银子的重量——二钱七分,合两百七十文钱。
温华买的这些东西一共价值两百四十文,砚台九十文,笔五十文,墨锭四十文,纸六十文,货郎找了零钱,看着抱着这些东西的温华,说道,“小妹妹要不要好看的头绳?一文钱一尺!”
温华看了看宋氏,见她没有反对,便大着胆子问道,“有什么颜色的?”
货郎把头绳拿出来,有大红的,有粉红的,有草绿的,有宝蓝的,还有少见的紫色,温华考虑到丽娘还在孝期,便放弃了红色头绳,买了两尺紫色的和两尺宝蓝的,付了四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