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喜当妈
作者: | 分类:穿越 | 字数:12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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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33章 赚取第一桶金
狄轩拿着手里的25文铜钱,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儿!
原本他心里还有些可惜,这么多的地枇杷全卖了。
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将卖得的银钱给了自己,着实太令他意外了!
柳丝丝可没有想那么多,狄轩都七岁了,这年纪的小孩适当给些零花钱本就无可厚非。更何况,这银钱还是他们的劳动所得,自然该给孩子自己留着。
一回头,她就将手上的银钱递给狄烨磊。
狄烨磊诧异的一挑眉,却没有伸手来接:“银钱还是留在你那里管理着的好,我一个大男人也用不着花钱,不用揣这许多银子。”
看不出来这狄烨磊还是个新好男人嘛!
柳丝丝心里一暖,这种被人重视的滋味儿让她十分受用,没有多说什么,回手将银钱揣进了兜里。
也许是因为开张大吉的原因,今儿的野味卖得很好,就连蘑菇也卖出了大半。
顺带的,柳丝丝还帮着旁边借称的菜农将他的一挑青菜也卖完了,乐得那菜农眯着眼睛直道谢,还将最后剩下的一小撮韭菜送给柳丝丝做谢礼。
柳丝丝推辞许久,眼见实在推辞不过,这才道谢收下。心中暗自思索着,今晚将这搓韭菜变成什么美味佳肴好。
柳丝丝来回忙碌不停,英儿醒来后,狄轩带着她去买了四个大包子,眼见得25文钱一下子就花去了4文,可把狄轩一阵肉疼。
乡里人做的菜包子个头大,不过却是皮薄菜多。菜也不是别的菜,正是一种叫做马兰头的野菜炒熟后做的馅儿,不过这面和得劲道,马兰头咸淡适中,店家的手艺很好,柳丝丝好容易将一个包子吃下去,感觉肚子好饱。
英儿也才吃了半个,直撑得肚子滚圆。剩下的都进了狄烨磊的嘴里。
陆续都有人来买东西,柳丝丝也忙碌不停,狄烨磊也不断在一旁打下手。眼见得快中午了,还剩下一小半的鸡脚菇没有卖完。野味儿也剩下一头麋鹿,个头太大没有人买。
时下猪肉10文到15文一斤,这鸡脚菇卖到80文钱一斤,可以说是天价了。众人也多是半斤几两的买,买回去吃,也就是有钱人改善一下口味,吃个新奇。
她的蘑菇好,卖出去一大半,已经很难得了。
狄烨磊也没有闲着,忙着柳丝丝忙前忙后,眼见得人少了,这才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眉头紧锁。
“今天收野味儿的并没有来,我原本还指着这头麋鹿卖大价钱的,看来能卖掉就不错了。走吧!咱们把麋鹿送去饭馆,看看那边能不能收下。”
狄烨磊说话间,就低头帮忙将鸡脚菇装起来。
还有好几斤的鸡脚菇呢,柳丝丝可不舍得带回去自己吃,就想着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将这些鸡脚菇卖进饭馆去。
“等等!别收呀,还好我没有来迟。”
来人是一位年纪不大的小二模样的人,急吼吼的跑到柳丝丝二人的摊位前,看着她正在将鸡脚菇收起,急忙阻拦:“刚才有人说集市上有人卖鸡枞,我还不信,找了好久才找到,原来你们摆放在这里。这鸡枞怎么卖的?”
“这鸡枞80文一斤,这位客官,您要多少?”
小二看了看背篓里的鸡枞,感觉并没有多少了:“你就一起称吧,看看还有多少?”
柳丝丝自然也不客气,把称头抬得高高的:“还有四斤八两,一共是384文钱。我这里还有一些滑菇,可足足有半斤之多,原本是卖40文一斤的,一起就收你400文钱,您看如何?”
顺着柳丝丝手指的方向,那小二模样的人眼前一亮:“嘿!居然是墨汁鬼伞!你这蘑菇昨儿还是新鲜的吧?今天它之所以在变色,肯定是你让这菇晒了太阳的原因。”
柳丝丝这才知道,原来眼前之人是镇上医馆的小二哥,奉他家少爷之命,前来买鸡枞:“此菌无毒,不可新鲜时日晒,否则整个子实体将潮解成墨汁呀。要久放的话,就得先煮熟后晒干,这样才不会坏。”
小二哥摇头晃脑的卖弄着,让柳丝丝一阵好笑。
快速的将鸡脚菇、滑菇——也就是那所谓的墨汁鬼伞给放进对方带来的竹篮里,装了满满的一大篮子。
等到柳丝丝将蘑菇装好,这医馆的小二哥也卖弄得差不多了,这才高兴的付钱后走人。
除了一头麋鹿,其余的眼见得是都卖出去了。
柳丝丝暗中算了一笔帐,鸡枞大概有13斤,一共得银1040文铜钱,其它蘑菇得银300文,兔子600文、野鸡240文、狍子500文、另外还有野果家半旧竹篮一起55文,今儿得银2735文铜钱,这还没有算交给狄轩的25文钱。
不过扣除了缴纳的10文铜钱的所谓“特产税”,今天收入了2两725文钱。
另外的那头麋鹿还没有卖出呢!
柳丝丝想到这里,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扛着那头麋鹿,前面的狄烨磊一回头,正好就看见了笑得眉眼好似月芽的柳丝丝,他脸上的表情也忍不住放缓了:“什么事儿这么高兴?今天这买卖真是辛苦你了。”他明白,要是没有柳丝丝跟着,自己绝对卖不了这么快,这么多。
“没什么,就是看见野味儿卖得差不多了,我心里高兴。”
柳丝丝高兴的说道,低头摸着不吵不闹的狄英:“英儿饿了吧?晚一些咱们把麋鹿卖了,娘就带你们吃好吃的东西去,好不好呀?”
“好!”狄英脆生生的回答。她以前很少有机会能上集市来,此刻正兴趣盎然的四下打量着。
说话间,狄烨磊领着众人走进了小镇上最大的饭馆——何记饭馆。
小镇不大,这饭馆也不多。何记饭馆此刻却座无虚席,热闹非凡。店里的活计看见狄烨磊扛着头麋鹿过来,熟门熟路的将他们带进了厨房里。
何记饭馆里的总厨是一个小眼睛眯缝眼的中年大胖子。
从他扫视过来的第一眼,柳丝丝就本能的很讨厌他,尤其是他那盯着自己的目光,就好似自己没有穿衣服一般,赤、裸裸的,难受得紧。
“这头鹿个头不大,还死了很久吧?给你一两银子吧!”
一头麋鹿一两银子?也就是相当于70斤的猪肉?
看着地上这头大约有230斤左右的麋鹿,柳丝丝还真的是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