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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不在

作者:0℃以下 | 分类:言情 | 字数:22.9万

44.40、不被打动,也会感动

书名:桃花不在 作者:0℃以下 字数:2823 更新时间:2024-11-13 14:06:25

没想到我的仇,还来不急报呢,他们又将我的怨恨升级了!

宇仲秋和雨恶,一个抓着我一个手腕子使劲捏!

我抽不回我的手,又太痛了,所以只能用大哭,来表明我的不满。我就这点出息,怎么着!

不然还能怎么办?我没想到办法。所以用了不是办法的办法。而且,我的手是真痛啊,他们一定学过分筋错骨手。

我从心里佩服林妹妹,可以象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用实际行动证明,女人是水做的肉骨。

就算我的两个手腕已经淤青,这样也不能让我一直嚎下去。还是男人好,天生是泥做的,不用成天哭来昭告天下,他是男人。

这辈了想做泥,有点晚了。又不能做完美的水。我开始哭时还有点眼泪,后来真成干嚎了。凑合凑合只能算是水泥!

这两个杀千刀的,在一边扮起雕像来,没一个理我的,让我怎么收场?

正在我进退两难时,救星来了,是宇仲秋的大汉侍卫。

虽然平时我总觉得,他没太进化彻底。但今天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没进化彻底的人。

他在宇仲秋的耳边说了几句,宇仲秋黑着脸和他走了。

留下的雨恶,脸上又出现了让我恐怖的笑容。

雨恶从身上拿出个小瓶,把象是药水的东西倒在我手腕上,慢慢地,轻轻地给我涂。

“你那么使劲捏我,就是为了想让我试试这个东西吧?”鉴于他的前科,我有理由相信,他为了想给我擦药,从而达到增进感情的目的,故意弄得我一身伤。

我相信,不我坚信,非常有这种可能!

他叹气,轻轻地一声,怎一个百转柔肠,是这传说里的侠骨柔情,儿女情长吗?哪有什么比百炼钢,变成绕指柔更吓人的?

“难道我在你心里,真的只有这样吗?”那双黑眼睛就这么看着我,我可以负责任毫不夸张地说,这绝对是□□裸的勾引。比宇仲秋有之过而无不及。

美男计一用再用,还没完了!

“你在我心里绝对不只这样,你要相信我!”我真诚地说,不很黑的眼睛也看着他,反勾引。

“我只想让你对我有新的了解。”语气温柔,含情脉脉。

我拉起胳膊上的衣服,就是被他抓着手腕的那条胳膊。露出皮肤让他看上面一个个刚刚突起的疙瘩,“看到了吗?我对你的新了解非常深刻!”

雨恶只是笑着,一点也没被我打击到。要是以前,早就翻脸了。然后冷冷地哼我,世道变了,太阳从此都要打西边升起了。

“你想不想知道,宇仲秋这么急去哪儿了?”

我看着他,没回答。现在的他比以前可难对付多了。原来我还知道如何和他交手,如今他变成这样,我可不是对手了。还是小心点好。

以前千小心万小心,还成天往沟里掉呢。再不打起百分之一千的精神,我直接挖坑当鼹鼠算了,不用重见天日了。

“我要告诉你,你就跟我走如何?”

我沉默,这回换你们尝尝自说自话的滋味了。

“有人给宇仲秋送来份礼物,”雨恶终于放开了我的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地喝起来。

吊人胃口,他学了个十足,他要是阿良多好,我一鞋拍过去。忍了!

别说,阿良那个臭小子,还真有点想他了。于是我坐在那里开始想阿良的包子,眼神迷芒。和雨恶想要的,那种期待的眼神相差甚远。

“不会是包子吧?”我还是很捧场地互动,心中充满对包子的思念。包子啊包子,我都愿意为你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好几次了。

雨恶就这样被我打败了!

“你一天不想着吃,能死啊!”他怒吼了!

我上去紧紧握住雨恶的手,就算用力手腕子痛的不行,我还是要用力。眼睛里水光闪闪,这回不是因为痛的。

“哥哥,你又回来了。我现在无论说什么,都不足以形容出心中的激动。我说的是真的!还有,还有,我要是不想着吃,到是不能死,但能疯!”

现在他乡遇故知,终于可以算是我人生的喜悦了。雨恶总算正常了!

在他乡外县异国番邦,遇到个疯故知,只能是悲哀,不能算是高兴的事!相信我,这是我总结的经验!

“宇仲秋的礼物不会是你给他送去的吧?”我突然来了兴致,不然他怎么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就说你是在装傻!”他平静了,又恢复了温柔的样子。

这就不怕了,让我知道不光我会装,他也装得不错。雨恶不是不会装傻,估计他是不屑去装,也不用去装,没必要啊。

风帅就不用说了,他那个变态的皇帝老哥还要让他三分。他根本就是为所欲为。怎么会在意我们这些小百姓的生存之道。

没关系,现在让他体验体验生活也不晚。就当我给他个机会体察民情好了。只是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有时候装傻和装孙子是一回事!

“有时候也是真傻!”我尽量对着他笑出八颗牙来。“你送了他什么,他脸都黑了。风似的就走了?”

“你说有什么能让他这样?”

能让宇仲秋闹心的事,可不太多。我能不能算是一个,这个还不太确定。有一个是一定的,“宇秋儿不会是你绑的吧?”

“还用我绑她吗?她好象对我着迷了。你知道的,对吗?”

我当初帮宇秋儿算计雨恶,他不会知道了吧?

“那是什么东西?”我有非常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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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手指!”

我的头发,从根开始立了起来。“你砍的?”我还记得那女孩娇蛮的样子,虽然不是绝美,也算完美。从此就变成残缺的了,恐惧让人从心里发冷。

“在你的心里,我就是这样的吗?”他没怒,声音不再清亮,隐隐有了倦意。

“我就算不是个好人,但还不至于对一个女子动手。是她自愿的!自愿成为我的棋子,以为就可以感动我!”

“你不感动吗?”宇秋儿还真做得出来。

“我为了你找遍明月国,追到你家里求你和我走,你感动吗?我为你千里迢迢地赶到玄国,不惜两国兵戎相见。你感动吗?对于一个你不在意的人,无论他做什么,你都不会感动的。这点你比我清楚!”

傻瓜之所以叫傻瓜,是因为他们总是去做力所不及的事。或者倾其全力也不可能达成目标。还有,就算他们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还不放弃!

我不知道宇秋儿的爱有多深,让她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来。我不能理解,身为皇族的她怎么办到的。她就象是在最单纯的环境里生活长大的女孩,对爱情生活明天充满无穷的幻想。仿佛和最险恶的皇宫一点也不沾边。

所以她相信爱情,勇敢地去付出自己的爱,不怕粉身碎骨!

“你是在替她悲哀吗?”雨恶语气里的讥讽我是听得出来的,他是在为自己不值吧。

替她悲哀?我想我不会。其实这样也好,至少她勇敢,她还敢去爱。她还相信世上有那么美好的东西存在。至少要比试都不敢试要强得多,还有什么比这更悲哀!

“这是她自己愿意的,也许这样她觉得快乐。有人为我做事,我不一定会被打动,但我会感动!如果有人愿意为你无条件地做某一件事,就算小到不值一提,也能打动人。因为这是不求回报的。但通常我们付出,都是知道一定会怎样。即便是这样有目的地去做事,那也要有人愿意做才行,所以还是会让人感动。”

雨恶安静地听我说,气氛压抑。

“没错,我是希望有所回报,我想要的也不是感动这一点点。但我很高兴,你被我感动了,至少可以让我觉得做这么多值得。走吧,我背你回去。”他说的是他在玄国的临时住所。

他的身材高大,后背很宽,看起来坚实可靠。可是宇秋儿所托非人,他不是个会为不相干的人停留的人,也许我和他一样。

“就算你不愿意和我走,”他停下,这句他说的艰难,“但也许你愿意为了二哥回去,”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他的话象刀一样刺到我的心里。

“二哥,他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