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
作者:屠狗者 | 分类:仙侠 | 字数:18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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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贡嘎山,冰蚕,王浩心中暗喜,表面上却一点也没流露出来,人家儿子可是命悬一线呢,这个时候若是笑出来非被打出去不可。假如青年中的是冰蚕的寒毒,那么寻常的医生的确无法可解,即便找到神医也没有办法。
理论上寒毒是无法可解,不过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如果王浩此刻有赤焰丹,还可以勉强试试,成功机会也很渺茫。回梦丹的功效或许能令青年立刻醒转,但是那意味着他要承受无尽的痛苦,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失去知觉呢。
女人也是大致看了一眼,拿过纸片写下两个字,火鸦。笔迹不像女子的娟秀,却带着一股纵逸不羁的洒脱,字如其人,她的诊断和胖子不谋而合,可是没有任何人知道。
换成是修真者也许还能想想办法,毕竟修真者的身体足够强悍,而且神通广大,也许真能捕捉到火鸦也未可知,可是发生在格桑老爹的头上,那就和死结没多少分别了,能做的只有惋惜。
拓拔舞突然见到火鸦两字心头一震,只有她知道火鸦就在王浩手里,但是她不知道王浩早就和火修散人交换了晶石,如今连晶石都彻底炼化了,要不然哪来的练神期修为呀。
一双美目在胖子身上质疑,心底里,拓拔舞希望他能拿出火鸦救人,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却是救治了别人的命呵。可是胖子见到纸片上的字连眼睛都没眨,一副老人家,请你节哀顺变的神情。
“火鸦到底是什么?有了他就能救醒我的儿子吗?在哪里可以找到?”格桑老汉一口气问出一大堆问题,可惜女孩不会说话,王浩也不想解释,拓拔舞则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回答的人只有李芦。“老人家,火鸦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之一,擅长御火,所到之处连一草一木也留不下,传说后羿射下的九个太阳就是火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找到的东西,即使找到了也没有办法收取。”
格桑大叔做梦也想不到,要救儿子居然扯到上古异兽,这样的事实知道了又有何用?怪只能怪他的儿子不该踏上神山,传闻中,神山就不是凡人可以涉足的地方,即使靠近也不行,寻常人只能远远的瞻仰,顶礼膜拜。
当晚格桑老爹喝了很多的酒,胖子看到他眼中闪动的泪光,那是父爱,除非是为了心爱的儿子,还有什么能让铁打的汉子流泪?
当初自己离家出走的时候,父亲何尝不是与他一样?可怜天下父母心。或者在合适的时候可以帮帮他,说实话,胖子倒是不介意助人为乐,不过前提是无需付出代价,至少在目前的风头上,他绝不肯和火修扯上关系。
夜里,胖子拎了壶酒独自来到野外,冰川吹来的冷风拂过身体,犹如少女冰凉的小手。这样喝酒比待在房间里舒服多了,不过好景不常,小小酒壶转眼间就见了底,继续留在野外只能是喝风,要是有个像样的酒具该多好?
胖子赌气将酒壶扔向远处,酒这东西要么就不喝,要喝就要喝个痛快,最讨厌的就是刚喝到一半却发现酒壶空了,这样的垃圾留下就是虐待自己。
突然,身后传来一缕醉人芬芳,那是女人身上的味道,还是个带着酒的女人。胖子立即联想到神秘的白衣女子,转过头果然看见那熟悉的白色,身姿修长却看不出柔弱和妩媚,倒是像一根翠竹般柔中带劲,一如既往的提着个精致的酒坛,她的脸上挂着迷人的浅笑,看似没有为格桑大叔的儿子伤感,假如看见无法救治的病人便不开心,那么很多医生可能一辈子失去笑的机会。
不过那种笑却并非做作,或者仅仅是出于礼貌,那是一种超脱凡尘的笑容。仙子绝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心,或者是不开心。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在修真者眼中和睡觉差不多,有什么好在意的?
“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我都是非常的狼狈?”明知道她不会回答,胖子仍然是自言自语,习惯了以后就会发现,她的沉默在多数时候让人舒服。依据常识,这种女人如果某天说出话来,肯定是要有人不舒服了。
女人果然什么都没说,啪的一声拍开泥封,将酒坛高高的拎起来倾倒,同时扬起素面,任由烈酒浇落口中,液体顺着天鹅般的颈子流淌,打湿了雪白衣襟,可是她浑然不觉。
普通的女人要么青涩,要么矫揉造作,她却展现出与众不同的魅力,魅力的释放来自于个人内涵,做不出假来。仿佛这个世界原本与她无关,她不影响或者改变身边的一切,同时也不接受环境对自己的影响,超然世外。说得通俗一点,她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可是心却脱离了这个世界,跳出三界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的肉身是无法出三界的,心却可以。
虽然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境界,却只有顶级高手才能触及,范围不仅仅限于修真者,强大的妖、鬼、仙,甚至是魔都能够达到。拥有这种境界的人都是在俯视苍生,比如说陈玄、问剑,芸芸众生在他们眼中和蝼蚁差不多。
胖子拿定主意不问女人身份,可是骨子里仍然甩不掉好奇,一时间犹豫不决,居然就这么呆住了,恍惚间女人将酒递到他得手上。
王浩先是灌下了两口,挠着后脑勺笑道:“到现在还不知你叫什么呢,但是没有关系,反正我说话你能够听得懂就行。你说,我每次落魄时都能遇见你,是我倒霉的时候你就出现,还是你出现了才让我倒霉的?”
这话听起来分明就有调戏成分,妩媚的笑容里浮现出一丝嗔怒,女人飘然离去,不过看她的表情倒不是生气,而是不大喜欢这种调调。
郁闷的是她连酒也拿走了,王浩拍拍屁股走向小镇,时间尚早,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喝酒的去处。夜晚的小镇别有风情,俨然比白天还要热闹,街道上人群摩肩接踵,如今各大旅游景区已经不准写老子到此一游的经典名句,好不容易来一趟海螺沟,纪念品可不能少呀。
最抢眼的莫过于各式各样的银器了,在店铺灯光的照射下比铂金的还亮。摩西镇的银器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藏银,一种是纯银。
藏银表面有些灰暗,上面黑黑的东西是草灰,不过却彰显出藏族饰品简洁、粗犷的风格。以前的藏银一般是含银量百分之九十二点五的银合金,可是现在基本上被商家用白铜取代了,只有傻瓜才会花钱购买。
不过纯银的制品也不少,而且花样繁多,除了各色法器外,还有小刀、茶具、酒具,各种精美的首饰自然是少不了的。
心有所想,王浩被一款精美的酒具吸引了进去,和别的酒具一套七八件的不同,胖子看中的只有一件,形状像个粗胖的坛子,边缘上镶嵌了一个提手,此外还有少许的花纹装饰,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造型,圆圆胖胖的却能勾起人的喜爱。
店主殷勤的赶过来,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介绍道:“老板真有眼光呵,这酒壶是我从外面收来的,找遍摩西镇只有一件。这是货真价实的纯银,人家祖传下来的。”
才怪!胖子用指尖轻轻一弹,酒壶发出悦耳的声音,纯银倒是不假,不过说是祖传未免牵强,这年头谁肯将祖传的东西卖掉?何况光是精美有什么用,看酒具的尺寸即使装满,也不够漱口用的。
“别叫我老板,你才是老板,我不是。这些,这些,还有所有藏银的首饰,另外加上那边的佛像。”王浩用粗短的手指转眼间挑出一大堆银器来,除了一些法器、佛像,还有全部的藏银制品。
“这些你全部都要?”店主忙了个不亦乐乎,碰上好主顾累死也值得,可是心里却是没底下。
“这些统统都不要,我要挑剩下那些。我这样的主顾不好找吧?你是不是应该给些优惠呢?按照你的标价给我打八五折行了。”王浩哪里是和人侃价,分明是在自言自语,纯银制品的利润不高,打到八五折到极限了,不过自己的购买量大,店主一定会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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