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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作者:污门说书人 | 分类:仙侠 | 字数:68.9万

第37章 佳人成双,左右徘徊

书名:我在秋斩刑场当缝尸人那些年 作者:污门说书人 字数:2604 更新时间:2024-10-10 19:57:54

一番饮酒侃大山尽兴,京城入夜。

各铺的缝尸人和吏目都回去睡觉了。

明日备战秋闱,今夜殡尸司给各缝尸铺放假,不用缝尸,是个平安夜。

林寿正要收拾残酒,听到“哎呀”一声。

缝尸铺和茶楼间那巷道里传来的。

他挑着灯笼进去一照,安允梨正坐在地上揉屁股,显然是翻墙又摔了,这次好些,没崴脚。

“你不能走正门?”

“姐,姐不许我出来……”

安允梨从地上爬起来,拍打身上的土。

林寿眼睛一瞪,吓唬道:

“那你还出来?!又要离家出走?!”

“你,你莫凶我…你莫凶我…”

安允梨人被吓得直哆嗦。

“我是来找你的……”

安允梨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的像小兔子正在靠近大老虎一样走过来,把紧紧捏在手心的一个香囊放到林寿手里。

林寿微微感到诧异,问道:

“这什么?”

“香,香囊……”

“我当然知道是香囊,你缝的?”

“恩……”

林寿一乐,看着手里精致的香囊,没想到安允梨这小病秧子,手还挺巧。

“送我这个干嘛?稀罕上我了?”

“不,不是!……”

安允梨脸涨的通红,久居深闺里的大家闺秀,男人都未必见过几个,哪听得林寿说这种流氓话。

“你,你给的糖,吃药不苦了。”

合着是谢礼,林寿笑了笑,也行吧。

“我,我要回去了。”

安允梨香囊送完了,不敢再和林寿这大魔王待在一块,心里虽然知道林寿是好人,又给她瞧病又给她糖,但还是觉得这个人凶起来好可怕,好像要吃了她一样。

安允梨转身想回去,但俩小手一举,仍然够不着墙,她尴尬的转头看向林寿。

林寿眯眼笑着伸出两条胳膊。

“自己坐上来。”

“……”

安允梨是羞红着脸回闺房的,回去就趴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了,脸烫的厉害,心里想着:没有下次了,再也不翻墙了。

另一边。

林寿乐呵呵的翻墙回到缝尸铺门口,看了看手里安允梨亲手缝的香囊,还挺高兴。

突然,耳边听到门响和脚步声。

林寿反应极快,唰的手里拿着香囊往后一背,给收进了三仙归洞里。

再一抬头,宁洛薇正端着一碗醒酒汤,眨了眨桃花眼,奇怪的往他背后探了探头:

“藏什么呢?”

“藏什么,我有什么可藏的。”

林寿脸上看不出一丁点是在狡辩的表情,还神色如常的反问道:“你干嘛来了?”

“看你们喝酒,给你送点醒酒汤。”

宁洛薇狐疑的看看林寿,把汤递给他,林寿喝下肚感觉温热舒服,浑身暖洋洋的,不禁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好喝嘛。”

宁洛薇笑的猫尾眼眯成小月牙,像新婚的小媳妇在邀功一样。

林寿虽觉得好喝,但就不想正面答她,喝完汤便打发她走。

“大晚上的,还不快去回去睡觉。”

“噢,那我回去了。”

宁洛薇撅嘴吐了吐舌头,离开时却又突然回头,笑着说道:

“官人,你若有一日真打算要跑路,可要记得来抗我,我给你留门儿。”

啧,耳朵还挺尖。

林寿心说她这是听见刚才七爷说话了。

……

送走了宁洛薇,林寿收拾桌上残酒,刚才七爷喝大了,又说起了他凄凉的情史,每次都说,已经成了他们喝酒时的保留节目。

别看七爷现在形单影只,还总教林寿有稀罕的姑娘要主动,大有单身情圣一肚子泡妞知识就是泡不到妞的架势。

其实,七爷年轻时,也曾经有过一段令人扼腕惋惜的爱情。

七爷年轻时是个挑水夫,这年头还没有先进的自来水系统,用水主要靠井,但也不是谁家都有井,家家还要用水,于是便有了挑水夫这个行当。

提前说好了人家,每日晨间,有挑水夫挨家挨户挑水送去,主人家按次支付银钱。

七爷那时候干这挑水夫时,给一户人家送水,这家有个适龄的闺女白白净净长得好看,七爷那时年轻也不差,天长日久俩人就看对眼了,七爷每天给人家挑水都少算一桶的钱,姑娘给七爷织了一条毛围脖,两人郎情意切就跟那话本故事里的一样,穷小子和富家女的爱情。

但话本里的主人公克服艰难险阻,最后能走到一块有个幸福结局,终究只是故事,现实却往往都是遗憾。

大户人家能让闺女嫁给个挑水夫么?

林寿前世都讲究个门当户对,更何况这个年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家里人说媒,做主把姑娘许给了个中郎家的公子,七爷听到消息失魂落魄良久。

然而大婚前一天晚上,姑娘竟然自己找到七爷家,问他可真的稀罕自己,若真稀罕那就带她跑吧,两人私奔。

姑娘大好的家当,如意的郎君不要,也要与七爷这挑水夫私奔,当真是情真意切。

如此良人,夫复何求?还不立刻连夜出了京城,等到天光亮时家里发现人没了,快马也追不上,可七爷当时却怂了。

他在这京城里打小挑水为生,没出过京城,没见过世面,这私奔往后日子可怎么过呢?我自己吃苦无所谓,没活儿的时候也不是没挨过饿,可我拿什么养活姑娘呢?她原来过的日子养尊处优,往后跟我私奔天天吃苦,吃了上顿没下顿,那哪行啊?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姑娘愿与七爷私奔,他却愣是不敢应。

那晚上,姑娘是哭着回去的。

七爷攥着姑娘给的围巾,失眠一宿,想到稀罕的姑娘明日嫁为人妇,心里跟刀割一样,但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一穷二白,他又实在没那个底气答应姑娘。

次日大婚,大宴宾客,七爷托病,好几天都没去送水,找人替了,往后都不去了,怕再见到姑娘。

不想,半月有余,七爷颓废在街边喝酒时,正与一个丫鬟陪着出来逛街的美妇人照面,不是那姑娘是谁?

两人相顾无言,七爷用那围巾挡着狼狈不堪的脸没脸让人看,姑娘却是上来狠狠踹了他一脚,把围巾抢走扔进旁边卖烤地瓜的炉子里烧了,离开前只留下一句。

“你个窝囊废。”

一句话,好像刀子插在七爷心眼儿里。

大白天的闹市街上,一个大男人坐地上当时是嚎嚎大哭,哭的撕心裂肺。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悔啊!他悔啊!

人,为失而惜之。

你有一个特喜欢的碗摆在那,你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你说我宠着她,供着她,我这是够喜欢了吧?那可不是,你就得等这碗摔碎了的时候,你哭的有多心疼,哭的有多大声,那才叫有多喜欢她。

这姑娘,就好比七爷心里的碗,端着供着的时候,想我给不了她好日子,该舍得的时候咬咬牙也能挨过去。

但等真到了舍得那天,碗碎了,七爷才知道这哪是咬咬牙能挨过去的?这是有人在他心上划了个小口,用带刺的棍子在里面一边搅一边往里浇滚烫的铁水一样的疼。

任他眼泪哭干了,嗓子哭哑了,错过的人也回不来了,往后的日子在这京城里,她做她的中郎夫人,他做他的挑水脚夫。

京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两人却再没见过面。

也可能是见过,认不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