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一世安
作者:缚瑾 | 分类:都市 | 字数:5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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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孽缘歌长恨_第一百零四章 风月,弃之皈依
到了阜城已经是当日的傍晚,盛夏时节,流云朵朵,阜城真是一个温润如玉的水乡,一年四季味道总是淡淡的,阳光不刺目,雨水不冰凉,连朱墙碧瓦,颜色都尤其精致。
我觉得如果说白唯贤让这座城市充满了味道,不如说是阜城蕴育了他温润如玉的性格,眉目浅淡,恰是阜城的乌衣巷,红唇轻抿,恰是阜城西下的黄昏,毓质翩翩,便是阜城乌江畔。
可惜这样好的男儿,我却再动不得半点情意。
这颗心早就遗落在了权晟风那里,他愈是不肯见我,我愈是放不下。
白唯贤走下船拉过我的行李箱,我递给他,轻轻的拢了拢散乱的头发,他撑起一把伞,遮在我头顶,“虽然没有滨城那么酷热,但到底是盛夏,女孩子在意皮肤,别被阳光灼伤了,想来大哥也出不来了,你既然总说你是我大嫂,随便你怎么想,我当小叔子的照顾你,也无妨吧。”
我嗤笑了一声,“小叔子。”
他的脸色难看了一些,“我只是说说。”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伞,和权晟风那次买的一样,米色的油纸伞,一把竹签的伞杆儿,描摹的正是乌衣巷的古楼。
我叹口气,“我又恍惚了。”
他自然不明白我这句话的意思,蹙眉望着我,“恍惚什么。”
我摇摇头,迈下甲板,他扶了我手臂一下,“白府已经是景点了,没有住的地方,去宾馆吧。”
我目光望向远处起伏的梧桐墨色,“想去程公馆瞧瞧。”
他嗯了一声,招手拦了一辆观光的洋车,我们坐进去,撑开这样的斗篷伞,车夫快步跑着,不多时就到了。
程公馆的门前挂着两个朱红色的打灯笼,估计还是二月份过年时候留下的,到现在也没摘下去,两侧写着对联,笔力锋狠流畅,大抵也是阜城出名的书法家才有的功力,从右往左去念,右侧是:乌衣巷佳人滟滟;左侧是:洛河畔公子翩翩;横批是花好月圆。
我不由得鼻头一酸,低眸恰好逢上眼泪落地,氤氲开一圈尘埃,有些浑浊。
乌衣巷、洛河畔。
我此生最好的时光,都在这两个地方了。
唯贤载着我穿越了乌衣巷,放风筝、瞧庙会、浅笑细语,晟风陪着我遥望在洛河畔,放花灯、数星辰、对月许愿,再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那样的时光里,一眨眼就是美得如同一首诗的日子。
我还记得乌衣巷细雨霏霏缠绵悱恻,大理石被车轴和脚步磨得有些细碎,红砖墙坑坑洼洼的陷下去许多,矮矮的庙楼挂着巨大的古钟和铃铛,经风一吹,窸窸窣窣的声响,幼年还不知愁滋味,每日过得笑语妍妍,沦落风尘后,幸而佛赐予我权晟风,二十一年弹指一挥间,我把太多苦都吃下了,如今不知,还能不能有个去处彻底埋葬。
我扣打朱门,里面传来林妈有些沧桑的声音,下一刻门被打开,她瞧着我,缓了半天神才认出来,笑得脸上褶子都那般慈祥,“夫人回来了!何丫头,二子六子,快把主卧打扫出来,给夫人放洗澡水,做最爱吃的老火锅!”
林妈笑着将我拉进去,她才看到在我身后提着行李的白唯贤,愣了一下,“这——夫人,权总没有跟你回来么。”
我的笑意有些发僵,沉了许久,“他,太忙了,这是他弟弟,亲弟弟呢。”
我将白唯贤拉过去,介绍给她,“这是程公馆照顾起居的林妈。”我又指着远处大堂跑出来笑得开怀的那三个人,“都是宅子里的佣人,我们不分主仆,全当亲人一般。”
白唯贤以此打了招呼,将行李箱递给二子和六子,我吩咐他们都去忙吧,老火锅多多的做,六个人一起吃,我带着白唯贤穿过大堂,进了内室,内室有四间屋子,我和晟风原先住的是主卧,一侧有客卧,我指了一扇门给他,“你进去吧,先歇一下,到了吃饭的时候,林妈会来叫的。”
白唯贤没有动,他定定的望着我,“我陪你转转吧。”
我摇了摇头,再不理他,推开主卧的门,便走了进去。
一切还是年前的模样,这一晃距离我们那次来,都快过去八个月了,除了窗户因刮风下雨动了动,其他的陈设,都和那时一样,铜镜立在窗下,梳妆台上的那把梳子还在那里摆着,位置都不曾变,权晟风的几件衣服挂在衣架上,拿着皮纸掸上,一丝灰尘都没有落,我走过去,轻轻摸着,幻想这就是晟风,可他不会抱我,不会吻我,更不会喊我的名字,说我是个傻子。
一切没有变化,可却唯独失去了生气,失去了最重要的那个人。
我推开窗子,外面的花圃,此时盛开了太多五颜六色的花,芍药牡丹玫瑰月季,都在这个季节盛放了,一侧的水潭里,引进的是宅子外乌江畔下游的温水,里面有几多粉荷,向阳开着,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记得晟风那时搂着我,也这样伫立在窗前,他对我说,“白鸢鸢,到了夏天,我们再回来,我请城里唱小曲儿最好听的戏子来给你唱,我们就坐在花圃里,撑一把伞,沏上两杯茶,你说惬意么。”
那些话犹似昨天,我这样想着,就仿佛他真的在身后搂着我,胸膛滚烫而坚硬,脸庞刚毅又俊朗,他那么高大魁梧,我在他怀里,像一只小鸡。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望着天边将落的日头,红彤彤的,暗紫色的晚霞慢慢过渡成了黑紫色,像是一幅水墨画,美得我惊心动魄。
晟风,我就在程公馆,自己望着姹紫嫣红,自己站在窗前没有人抱着我,你的确是个坏男人,我现在终于信了,你坏在又骗了我,你承诺我的撑伞一双人,对坐品清茶呢,我真想骂你混蛋,就是一个混蛋。
我闭上眼,忽然身后披上了一件凉凉的斗篷,我吓了一跳,赶紧回头去看,白唯贤站在我身侧,手刚从我肩上下去。
“林妈刚要给你送进来,我正好出房门,从她那里要过来的,她说阜城夏季闷热潮湿,大户的宅子向阳,容易烫伤皮肤起了湿疹,这个斗篷是凉布做的,在篝火前放了熏花烤,又香又凉,权晟风去年离开时嘱咐她的,在今天五月份前做好了,等你们回来,可以给你披上。”
我抓着那斗篷的系口,心都碎了,我低都去嗅了嗅,果然特别香,我笑了一声,“他总是特别体贴,特别细致,其实别人看了他那幅样貌,都以为他是个很厉害蛮横的男人,其实他温柔起来,比水都软。”
我转过身去,继续看着花圃出神,不用问,这些都是他吩咐二子和六子种下的,等今天夏天回来,我们就能听戏赏花了。
大都市厌倦了,这里倒是很清静,我在想,如果守着程公馆过一辈子,日日夜夜都是晟风入梦,好是好,可我会被折磨死吧,到处都是他的痕迹和影子,空气中都是那股烟草的味道,我闭上眼睁开眼全都是他的脸,我受不住,真的受不住。
他于我的思念,比白唯贤昔年给我的,要凶猛太多。
“夫人,二先生,来吃饭吧。”
二先生?
我去看白唯贤,忽然明白了,可不,权晟风的弟弟,自然是二先生了,我忽然笑出来,他的脸色再度难看了一些,“你就这样迫不急大和我划清界限,非要做我大嫂么,我连他那个大哥都不承认,会承认平白无故多出来的一个大嫂?”
他没等我说什么,便先我一步走了出去,林妈笑意吟吟的在门口守着,我走出去,她让何丫头过来扶着我,还喜滋滋的瞧了瞧我的肚子,“不知道夫人什么时候能给程公馆添喜,等过段时间权总来了,我们也好多拿个奖钱。”
我抿唇不语,记得这肚子里,不是没有过孩子,可惜被我糟蹋没了,为了白唯贤,我这辈子,欠晟风,到底太多了。
“这次夫人回来就不走了吧,等着权总再过来,一起团聚?”
何丫头扶着我在桌上坐下,老火锅是阜城的一种聚会的大菜,都是传统食材,加进特殊调制的料儿里,配上用乌江畔的泉水泡制的凉茶喝,清凉好吃,小时候只有大户人家才吃得起,我总是眼巴巴馋着,听林妈在来的路上对我说,晟风走时似乎有预料会发生什么,还留下了不少钱,想来以后就算我和她们都坐吃山空,也不会不够,可我看着满桌的海味,有点胃口都没有。
我自顾自拿起来酒瓶,那是林妈给白唯贤准备的,也是阜城特制的清泉酒,我抢过来饮了一口,甜中透着微辣,一点也不涩,白唯贤没有管我,他只是在我喝完了,又斟进来一杯,“你们吃菜吧,让她喝点,无妨,我看着呢。”
“可是权总从前嘱咐过,夫人女子,喝酒——”
“不要再提权总了!”
白唯贤怒斥了一声,他是客,才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发怒,给林妈她们吓得不轻,真的不敢再说话了。
白唯贤将酒瓶放下,定定的看着我,“何必自欺欺人,他回不来了。”
我痴痴的看着酒杯,里面荡漾着水波纹的涟漪,是他用力一拍桌子颤起来的,我忽而就笑了,笑得极其苦涩,“我知道啊,我只是看喝多了,能不能也一醉解千愁,唯贤哥哥你不是说过,你曾经最想念鸢鸢的时候,也会买醉,醉了就梦到了,你比我要痛快很多,我是明知人就活着,能见他却不肯见,这种滋味儿,还不及死了的舒服。”
我趴在桌上,眼前被水雾遮住,模模糊糊的,唯能看到火锅底下的木炭烧得通红,热风一吹,我浑身都是细汗。
“我最恨的,就是没能给他生个孩子,他什么都替我着想,连条根都没留下,你说,我真有那么好么,值得他搭进去了这么多,还总说我傻,他呢,权晟风你傻不傻。”
我说了很多,脑子都是混沦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不停的讲,这顿饭吃得他们都压抑,还是因为我发酒疯,我恍惚中觉得被人抱了起来,然后穿过冗长的回廊,进了一扇门,放在了床上,幽幽的解酒的檀香味道刺进鼻息里,我微微睁了睁眼,一侧小香炉冒着冉冉的白烟。
白唯贤端了一盆水进来,用毛巾浸泡了,覆在我额头上,有股子奇怪的草药味儿,我忍不住想吐,他又拿筷子蘸了不知什么东西,塞进我嘴里,过了一会儿,那昏昏沉沉的感觉就少了些,他坐在那里,拿扇子给我摇着风,我就睡了醒,醒了睡,不知过了多久,我彻底醒过来了,他却趴在我脚下睡了过去。
我起身下床,身上的细汗粘得难受,我进了浴室,简单的冲洗了,再出来,他依旧睡着,我走过去,将窗户关上,还是怕他也受了热伤风,我又留了一张字条,写了简单的三个字,便换了一身素净的白裙离开了。
特意走了远路,为了穿过一次花圃,我摘了一朵芍药,大粉色的,很是艳丽,轻轻别在脑后,用那支乌木簪子插上,对着一侧波光潋滟明如琉璃的水潭照了照,名花倾国两相欢,可惜女为悦己者容,我要悦的人已经不在身边,再贪恋这红尘万种,也没意义了。
我转身走出大门,朱墙碧瓦在烟雨蒙蒙的笼罩中,格外深沉旷远,我站在那里,静静的忘了许久,往事一幕幕,活了二十一年,到底还是落个最傻的结局。
昔年的家破人亡的克星程鸢禾,曾经响彻莞城的五艳之一白鸢鸢,终是要踏出红尘万丈,做个小小的山中人了。
我招手拦了一辆洋车,车夫笑着停下,我坐上去,他步子不快,和我讲了许多阜城的事,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姑娘,我在阜城拉车也三十多年了,十二岁就开始拉,曾经是为了谋口饭吃当差事做,现在都发达了,这个拉洋车成了观光的享受,可我拉了这么多年,在阜城,再没见过像姑娘这么俊俏的,那大粉芍药,戴上就好看。”
我眯眼笑着,手指绕到脑后,轻轻碰了碰芍药的花瓣,“叔叔家里没有女儿。”
“咦,你咋知道?”
“如果有女儿,在你眼里,就该是你女儿最美呀。”
他笑得很高兴,常年风霜雨露酷日残阳的淋着晒着,他的皮肤黝黑而粗糙,听着他叙述不过四十多岁,看着却跟五六十的一样,瘦小枯干,我心里一疼,下车的时候给了他一百元,“不必找了。”
“姑娘,一共就二十,你给太多了,一块五块我能收,八十可不是占便宜,我几十年来童叟无欺!”
我笑着抬眸看了一眼隐尼庵三个大白字,在初晨的清露中,有几分婉约和诗意。
“不必了,钱财于我,没有半分用了。”
我不等他找我钱,已经踏上了那门前的石子台阶,一共四十九级,我这两个月,几乎没吃一顿正经饭,昨晚喝了不少酒,胃口有点拧痛,上完了最后一台,累得险些晕过去,我气喘吁吁的弯腰站在那里喘息,一侧的几个尼姑排成一字队拿着斧头到后山砍柴烧饭,我追过去,为首的抬眸看了我一眼,“姑娘,瞧你不像来上香的香客,可是来找师太开解迷津?”
我点头,“正是,我是这里的常客了,现在遇到了红尘愁苦渡不过去,烦您指个去路,隐尼庵太大了,我怕迷了路。”
“师太三日前就说,不出五日姑娘就要到了,果然,等来了。”
我心里一颤,脱口而出,“师太去年说的缘分,就是今日啊。”
不出两年,还能再见。本是孽缘、孽情、孽恨,这一生轮回到了,于是男儿有牢狱之灾,女儿有佛门之缘。
全都验证了,世人纵然说这是迷信,我可信了。
只是,这才匆匆一年而已。
若能再给我和晟风一年,我定要为他生个孩子,留在程公馆,好好养大,我也不会踏入这里,所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了。
“师太在法修禅堂。”
尼姑说完就转身朝后山走了,我愣在那里,朝她们鞠躬致谢,心里笑了一声,那些人,都是你以后的师姐呢。